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2007〕号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市政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穗建公共〔2025〕26 号

各有关单位:

在推动新一轮城中村改造的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系统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从总体层面统筹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及周边的市政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保障市政道路及市政管网的完整性,确保改造项目顺利投入使用,现将《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 市政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作要点》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 9 日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市政道路及

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作要点

在推动新一轮城中村改造的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系统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 好城区建设,从总体层面统筹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及周边的市政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讯、 电视、燃气),保障市政道路及市政管网的完整性,确保改造项 目顺利投入使用。

一、基本原则

按照 “核实需求,提前谋划,拆旧建新,同步建设”的工作 原则,系统、科学推进城中村改造市政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含管线迁改)建设工作。各区政府作为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一责任主体,应落实城中村改造项目市政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责任, 统筹开展城中村改造项目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

二、工作要点

(一)摸查现状管线,复核市政配套设施容量,明确建设需求。由属地区政府统筹改造主体,开展全区(片区)城中村改造 范围及周边市政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现状摸查,在既有市政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基础上,结合规划条件,复核既有水、电(含变电站)、通讯、燃气等市政配套设施容量是否满足城中村改造后使用需求,要特别重视变电站布点,明确各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外市政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需求。按照区域规划发展需要,可针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及周边市政道路和市政配套设施,组织编制实施性专项规划。

(二)结合拆旧建新,落实管线综合平衡。 由属地区政府统 筹改造主体,在前期工作环节提前谋划,结合片区改造近期先行 建设的市政道路,做好既有管线迁改及新建市政管线的整体统筹, 管线迁改原则上一次性迁改到位,严控临时迁改次数。制定管线 综合平衡方案,落实新旧管线综合平衡,做好既有市政道路(含市政配套)与城中村改造新建市政道路(含市政配)的配套衔接,管线综合平衡方案应纳入城中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审查。

(三)制订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界面。 由属地区政府统 筹改造主体,各市政道路、管线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以市区分工、 相关行业规定为基础,参照机场三期项目,结合城中村改造储备 项 目、年度实施计划和城中村改造项目近期、中期、远期实施计划,明确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外市政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给水、雨水、污水、 电力、通讯、 电视、燃气)建设内容、工作分工、责任单位(其中纳入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的,应按程序报请市政 府同意),制订市政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分工方案(含管线综合平衡专章),参考案例详见机场三期市政道路实施方案( 附件 1)、机场三期市政配套实施方案(附件2)、外电及周边变电站建设实施方案(附件3),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备案,纳 入相应的督办、考核。

(四)制订实施计划,同步建设先行交付。 由属地区政府统 筹改造主体,结合城中村改造项目近期、中期、远期实施计划,按“市政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应早于各安置区交付约半年” 的工作原则,倒排工期节点,预留调试时间,制定市政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实施计划,参考案例详见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场三期项目市政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实施工作分工方案( 附件 4)。各市政道路、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管线权属单位应按 照分工积极行动、提前介入、统一规划、及早启动、同步建设。

(五)集约地下空间,因地制宜建设管廊,积极谋划资金支 持。 由属地区政府统筹改造主体,在落实管线综合平衡工作要求 时, 因地制宜推行支线管廊、缆线管沟建设,规划道路配套的电 力管沟、通信工程优先敷设为支线管廊或缆线管沟,具备条件的,同步敷设供水管。由属地区政府统筹改造主体,积极谋划申报专 项借款、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资金支持 管廊管线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六)同步数字化升级,统筹推进智能化管理。新建市政基 础设施的物联设备应与主体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同步投入使用,老旧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应区分重点、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对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消火栓(消防水鹤)、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升级和智能化管 理。

三、保障措施

属地区政府及各市政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相关单位要充 分认识城中村改造项目市政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由属地区政府负责,组织改造主体及各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区指挥部下成立市政配套专责小组及各单位专班, 明确第一责任人。

(二)制定详细方案,倒排工作计划,夯实工作基础。在改 造方案联审阶段,属地区政府应按照市指挥部办公室及市政道路主管部门、各管线主管部门、权属单位等各方意见,统筹改造主 体修改完善改造方案,并承诺在城中村改造项目后续立项(备案)、 初步设计及建设等环节做好统筹落实。各相关单位以本工作要点为基础,结合单位职责制定详细分工方案与工作计划,逐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压茬推进,尽快启动相应立项工作。

(三)建立督办制度,确保责任落实。依据工作计划,将项 目推进情况纳入各区考核、督办系统,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确 保各责任主体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四)建立定期报送及协调制度,及时对接沟通。工作推进 中存在问题及相关进展,每月定期向各职责小组牵头部门反映,各牵头单位每季度将工作建设进展及存在问题报送至市、 区指挥 部办公室,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顺 利推进。

附件:1.机场三期市政道路实施方案(参考案例,另附)

2.机场三期市政配套实施方案(参考案例,另附)

3.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外电及周边变电站建设实施方案 (参考案例,另附)

4.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场三期项目市政道路及市政配套 设施实施工作分工方案(参考案例,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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