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临时使用林地复绿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深圳市大鹏新区临时使用林地复绿技术规程》已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临时使用林地复绿技术规程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0年6月17日
深圳市大鹏新区临时使用林地复绿技术规程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0年6月
本规程规定了临时使用林地的复绿造林设计、营造、抚育管护、成果验收、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辖区范围内的临时使用林地复绿项目,其他占用林地复绿项目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82-2009 营造林总体设计规程
LY/T 1607-2003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GB/T 18337.3-2001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T 18337.2-2001 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
GB6000-1999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T 15781-2015 森林抚育规程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TG D30-2015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CJ/T 340-2016 绿化种植土壤
CJJ/T292-2018 边坡喷播绿化工程技术标准
LY/T 2445-2015 绿化用表土保护技术规范
CJJ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LY/T 1844-2009 人工造林质量评价指标
LY/T 2972-2018 困难立地红树林造林技术规程
LY5141-1999 营造林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组成及深度要求
GB/T 51097-2015 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规范
DB440300/T8-1999 深圳市园林绿化施工规范
SZDB/Z 31-2010 边坡生态防护技术指南
CECS 361:2013 生态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广东省造林管理办法(暂行)(广东省林业局,2001年5月9日发布)
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广东省林业局,2001年8月16日发布)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裸露边坡生态修复技术指引(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
山体复绿 greening of damaged mountains
对临时使用林地过程中遭到破坏的裸露山体进行修复,恢复山体生态景观。
3.2
边坡复绿 greening of mountain slopes
对于公路、输电线路、油气管线和水利水电等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边坡,进行生态修复,恢复生态环境,重构植物群落。
3.3
临时道路复绿 greening of mountain paths
由于抢险救灾、建设项目进场等原因,需要临时占用林地开挖路面,根据路面立地条件,选择合适树种,恢复植被,建设多色调、多层次的景观带。
3.4
管道线性工程复绿 greening of pipeline linear engineering
对水利、通讯、电力、油气管线等线性工程周边的裸露地块进行植被恢复。
3.5
隧道口复绿 greening of tunnel entrance
隧道口是展示森林生态景观的重要区域,根据立地条件,在不影响行车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恢复森林景观。
3.6
余泥渣土场复绿 greening of spoil ground
余泥渣土是指新建、改建、扩建或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余泥渣土场的复绿采用近自然的方式,减少人工化痕迹,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
3.7
红树林湿地复绿 greening of mangrove wetland
对确需占用红树林湿地的地块,采取适宜措施及时恢复,维护红树林生态功能的可持续性。
3.8
造林密度 planting density
单位面积造林地上的栽植(播种)点(穴)数,或造林设计的株行距。
3.9
覆盖度 coverage rate
植被(包括叶、茎、枝)在地面的垂直投影面积占统计区总面积的百分比。
3.10
郁闭度 canopy density
森林中乔木树冠彼此连接而遮蔽地面的程度。
3.11
成活率 survival rate
以复绿地块为单元,造林一年或一个生长季后,造林地上成活苗木的穴数与作业设计的种植穴数的百分比。
3.12
