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4年度城市更新政策动态
一、2023年1月3日,“要始终把握一条,土地一级市场必须由政府垄断,明确政府机构或国有企业作为做地主体,负责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工作。”
二、2023年3月2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支持统筹做地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3〕12号);(俗称“做地十条”)
三、2023年3月23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广州市统筹做地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23〕5号);
四、2023年3月28日,国务院副总理视察海珠区康鹭片区城中村改造(康乐村、鹭江村);
五、2023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要求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六、2023年7月21日,《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
七、2023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八、2023年7月23日,广州市统筹做地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广州市统筹做地系列工作指引》(穗做地办函〔2023〕2号);(广州市统筹做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九、2023年8月19日,广州市统筹做地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广州市统筹工业用地做地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穗做地办函〔2023〕3号);
十、2023年9月27日,广州市统筹做地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广州市做地收益分成方案》(穗做地办函〔2023〕4号);
十一、2023年1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印发《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货款管理办法(试行)》(金发〔2023〕17号);
十二、2023年12月27日,城乡住房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通过专项借款支持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建保[2023]30号);
十三、2024年2月1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24〕16 号);
十四、2024年3月29日,《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公布,5月1日正式实施;
十五、从去年12月到今年4月份,广州市住建局主导下多份城中村改造配套文件内部征求意见或内部印发实施:
1、《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导则》;
2、《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方案编制和报批指引》;
3、《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使用政策性资金项目改造主体资格确认指引》;
4、《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
5、《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成本管理办法》。
十六、2024年4月8日,《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公布,5月15日实施。
十七、2024年3月22日,《广州市旧村庄改造实施细则》《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实施细则》《广州市旧城镇改造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