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高要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府函〔2020〕13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上级驻高要有关单位:

现将《肇庆市高要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

肇庆市高要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来抓,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0〕70号)以及《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函〔2020〕1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摸清底数、明确目标,优化管理、精准施策,聚焦砂土路改造,不断完善我区农村路网结构,对标全国,看齐珠三角,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攻坚目标

2020年全面实现全区砂土路58.466公里清零;全面打通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公路8.3公里;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3座;落实地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配套资金。

三、工作要求

按照“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要求,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与乡村建设规划、乡村公交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同步谋划、一体推进,全力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工作。

(一)灵活选用建设标准

坚持“安全适用、经济自然”原则,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充分利用老路路基宽度,综合利用老路砂石材料。宜宽则宽、宜窄则窄,尽量避免裁弯取直、征地拆迁,不得随意提高标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应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质量监督检测费等费用按规定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1.砂土路改造:乡、村道砂土路改造原则上采用不低于四级公路标准,近期规划调整为县道的乡、村道采用双车道路基、单车道路面,如资金允许可采用双车道路面。用地困难路段结合实际路况实施路面工程,完善安防设施,保障行车安全。结合沿线地形合理设置错车道,满足错车通行。

2.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公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用地、征拆困难等特殊路段按宜窄则窄的原则,完善交通工程设施,确保双车道安全通行。

3.通村(组)硬化路:原则上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对100至200人自然村村道,按照宜宽则宽、宜窄则窄原则,结合实际路况实施路面硬化。结合沿线村头村尾地形设置错车道,满足错车通行。

(二)合力统筹建设资金

1.总投资规模。测算总投资约0.6亿元,其中乡、村道砂土路改造约0.36亿元,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公路约0.14亿元,危桥改造约0.1亿元。省级补助资金总额约0.184亿元,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需按照《广东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方案》测算标准足额落实省补助的涉农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任务。项目建设投资除省级及以上补助资金外,剩余部分市级按照不少于50%比例承担,其余由区自筹。鼓励地方通过拍卖转让农村公路冠名权、路域资源开发权“一事一议”、捐助、捐款等方式筹集资金。

2.省级补助资金测算标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52号)明确的区域划分,省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按照三档进行一次性补助,高要区属于第三档,为珠三角地区财力相对薄弱市县。具体标准见下表:

3.加大资金统筹支持力度。落实区级主体责任,统筹用好省已下达的2020年中央车购税资金和涉农统筹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并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集中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决胜攻坚。区财政需结合自身财力调整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确保完成决胜攻坚任务。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报区政府批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审查和资金支付程序。

(三)规范优化建设管理

1.优化项目审批管理。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工程设计、招标、财政投资审查和资金支付程序。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审核镇(街道)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由区交通主管部门做好2020年区级“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库工作。项目业主同步组织开展项目改造方案设计,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设计施工建设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

2.推行农村公路建设总承包管理。落实项目业主责任制,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履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业主责任,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项目业主根据当地招标、财政投资审查、资金支付程序等实际情况,结合建设任务和工程费用,合理划分项目标段。鼓励多个项目捆绑成项目包开展招投标工作,实行统一建设、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提高效率,节省费用。

3.规范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管理。根据《广东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和《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制,落实机构和人员,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工作。

4.创新数字化管理。深化卫星遥感技术应用,健全“四好农村路”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农村公路项目库,完善项目储备机制。加强项目库、设计审批、建设总承包、招投标备案、资金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全面实现数字化全过程网上办理。运用大数据推动行业决策科学化、管理精准化、服务便利化。

5.规范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管理。根据《广东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执行;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交工验收,由区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项目管理权限组织竣工验收,竣(交)工验收应当邀请同级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统计申报入库,列入农村公路养护范围。

(四)合理倒排建设工期

第一季度: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我区交通公路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摸清底数,明确建设攻坚目标任务,核实具体任务清单,测算投资方案。(此项工作已完成)

第二季度:省交通运输厅建立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项目库,下达攻坚任务项目清单。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确定攻坚项目省级资金安排方案。由于肇庆市涉及的项目库调整替换比例较大,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项目库编制指南的通知》(粤交规〔2020〕233号)要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遵循总量不变、平衡调整的规则,按路网数据库规定,实事求是做好农村公路路网规划调整,尽快明确我区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项目库。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拟定的项目调整计划,制定具体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并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备,抓紧完成攻坚项目改造方案设计审批、设计施工建设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投标备案并全面实施工程质量监督。

第三季度:项目全面开工建设,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科学合理组织施工,统筹兼顾,确保完成攻坚任务。

第四季度: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竣(交)工验收。同时,按照《肇庆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的总体建设目标要求,全面梳理“四好农村路”各项建设指标,查漏补缺,确保对标对点,圆满完成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落实、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全区农村公路发展蓝图,推动建设任务逐级落实到位。成立肇庆市高要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领导小组,由欧子标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副主任、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承担,具体事项由区交通运输局基建规划管理股牵头办理。区交通运输局成立督导工作组,按照“一月一会商、一月一跟进”的工作原则,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针对进度滞后项目点对点督促指导。区政府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协调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区有关部门要与上级部门及时沟通、强化协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协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激励考核

市交通运输局与区政府签订任务书,明确主体责任及奖惩措施。强化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健全市对区、区对镇(街道)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监督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攻坚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清单+台账+考评”制度。制定有清单、有督查、有考评、有激励、有问责的督导方案,落实分片督导工作机制,对各地推进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并将工作推进情况与以后年度农村公路补助资金挂钩。加强对农村公路的行业监管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共建共管共治能力和水平。对违规操作、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资金的行为,坚决责令纠正,并依法依规查处。

(三)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农村公路人才队伍建设,选派一批有经验、有才干的人员充实到农村公路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人才培养计划,采用全员培训、专业培训、理论辅导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等培训教育方式,切实提高农村公路从业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撑。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综合运用各种宣传媒介,总结推广“四好农村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服务脱贫攻坚、服务全面小康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同时,注意做好道路沿途原有修路功德碑的修缮保护工作,激发广大群众爱路护路的内生动力。

附件:1.肇庆市高要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0年肇庆市高要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任务清单


附件1

肇庆市高要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欧子标(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林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科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李燕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

张涛(区财政局总经济师)

夏顺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振宇(区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叶三跻(区水利局副局长)

张桂棠(区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陆信帮(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区根和(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副局长)

吕伟霞(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副局长)

叶庆强(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副局长)

麦建邦(河台镇委委员)

  韦烨(乐城镇委委员、副镇长)

 张锦新(水南镇委委员)

 梁卓辉(禄步镇人大主席)

 赵永雄(小湘镇委委员)

 苏少明(大湾镇委委员)

 杜广生(新桥镇委副书记)

 廖洪伟(白诸镇委委员)

 何景聪(活道镇副镇长)

   陆建忠(莲塘镇委副书记)

 廖其阳(蛟塘镇委委员)

 黄建立(回龙镇委委员)

   冯灿周(白土镇党委委员)

   吴俊杰(金渡镇委副书记)

   李焕光(蚬岗镇委委员、副镇长)

   郭政坚(金利镇委委员、副镇长)

 黄桂婵(南岸街道党工委委员)


附件2

020年肇庆市高要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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