保存率 reserving rate
以复绿地块为单元,对于某一年度的造林,达到有效造林标准或成林验收标准的造林株数与造林设计总株数的百分比。
4.1 为切实做好深圳市大鹏新区临时使用林地复绿管理工作,确保森林生态得到及时有效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大鹏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技术规程。
4.2 综合考虑复绿地块范围及其周边的自然条件和建设现状,合理确定绿化方式,优化树种配置模式,提高绿化美化效果,提倡乔灌结合,突出特色,将裸露的地表复绿,形成稳定、多样的植物群落。
4.3 根据大鹏新区的气候、土壤条件以及复绿地块的立地情况,以适地适树、生态化、乡土化为原则,注重恢复地带性森林植被群落。
4.4 根据裸露地具体情况,协调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注重与周边原有生态景观相衔接,注重与防护林、特用林、绿道网等建设统筹实施,注重复绿方案可操作性,充分实现复绿项目的整体效益。
4.5 要抓好抚育中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复绿工作达到预期效果,迅速恢复植被,保持水土,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5.1 山体复绿、临时道路复绿
5.1.1 植物选择
选择适应性强、生长强健、根系发达、固土能力强、耐干旱瘠薄、易于管理的乡土阔叶树种为主。在靠近城区或主干道两侧地块,适当配置观花观叶树种,提升城市森林景观。
详见附录A,表A1、A3。
5.1.2 复绿方式
(1)采用人工造林的方式,以乔木种植为主,乔木种植面积比例应达到90%以上;
(2)对于水土流失、风蚀严重或乔木难以成活的地块,可实行灌草混合种植(喷播)或植草的方式复绿,可参考边坡复绿。
5.1.3 复绿技术
5.1.3.1 整地
清除林地上的临时构筑物、堆放物,如有岩石裸露或坑塘开挖需要回填土壤覆盖至满足种植条件。
原地形地貌改变较大的场地,通过采用土地整理或覆土的形式,使场地与周围山体自然顺接。
5.1.3.2 混交方式
采用多树种混交,组成树种宜5种以上。采取株间随机混交的方式,相邻同一树种不超过三株,使改造后林分结构更接近自然林,景观更具有观赏性,形成生物多样性丰富、生长稳定、生态高效的森林群落。
5.1.3.3 种植密度
根据培育目标、立地条件、树种生物学特性、苗木规格等因素确定造林密度。
为了使造林后1年初见成效,应采用规格较大的苗木,要求苗木规格为高2米以上、米径3厘米以上、土球直径40厘米以上的假植苗。
不同规格苗木的植穴规格详见附录B。
5.1.3.5 回土与施基肥
在栽植前10—15天完成回穴土施基肥工作。回土时先回表土,再回填心土,回土时要把土壤打碎,清除石块和植物根,当回土至穴的三分之一时施放基肥,每穴施放林木专用肥0.50—1千克,磷肥1—1.50千克,保水剂0.20—0.30千克(因季节施用),基肥与保水剂必须保证施入植穴的中下部,并与穴土充分混匀后再回土至平穴备栽。禁止边回土施基肥边栽植,以防基肥发酵发热时灼伤新根导致苗木死亡。
5.1.3.6 苗木栽植与季节选择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的自然气候条件,较适宜的种植季节为3—5月,在春季1—2场透雨后(穴土湿透),即可选择雨后的阴天或小雨天时机栽植。
种植时先挖好种植孔,把苗木置于植穴内(要轻轻除去包扎物,保持土球完整),然后用细土回填平穴后适力压实,并筑成反倾斜的小平台,最后用松土把树头培成“馒头状”,以减少水分的蒸发与防积水。植后用支撑固定,若非阴雨天栽植,植后要淋定根水。
5.1.3.7 抚育管护
(1)抚育管护期限为1年,验收合格完成转交后,宜继续抚育1—2年,每年抚育1—3次,抚育的主要内容为除草、松土、浇水、追肥和补植;
(2)除草要求铲除以植株为中心、半径0.50米范围内的杂草;
(3)因土壤板结等严重影响苗木生长发育甚至成活时,宜及时松土。松土应在苗木周围50厘米范围内进行,并做到里浅外深,不伤害苗木根系,松土深度约为10厘米;
(4)追肥具体方法是在除草、松土、培土等工序完成后,沿树冠垂直投影线方向上方开挖长20—25厘米、深5—10厘米的浅沟,将肥料均匀地施放于沟内,然后用土覆盖,追肥标准为每穴追施复合肥0.25千克;
(5)抚育过程中如发现死株、缺株应及时补植;
(6)根据乔木的生长情况,适当加固支撑或调整支撑位置,以防风倒。
5.2 边坡复绿
5.2.1 植物选择
深圳市大鹏新区地处亚热带,植物选择应因地制宜,除选择适宜当地气候的种类外,应特别注意选择抗旱性、抗逆性强的品种。选择耐炎热、耐干旱瘠薄、防污染、抗病虫、抗风、适于自然生长等特点的植物品种进行边坡植被恢复。
根据生态系统演替的理论,注意植物品种的选择及其配置,采用不同的植物组合,如乔灌草相结合、深根性品种和浅根性品种相结合、观花和观叶品种相结合等。
详见附录A,表A2。
5.2.2 复绿方式
边坡植物防护宜采用乔灌草结合的方式,选择本地优势群落。根据气候条件、岩土性质、边坡高度、边坡坡率、水文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等因素,选择适宜的复绿措施。常用边坡绿化治理措施与目标群落在《深圳市边坡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进行细化,详见表5-1。
表5-1 边坡绿化治理措施与目标群落表
类型 | 坡度(°) | 坡面特征 | 治理措施 | 目标植物 群落 | 目标植物种植面积比例 |
---|---|---|---|---|---|
岩质 | <45 | 微风化 | 植生槽(盆)、土工格室、植生袋等 | 乔灌草 | 乔木30%—50% 灌木≥50% 草本≥95% |
中风化 | 植生槽(盆)、土工格室、挂网客土喷播、植生袋等 | 乔灌草 | 乔木20%—40% 灌木≥50% 草本≥95% | ||
