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市管企业“五强五化”示范党组织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穗国资党〔2021〕58号

各市管企业党委:

《市管企业“五强五化”示范党组织创建活动方案》经市国资委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有关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市国资委党委。

附件:市管企业“五强五化”示范党组织创建活动方案

中共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附件

市管企业“五强五化”示范党组织创建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聚焦实施新一轮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点带面推动市管企业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好市管企业中“五强五化”示范党组织创建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聚焦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凝心聚力推动发展,围绕“创特色、树品牌、强引领”,在各市管企业中重点培育选树一批党组织,示范推动各级党组织“一企一策”制定工作方案、“一企一品”开展特色党建品牌建设,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打造一批叫得响、过得硬的国企党建示范标杆,着力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面提质增效见成果。

二、活动目标

结合贯彻落实新一轮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国资委党委2021年度国企党建工作要点,以“五强五化”为主要目标,在市管企业中着力打造一批示范党组织。

(一)思想引领力强,党的理论武装常态化。重点围绕构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提升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实效性、感染力,着力破解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问题,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1.完善思想理论学习制度体系。细化中央关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落实措施,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理论学习制度,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化“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活动,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推动党员干部叩问初心、守护初心。

2.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全覆盖。推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分层分级开展集中学习、集中培训、集中宣讲,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发挥党支部日常教育管理党员主体作用,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打通学习贯彻“最后一公里”。

3.提升学习教育实效性感染力。结合企业的发展历程、功能定位、使命担当,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运用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经验做法,定期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定期组织到红色教育基地、急难险重工作一线等开展现场学习教育。调动普通党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活动,集中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等活动。

4.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推动学用结合,常态化推进深调研工作,建立健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建立贯彻落实工作台账,落实“回头看”工作机制,当好贯彻落实总书记、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表率。

(二)政治领导力强,领导作用发挥制度化。重点围绕落实“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一根本要求,大力实施“永葆国企党旗红”政治领导力提升工程,着力破解企业党组织政治功能作用发挥有欠缺及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1.健全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机制。依法规范企业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优化完善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和决定事项清单,同步推动董事会、经理层完善决策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程序,在国企改革发展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强化独立法人党支部(党总支)班子配备,加大在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明确党支部(党总支)集体研究把关的途径方式,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提升企业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质量,打造体现企业特色的党内政治文化。

3.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支撑保障作用。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战略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广州加快建设国际大都市与奋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中选准切口、深度融入。主动服务全市大局,发挥自身优势,在重大改革任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民生项目、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等方面主动作为、当好表率。

4.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等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党委领导作用,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各项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精准有效推进复工复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冲锋在前、大干实干,彰显国企责任担当,确保企业年度生产经营任务圆满完成。

(三)发展推动力强,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化。重点围绕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全面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着力破解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两张皮”等问题,真正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

1.实施党建引领行动。坚持抓党建从生产出发、抓生产从党建入手,探索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方式,促进党建和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围绕解决企业改革发展重难点问题,大力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创新,有效调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性创造性,以党建工作创新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

2.厚植企业发展人才优势。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使用,加大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加强党员职工在岗培训,逐步提高技能人才占职工总量、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落实“稳就业”部署,加大招收高校毕业生力度,加快调整优化企业人才结构。

3.持续深化“头雁”工程。建立从生产经营骨干选拔基层党组织书记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本企业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任职培训和年度轮训制度,提升履职能力,发挥好带头人作用。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台阶,提升党支部书记干事创业精气神。

4.深入实施先锋工程。加大在空白班组、生产一线、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完善党员评星定级、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有效载体,打造符合企业特点的党建品牌,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注重挖掘普通党员无私奉献事例,在亮身份、树典型上下功夫,以共产党员的担当作为树立起党的旗帜。

5.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职工群众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建功立业。健全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基层联系点、党员与职工结对帮带等制度,引导职工群众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广泛开展建言献策活动,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培育敢担当讲奉献的国有企业职工队伍。

(四)组织凝聚力强,基层党的建设规范化。重点围绕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着力解决部分企业组织设置不规范、组织生活不经常、党建活动不认真等问题,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1.夯实基本组织。对照《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最新要求,结合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工作,全面摸查党组织和党员人数变化情况,严格规范组织设置、组织换届、班子配备等。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后进党组织开展一对一指导,确保所有党组织全面达标。在重组并购、产业整合、内部机构调整时,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动态调整组织设置,推动党的组织全覆盖。

