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办〔2019〕9号附件3

南海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核(审批)指引

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佛府办〔2018〕27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审批),制定如下工作指引:

一、项目实施方案要点

(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土地、房产权属调查必须详细、真实。在项目红线内必须根据权属调查的基本情况详细划分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土地。

国有建设用地要准确划分是以划拨还是出让方式取得。

集体土地必须要根据已登记发证情况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准确划分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集体未利用地的面积。对于集体建设用地,必须将已登记发证和未登记发证、已完善用地手续和需完善用地手续的面积准确统计;对于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可按现行“三地”政策处理。对于超面积“三地”报批,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明确办理完善历史用地手续、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需求。

2.对于项目红线内的集体土地,必须核实是否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主体与申请改造的主体或被征收的主体是否一致。

(二)规划情况

主要核实项目红线内的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按规定必须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可不再核对城乡规划,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依据;按规定不需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必须以已批控规为依据)。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1.在土地、房产权属调查基础上,统计出现状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现状容积率。

2.根据历年的影像图、有资质测绘单位提供的用地图等材料,确定现状建筑物的建设时间和建成时间。

(四)协议补偿情况

1.涉及完善土地征收手续的需核实该项内容。

2.重点确定用地单位与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签订和补偿兑现情况,涉及转让行为的一并核实转让协议签订和转让款支付行为。

3.需核实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历史征地的补偿安置有无不同意见。

4.涉及“三地”的需核实征地补偿、办理听证、社保审核和安排留用地落实情况。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

1.依据已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按规定不需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以已批控规为依据),将项目红线内涉及的城市规划用途(如商业、商住、道路、公共绿地等)、各个用途的容积率、建筑面积等逐一列出。

2.列出项目拟采取的具体改造方式、供地方式。

3.根据拟改造情况,明晰项目是否需要开展混合开发、联动改造、片区统筹整备等及如何开展等。

(六)拆迁安置指导方案

1.拆迁安置指导方案应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提出指导性的拆迁方式和进度,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回迁房屋的面积、地点等相关事项。

2.拆迁安置指导方案应作为指导实施主体与原土地权属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重要依据。

(七)分期建设指导方案

1.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依据(按规定不需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以已批控规为依据),结合地籍权属界线、拆迁安置指导方案等,提出项目分期建设指导方案,明确每一期建设的用地和建筑规模,以及配套的设施建设要求。

2.综合考虑公益优先的要求以及项目建设的综合效益,合理安排公益性设施在进度和规模上的建设要求。

(八)公益性用地移交方案

依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按规定不需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必须以已批控规为依据)以及单元内的规划用地、项目划分等,明确以项目为基本单位的公益性用地移交方案。

(九)实施主体形成指导方案

1.改造项目范围内涉及多宗国有出让或划拨土地,必须先由申报主体与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收回国有土地协议书(意向书)后,再根据具体情况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所有权利主体通过将房地产的相关权益转移到同一主体形成实施主体的,应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编制实施主体形成方案。

2.无法将相关权益转移到同一主体的,可由镇政府(街道办)作为协商的组织者和协调者,组织相关权利主体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统一改造协议后,形成多方联合改造实施主体。

二、申报材料

镇(街道)城市更新机构组织申报主体编制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审核(审批)。所需材料如下(一式一份):

(一)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审批)表;

(二)已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涉及旧村居改造项目的,同时提供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涉及旧城镇改造的,同时提供补偿方案形成表决材料);

(三)项目用地红线图(使用佛山市2000坐标系标示,电子件提供shp格式);

(四)城市更新项目土地和房产权属调查明细表(涉及旧村居改造项目的,提供摸底调查成果);

(五)土地权属现状图(标示土地和房屋权属调查明细表中每宗土地的红线范围及编号);

(六)项目改造用地所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按规定不需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提供已批控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单元规划图则、管理文件等相关材料,附上项目范围与单元规划范围的关系示意图(标识规划用途);

(七)项目改造用地的“二调”和最新年份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各1份);

(八)项目改造用地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九)项目改造用地2009年影像图和最新年份影像图(各1份);

(十)项目改造用地的标图建库地块红线示意图(2009年影像底图);