强风化 | 植生槽(盆)、爬藤、土工格室、客土喷播、植生袋等 | 灌草、藤本、草本 | 灌木(藤本)≥50% 草本≥95% | ||
45—53 | 微风化 | 植生槽(盆)、土工格室、植生袋等 | 灌草、藤本、草本 | 灌木(藤本)≥50% 草本≥95% | |
中风化 | 植生槽(盆)、土工格室、挂网客土喷播、植生袋等 | 灌草、藤本、草本 | 灌木(藤本)≥50% 草本≥95% | ||
强风化 | 植生槽(盆)、爬藤、土工格室、挂网客土喷播、植生袋等 | 灌草、藤本、草本 | 灌木(藤本)≥50% 草本≥95% | ||
>53 | 微风化 | 植生槽(盆)、爬藤、植生袋、模块式绿化、布袋式绿化、容器式绿化等 | 灌草、藤本、草本 | 灌木(藤本)≥50% 草本≥95% | |
中风化 | 植生槽(盆)、爬藤、植生袋、模块式绿化、布袋式绿化、容器式绿化等 | 灌草、藤本、草本 | 灌木(藤本)≥50% 草本≥95% | ||
强风化 | 植生槽(盆)、爬藤、植生袋、模块式绿化、布袋式绿化、容器式绿化等 | 灌草、藤本、草本 | 灌木(藤本)≥50% 草本≥95% | ||
土石混合边坡 | <45 | — | 客土喷播、土工格室、人工种植等 | 乔灌草 | 乔木30%—50% 灌木≥50% 草本≥95% |
45—53 | — | 挂网客土喷播、土工格室、植生袋等 | 乔灌草 | 乔木20%—40% 灌木≥50% 草本≥95% | |
>53 | — | 爬藤、植生袋、挂网客土喷播、模块式绿化、布袋式绿化、容器式绿化等 | 灌草、藤本、草本 | 灌木(藤本)≥50% 草本≥95% | |
土质 边坡 | <45 | — | 液压喷播、挂网客土喷播、人工种植等 | 乔灌草 | 乔木30%—70% 灌木≥50% 草本≥95% |
45—53 | — | 挂网客土喷播、人工种植等 | 乔灌草 | 乔木20%—50% 灌木≥50% 草本≥95% | |
>53 | — | 植生袋、爬藤、植生槽、模块式绿化、布袋式绿化、容器式绿化等 | 灌草、藤本、草本 | 灌木(藤本)≥50% 草本≥95% |
5.2.3 复绿技术
5.2.3.1 喷播复绿
(1)液压喷播适用于坡率缓于1:1且土壤肥沃、湿润、侵蚀轻微的稳定土质边坡或土夹石边坡;
(2)客土喷播适用于坡率缓于1:1的稳定土石质混合或强风化岩质边坡,坡面土壤较少的软质岩石边坡、坡面土壤养分较少的硬质土壤边坡或骨架防护工程坡面;
(3)挂网(铁丝网、三维网)客土喷播适用于坡率在1:1—1:0.5范围内的土层瘠薄、质地密实的母质、岩质边坡或格构梁防护工程坡面;
(4)喷混植生的厚度不应小于0.10米,喷播基质配比、理化性质、技术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试验确定。
5.2.3.2 植生袋复绿
(1)适用于坡率在1:1—1:0.50的岩质边坡或已有格构梁防护工程坡面;
(2)植生袋规格、单位质量、断裂强度、等效孔径等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3)锚杆、三角内扣锁等原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2.3.3 植生槽(盆)复绿
(1)适用于土石质混合边坡,以及岩面不平整、有裂隙发育或破碎带的岩质陡坡;
(2)植生槽(盆)的设置应结合坡面微地形及裂隙发育状况,因地制宜选择施工工艺和修复规模,一般选在坡面凹处构建植生槽(盆),确保其稳固性好、耐久性强、外观近自然;
(3)植生槽(盆)内种植土应采用专用基质,基质配比及理化性质参数应达到设计要求。
5.2.3.4 人工种植复绿
(1)人工种植工程适用于坡度较缓、有迹地平台的边坡,主要包括乔灌种植、藤蔓种植、草坪种植等;
(2)人工种植工程应提前规划好排水区域,可利用坡地汇水面明沟或暗沟排水,周围环境较好且水利条件方便的边坡,可修水池或塘坝蓄水;
(3)栽植材料植物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出现检疫性病虫害;
(4)植草的最小土层厚度不应小于0.15米,灌木最小土层厚度不应小于0.30米,乔木最小土层厚度不应小于0.50米;
(5)乔木选用一年生、高0.40米以上的一级营养袋苗;灌木、藤本选用高0.25米以上的一级营养袋苗;草本为多年生根头。
不同规格苗木的种植密度详见附录B。
5.2.3.5 其他复绿
其他植物防护与绿化工程还包括适用于坡率缓于1:1的较厚土砂堆积斜坡或缓坡的栅栏栽植、适用于坡率缓于1:0.75边坡的土工格室法、适用于坡率陡于1:0.50的岩质、混凝土陡坡或特陡坡的模块式、布袋式、容器式垂直绿化等措施,一般规模较小,种植土内最好适当施用保水剂,做好灌溉养护措施,保证苗木养护有足够的水分供应。
5.2.3.6 施工
(1)种草施工,草籽应撒布均匀,同时做好保护措施;
(2)灌木、乔木应在适宜季节栽植;
(3)喷播施工所喷播植草混合料中植生土、土壤稳定剂、水泥、肥料、混合草籽和水等的配合比应根据边坡坡率、地质情况和当地气候条件确定,混合草籽和水等的配合比应根据边坡坡率、地质情况和当地气候条件确定,混合草籽用量每平方米不宜少于25克;在气温低于12℃时不宜喷播作业;
(4)铺、种植被后,应适时进行洒水、施肥等养护管理;养护用水不应含油、酸、碱、盐等有碍草木生长的成分。
5.2.3.7 抚育管护
(1)抚育管护期限为1年,验收合格完成转交后,宜继续抚育1—2年,每年抚育1—3次;
(2)植被主体工程完工后,应对坡面植物生长基质坍塌的部分或者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分进行修补,植物生长势差或覆盖度未达到要求的坡面区域应及时进行补种或补播;
(3)在植被工程完工后至密度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时期内,必须保持植物生长基质湿润,灌溉量和次数视天气、植物种类及基质湿润程度而定;
