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绿化和树木保护工作,推动我市城乡绿化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国土绿化行动要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精准建设,完善机制,用“绣花功夫”推进广州国土绿化,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广州,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
二、实施原则
—保护优先,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保护好城市一草一木,特别是古树大树,留住更多城市记忆。
—科学规划,弘扬科学绿化理念,合理布局,完善城市生态空间网络,满足城市健康、安全、宜居要求。
—适地适绿,因地制宜确定绿化方式,合理选择绿化树种,构建健康稳定的城乡绿化生态系统。
—以人为本,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加强公众参与,营造共建共享氛围。
—文化传承,坚持把绿化作为城市有生命的基础设施,作为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保护和传承有地域特色的树木。
—节俭务实,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数量和质量并重,节俭务实开展城市绿化。
实施内容
(一)科学规划,促进城乡绿化稳步发展
1.坚持规划引领。高标准编制全市绿地系统规划,确保绿化面积只增不减。绿地系统规划应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公园绿地规划要持续增加市民身边的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小微绿地数量,实现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目标。道路绿化规划要满足安全、协调、生态、易维护的要求,统筹兼顾生态环保和景观美化功能。市政设施规划应集约节约用地,最大限度地增加配套绿化面积。河湖绿化规划要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与系统治理,结合绿道、碧道建设,打造水清岸绿的自然生态水道。乡村绿化美化要保护自然生态风貌,尊重和延续岭南传统村落背山面水、山环水绕格局,推动设计师进乡村、进社区,打造一批“古树美、庭院美、村庄(社区)美、生态美、生活美”的绿美乡村、社区。
2.加强保护规划。坚持把城乡文化、历史底蕴贯彻规划建设全过程,融入岭南历史文化特色,唤起群众文化认同感。编制全市古树名木、大树保护规划,定期开展全市现状树木的普查、评估、认定,明确保护要求。探索将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历史名园、古树名木、林荫道、绿化广场、绿化街区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畴。城市更新要坚持保护优先,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尽可能保护古树名木、大树,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章落实古树名木、大树保护规划。保护城市绿地和乡村风水林、风水树,构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城乡山水格局。
3.均衡绿地分布。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与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绿化用地面积,新增公园绿地优先向绿地服务水平低、人口密度高的地区布局,提升绿地分布均衡性和区域人均绿地面积。对有条件的附属绿地进行公园化改造并向公众开放,有效提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增强市民的绿色幸福感。城市更新地区应结合实际需求,优化绿地布局,规划绿地用地规模应不低于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标准确定的规模。
4.优化生态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依托山水城田海的自然禀赋,谋划重要绿色生态空间联动发展,彰显城市山水格局。基于森林资源分布和主导功能差异,打造北部生态涵养、中部城市森林和南部沿海防护林等森林生态片区。开展垃圾填埋场、矿山等生态修复和绿化美化。沿主要河流水系、高快速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和第一重山,打造绿色景观廊道。在中心城区外围沿水道、高速公路,以绿道及碧道串联沿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城市公园,实现绿色空间贯通,打造城市生态翠环。充分挖掘珠江沿岸自然生态资源,全面构建层级丰富的绿色空间体系,提升滨江公共空间品质,高质量建设珠江都市景观带。依托城区重要的生态资源,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建设保护白云山、海珠湿地等城市绿核。
(二)严格保护,传承城乡绿化地域风貌
5.建立树木“身份证”。重点针对城乡行道树、大树、古树名木实行“身份证”管理,逐步建立电子档案和“树地图”。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绿化条例规定,继续通过健康评估、安全监测、抢救复壮等对古树、大树进行监测保护。探索古树名木原地保护新模式,建设古树(大树)公园、古树(大树)保护小区,保护修复古树名木、大树及其自然生境。优化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规划设计,做到重点项目建设和绿化保护有机统一,项目占用公共绿地的,应尽量实现占补平衡,施工范围存在大树的,需做好保护措施和动态监测。
6.实行“树医生”管理。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健全树木病虫害专业防治机制。建立“树医生”专业队伍,完善树木健康档案,构建树木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机制,提升即时研判和防控治理能力。加大对优势植物种群的重点监控。科学开展树木有害生物防治和大树复壮,鼓励使用高效、低毒防治药品,研究应用生物防治手段,严控主要病虫害种群密度和发生率。