(十一)改造项目的原貌照片(不少于6张);

(十二)涉及多个权利主体将房地产相关权益转移到同一主体后实施改造的,提供申报主体与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收回国有土地协议书(意向书)复印件,并附权益转移协议书(意向书)签订情况列表;

(十三)改造项目范围的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十四)申报主体的《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

(十五)涉及旧村居改造的,提供项目实施主体形成的相关材料(如表决结果证明、签订的项目改造协议、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等);

(十六)涉及旧城镇、旧村居改造的,提供项目改造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

(十七)通过政府主导的方式实施城市更新的,提供涉及相关权利人的更新意愿证明材料(参考《南海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指引》中更新意愿证明材料要求提供);

(十八)电子文件1份(光盘形式,包括以上材料的电子文件或扫描件)。

三、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审批)程序

(一)镇(街道)城市更新机构组织申报主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镇(街道)审查。

镇(街道)城市更新机构对项目实施方案涉及的各方面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规范性进行核查后,报镇(街道)主管领导审查。

(三)区级审核(审批)。

1.镇(街道)审查通过后的项目实施方案,由镇(街道)城市更新机构报区级城市更新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区级城市更新机构出具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批准文件。

2.涉及旧城镇改造的,项目实施方案在区级城市更新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区政府审批。

3.涉及到旧村居改造的,项目实施方案在区级城市更新机构审核通过的,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依法表决同意后由区级城市更新机构报区政府审批。

4.区政府批准后由区级城市更新机构出具项目实施方案批准文件。涉及完善土地征收手续的,项目实施方案连同用地报批材料一并报市审批。

(四)公告

经审核(审批)的项目实施方案,由区级城市更新机构在门户网站对外公告。

四、项目实施方案的调整

(一)已审核(审批)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需调整的,须将调整的项目实施方案重新上报审核(审批)。如原土地权属人涉村(居)集体经济组织,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后方可申请调整。

(二)适用范围

1.项目红线范围调整,包括红线范围扩大或缩小,改造地块位置调整或分割等;

2.改造模式调整;

3.供地方式调整;

4.规划要素调整;

5.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调整;

6.分期建设指导方案调整;

7.公益性用地移交方案调整;

8.实施主体形成指导方案调整;

9.其他需要调整、更正的内容。

(三)申报材料

涉及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的,根据新的改造项目实施情况,除按本指引第二点组织相关申报材料外,另外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的申请(申报主体提供,含对调整事宜作出的专题报告);

2.涉及改造项目红线范围调整的,提供原项目红线与拟调整项目红线对比示意图;

3.原已审核(审批)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

4.原土地权属人涉及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提供同意调整实施方案的表决材料和公示材料。

(四)审核(审批)程序

按本指引第三点操作。

(五)涉及重大调整的处理

1.改造项目范围调整,涉及的面积变化超过10%及以上的视为重大调整,需对原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材料进行调整,并就范围调整事宜拟定专题报告,重新按单元计划调整程序上报审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经批准后,重新编制和上报审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所在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有所调整的,项目实施方案需按程序相应作出调整。

五、其他

(一)2018年12月31日前已认定项目仍有效且已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的,项目在有效期内如不涉及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开展城市更新相关工作不需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在有效期内如需调整实施方案,不涉及重大调整的不需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按本指引第四点要求操作;涉及重大调整的,需按规定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并经批准后,按本指引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审核(审批)。

(二)2018年12月31日前已认定项目仍有效但无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的,项目如在有效期内要开展城市更新相关工作,不需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但需按本指引第四点要求重新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审核(审批),并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

(三)历史认定项目已作废或过期失效的,如要开展城市更新相关工作,需按规定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并经批准后,按本指引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审核(审批)。

附件3-1:非旧村居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附件3-2:旧村居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附件3-3: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审批)表

附件3-4:南海区××镇(街道)××城市更新项目土地和房产权属调查明细表

附件3-5:权益转移协议书(意向书)签订情况列表


附件3-1

非旧村居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参考模板)

××××(项目名称)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编号:××)

