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重点产业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重点产业项目部分用地位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为落实该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编制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并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方案

  (一)重点产业项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

  该项目部分用地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科裕路与民生大道交会处西北侧,用地面积0.7666公顷,涉及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0.6881公顷、限制建设区0.0785公顷。方案主要对上述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进行调整。

  方案涉及落实地块2个,总面积0.7666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等八大区域;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实地为河道和荒草地。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深圳市光明区碧眼路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

  2.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4.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3466158

  传真号码:88219876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附件:重点产业项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2年5月13日

附件:重点产业项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深圳市光明片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前) 深圳市光明片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后)

发表评论与建议

请在用户中心修改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