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编版)》部分条款进行补充说明(第一期)的通知

各区自然资源分局、市城市更新局、局属各单位(市土储中心、市编研中心)、市规划测信总院有限公司、市城乡规划协会: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编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于2021年11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印发实施,结合近期各区在实施中反馈的情况及问题,现对《技术规定》部分条款补充说明如下:

一、《技术规定》第14页表2.19关于规划土地使用兼容性:1.“1207城镇道路用地”对“1206城市轨道交通用地”的兼容性,修订为:“△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2.“1206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对“1402防护绿地”的兼容性,修订为:“△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二、《技术规定》第18页表2.36中关于工业用地(新区)的绿地率修订为:≥10%。

三、《技术规定》第23页第4.14条款修订为:“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业建筑、学校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的裙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人行主要出入口中心线两侧各25米范围内的建筑(含围墙)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并应留有足够的、与城市道路相连的集散场地、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以及相关规范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技术规定》第34页表5.10关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性规定,修订为:“服务半径≤1000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独立占地,若独立占地用地面积≥1200㎡;宜为相对独立的多层建筑;可设一定数量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

五、《技术规定》第34页表5.10关于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大型多功能运动场、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小型多功能运动场的强制性规定,修订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大型多功能运动场、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小型多功能运动场这四类设施合计人均用地面积≥0.3㎡。”

六、对于《技术规定》第79页附录二的第29、30点定义的“板式建筑”和“塔式建筑”,存在多种户型的,按照整栋建筑对应朝向最宽处量算控制,再根据量算的长度判断长、短边,以判定建筑间距、退让等的计算方式(量算方式参考下图一至图六)。对于建筑设计形成北向自遮挡户型的,需进行日照分析,按照《技术规定》第25页第四章(建筑间距、退让和高度)4.28“日照分析标准”要求判定,日照分析报告应当符合《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图五

图六

七、关于面宽的控制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1.关于《技术规定》第70页8.11第(1)款中的面宽控制要求,主要考虑的是城市景观和通风廊道的遮挡问题,管控对象不限于沿街建筑,并且重点控制居住、商业、办公、服务型公寓等类型民用建筑物的面宽,工业厂房(仓储)、医院、教学楼、体育馆等有特殊要求的可单独论证。

2.根据《技术规定》第93页附录三第12款附图 6“建筑面宽控制示意图”,按建筑垂直城市道路、重要节点、关键位置、景观视廊等的正投影面宽度进行控制,且累加投影面宽度不得大于相应建筑高度的面宽控制要求。(如图七)。

图七

八、关于建筑朝向的判定,建筑物南北向、东西向的判定依据按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第16页第5章“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第5.3款“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和“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以内(不含45度)”执行。

九、《技术规定》第77页附录二第11点关于“多层居住建筑”的定义,修订为:“指层数为4层至9层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居住建筑。”

十、《技术规定》第79页附录二第37点关于“半开敞空间”的定义,修订为:“指有永久性顶盖,且至少有一面设有维护设施的开敞平台,如建筑的阳台、入户花园、空中花园、设备平台、活动平台等。”

十一、《技术规定》第82页附录三第3(6)款修订为:“生产性低、多层工业建筑物层高原则上不应大于8.0米;生产性高层工业建筑物首层层高原则上不应大于8.0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不应大于6.0米;非生产性工业建筑物(如饭堂、配套行政办公用房等)层高原则上不应大于4.5米;物流仓储建筑物层高原则上不应大于8.0 米。当层高超过上述相应的层高要求时,若层高增加超过2.2米(含2.2米),其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值在1倍的基础上按增加1层计算,若层高增加不足2.2米,按增加0.5层计算。”

十二、《技术规定》第83页附录三第3(11)款第①项修订为:“按照规范要求合理设置且符合本规定附录二(名词解释)定义的避难层、设备管道(夹)层、结构转换层层高不高于其所在建筑类型计容标准层层高时,按规范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层高大于计容标准层层高的,视同建筑标准层,按照附录三3(3)(4)和(5)等条款和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及容积率。”,补充解析:该款“层高大于计容标准层层高”中的“计容标准层层高”按其所在建筑类型计算。

十三、《技术规定》第 84 页附录三3(12)款中的“实体女儿墙”,主要是指使用砖墙或混凝土等实体材料构筑且形成视线和日照遮挡的女儿墙。

十四、《技术规定》第89页附录三第8(3)款第b项修订为:“建筑上出挑的雨篷、屋檐、构架、开敞阳台和窗台。”

十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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