根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我××(申报主体)拟对位于××(用地位置)的旧厂房(或“旧城镇”)用地进行改造。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改造地块标图建库编号为××,位于××(用地位置),总面积××公顷(××平方米),其中国有建设用地××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集体土地××公顷,其中集体建设用地××公顷(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公顷,无合法用地手续的××公顷),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公顷(涉及“三地”的需要列明地类)。

改造地块需建设用地确权手续的土地面积××公顷。需办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公顷。需完善土地征收手续的土地面积××公顷,按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公顷(涉及“三地”的需要列明审批事项)。改造涉及的土地、房屋权属清晰(或已经确权、登记),分别属于××所有。

二、规划情况

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南海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项目所在的××城市更新单元,已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编制,并已获得批准(按规定不需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表述为项目所在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批准)。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该地块现用途为××,为××(用地单位)××年××月开始使用(涉及多个用地单位的,分别列明;涉及入市出让、租赁的列明情况)。现有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为××,年产值为××万元。

四、协议补偿情况(涉及完善土地征收手续的需填写)

关于改造地块中需完善征收手续的土地,××(单位) 于××年××月与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并于××年××月××日支付了征地补偿款××万元。××(受让单位)于××年××月与××(转让单位)签订了转让协议,并于××年××月××日支付了转让地价款。拟由××(单位)作为实施主体。截至目前,该宗地的补偿安置等问题未引发任何纠纷,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也无不同意见。××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已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处理(处罚)(具体讲述处罚情况)。

改造地块涉及的“三地”已按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听证、留用地/被征地单位同意不再由政府支付补偿、举行听证、办理社保审核和安排留用地(具体讲述落实情况)。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根据不同的改造模式和改造类型参考编写)

(政府组织实施或单一权利主体自行改造的)该项目的改造模式为拆除重建。根据有关规划安排,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采用招拍挂公开出让(或协议出让、划拨)方式供地,由××(单位)自行改造(或由政府组织改造等其他改造方式),投入改造资金××万元。项目共分××期供地,其中第××期供地面积××公顷(需要分期供地的列明情况)。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具体的用途和产业,按不同城市规划用途分别列出土地用途、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面积),预计年产值将达到××万元(或改造后的综合效益情况)。(如项目需要开展混合开发、联动改造、片区统筹整备等工作的,依据已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一并在该部分讲述如何开展)

(公开选取市场主体改造的)该项目的改造模式为拆除重建。根据有关规划安排,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采用招拍挂公开出让(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由××(单位)选定市场主体进行改造,投入改造资金××万元。项目共分××期供地,其中第××期供地面积××公顷(需要分期供地的列明情况)。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具体的用途和产业,按不同城市规划用途分别列出土地用途、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面积),预计年产值将达到××万元(或改造后的综合效益情况)。(如项目需要开展混合开发、联动改造、片区统筹整备等工作的,依据已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一并在该部分讲述如何开展)

(收购多宗国有土地集中改造的)该项目的改造模式为拆除重建。改造范围内涉及多宗国有出让或划拨土地,××(申报主体)已于××年××月与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收回国有土地协议书(意向书),截至目前,被收购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无不同意见。在完善土地权属转让和变更登记手续后,南海区人民政府采用招拍挂公开出让(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由××(单位)采取××方式(具体讲述改造方式)进行改造(或由政府组织改造等其他改造方式),投入改造资金××万元。项目共分××期供地,其中第××期供地面积××公顷(需要分期供地的列明情况)。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具体的用途和产业,按不同城市规划用途分别列出土地用途、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面积),预计年产值将达到××万元(或改造后的综合效益情况)。(如项目需要开展混合开发、联动改造、片区统筹整备等工作的,依据已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一并在该部分讲述如何开展)

六、拆迁安置指导方案(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的需填写)