(4)抚育管护期内必须根据植物生长情况进行追肥;
(5)抚育管护期内必须根据季节和病虫害发生规律采取预防措施,一旦发生病虫害,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治,尽量采用生态防治或生物防治相结合的方法;
(6)在草本植物生长过盛妨碍其他木本植物生长时,应对其进行修剪,确保木本植物的正常生长。
5.3 管道线性工程复绿
5.3.1 植物选择
选择适应性强、固土能力强,耐瘠薄、耐干旱,有一定防火功能的植物品种,乔木以慢生中小乔木为主。
详见附录A,表A4。
5.3.2 复绿方式
(1)复绿过程中需考虑苗木与管线的距离,树木与各类管线的距离要求参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 75-97)以及《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等规范,详见表5-2;
(2)在离管道安全距离外的复绿场地,以乔木种植为主,乔木种植面积比例应达到80%以上,在乔木与管线之间可种植灌木,作为过渡及缓冲带,同时增加植物层次,提升景观,灌木种植面积比例控制在20%以内;
(4)安全距离内铺设草皮。
表5-2 树木与地下管线最小水平距离统计表
管线名称 | 乔木距离(米) | 灌木距离(米) | 引用标准 |
---|---|---|---|
电力电缆 | 1.50 | 1 | 《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 75-97) |
通信电缆 | 1.50 | 1 | 《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 75-97) |
给水管道 | 1.50 | — | 《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 |
排水管道 | 1.50 | — | 《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 |
热力管道 | 2 | 2 | 《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 |
排水盲沟 | 1 | — | 《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 |
消防龙头 | 1.20 | 1.20 | 《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 |
石油管道 | 5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天然气管道 | 5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
5.3.3 复绿技术
5.3.3.1 整地
清除林地上的临时构筑物、堆放物,对管线周边覆土时,需保证管线的安全,使场地平整、整洁,与周围山体自然顺接。在满足造林种植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整地措施对周边原生植被造成破坏。
5.3.3.2 混交方式
乔木采取株间随机混交或者块状混交的方式,采用株间随机混交时相邻同一树种不超过三株,使改造后林分结构更接近自然林,景观更具有观赏性,形成具有生物多样性、生长稳定、生态高效的森林群落。
灌木种植于乔木与草皮之间,可采用行间混交的方式种植,每隔1公里左右更换品种。
5.3.3.3 种植密度
根据培育目标、立地条件、树种生物学特性、苗木规格等因素确定造林密度。
不同规格苗木的种植密度详见附录B。
5.3.3.4 苗木与植穴规格
为了使造林后1年初见成效,应采用规格较大的苗木,要求苗木规格为高2米以上、米径3厘米以上、土球直径40厘米以上的假植苗;灌木选用苗高50—80厘米的营养袋苗。
不同规格苗木的植穴规格详见附录B。
5.3.3.5 回土与施基肥
在栽植前10—15天完成回穴土施基肥工作。回土时先回表土,再回填心土,回土时要把土壤打碎,清除石块和植物根,当回土至穴的三分之一时施放基肥,乔木每穴施放林木专用肥0.50千克,磷肥1千克,保水剂0.20千克(因季节施用),灌木每穴施放林木专用肥0.25千克,磷肥0.50千克,基肥与保水剂必须保证施入植穴的中下部,并与穴土充分混匀后再回土至平穴备栽。禁止边回土施基肥边栽植,以防基肥发酵发热时灼伤新根导致苗木死亡。
5.3.3.6 苗木栽植与季节选择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的自然气候条件,较适宜山地造林的季节为3—5月,落叶植物宜早不宜迟,在春季1—2场透雨后(穴土湿透),即可选择雨后的阴天或小雨天时机栽植。
种植时先挖好种植孔,把苗木置于植穴内(要轻轻除去包扎物,保持土球完整),然后用细土回填平穴后适力压实,并筑成反倾斜的小平台,最后用松土把树头培成“馒头状”,以减少水分的蒸发与防积水。植后用支撑固定,若非阴雨天栽植,植后要淋定根水。
5.3.3.7 抚育管护
(1)抚育管护期为1年,验收合格完成转交后,宜继续抚育1—2年,每年抚育1—3次。抚育的主要内容为除草、松土、培土、追肥和补植;
(2)除草要求铲除以植株为中心、半径0.50米范围内的杂草;
(3)因土壤板结等严重影响苗木生长发育甚至成活时,宜及时松土。松土应在苗木周围50厘米范围内进行,并做到里浅外深,不伤害苗木根系,松土深度约为10厘米;
(4)追肥具体方法是在除草、松土、培土等工序完成后,沿树冠垂直投影线方向上方开挖长20—25厘米、深5—10厘米的浅沟,将肥料均匀地施放于沟内,然后用土覆盖,追肥标准为乔木每穴追施复合肥0.25千克,灌木0.10千克,草皮每平方米0.10千克;
(5)抚育过程中如发现死株、缺株应及时补植。
5.4 隧道口复绿
5.4.1 植物选择
隧道口山体需快速复绿并保障行车安全,因此选择抗风、耐干旱瘠薄、生长较快的植物品种进行植被恢复。
详见附录A,表A5。