7.严格树木迁移。城市建设项目涉及树木迁移、砍伐,要从严审批、从严监管。在城市建设中,建设项目必须做好树木保护,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大树,在设计方案中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迁移树木的,按照尽量少迁的原则,建设单位应优化施工方案有效保护树木。涉及下列树木迁移、砍伐审批,应开展绿化专家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迁移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的;因同一个工程项目需迁移、砍伐大树10株以上的;申请迁移、砍伐城市道路、公园绿地的树木50株以上或者城市道路、公园绿地以外的绿地树木100株以上的。各区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细化管理,对未经审批的迁移、砍伐行为要从严处罚。市及有关区要建立中转苗圃,对公共绿地迁移树木实行清单管理,做好建档、管养、利用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控。
8.实施精细管养。围绕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养护,完善行业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引。加强绿化管养人员培训,组建“育木师”队伍,规范树木培育、病虫害防治、树木健康评估、树木修剪等工作。防止过度修剪,加强树木修剪培训与技术指导,促进树木修剪科学、规范。实行公共绿地分类分级管理,按级落实和稳步提高管养经费投入,实施绿化管养第三方全过程监管指导和绿化管养三级巡查,将绿化管养质量纳入绿化企业诚信评价,全面提升绿化精细化管养水平。
9.加强智慧管理。完善数字绿化平台,实现公园、行道树、古树大树等绿化资源“一张图管理”、量化评估和动态监测,多维度分析决策,开展行政审批、应急处置、工程建设等智慧化管理。组建智慧“林长制”指挥中心,实现智能联动,为城市绿化保护、建设、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10.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物多样性森林城市。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统一规范管理,落实勘界立标和确权登记,加强生态修复,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对天然林、红树林、珍稀濒危植物及其生境等原生植被充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评估,实施资源保护和栖息地修复,开展野生动物进城运动,打通动物生态通道,提升生物多样性水平。
11.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统筹生态、生产、建设使用林地要求,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强化林地用途管制,严把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关。认真执行林地上林木限额采伐制度。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森林防灭火职责,强化工作衔接和协同配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和森林防灭火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森林火灾预防、预警、处置和保障等能力。
(三)精准建设,提升城乡绿化质量效益
12.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建立科学的树种选择与评价标准,编制树种多样性发展专项规划,防止“乱种树”现象。以乡土树种为主选择骨干树种和基调树种。居民区周边要兼顾市民健康因素,避免选用易致人体过敏、果大伤人的树种。江河两岸、湖库周边要优选抗逆性强、根系发达、固土能力强、防护性能好的树种。海岸带要优选耐盐碱、耐水湿、抗风能力强的深根性树种和红树林树种。水土流失和水源涵养地区要选用根系发达、枝叶茂盛、固土保水和涵养水源能力强的树种。道路绿化应选用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吸尘降噪、生态景观功能好、安全易管护的树种,并注重乔灌草的合理搭配。
13.因地制宜开展城市绿化。打造活力普惠的美丽公园,构建完善“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的四级城乡公园体系,大力提升公园景观,完善公园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公园亲民性、互动性,推动公园焕发新活力。构建贯通城乡的绿色廊道,针对广州高温持续时间长、台风多的特点,规范道路绿化标准,根据道路宽度和类型,科学配置安全、美观、易维护的植物种类。
14.促进节约务实建绿。在城市绿化和环境营造中,鼓励近自然、本地化、易维护、可持续的生态建设方式,因地制宜,科学采用乔灌草搭配等多种绿化形式。统筹考虑建设和维护成本,选用推广抗性强、养护成本低的植物品种。稳步有序推进国土绿化,杜绝“大树进城”“一夜成景”等急功近利行为,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15.合理拓展立体绿化。积极探索立体绿化政府奖励和补贴形式,推广阳台、屋顶、墙面、架空层等立体绿化,拓展绿色空间。强化科技攻关,持续开展桥梁绿化,打造空中绿廊花廊。
16.多途径挖潜增绿。通过建设用地腾挪置换、拆违建绿、农用地转用等方式加大增绿力度,留足绿化空间。利用建筑退线、滨水、街旁、桥下等低效空间,见缝插针推动口袋公园建设,弥补老城区绿化短板。鼓励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废弃空闲土地增加村庄绿地。做好污染地整治绿化。对半年以上不开发的土地,采取分类临时绿化措施,增加城市绿量。