改造地块涉及拆迁物业总规模约为××㎡,搬迁安置家庭××户,企业××家;拆迁工作拟从××年××月××日开始,分××期进行,并于××年××月××日完成。

本次拆迁补偿安置总费用约××万元,其中涉及个人物业补偿安置费用约××万元,集体物业补偿费用约××万元。补偿安置款于××年××月××日支付完成。

安置房屋地点位于××,分××期建设,并于××年××月××日完成,共涉及安置家庭××户。

七、分期建设指导方案

改造项目总用地规模约为××㎡,建筑面积××㎡,拟分××期进行。其中第一期用地规模约为××㎡,建筑面积××㎡,用地范围为××,涉及公益性用地面积××㎡,公益性设施建筑面积××㎡,拟于××年××月××日完成;第××期用地规模约为××㎡,建筑面积××㎡,用地范围为××,涉及公益性用地面积××㎡,公益性设施建筑面积××㎡,拟于××年××月××日完成(分期建设的列明每一期建设情况)。

八、公益性用地移交方案

改造项目涉及到公益性用地移交规模为××㎡,用地范围为××,拟于××年××月××日前由××移交给××。涉及到需要建设并移交的公益性设施共××项,分别为××,建筑面积共××㎡,拟于××年××月××日前由××移交给××。

九、实施主体形成指导方案

(通过政府招拍挂公开出让的)改造项目通过政府招拍挂公开出让方式选取土地开发主体实施改造。

(自行改造的)改造项目通过原土地权属人××自行改造方式进行实施改造(或改造项目经原土地权属人××同意由土地实际使用人××实施改造)。

(通过公开平台选取的)改造项目通过公开平台选定市场主体进行实施改造,实施主体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选定结果为准。

(涉及多个权利主体的)改造项目涉及多个权利主体,将房地产相关权益转移到同一主体××后实施改造(无法将相关权益转移到同一主体的,可表述为由镇政府(街道办)作为协商的组织者和协调者,组织相关权利主体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统一改造协议后,形成多方联合改造实施主体)。

申报主体(签字、盖章):

××镇(街道)城市更新机构(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2

旧村居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参考模板)

××××(项目名称)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编号:××)

根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我××(申报主体)拟对位于××(用地位置)的旧村居用地进行改造。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改造地块标图建库编号为××,位于××(用地位置),总面积××公顷(××平方米),其中国有建设用地××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集体土地××公顷,其中集体建设用地××公顷(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公顷,无合法用地手续的××公顷),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公顷(涉及“三地”的需要列明地类)。

改造地块需建设用地确权手续的土地面积××公顷。需办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公顷。需完善土地征收手续的土地面积××公顷,按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公顷(涉及“三地”的需要列明审批事项)。改造涉及的土地、房屋权属清晰(或已经确权、登记),分别属于××所有。

二、规划情况

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南海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项目所在的××城市更新单元,已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编制,并已获得批准(按规定不需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表述为项目所在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批准)。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该地块现用途为××,为××(用地单位)××年××月开始使用(涉及多个用途、用地单位的,分别列明;涉及入市出让、租赁的列明情况)。项目范围内,现状村民个人住宅用地××公顷,物业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为××;村集体物业用地××公顷,物业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为××;其它用地(需列明现状用途)××公顷。村集体物业年收益为××万元。

四、现状建筑面积摸查情况

根据摸底调查成果,项目涉及村民个人住宅占地面积为××㎡,可认定的现状建筑面积为××㎡;集体物业占地面积为××㎡,可认定的现状建筑面积为××㎡;现状可认定的建筑面积合计约××㎡。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根据不同的改造模式和改造类型参考编写)

(政府组织实施改造的)该项目的改造模式为拆除重建。根据有关规划安排,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采用招拍挂公开出让方式供地,由××(政府)组织改造,投入改造资金××万元。项目共分××期供地,其中第××期供地面积××公顷,由××(土地竞得人)负责拆迁安置及土地开发(需要分期供地的列明情况)。改造后,该旧村居项目规划情况如下:(按不同城市规划土地用途分别列出土地用途、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面积),村集体年收益达到××万元(或改造后的综合效益情况)。

(村集体自行改造的)该项目的改造模式为拆除重建。根据有关规划安排,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采用协议出让(划拨)方式供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立的全资公司)改造,投入改造资金××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公顷,采用××方式供地,集体土地××公顷,采用××方式供地。项目共分××期供地,其中第××期供地面积××公顷,包含国有土地××公顷,集体土地××公顷(需要分期供地的列明情况)。改造后,该旧村居项目规划情况如下:(按不同城市规划土地用途分别列出土地用途、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面积),村集体年收益达到××万元(或改造后的综合效益情况)。