5.4.2 复绿方式
(1)采用人工造林的方式,以乔、灌木混合种植为主,乔木种植面积比例应达到80%以上,灌木套种于乔木之下,种植面积比例应达到60%以上;
(2)适用于开采面不大且较缓山体,如开采面较大且比较陡峭,可参考边坡复绿技术措施。
5.4.3 复绿技术
5.4.3.1 整地
在满足造林种植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整地措施对周边原生植被造成破坏,同时保障隧道口及道路的安全。
5.4.3.2 混交方式
乔、灌木均采取株间随机混交的方式,相邻同一树种不超过3株,灌木套种于乔木之下。改造后林分结构更接近自然林,景观更具有观赏性,形成具有生物多样性、生长稳定、生态高效的森林群落。
5.4.3.3 种植密度
根据培育目标、立地条件、树种生物学特性、苗木规格等因素确定造林密度。
不同规格苗木的种植密度详见附录B。
5.4.3.4 苗木与植穴规格
为了使造林后1年初见成效,应采用规格较大的苗木,要求苗木规格为两年生以上、高1.50米以上、地径2厘米以上的一级营养袋苗;灌木选用高50—80厘米的营养袋苗。
不同规格苗木的植穴规格详见附录B。
5.4.3.5 回土与施基肥
在栽植前10—15天完成回穴土施基肥工作。回土时先回表土,再回填心土,回土时要把土壤打碎,清除石块和植物根,当回土至穴的三分之一时施放基肥,乔木每穴施放林木专用肥0.50千克,磷肥1千克,保水剂0.20千克(因季节施用),灌木每穴施放林木专用肥0.25千克,磷肥0.50千克,基肥与保水剂必须保证施入植穴的中下部,并与穴土充分混匀后再回土至平穴备栽。禁止边回土施基肥边栽植,以防基肥发酵发热时灼伤新根导致苗木死亡。
5.4.3.6 苗木栽植与季节选择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的自然气候条件,较适宜的种植季节为3—5月,在春季1—2场透雨后(穴土湿透),即可选择雨后的阴天或小雨天时机栽植。
种植时先挖好种植孔,把苗木置于植穴内(要轻轻除去包扎物,保持土球完整),然后用细土回填平穴后适力压实,并筑成反倾斜的小平台,最后用松土把树头培成“馒头状”,以减少水分的蒸发与防积水。植后用支撑固定,若非阴雨天栽植,植后要淋定根水。
5.4.3.7 抚育管护
(1)抚育管护期限为1年,验收合格完成转交后,宜继续抚育1—2年,每年抚育1—3次。抚育的主要内容为除草、松土、培土、浇水、追肥和补植;
(2)除草要求铲除以植株为中心、半径0.50米范围内的杂草;
(3)因土壤板结等严重影响苗木生长发育甚至成活时,宜及时松土。松土应在苗木周围50厘米范围内进行,并做到里浅外深,不伤害苗木根系,松土深度约为10厘米;
(4)追肥具体方法是在除草、松土、培土等工序完成后,沿树冠垂直投影线方向上方开挖长20—25厘米、深5—10厘米的浅沟,将肥料均匀地施放于沟内,然后用土覆盖,追肥标准为乔木每穴追施复合肥0.25千克,灌木0.10千克,草皮每平方米0.10千克;
(5)抚育管护过程中如发现死株、缺株应及时补植。
5.5 余泥渣土场复绿
5.5.1 植物选择
植物选择以叶色翠绿、水源涵养功能强、耐干旱、耐瘠薄、生长迅速的乡土树种为主,适当配置观赏树种。
详见附录A,表A6。
5.5.2 复绿方式
(1)采用人工造林的方式,台地以乔木种植为主,乔木种植面积比例应达到90%以上;
(2)坡地乔、灌木混合种植,乔木种植面积比例应达到60%以上,灌木套种于乔木之下,种植面积比例应达到80%以上;
(3)场地均撒播草籽。
5.5.3 复绿技术
5.5.3.1 整地
余泥渣土主要为城市中的新建筑物建设施工垃圾以及旧建筑物拆除垃圾,无法为植物提供生长所需养分,因而必须进行覆土处理。为减少客土的取土量,采用的大部分覆土为场地清理时的山体表层土壤。坡地覆土0.50米,台地覆土1.50米,使场地与周围山体自然顺接。
5.5.3.2 混交方式
台地种植:乔木采取株间随机混交的方式,相邻同一树种不超过三株,使改造后林分结构更接近自然林,景观更具有观赏性。
坡地种植:小乔木及花灌木混合种植,小乔木带状种植,花灌木采用群落混交方式,3—5株成群,9—25株成块,套种于乔木之下。
所有复绿场地均播种草籽,由此形成的林分结构更稳定,有利于植物生态群落的形成。
5.5.3.3 种植密度
根据培育目标、立地条件、树种生物学特性、苗木规格等因素确定造林密度。
草籽播种量25克/平方米,不同规格苗木的种植密度详见附录B。
5.5.3.4 苗木与植穴规格
为了使造林后1年初见成效,应采用规格较大的苗木,要求苗木规格为两年生以上、高1.50米以上、地径2厘米以上的一级营养袋苗;灌木选用高50—80厘米的营养袋苗。
不同规格苗木的植穴规格详见附录B。
5.5.3.5 回土与施基肥
在栽植前10—15天完成回穴土施基肥工作。回土时先回表土,再回填心土,回土时要把土壤打碎,清除石块和植物根,当回土至穴的三分之一时施放基肥,乔木每穴施放林木专用肥0.50千克,磷肥1千克,保水剂0.20千克(因季节施用),灌木每穴施放林木专用肥0.25千克,磷肥0.50千克,基肥与保水剂必须保证施入植穴的中下部,并与穴土充分混匀后再回土至平穴备栽。禁止边回土施基肥边栽植,以防基肥发酵发热时灼伤新根导致苗木死亡。
5.5.3.6 苗木栽植与季节选择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的自然气候条件,较适宜的种植季节为3—5月,在春季1—2场透雨后(穴土湿透),即可选择雨后的阴天或小雨天时机栽植。
种植时先挖好种植孔,把苗木置于植穴内(要轻轻除去包扎物,保持土球完整),然后用细土回填平穴后适力压实,并筑成反倾斜的小平台,最后用松土把树头培成“馒头状”,以减少水分的蒸发与防积水。植后用支撑固定,若非阴雨天栽植,植后要淋定根水。
5.5.3.7 抚育管护
(1)抚育管护期限为1年,验收合格完成转交后,宜继续抚育1—2年,每年抚育1—3次。抚育的主要内容为除草、松土、培土、浇水、追肥和补植;
(2)除草要求铲除以植株为中心、半径0.50米范围内的杂草;
