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顺德区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区片土地市场评估价更新项目成果的通知
顺府发〔2023〕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市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顺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发挥地价杠杆作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有关规定,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规范文件,我区制定了顺德区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区片土地市场评估价成果,现予以公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区片土地市场评估价成果自2023年8月18日起施行,施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负责解释。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附件:
1、顺德区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区片土地市场评估价更新项目成果
2、顺德区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区片土地市场评估价更新项目成果图件
3、顺德区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区片土地市场评估价更新项目应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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