(公开选取市场主体改造的)该项目的改造模式为拆除重建。根据有关规划安排,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选定市场主体进行改造,投入改造资金××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公顷,采用××方式供地,集体土地××公顷,采用××方式供地。项目共分××期供地,其中第××期供地面积××公顷,包含国有土地××公顷,集体土地××公顷(需要分期供地的列明情况)。改造后,该旧村居项目规划情况如下:(按不同城市规划土地用途分别列出土地用途、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面积),村集体年收益达到××万元(或改造后的综合效益情况)。

六、拆迁安置指导方案

改造地块涉及拆迁物业总规模约为××㎡,其中个人住宅部分拆迁总规模××㎡,村集体物业部分拆迁总规模××㎡;拆迁工作拟从××年××月××日开始,分××期进行,并于××年××月××日完成。

改造地块涉及回迁物业总规模为××㎡,其中个人住宅部分回迁规模××㎡,共涉及回迁安置家庭××户,集体物业部分回迁规模××㎡。回迁安置物业地点位于××,分××期建设,初定于××年××月××日完成。

本次拆迁安置补偿总费用约××万元,其中涉及个人物业补偿安置费用约××万元,集体物业补偿费用约××万元。

七、分期建设指导方案

改造项目总用地规模约为××㎡,建筑面积××㎡,拟分××期进行。其中第一期用地规模约为××㎡,建筑面积××㎡,用地范围为××,其中回迁物业约为××㎡,占回迁物业总建筑面积的××%,融资物业约为××㎡,占融资物业总建筑面积的××%,涉及公益性用地面积××㎡,公益性设施建筑面积××㎡,拟于××年××月××日完成;第××期用地规模约为××㎡,建筑面积××㎡,用地范围为××,其中回迁物业约为××㎡,占回迁物业总建筑面积的××%,融资物业约为××㎡,占融资物业总建筑面积的××%,涉及公益性用地面积××㎡,公益性设施建筑面积××㎡,拟于××年××月××日完成。(分期建设的列明每一期建设情况)。

八、公益性用地移交方案

改造项目涉及到公益性用地移交规模为××㎡,用地范围为××,拟于××年××月××日前由×× 移交给××。涉及到需要建设并移交的公益性设施共××项,分别为××,建筑面积共××㎡,拟于××年××月××日前由××移交给××。

九、实施主体形成情况

改造项目通过××(政府组织/自行改造/公开选取市场主体改造)方式实施。

(政府组织实施的)通过挂账收储后公开出让方式竞得土地的竞得人,与项目改造范围内全部房地产权利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确认其为实施主体。

(自行改造的)根据改造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确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立的全资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公开选取市场主体改造)根据××年××月××日××村集体成员大会表决结果,××(单位)已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项目改造协议且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被选定为××项目的市场改造主体,获得实施主体确认资格。

申报主体(签字、盖章):

××镇(街道)城市更新机构(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3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审批)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改造方案编号)

 

标图建库号

 

项目坐落

 

申请人

 

社会统一代码

(或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改造类型

按改造前用途划分

按改造后用途划分

改造模式

□拆除重建 □综合整治 □功能改变 □生态修复 □局部加建

□局部拆建 □历史文化保护 □其他( )

项目所在城市更新单元名称

项目所在城市更新单元编号

项目所在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批准文件

 

项目所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准文件

 

项目用地面积

(平方米)

 

项目改造完成时间

 

改造前土地用途

改造后土地用途

供地方式

 

改造方式

 

是否需要联动改造

 

是否采用混合开发

模式

 

是否采用片区统筹整备模式

 

项目拆迁面积

(平方米)

 

项目分期建设情况

分 期

项目改造后建筑面积

公益性用地移交面积(平方米)

 

公益性设施移交建筑面积(平方米)

 

本申请人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已作充分的了解,各项内容均为本申请人如实申报和亲笔签署,本申请人保证本次申请并没有侵犯他人的权益,所提交的资料均真实无虚假。本次申请如有与申请事实不符或因虚假资料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概由本申请人承担,与审核(审批)机关无关。
若有书面材料需通知申请人的,可按本表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