17.提升固碳保水功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编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绿化行动计划,科学监测、评估和提升城乡绿地的碳汇能力。培育效益多元的健康森林,实施森林经营,选择优良乡土树种改造残次林、低效林,培育大径级森林,提升森林碳汇能力。针对征占用绿地和迁移、砍伐树木,研究探索绿量、碳汇损失补偿标准。绿化建设要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因地制宜建设旱溪、下沉式绿地等,充分发挥绿地的保水、渗水功能。注重保护利用自然开敞空间,形成“冷源”“冷廊”系统,因地制宜打造小微湿地、纳凉空间,打造多维冷界面。
18.增强绿化惠民利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商品林基地建设,优化商品林培育,引导发展珍贵树种用材林。促进森林生态旅游,推进森林康养业态,将森林生态资源活化为生态产品。因地制宜发展林业香料、森林药材、森林食品等林下经济,开辟林农增收渠道。鼓励农村“四旁”种植优良乡土树种,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居民休闲游憩、体育健身、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建设不同类型的专类公园,满足不同人群的活动需求。推进拆围透绿,让公园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提高公园的可达性。
19.加快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广州花卉博览园和花都“花卉之都”,规划建设广州国际花卉贸易中心。建设从化区国家级现代花卉产业园、花都区空港花世界省级现代花卉产业园等花卉集聚区。鼓励开展花卉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让消费者享受更多便捷的消费体验。设置园林驿站,组织花卉园艺“进公园、进社区、进楼宇、进空港、进陆港、进海港”,开发具有岭南特色花卉文化产品,满足人民对花卉的多元需求。举办迎春花市、广州园林博览会、广州国际花卉艺术展,广泛开展花卉文化推广活动,深入挖掘“花城”历史文化内涵,擦亮新时代“花城”名片。
(四)完善机制,夯实城乡绿化支撑保障
20.加强组织领导。市、区、镇、村各级要切实履行科学绿化主体责任。各区党委、政府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林业园林工作,加大国土绿化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市、区两级绿化委员会,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协调指导等作用,强化国土绿化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将科学绿化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林长制,压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林业园林目标责任。
21.完善工作机制。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城市绿化重大行政决策,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做好风险评估。健全决策专家顾问制度,成立广州地区绿化委员会园林绿化专业委员会,对影响城市绿化发展的重大决策提出审议意见。严格绿地占用和树木砍伐迁移审批管理及后续监管,减少规划绿地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调整规划的同时在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单元内增补落实同等面积的绿地。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相关部门在实施道路、地下管网以及其他相关设施建设和维护,涉影响树木的,在方案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须征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树木健康安全。
22.严格法纪监督。健全绿化法规体系,适时研究修订《广州市绿化条例》等,出台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机制,对树木资源特别是古树名木实行更加严格的保护。加强绿化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林业园林、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擅自砍伐迁移树木、毁坏古树名木、侵占绿地等违法行为。对绿化管理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责任。
23.强化科技支撑。开展机制创新,做大做强林业园林科研机构,探索基础研究与成果转化高效融合路径。加强、完善生态绿碳监测网络、城市林业技术创新示范核心区、观赏植物种质资源创新示范区、世界观赏植物引种推广中心等基础平台建设,为重要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提供平台支撑。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围绕花卉基因组、湿地保护等开展基础研究、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示范,解决难点问题,提升关键领域创新能力。创新引进绿色生态领域高层次人才,形成人才聚集高地。加强经费保障,支持开展绿色生态新研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24.强化公众参与。重大绿化项目建设方案必须开展科学论证,进行专家咨询,充分征求市民意见并做好公示,进一步健全林业园林义务监督员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度。持之以恒推进全民义务植树,积极鼓励公众参与科学绿化工作。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和科学绿化宣传,开展自然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定期发布国土绿化生态状况白皮书,加强舆论引导,多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营造全民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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