(3)因土壤板结等严重影响苗木生长发育甚至成活时,宜及时松土。松土应在苗木周围50厘米范围内进行,并做到里浅外深,不伤害苗木根系,松土深度约为10厘米;
(4)追肥具体方法是在除草、松土、培土等工序完成后,沿树冠垂直投影线方向上方开挖长20—25厘米、深5—10厘米的浅沟,将肥料均匀地施放于沟内,然后用土覆盖,追肥标准为乔木每穴追施复合肥0.25千克,灌木0.10千克,草皮每平方米0.10千克;
(5)抚育过程中如发现死株、缺株应及时补植。
5.6 红树林湿地复绿
5.6.1 植物选择
尽量选用深圳市原生的红树植物种类,进行红树林恢复和营造,以速生种类和慢生种类相结合,使所营造的红树林生态系统与海岸湿地生态环境协调统一。
详见附录A,表A7。
5.6.2 复绿方式
采用人工造林的方式,施工区域内20%的前缘面积种植速生红树植物;80%的中后缘面积种植乡土慢生红树植物。
5.6.3 复绿技术
5.6.3.1 整地
可采取带状、块状或整体吹填的方式来抬升滩面高度,达到平均海平面线以上,满足红树林种植所需的水深条件,同时,表面要保留至少30厘米的泥质土壤,以利于红树林生长。
5.6.3.2 混交方式
速生红树:施工区域前缘风浪较大,为抵御风浪的侵袭,以带状混交方式种植高大速生的红树林植物。
慢生红树:施工区域的中后缘风浪较小,可考虑林分的景观效果,以块状混交方式种植乡土慢生树种。
5.6.3.3 种植密度
速生红树植物株行距为1×1.50米,慢生红树植物株行距为1×0.50米。
5.6.3.4 苗木要求
要求实生苗健康、无病虫害,营养袋直径8厘米以上,树高0.50—0.80米,木质化程度高。
5.6.3.5 苗木栽植与季节选择
造林季节宜为气温较高的春、夏季,最适宜时间为5—8月。
采用实生袋苗种植,在淤泥深厚的地方适当深植,但淤泥覆盖高度不能超过营养袋上表面10厘米;在土质较硬的地方,以泥土刚好覆盖营养袋为准。
由于红树林生长在潮间带,泥沙质基底,同时,受潮汐和风浪影响影响苗木种植后易出现倒伏甚至死亡,种植后宜采取一定措施将苗木固定,提高其在泥滩上的稳定性,防止苗木倒伏以提高成活率。
5.6.3.6 抚育管护
(1)营造红树林后需要采取封滩保育的措施,减少人为干扰,促使红树林能够正常生长发育。管护期限为1年,验收合格完成转交后,需继续管护1—2年,管护措施主要包括风浪防护、垃圾防护、苗木补植等;
(2)在强风浪海滩,设立风浪防护设施,缓解风浪对红树林幼苗的生长影响;
(3)在红树林区域周围设立防护网,以防止漂浮垃圾进入红树林种植区覆盖苗木,防护网高度要高于大潮时的最高潮位;定期清理造林地内及缠绕在幼苗幼树上的垃圾杂物、海藻等,减少对红树林苗木的干扰和损害;
(4)对缺损的红树林幼苗幼树进行适当补植,以提高苗木保存率。
6.1 验收组织
新区林业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新区林业执法部门、属地办事处,按照申请临时使用林地手续时已经审核的复绿方案,开展临时使用林地复绿验收工作,检查验收在抚育管护作业完成后进行。验收合格后交由属地办事处负责管理,并做好后续管理、抚育等工作。
6.2 验收文件要求
复绿验收前,用地单位应提前一周前向验收方提供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文件、复绿方案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竣工图和工程决算、外地购进苗木检验检疫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等文件。
6.3 验收标准
6.3.1 山体复绿、临时道路复绿、管道线性工程复绿、隧道口复绿、余泥渣土场复绿
(1)实际复绿面积与上报面积相差应在5%以内;
(2)乔灌木种植比例应符合要求,详见各类型复绿方式;
(3)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彩叶树种与一般树种合理搭配,落叶乔木占比不超过10%;
(4)造林密度与作业设计密度相差应在±10%以内,苗木栽植均匀;
(5)乔木成活率≥90%或郁闭度≥0.20,灌木成活率≥80%或覆盖度≥30%,草藤覆盖度≥95%;
(6)种植地整洁、表面平整;
(7)种植地植物材料的补植、松土、施肥等抚育管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6.3.2 边坡复绿
(1)乔灌木种植比例应符合要求,详见边坡复绿方式;
(2)边坡绿化用地面积应达到边坡总面积的70%以上;
(3)草本长势正常, 1年后覆盖度达喷播面积的95%以上;
(4)藤本长势正常,1年后成活率达95%以上,攀援长度1.50米以上,且分布均匀;
(5)灌木长势正常,1年后成活率达95%以上,覆盖度达种植面积的50%以上;
(6)乔木长势正常,1年后成活率达90%以上;
(7)植物材料的补植、浇水、施肥等抚育管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6.3.3 红树林湿地复绿
(1)实际复绿面积与上报面积相差应在5%以内;
(2)速生红树及慢生红树种植比例应符合要求,详见红树林湿地复绿方式;
(3)造林密度与作业设计密度相差应在±10%以内,苗木栽植均匀;
(4)速生红树保存率>60%,慢生红树保存率>45%;
(5)种植地苗木的补植、风浪防护、垃圾清理等管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后,填报验收单,验收单应符合表6-1的规定。
