广东省三旧改造中的搬迁补偿问题

律房律地 龚军伟

一、改造成本随市场繁荣而不断上涨

(一)拆赔成本

主要是产权人(旧村)要求的补偿安置成本,这是旧改成本主要部分。通过征拆赔偿获得远高于市场价的补偿,成为普遍的共识,当然,也是普遍的做法。广州市海珠区“三馆一园”项目。

往往政府认可的成本与实际发生的拆赔成本会有一定差距:以安置面积为例:广州市每户280平方米(可以上浮10%)、东莞市每户600平方米、深圳市每户480平方米、茂名市每人220平方米等。但在实际拆补时,基本上超过现状1:1。如,广州市几乎所有的旧村改造,开发商都会给予四层复建(有证的全认,无证的四层以上给予货币补偿)。

超额补偿:杨箕村。

(三)土地出让金

市场评估价的20%来计收。

(四) 公建配套的费用

工改商项目,需要贡献不少于15%的用地;旧村改造,则需要承担改造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的建设。

(五) 工作费用

数据调查、方案编制、土壤污染检测与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等;

(六)平台费用

平台公司索要的费用。通常按照计容可售面积计价。

(七)政府索要的捐赠

修条路、建座桥,搞个乡村振兴。可以支付货币给区财政,不实际施工。

例:黄埔区某村。

总结:捐赠、平台费用是不计入政府认可的改造成本的成本,即这些成本不能转化为相应的融资建筑面积;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往往要求远远高于政府认可成本的拆赔标准,也不能转化为相应的融资建筑面积。然而,所有的成本,无论政府是否认可,最终都要通过融资建筑面积的销售或出租来收回,在房价不断攀升的年代,市场还可以消化这些超额成本。

二、破解动迁僵局措施的梳理与探索

(一)现行法律体系中的具体措施

(二)最新动态与探索

东莞、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