申请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镇(街道)城市更新机构意见:(重点对项目实施方案涉及的各方面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规范性进行核查)



部门负责人签名:(部门盖章)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主管领导签名:(政府盖章)

填表说明:
1.改造类型按改造前用途划分,主要指旧城镇改造、旧厂房改造、旧村居改造等类型;按改造后用途划分,主要指工改工、工改居、工改商等等类型。

2.项目供地方式主要包括:公开出让、协议出让、划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涉及多种供地方式的可多填。
3.改造方式主要包括:政府组织实施、单一主体自行改造、选取市场主体改造、多个权利主体权益转移到单一主体集中改造等。

4.申请人如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格式规范的申报委托书。

5.本表格式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区级城市更新机构适时作出调整。
(请双面打印)


附件3-4

南海区××镇(街道)××城市更新项目土地和房产权属调查明细表

申报主体(盖章):

填报时间:20 年 月 日 单位:㎡

序号

土地性质

土地所有权情况

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所有人)

土地使用权情况

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使用人)

用地总面积

建筑占地 面积

土地登记用途

土地实际使用用途

改造范围内土地和房屋情况

备注

土地权属及使用情况

房屋权属及使用情况

地块编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

合法手续用地

无合法手续用地

已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批准文件文号

批准用途

批准面积

面积

用地行为发生时间

1987年1月1日前

198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199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房产证号

登记建筑面积

实际建筑面积

实际建筑面积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1

国有

 

 

 

 

 

 

 

 

 

 

 

 

 

 

 

 

 

 

 

2

 

 

 

 

 

 

 

 

 

 

 

 

 

 

 

 

 

 

 

3

 

 

 

 

 

 

 

 

 

 

 

 

 

 

 

 

 

 

 

 

 

 

 

 

 

 

 

 

 

 

 

 

 

 

 

 

 

 

1

集体

 

 

 

 

 

 

 

 

 

 

 

 

 

 

 

 

 

 

 

2

 

 

 

 

 

 

 

 

 

 

 

 

 

 

 

 

 

 

 

3

 

 

 

 

 

 

 

 

 

 

 

 

 

 

 

 

 

 

 

 

 

 

 

 

 

 

 

 

 

 

 

 

 

 

 

 

 

 

 

国有

合计

 

 

 

 

 

 

 

 

 

 

 

 

 

 

 

 

 

集体

合计

 

 

 

 

 

 

 

 

 

 

 

 

 

 

 

 

 

总合计

 

 

 

 

 

 

 

 

 

 

 

 

 

 

 

 

 

调查单位(申报主体):(签章)

镇(街道)自然资源管理机构:(签章)

镇(街道)不动产登记部门:(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填表说明:

1.相关栏目如无相关情况,可写“/”。

2.栏目2,如已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填写所有权证号;如无办土地理所有权证,填写“无办理所有权证”。

3.栏目3,如已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填写所有权人;如无办土地理所有权证,填写土地所有人。

4.栏目4,如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填写使用权证号;如无办土地理使用权证,填写“无办理使用权证”。

5.栏目5,如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填写使用权人;如无办土地理使用权证,填写土地使用人(如有租赁关系的,一并说明租赁方、承租方)。

6.栏目9,按实际使用用途填写,如工业、商业、道路、农村宅基地等等。

7.栏目10、11、12,如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批准文件文号可不填写;批准面积、批准用途填写相应地块涉及的批准面积、批准用途。

8.栏目14、15、16,在相应年度打“√”勾选。

9.栏目17、18、19,如对应地块上有多座建筑物已办理房产证的,分别填写相关情况。涉及房地合一的,填写不动产权证号。


附件3-5

权益转移协议(意向书)签订情况表

(样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涉及的权利主体数量共 个,其中涉及土地权利主体数量 个,涉及房产权利主体数量 个。

收购方:

收购方是否为权利主体之一:

已签订协议(意向书)数量:

签订情况见下表:

土地

房产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不动产权证号

联系方式

是否已签订

序号

房屋产权人

不动产权证号

联系方式

是否已签订


发表评论与建议

请在用户中心修改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