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指南(试行)

(版本号 V1.1)

 

 

 

修 订 记 录

 

 

 

 


 

 

 

 

前言

本指南根据《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银监发〔2016〕54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用以指导信托公司使用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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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表

 

本指南所引用的词语,除特别说明外,均适用《信托登记管理办法》(银监发〔2017〕47 号)及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托登记公司”)制定的业务规则中对其所界定的定义。

1.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是指信托登记公司向信托公司提供的估值、合同现金流量特征(SPPI)判断,预期信用损失(ECL)计量服务等服务。

2.产品管理系统:是指信托登记公司为信托公司提供办理信托产品发布、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等业务的综合操作系统。

3.系统用户:是指信托公司使用产品管理系统的人员。根据类型不同,系统用户分为管理员用户和操作员用户。

4.CA 证书:是指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FCA)颁布的,包含证书持有者身份信息、公开密钥等相关信息,用于系统操作过程中确认证书持有者身份的电子文件。

5.文件传输客户端:是指信托登记公司为信托公司提供批量上传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所需信息的传输工具。

1.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开通与取消

1.1开通服务

1.1.1信托公司使用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应向信托登记公司申请开通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信托公司申请开通 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即意味着授权信托登记公司对其提供 的数据及全部业务资料进行综合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托 登记公司独立或委托第三方对上述数据及全部业务资料进 行定价估值、会计核算、收益率曲线、价格指数、市场监测等方面的统计、研究、分析等。

1.1.2信托公司通过产品管理系统使用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并授权其工作人员成为管理员用户以及操作员用 户,持用户名、登录密码及 CA 证书登录产品管理系统使用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

1.1.3信托公司申请开通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的具体流程如下:

(1) 信托公司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信托登记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详见附件-材料清单)。

信托公司申请开通服务时,可同步申请开通产品管理 系统操作权限、新增管理员用户以及新增CA 证书。已开通产品管理系统操作权限且具备系统管理员用户的,可直接 申请开通服务。

信托登记公司收到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开通信 托估值及相关服务。信托公司可通过产品管理系统查询服 务开通情况。

1.2信息维护

1.2.1信托公司的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申请变更公司基本信息。

1.2.2信托公司基本信息变更申请的具体流程如下:

(1)信托公司通过产品管理系统向信托登记公司提交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更名说明书、监管部门批文、公章启用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信托登记公司收到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基本信息更新手续。

1.3取消服务

1.3.1已开通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的信托公司可根据需要申请取消服务。

1.3.2取消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后,信托公司如需使用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需重新申请开通服务。

1.3.3取消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不影响信托公司在产品管理系统中的系统操作权限。

1.3.4信托公司申请取消服务的具体流程如下:

(1)信托公司申请取消服务前,应撤销或终止估值及相关服务所需信息提交流程。

(2)信托公司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信托登记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详见附件-材料清单)。

(3)信托登记公司收到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取消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

信托公司取消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后如需查询历史估值及相关服务结果,可到信托登记公司现场申请办理。

2.系统使用

2.1系统操作权限管理

2.1.1信托公司通过产品管理系统使用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需具备产品管理系统操作权限。

2.1.2信托公司申请开通产品管理系统操作权限,需与信托登记公司签署《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产品管理系统使用协议》(以下简称《产品管理系统使用协议》)。

信托公司签署《产品管理系统使用协议》后,信托登记公司为其开通系统操作权限。

2.1.3信托公司可根据《产品管理系统使用协议》约定,书面提出终止协议。协议终止后,信托登记公司将关闭

信托公司产品管理系统操作权限、终止所有系统流程、删除所有系统用户以及注销对应的 CA 证书。

2.2系统用户以及权限管理

2.2.1信托公司开通系统操作权限后,可新增产品管理系统的系统用户。信托公司可新增一个管理员用户和至 多二十个操作员用户。操作员用户统一由管理员用户进行 管理。

2.2.2信托公司申请新增管理员用户的具体流程如下:

(1)信托公司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信托登记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详见附件-材料清单)。

(2)信托登记公司收到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在产品管理系统内新增管理员用户,并通过管理员用户绑定的手机号、电子邮箱等向其发送用户名和初始登录密码。

2.2.3《产品管理系统使用协议》终止后,信托登记公司将删除信托公司管理员用户,注销其使用的 CA 证书。

2.2.4信托公司可申请重置管理员用户登录密码,具体流程如下:

(1)信托公司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信托登记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详见附件-材料清单)。

