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洪梅镇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2011〕20号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有关办公室:
《洪梅镇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业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洪梅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镇人大十五届八次会议关于分类指导各村开展规划设计工作的精神,实现以规划指导村庄发展,激发村庄活力,优化农村功能布局,加快推动农村发展,加快推进镇村一体化发展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镇村协调发展为指导,充分发挥规划对镇村发展的综合调控和指导作用,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组织动员村民和全社会的力量,改善村庄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集约进行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一)城乡统筹、科学规划。
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二)政府引导,村民参与。
尊重村民意愿与科学引导农民相结合,加强对村民的宣传,适时、适度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引导卫生、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出发,因地制宜地确定建设整治目标,针对不同类型村庄选择不同的建设标准;
(四)整体规划、分期实施。
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制定适度标准,使村庄建设的规模、速度同当地经济发展及人口增减相适应;
(五)经济可行、集约建设。
要统筹兼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资金筹措能力,与村庄的实际需求相适应,按照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要求,做到经济、适用、便于实施;
(六)延续特色、保护环境。
应注重地域特色,保护生态环境、自然景观、传统建筑、历史文化遗迹和古树名木。要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尊重当地乡风民俗,保护村庄自然肌理。
(七)结合政策、享用优惠。
要充分结合省、市、镇政策资源,及时利用宜居社区、镇村联网路、绿道网、“三旧”改造、农民公寓建设等政策优惠制度,惠及民生,整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
本次村庄规划以村为单位进行编制,规划年限为2011年~2020年。计划2011年完成全镇辖区9个村庄的规划编制任务,实现一村一规划,以规划指导村发展建设。
四、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及成果要求
(一)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
(1)现状分析。包括对村庄的人口、经济、耕地、建设用地、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历史文化、住房等方面的基本状况和村民反映比较集中的主要诉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村的发展方向及发展思路;
(2)村域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村发展战略,在产业发展、村建设用地等方面落实上层次规划,明确各类村建设用地及主要道路的规划布局及管理要求;
(3)旧村整治改造规划。确定旧村整治改造区范围,调整旧村用地布局,提出旧村整治改造方案,完善道路等市政、公共服务设施,塑造村庄特色风貌;
(4)近期建设规划。合理提出规划期内村庄建设的实施计划,包括近3年的分年度实施建设计划详表,投资估算及经济分析,中远期的建设项目实施建议等;
(5)规划实施措施。针对性地提出村庄规划实施措施建议,包括操作模式建议、资金筹措建议、政策优惠与保障建议、宣传引导建议、管理控制建议等。
(二)成果要求:
规划编制按照《洪梅镇村庄规划编制指引》(详见附件)有关要求进行,做到资料详实可靠,分析深入合理,发展思路明确,规划目标和任务实事求是、具体可行,建设计划安排合理有序、可操作性强,规划实施步骤和机制健全。
五、组织形式
(一)领导机构。成立洪梅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由镇长周玉佳同志担任组长,副镇长王晖同志担任副组长,各村书记和镇相关职能部门任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洪梅规划所,办公室主任由规划所所长欧仲熙同志兼任。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周玉佳(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 晖(副镇长)
成 员:钟燕华(镇人大副主席、文教办主任)
谭锡洪(财政分局局长)
陈炳贵(环保分局局长)
赖建军(国土分局局长)
黄柏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局长)
刘满堂(交通分局局长)
陈进强(党政办主任)
叶润晃(城建办主任)
吴伟坤(农办主任)
陈证强(社会事务办主任)
林 强(宣传教育办主任)
江建祥(外经办主任)
孔建航(经贸办主任)
黄明意(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欧仲熙(规划所所长)
钱锦容(房管所所长)
黄旭辉(环卫所所长)
梁浩亮(水利所副所长)
曲 辉(消防大队队长)
吴 男(镇城改办副主任)
莫对权(洪屋涡村党总支部书记)
张智伟(新庄村党支部书记)
梁建华(梅沙村党总支部书记)
程锡联(凼涌村党支部书记)
叶明德(夏汇村党支部书记)
黄泽春(黎洲角村党支部书记)
黄成球(尧均村党支部书记)
胡树荷(乌沙村党支部书记)
叶立春(金鳌沙村党支部书记)
(二)编制主体。
镇政府与各村委会作为村庄规划的编制主体,其中各村委会具体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组织开展辖区村庄规划的编制。
(三)技术审查主体。聘请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作为本次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技术审查单位,对规划编制各个阶段进行技术评审,提出可行性建议。
(四)审批主体。镇城建领导小组作为村庄规划的审批主体,村庄规划成果经镇城建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作为最终的实施依据。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动员阶段(2011年5月)。
组织各村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明确村庄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规划编制阶段(2011年5月~10月)。
1.前期研究(2011年5月~2011年6月)。对村现状进行调研,对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访谈,广泛搜集、充分吸纳基层意见,全面掌握村庄基本信息,分析村当前发展和建设的有利条件、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规划的思路,形成前期研究成果。
2.规划方案(2011年7月~9月)。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提出的规划思路和规划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实事求是、科学客观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初步方案,经技术审查、部门会审、公众咨询后形成规划方案成果。
3.规划成果(2011年10月)。规划方案成果报镇城建领导小组审批,经批准的规划方案成果作为日后村发展和建设的依据。
(三)规划实施阶段(2011年11月~2020年)。
村庄规划经镇政府审批通过后,各村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规划成果开展村庄建设,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按照进度安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要求在每年11月底前提交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报告,对上一年规划实施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制定下一年的年度实施计划。
因省、市、镇重大项目建设或城市发展战略的重大变化,确需要对村庄规划进行修编的,经镇政府同意,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修编。
七、经费来源
规划编制费用由镇、村按7:3比例分担,其中首期费用(即总费用的30%)由村支付,其余由镇支付。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村庄规划的编制对指导村发展,明确村的发展方向,合理安排村的建设,优化村庄功能布局,改变各村目前建设分散杂乱的情况具体有积极的意义,各村要发挥主导作用,落实责任,将村规划编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人员、经费,积极推进规划编制。要加强宣传,充分听取民意,让群众了解村庄规划的重要性和作用,自觉、主动参与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强化过程管理,确保规划成效。
充分发挥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对规划编制过程的指导和监督。一是实行项目负责人汇报制度,要求设计单位每两个星期不少于一次跟村委会座谈,及时沟通协调规划编制情况,充分交流。二是实行阶段式管理,委托评审单位对规划编制前期研究、规划方案等各个阶段的成果进行技术审查,及时解决技术问题,确保规划的质量和成效。
(三)强化考核,规范管理。
将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列入对村规划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批后,各村要健全实施机制,及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确保规划不折不扣地执行。对规划编制推进不力或规划实施不力的,按照《洪梅镇村(社区)两委干部报酬年度评定方案》中扣除村规划建设管理考评项目的相应分值。设立“镇村规划建设先进单位”和“镇村规划建设先进个人”奖项,对规划编制推进有力,实施成效好的村和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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