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倒逼促改措施

提高低效用地项目运营成本。各地可根据项目用地规模、亩均产值、单位能耗、排污强度、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对用地效率进行分等定级,并在用能、用电、用水、排污权等方面实行差别化配置,倒逼低效用地主体主动实施改造或退出用地。

解读:

推动产权人对自己的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实施改造,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不仅要诱之以利,还要明之以害。前者就是政府要让利,激发产权人的积极性,后者就是建立施压制度,不改使之遭受不利,但又不能直接侵害产权人的产权。

71号文设计了根据利用效率对存量土地分等定级的办法,不同等级的土地,配置不同的用能、用电、用水、排污权等指标。这需要从环保法中找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