(2)信托登记公司收到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其重置登录密码,并通过管理员用户绑定的手机号、电子邮箱等向其发送重置后的登录密码。

2.2.5信托公司可申请变更管理员用户,具体流程如下:

(1)信托公司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信托登记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详见附件-材料清单)。

(2)信托登记公司收到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管理员用户变更手续。

2.2.6信托公司管理员用户可在产品管理系统中修改手机号或邮箱,订阅或退订短信、邮件提醒服务。

2.2.7信托公司管理员用户可在产品管理系统中新增、暂停、恢复、删除操作员用户、重置操作员用户登录密码以 及修改操作员用户信息、为其订阅或退订短信、邮件提醒服 务。

存在未完成业务流程时,管理员用户不可删除该操作 员用户。

2.2.8信托公司管理员用户统一管理操作员用户,并为其配置录入权限、复核权限和查询权限等操作类权限。三种操作类权限可执行的操作如下:

(1)录入权限:进行申请发起以及修改,估值及相关服务所需信息的维护;

(2)复核权限:对申请进行复核,通过或退回相关申请,不对申请内容进行修改;

(3)查询权限:查看申请内容、申请流程以及申请进度。

2.2.9信托公司操作员用户的三种操作类权限互斥, 管理员用户仅可为一个操作员用户配置一种操作类权限。 操作员用户一旦发起业务流程,其权限不可变更。

2.3CA 证书管理

2.3.1信托公司申请使用 CA 证书时,应确保已与信托登记公司签署《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 CA 证书使用协议》(以下简称《CA 证书使用协议》)。

2.3.2信托公司申请新增系统用户时,可同步申请新增 CA 证书,具体流程如下:

(1)信托公司申请新增管理员用户使用的 CA 证书的,应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信托登记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材料(详见附件-材料清单)。

信托公司申请新增操作员用户使用的 CA 证书的,由管理员用户通过产品管理系统向信托登记公司提交申请。

(2)信托登记公司收到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 CA 证书签发手续。

(3)信托公司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的方式领取 CA 证书。选择邮寄方式领取 CA 证书的,办理人收到 CA 证书两个工作日内,应将签收回执(附表-7)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信托登记公司。

2.3.3信托公司系统用户因忘记密码或密码输入次数达到限制导致证书被锁定的,可申请重置 CA 证书密码,具体流程如下:

(1)信托公司申请重置系统用户所使用的 CA 证书密码的,需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信托登记公司提交书面 申请材料(详见附件-材料清单)。

(2)信托公司申请重置 CA 证书密码的,应寄回对应的 CA 证书。

(3)信托登记公司收到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 CA 证书密码重置手续。

(4)信托公司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的方式领取 CA 证书。选择邮寄方式领取 CA 证书的,办理人收到 CA 证书两个工作日内,应将签收回执(附表-7)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信托登记公司。

2.3.4信托公司根据系统提示需在 CA 证书到期前及时进行 CA 证书的更新。

2.3.5CA 证书更新失败或超期未进行更新的,信托公司可申请换发 CA 证书,具体流程如下:

(1)信托公司申请换发系统用户所使用的 CA 证书的,应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信托登记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材料(详见附件-材料清单)。

(2)信托公司申请换发CA 证书的,应寄回对应的 CA 证书。

(3)信托登记公司收到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 CA 证书换发手续。

(4)信托公司可以选择现场或邮寄的方式领取 CA 证书。选择邮寄方式领取 CA 证书的,办理人收到 CA 证书两个工作日内,应将签收回执(附表-7)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信托登记公司。

2.3.6信托公司因 CA 证书损坏、丢失、无法正常使用等时,可申请补发 CA 证书,具体流程如下:

(1)信托公司申请补发管理员用户所使用的 CA 证书的,应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信托登记公司提交书面申 请材料(详见附件-材料清单)。

信托公司申请补发操作员用户所使用的 CA 证书的,由管理员用户通过产品管理系统向信托登记公司提交申请。

(2)信托登记公司收到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 CA 证书补发手续。

(3)信托公司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的方式领取 CA 证书。选择邮寄方式领取 CA 证书的,办理人收到 CA 证书两个工作日内,应将签收回执(附表-7)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信托登记公司。

2.3.7信托公司申请注销 CA 证书的具体流程如下:

(1)信托公司申请注销系统用户所使用的 CA 证书的,应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信托登记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材料(详见附件-材料清单)。