表6-1 复绿工程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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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 复绿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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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验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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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木成活率(%)/郁闭度/保存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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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木成活率(%)或覆盖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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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藤/草坪覆盖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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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整洁及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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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育管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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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工程质量评定及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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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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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单位: | 验收单位 | ||||||
新区林业行政管理部门 | 新区林业行政执法部门 | 属地办事处 | |||||
签字: 公章: | 签字: 公章: | 签字: 公章: | 签字: 公章: |
7 保护管理
7.1 保护措施
7.1.1 林地生境保护
对复绿场地实行全方位生境保护,贯穿于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在保护生境理念指导下,通过复绿造林措施恢复森林景观。
7.1.2 生物多样性保护
(1)应注意区域内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
(2)优先使用当地乡土树种,确需引进外来树种的,引进树种应先进行种植试验,证明未造成对当地物种、生态系统负面影响时方可使用;
(3)营造混交林,采取块状或株间随机混交的方式,避免大面积单一树种种植。
7.1.3 环境保护
(1)水源地附近造林复绿,若需施肥时,应施用有机肥,避免对水源造成污染;
(2)为防止肥料流失,应避免大面积的陡坡施肥;
(3)复绿造林地不允许施用除草剂;
(4)无毒无害固体废弃物应集中转移或深埋地下,对有害废弃物应进行无毒化处理,或集中转移至专门的处理区域;
(5)机械设备应避免燃料、油料溢出。
7.2 管理措施
7.2.1 施工进度
根据季节、种苗、劳力、组织状况做好施工进度安排。
7.2.2 场地维护
对作业场地进行适时的修复,如塌方填平、堆方清除、边坡修复、标识维护等。
7.2.3 表土剥离及存放
(1)应使用挖掘机等对土壤破坏程度较小的机械,禁止使用推土机等对土壤压实严重的机械;
(2)在土壤适耕性较好时进行表土剥离,即抓一把土壤可捏成团,土团落地能自然散碎;当土壤处于可塑性时,即用手按压能将土壤中水分挤出或粘结成团时,禁止剥离;禁止在雨天或雨天后立即进行剥离;
(3)表土剥离区域应有安全警示标识,表土机械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剥离的表土优先置于复绿地块内,并采取相应的排水和防尘措施,保护表土免于被破坏并便于表土取用方便,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工程施工的干扰。
7.2.4 档案管理
(1)以作业区小班为单位建立技术管理档案;
(2)采用电子文档管理,并及时更新;
(3)检查验收结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应立即整理档案文件;
(4)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情况进行精确的统计。
8.1 总体要求
复绿方案需具体落实到小班(地块),对并按本规程有关要求明确复绿的质量标准、技术要点、施工组织、施工时间等。
8.2 方案内容
