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凤岗镇竹塘村土地利用规划

(2018-2020年)公告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凤岗镇竹塘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的复函》(东府办复〔2019〕253号),东莞市凤岗镇竹塘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已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的原因

根据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7〕2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有序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123号)文件精神,凤岗镇选取了竹塘村作为该镇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试点村。村土地利用规划是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有利于加强农村土地利用供给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

二、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情况

本次村土地利用规划,凤岗镇共调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77公顷,原规划地类为农用地0.09公顷、建设用地3.68公顷(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调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77公顷,调整后规划地类为农用地0.09公顷、建设用地3.68公顷(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竹塘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凤岗镇竹塘村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后,东莞市凤岗镇到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为4018.94公顷,其中,竹塘村建设用地总规模338.91公顷。实现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

五、批准日期:2019年10月23日。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5日

发表评论与建议

请在用户中心修改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