(2)信托公司申请注销CA 证书的,应寄回对应的 CA 证书。

(3)信托登记公司收到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 CA 证书注销手续。

3.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所需信息

3.1一般规定

3.1.1信托公司可依据本指南通过产品管理系统提交信 托估值及相关服务所需信息。估值服务涉及的底层资产包 括非标准化债权、附回购特征的资产收(受)益权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非上市股权等资产。SPPI 判断和 ECL 计量服务涉及的底层资产包括非标准化债权、附回购特征的资产 收(受)益权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3.1.2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所需信息包括估值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数据和相关业务文本资料等,具体要求可通过 产品管理系统中资料下载页面获取。

3.2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所需信息提交

3.2.1信托公司可于完成信托产品初始登记当日起,提交该信托产品估值及相关服务所需信息。

3.2.2信托公司上传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所需信息, 经双人复核后提交至产品管理系统。

信托公司通过产品管理系统上传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所需信息的,上传完成后即可通过产品管理系统进行复核, 复核通过后视为提交成功;信托公司通过文件传输客户端批量上传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所需信息的,最晚于上传完成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可通过产品管理系统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视为提交成功。

3.2.3信托产品信息发生变化影响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所需信息的,信托公司应及时更新所提交的信托估值及 相关服务所需信息。

3.2.4信托公司发现已提交的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所需信息错误的,应及时进行更正。

4.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结果反馈

4.1估值结果反馈

4.1.1对于非标准化债权、附回购特征的资产收(受) 益权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基于当日上午 10 时(含)前信托公司已在产品管理系统提交成功的信息得出估值结果,以日频反馈。

4.1.2对于非上市股权资产,产品管理系统以月/季频反馈估值报告。

4.2SPPI 判断结果反馈

对底层资产为非标准化债权、附回购特征的资产收(受) 益权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信托受益权, 基于当日上午 10 时

(含)前信托公司已在产品管理系统提交成功的信息一次 性反馈 SPPI 判断结果。

4.3ECL 计量结果反馈

对非标准化债权、附回购特征的资产收(受)益权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基于当日上午 10 时(含)前信托公司已在产品管理系统提交成功的信息得出 ECL 计量结果,以日频反馈。

5.业务查询

5.1查询操作员

信托公司具有查询权限的操作员用户可在产品管理系 统中查询该信托公司所提交的全部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业 务流程与产品信息;可在产品管理系统中查询和导出该信 托公司使用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产生的全部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结果。

5.2录入操作员和复核操作员

信托公司录入操作员和复核操作员用户可查询其处理 的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业务流程、产品信息与所有通过文 件传输客户端上传的信托产品信息。

 

免责声明

 

1.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因素致使产品管理系统无法正常提供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信托登记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维修、升级等情形致使产品管理系统无法正常提供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信托登记公司在提前通知或公告的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

3.信托公司对其在产品管理系统中的所有操作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信托公司对其提供的数据及全部业务资料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有效负责。因其提供的数据或全部业务 资料未能满足上述要求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信托公司承担。

5.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结果仅供参考,不构成信托登记公司对信托产品持续合规情况、投资价值及投资风险的判断或者保证。

6.信托公司同意信托登记公司对其提供的数据及全部业务资料进行综合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登记公司独立或委托第三方对上述数据及全部业务资料进行统计、研究、分析等,信托登记公司不因此等行为承担侵权责任及任何其他责任。


 

 

 

附 则

 

 

1.本指南由信托登记公司负责解释。信托登记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实际发展情况不定期更新本指南。

2.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材料清单

 

信托公司新增产品管理系统用户及办理信息维护等事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信托登记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的开通与取消

(1)《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申请表》(附表-1);

(2)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对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表-5);

(5)办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二、系统使用

1.新增管理员用户:

(1)《产品管理系统开通及管理员帐号设置申请表》(附表-2);

(2)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4)办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对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表-5);

(6)管理员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对产品管理系统管理员用户的授权委托书(附表-6)。

2.管理员用户 CA 证书新增:

(1)《产品管理系统 CA 证书申请表》(附表-3);

(2)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对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表-5);

(5)办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3.重置管理员用户的登录密码:

(1)《产品管理系统开通及管理员帐号设置申请表》(附表-2);

(2)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对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表-5);

(5)办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4.变更管理员用户:

(1)《信托公司管理员变更申请表》(附表-4);

(2)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4)管理员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对变更后的管理员的授权委托书(附表-6);

(6)法定代表人对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表-5);

(7)办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5.换发/注销 CA 证书/重置 CA 证书密码:

(1)《产品管理系统 CA 证书申请表》(附表-3);

(2)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对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表-5);

(5)办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6)对应的 CA 证书。

6.补发管理员用户 CA 证书:

(1)《产品管理系统 CA 证书申请表》(附表-3);

(2)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对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表-5);

(5)办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附表-1 编号

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申请表

 

基本信息

申请机构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有效期

 

业务信息

业务类型

□开通服务 □取消服务

申请理由

 

办理人信息

办理人姓名

 

办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办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类型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外国护照 □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居住证 □其他

业务联系人信息

业务联系人姓名

 

固定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

 

移动电话号码

 

机构联系地址及邮编

 

本机构授权信托登记公司对本机构提供的数据及全部业务资料进行综合使用, 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登记公司独立或委托第三方对上述数据及全部业务资料进行定价估值、会计测算、收益率曲线、价格指数、市场监测等方面的统计、研究、分析 等。

本机构承诺本机构提供的数据及全部业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 效,并对提交的数据和文件负有完全的法律责任;本机构对本表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有完全的法律责任,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依据《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托

估值及相关服务指南》使用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

 

申请机构公章

办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编号

产品管理系统开通及管理员帐号设置申请表

 

基本信息

申请机构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有效期

 

新增管理员用户

姓名

 

身份证明文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外国护照 □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居住证 □其他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绑定手机号

 

绑定邮箱

 

□订阅短信 □订阅邮件

机构联系地址及邮编

 

管理员用户密码重置

用户名

 

办理人信息

办理人姓名

 

办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外国护照 □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居住证 □其他

办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本机构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 则,依据《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指南》使用产品管理系统参与相关业务。

本机构对本表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有完全的法律

责任。

 

申请机构公章

办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 编号

产品管理系统 CA 证书申请表

 

基本信息

申请机构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有效期

 

业务信息

申请事项

□证书新增 □证书注销 □证书补发 □证书换发 □密码重置

用户名

 

证书编码*

 

用户名

 

证书编码

 

用户名

 

证书编码

 

用户名

 

证书编码

 

用户名

 

证书编码

 

 

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

□邮寄(采用邮寄方式交付过程中的风险由申请人承担) 收件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办理人信息

办理人姓名

 

办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外国护照 □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居住证 □其他

办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本机构已明确了解 CA 证书的法律效力、CA 证书的功能、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密钥管理以及丢失 CA 证书的后果和处理措施、法律责任等信息。

本机构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 则,依据《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指南》使用产品管理系统参与相关业务。

本机构对本表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有完全的法律

责任。

 

申请机构公章

 

办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 “证书新增”无需填写“证书编码”。

如需办理多个申请事项,需分别填写申请表,每份申请表均需加盖公章。

如为多于 5 个用户办理同一申请事项时,可同时提交多份本申请表,无需重复填写基本信息以及联系信息。每份申请表均需加盖公章。

管理员用户名为“机构代码+000”,如 D10001000。机构代码见机构代码表。


 

附表-4 编号

信托公司管理员变更申请表

 

基本信息

申请机构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有效期

 

变更信息

变更前

姓名

 

身份证明文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外国护照 □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居住证 □其他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绑定手机号

 

绑定邮箱

 

□订阅短信 □订阅邮件

机构联系地址及邮编

 

变更后

姓名

 

身份证明文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外国护照 □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居住证 □其他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绑定手机号

 

绑定邮箱

 

□订阅短信 □订阅邮件

机构联系地址及邮编

 

联系信息

办理人姓名

 

办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外国护照 □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居住证 □其他

办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本机构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 则,依据《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指南》使用产品管理系统参与相关业务。

本机构对本表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有完全的法律

责任。

 

申请机构公章

 

办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7 编号

 

 

 

产品管理系统 CA 证书信息确认单

基本信息

申请机构全称

 

申请日期

 

证书信息

申请事项

□新增证书 □补发证书 □换发证书 □密码重置

用户名

 

证书编码

 

用户名

 

证书编码

 

用户名

 

证书编码

 

用户名

 

证书编码

 

用户名

 

证书编码

 

 

签收人信息

签收人姓名:

签收地址:

 

---------------------------------------------------------------------------

 

编号

 

产品管理系统 CA 证书签收回执

 

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已于 日收到贵司发放的 CA 证书,并确认 CA 证书信息确认单内容准确。

 

签收人签字: 机构盖章: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D10040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D1004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D10042

万向信托股份公司

D10043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D10044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D10045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D10046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D10047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D10048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D10049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D10050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D10051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D10052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D10053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D10054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D10055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D10056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D10057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D10058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D10059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D10060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D10061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D10062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D10063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D10064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D10065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D10066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D10067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D1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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