复绿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1)落实小班(地块);
(2)明确小班(地块)土壤情况和植被现状(重点介绍土壤类型、质地、表土层厚度、土壤紧实程度、养分情况、ph值等;林地的主要树种、郁闭度或覆盖度;草地的主要草种、覆盖度等。)
(3)确定不同类型复绿方案;
(4)栽植技术设计;
(5)抚育管护设计;
(6)苗木需求量计算;
(7)工程量统计;
(8)施工进度安排。
8.3 方案文件组成
复绿方案文件主要包括说明书、图件、统计表及附件等部分。
8.3.1 说明书
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设计方案、技术设计、工程量、物资需要量、施工组织、环境保护、保障措施、效果预期与展望等。
8.3.2 图件
包括:工程位置示意图、总平面图、复绿方案设计图等。
8.3.3 统计表
包括:现状调查统计表、复绿任务汇总表、方案设计一览表(小班设计一览表)、物资需要量统计表等。
8.3.4 附件
包括:上级文件、专题调查报告等。
表A1 山体复绿植物选择
类型 | 植物种名 |
乔木 | 荷木、樟树、黄樟、火力楠、红锥、山杜英、千年桐、乐昌含笑、深山含笑、海南蒲桃、红花油茶、灰木莲、阴香、山乌桕、黎蒴、假苹婆、土沉香、南酸枣、大头茶、杨梅、木棉、凤凰木、漆树、降真香、潺槁、浙江润楠、鸭脚木、仪花、红花荷、国庆花、枫香、铁刀木等 |
注:对于水土流失、风蚀严重或乔木难以成活的地块,实行灌草混合种植(喷播)或植草的方式复绿,植物选择参照表A2。
表A2 边坡复绿植物选择
类型 | 植物种名 |
乔木 | 大叶榕、小叶榕、枫香、海南蒲桃、羊蹄甲、苦楝、潺槁、台湾相思、铁刀木、荷木、铁冬青、山乌桕、山杜英等 |
灌木 | 小叶紫薇、夹竹桃、多花木兰、朱樱花、山毛豆、双荚决明、金合欢、猪屎豆、九里香、朱槿、黄蝉、黄栀子、桃金娘、小叶黄杨、杜鹃、六月雪、勒杜鹃、野牡丹等 |
草本 | 狗牙根、百喜草、假俭草、类芦、高羊茅、糖蜜草、黑麦草、金鸡菊、芒箕等 |
藤本 | 爬山虎、薜荔、牵牛花、老鸦嘴、金银花、凌霄、络石等 |
表A3 临时道路复绿植物选择
类型 | 植物种名 |
乔木 | 秋枫、假苹婆、木棉、凤凰木、火焰木、仪花、白兰、国庆花、枫香、铁刀木、大叶紫薇、红花羊蹄甲、粉花山扁豆、火力楠、山杜英、尖叶杜英、铁冬青、乐昌含笑、深山含笑、海南蒲桃、红花油茶、灰木莲、阴香等 |
注:对于水土流失、风蚀严重或乔木难以成活的地块,实行灌草混合种植(喷播)或植草的方式复绿,植物选择参照表A2。
表A4 管道线性工程复绿植物选择
类型 | 植物种名 |
乔木 | 秋枫、仪花、红花荷、国庆花、枫香、铁刀木、羊蹄甲、浙江润楠、火力楠、山杜英、铁冬青、土沉香、格木、荷木、台湾相思、大头茶、楝叶吴茱萸、南酸枣、鸭脚木、乐昌含笑、深山含笑、海南蒲桃、红花油茶、阴香、山乌桕等 |
灌木 | 桃金娘、勒杜鹃、野牡丹(可替代品种:夹竹桃、山茶花、红车、山瑞香、朱槿、黄栀子等) |
草本 | 大叶油草、马尼拉草、假俭草等 |
表A5 隧道口复绿植物选择
类型 | 植物种名 |
乔木 | 假苹婆、红花荷、铁刀木、羊蹄甲、浙江润楠、火力楠、山杜英、铁冬青、土沉香、荷木、台湾相思、大头茶、乐昌含笑、深山含笑、海南蒲桃、红花油茶、阴香、樟树、山乌桕等 |
灌木 | 桃金娘、勒杜鹃、野牡丹(可替代品种:山茶花、山毛豆、山瑞香、朱槿、黄栀子等) |
草本 | 狗牙根、百喜草、假俭草、类芦、高羊茅、糖蜜草、黑麦草等 |
表A6 余泥渣土场复绿植物选择
类型 | 植物种名 |
乔木 | 垂叶榕、小叶榕、高山榕、枫香、秋枫、木棉、刺桐、人面子、灰木莲、深山含笑、乐昌含笑、大头茶、海南蒲桃、假苹婆、羊蹄甲、凤凰木、国庆花、台湾相思、铁刀木、荷木、铁冬青、山乌桕、山杜英等 |
灌木 | 朱樱花、山毛豆、朱槿、黄金榕、桃金娘、勒杜鹃、野牡丹等 |
草本 | 狗牙根、百喜草、假俭草、类芦、高羊茅、糖蜜草、黑麦草等 |
表A7 红树林湿地复绿植物选择
类型 | 植物种名 |
速生红树 | 无瓣海桑、拉关木 |
慢生红树 | 秋茄、桐花树、木榄等 |
苗木与植穴规格标准表
苗类 | 高度(米) | 冠幅(米) | 米径(厘米) | 土球直径(厘米) | 植穴规格 (厘米) | 种植密度(株/亩) |
乔木假植苗 | >4 | >2.50 | 9—10 | 70 | 100×80×80 | 27—42 |
乔木假植苗 | >3 | >2 | 7—8 | 60 | 90×70×70 | 34—48 |
乔木假植苗 | >2.50 | >1.50 | 5—6 | 50 | 80×60×60 | 42—64 |
乔木假植苗 | >2 | >1.50 | 3—4 | 40 | 60×50×50 | 56—89 |
两年生乔木袋苗 | >1.50 |
|
|
| 50×40×40 | 80—110 |
一年生乔木袋苗 | >0.40 |
|
|
| 40×40×30 | 100—135 |
灌木袋苗 | 1 | 0.80 |
| 40 | 60×50×50 | 60—80 |
灌木袋苗 | 0.80 | 0.60 |
| 30 | 50×40×40 | 70—90 |
灌木袋苗 | 0.60 | 0.40 |
| 20 | 40×30×30 | 85—115 |
灌木袋苗 | <0.40 | <0.30 |
|
| 30×20×20 | 110—170 |
藤本袋苗 | <0.40 |
|
|
| 30×20×20 | 300—450 |
草本多年生根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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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00—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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