2.建强基本队伍。突出发展党员政治标准,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督促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定期走访慰问因公伤残党员、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及时进行教育或处理。

3.落实基本制度。梳理常规性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党费收缴和党务公开等一系列规范制度。结合企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党内组织生活内容和方式,引导党员积极参与,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常态、规范、严格、有效开展。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确保党支部工作制度落实到位。

(五)基础保障力强,党建责任落实精细化。重点围绕构建齐心协力抓党建新格局,层层压紧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党建主业意识不强、党建重点任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党建工作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干事、有场地做事、有经费办事。

1.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管党治党责任。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推动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定期向党组织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制度,压实党组织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2.加强党建工作机构建设。对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要求,全面摸查党建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及时选优配强党建工作力量。严格落实专职党委副书记、专兼职党务干部配备标准,全面推行领导人员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由同一个领导分管。定期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参加集中培训,着力提升党务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3.强化党建经费阵地保障。全面建立党建工作经费预决算制度,按照不少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纳入企业年度预算。按照实用和勤俭节约的要求,规范建设并用好党建文化展厅和党员活动室。鼓励开展党建信息化建设,打造网上党员活动阵地,为党员提供快捷便利的学习教育平台。

三、创建条件

“五强五化”示范党组织重点从承担中央和省委、市委、市国资委党委重大战略部署、重大改革任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民生项目、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特别是在企业改革发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发挥关键支撑保障作用的市管企业二级及以下企业党委、党支部(党总支)中遴选创建,并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国企党建重点任务,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二)近五年来,曾获得全国、全省、全市等表彰,或在上级党组织最近一次开展的党建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或相应等次;或在承担国家、省级、市级重大战略任务、重要项目建设中表现突出,得到有关部门表彰奖励;或所属企业多名党员职工获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三)企业党委一般应至少成立5年,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一般应至少成立3年,党建基础较为扎实、群众认可度较高。

(四)近三年来,企业或下属企业未出现重大舆情处置不当、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企业党组织班子成员未发生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四、创建工作安排创建活动重点在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开展,之后转为常态化开展。

(一)各市管企业党委要根据企业实际,按照“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原则,组织基层党组织自行申报,经严格筛选后确定参与创建的党组织,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报市国资委党委备案。围绕“五强五化”目标任务,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的要求,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开展培育创建工作,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形成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党建工作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形成推动思想理论武装走深走实的机制办法;2.建立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法人治理有机融合的制度机制;3.建成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凝心聚力堡垒作用和党员攻坚克难先锋作用的平台载体;4.建成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党性教育基地等。

(二)各市管企业党委在2022年6月30日前对参与创建的党组织进行初步评估验收,各创建单位要全面总结工作成效,深入提炼工作经验,提交创建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2022年底前,市国资委党委将适时开展全面评估验收,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面验收后,对参与创建的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对确定入选的“五强五化”示范党组织视情况进行通报。

(三)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参与创建的党组织可优先考虑作为企业年度评优评先对象,可按规定在党建工作经费上予以适当倾斜支持。

(四)各市管企业党委要持续深入跟踪培育,总结提炼特色亮点,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起来。各市管企业党委和参与创建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式,巩固建设成果,提升创建成效,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式方法、先进典型等方面进行再优化、再创新、再提升,努力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企党建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深入开展市管企业“五强五化”示范党组织创建活动,是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夯实国有企业“根”和“魂”的重大举措,各市管企业党委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以务实作风体现对党忠诚、以推动发展体现责任担当、以解决问题体现落实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五强五化”示范党组织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抓好示范党组织创建工作,重点做到“四个一”:党委专题研究1次、各创建党组织落实1名上级党委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各创建党组织制定1套个性化创建方案、各创建党组织要打造至少1个特色品牌。

(二)坚持统筹推进。要把开展“五强五化”示范党组织创建活动与实施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结合起来,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结合起来,与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形成抓党建、促发展的浓厚氛围。要以“五强五化”示范党组织创建活动为总抓手,既要抓好下属企业示范党组织创建工作,同时要谋划市管企业党委层面的特色亮点。要同步推动未列入示范党组织创建的基层党组织,按照“一企一策”制定工作方案,“一企一品”开展特色党建品牌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三)强化宣传推广。要及时挖掘提炼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成果展示会等形式,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及时向市国资委党委报送特别是具有推广意义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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