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粤自然资规划函〔2019〕1499号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快我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职责,认真梳理本地区村庄规划编制情况,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如期实现如下工作目标:对本地区尚未启动村庄规划编制以及正在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须于2019年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基本形成村村“有一张规如图、有一张近期建设项目表、有一套管理规则”;对本地区有条件、有需求的行政村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村庄规划成果的优化完善和上图入库工作,实现村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二、做好工作衔接

(一)做好村庄规划编制情况衔接。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职能调整前村庄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对照《各市村庄规划编制进度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进一步摸清底数、动态掌握情况、及时报送最新进展,做到按月更新(详见附件2)。

(二)做好村庄规划编制要求衔接。行政村是编制村庄规封的基本单元。已完成村庄(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行政村,可不再重新编制村庄规划,确有需求的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正在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以及按照职能调整前原有要求正在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的,可以继续按原计划完成编制,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按此轮规划新要求优化调整;尚未启动规划编制的,原则上应按此轮规划新要求编制村庄规划,并鼓励按照“县域一盘棋”的要求,在整县、整镇或邻近若干个镇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做好与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垦造水田、“三旧”改造等有关工作的衔接。省厅将于近期印发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组织新编规划的行政村按技术指南开展规划编制,并结合实际指导有条件、有需求的行政村按技术指南要求开展已有成果调整完善工作。

(三)做好村庄规划进度安排衔接。各地要以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年度目标,统一节点,倒排时间,做好规划方案意见征询和公示、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审批等工作。各地应于9月底前完成征询公示工作,10月底前完成村民(代表)大会审议,12月底前完成规划成果上报审批。各地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要求,于2020年底前将村庄规划数据库成果逐级报至省厅备案。目前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地区,应及早谋划本地区村庄规划成果优化完善和统一上图工作。

(四)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经费保障衔接。各地应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合理使用好省财政已提前下达的2019年度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村镇规划专项资金(详见附件3)。同时,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文件关于市县对多个部门使用管理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可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统筹使用资金的要求,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向本级政府报告,统筹好涉农资金使用,保障村庄规划编制经费。

三、落实有关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法定依据,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落实具体责任人,切实承担起工作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督查检查。各地要采取措施加大对村庄规划编制进展的挂进力度,强化问责问效。对进度缓慢的地区,省厅将采取通报、约谈等形式予以督促,特别缓慢的地区可视情况暂停其用地报批,直到完成任务为止。要加强对乡(镇)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力促工作按期有序推进。

(三〉强化实用易懂。区分不同村庄类型,编制实用、规在、特色、易懂的村庄规划,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反映农民诉求,坚持节约优先,严格保护耕地,突出地域特色,防止“千村一面”,要将规划管制规则纳入村规民约内容。

(四)强化政策支持。编制村庄规划时,在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不变、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允许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优先保障村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用地需求。

(五)强化实时跟踪。建立村庄规划编制进展定期报告制度。从2019年6月起,村庄规划编制完成覆盖率未达到100%的地级以上市于每月5日前按照附件2要求将本地区村庄规划编制进度报省厅。要指定专门联络员,负责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确保相关数据准确、及时上报。省厅将视情予以情况通报。

附件:1.各市村庄规划编制进度情况汇总表

   2.村庄规划编制进度月调度表

   3.2019年村庄规划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方案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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