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

发改办规划〔2018〕10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办公厅(室):

  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是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重要结合点,也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先后印发实施《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发展取得一定成效,概念不清、盲目发展及房地产化苗头得到一定纠正。为进一步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纠偏成果、有力有序有效推动高质量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引导特色产业发展为核心,以严格遵循发展规律、严控房地产化倾向、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为底线,以建立规范纠偏机制、典型引路机制、服务支撑机制为重点,加快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释放城乡融合发展和内需增长新空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遵循规律。立足各地区发展阶段,遵循经济规律和城镇化规律,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使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成为市场主导、自然发展的过程。

  ——坚持产业立镇。立足各地区比较优势,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引导企业扩大有效投资,发展特色小镇投资运营商,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培育供给侧小镇经济。

  ——坚持规范发展。统筹规范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创建工作,把握内涵、纠正偏差、正本清源,坚决淘汰一批缺乏产业前景、变形走样异化的小镇和小城镇。

  ——坚持典型引路。逐步挖掘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典型案例,总结提炼、树立标杆、推广经验、正面引导,以少带多引领面上高质量发展,确保沿正确轨道健康前行。

  ——坚持优化服务。明确政府角色定位,顺势而为、因势利导,重在理念引导、规划制定、平台搭建和政策创新,使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成为政府引导、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二、建立规范纠偏机制

  以正确把握、合理布局、防范变形走样为导向,统筹调整优化有关部门和省级现有创建机制,强化年度监测评估和动态调整,确保数量服从于质量。

  (三)规范省级创建机制。各地区要依据特色小镇与特色小城镇本质内涵的差异性,调整并分列现有省级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创建名单,分类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模式;在创建名单中,逐年淘汰住宅用地占比过高、有房地产化倾向的不实小镇,政府综合债务率超过100%市县通过国有融资平台公司变相举债建设的风险小镇,以及特色不鲜明、产镇不融合、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小镇;对创建名单外的小镇和小城镇,加强监督检查整改。省级发展改革委于每年12月,将调整淘汰后的省级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创建名单、数据(表2、3),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优化部门创建机制。发挥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优化现有创建机制,统一实行有进有退的创建达标制,避免一次性命名制,防止各地区只管前期申报、不管后期发展与纠偏。有关部门按照《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在已公布的96个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两批403个全国特色小城镇创建名单中,持续开展评估督导和优胜劣汰,适时公布整改名单,有关情况及时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创建名单外的小镇和小城镇加强监测,视情况动态公布警示名单。

  三、建立典型引路机制

  以正面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持续挖掘典型案例、总结有益经验、树立示范性标杆,引导处于发展过程中的小镇和小城镇对标典型、学习先进。

  (五)建立典型经验推广机制。逐年组织各地区挖掘并推荐模式先进、成效突出、经验普适的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按少而精原则从中分批选择典型案例,总结提炼特色产业发展、产镇人文融合和机制政策创新等典型经验,以有效方式在全国范围推广,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2018年9月底前,省级发展改革委将第一批特色小镇推荐案例(2个以内,表1),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六)明确典型特色小镇条件。基本条件是:立足一定资源禀赋或产业基础,区别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利用3平方公里左右国土空间(其中建设用地1平方公里左右),在差异定位和领域细分中构建小镇大产业,集聚高端要素和特色产业,兼具特色文化、特色生态和特色建筑等鲜明魅力,打造高效创业圈、宜居生活圈、繁荣商业圈、美丽生态圈,形成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创新创业平台。

  (七)明确典型特色小城镇条件。基本条件是:立足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阶段和发展潜力,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底蕴深厚的传统文化、精简高效的体制机制,实现特色支柱产业在镇域经济中占主体地位、在国内国际市场占一定份额,拥有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镇区常住人口达到一定规模,带动乡村振兴能力较强,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政建制镇排头兵和经济发达镇升级版。

  (八)探索差异化多样化经验。鼓励各地区挖掘多种类型小镇案例,避免模式雷同、难以推广。立足不同产业门类,挖掘先进制造类、农业田园类及信息、科创、金融、教育、商贸、文旅、体育等现代服务类案例。立足不同地理区位,挖掘“市郊镇”“市中镇”“园中镇”“镇中镇”等特色小镇案例,以及卫星型、专业型等特色小城镇案例。立足不同运行模式,挖掘在机制政策创新、政企合作、投融资模式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四、建立服务支撑机制

  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为导向,稳步推动符合规律、富有潜力的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为产生更多先进典型提供制度土壤。

  (九)鼓励地方机制政策创新。鼓励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指导、优化服务、开放资源。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由事前补贴转为事中事后弹性奖补。优化供地用地模式,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依法依规组织配置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鼓励点状供地、混合供地和建筑复合利用。合理配套公用设施,切实完善小镇功能、降低交易成本。推行特色小镇项目综合体立项,允许子项目灵活布局。鼓励商业模式先进、经营业绩优异、资产负债率合理的企业牵头打造特色小镇,培育特色小镇投资运营商。

  (十)搭建政银对接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逐年为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提供长周期低成本融资服务,支持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设施等建设。2018年12月底前,省级发展改革委组织收集特色小镇信息(表4),汇总印送省级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光大银行,并会同省行将完成尽调小镇信息报送总行,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各总行开辟绿色通道,2019年1月底前完成评审和融资服务,将批复投放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五、组织保障

  (十一)强化上下联动。依托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强化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导,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各有关部门统一行动、合理参与、把握节奏、精益求精。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增强责任意识,会同有关部门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

  (十二)加强宣传引导。逐年组织现场经验交流会,指导有关方面开展培训和论坛,引导社会各界学习典型、防范风险。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持续报道建设进展,宣传好案例好经验,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有关表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8年8月30日


附件

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有关表格

表1 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特色小镇推荐案例

特色小镇

名称: 县(市、区) 特色小镇

类型:先进制造类、农业田园类或信息、科创、金融、教育、商贸、文旅、体育等现代服务类

(1)主要运行模式(300字以内)

(2)特色产业发展(500字以内)

(3)宜居宜游水平(300字以内)

(4)特色文化风貌(300字以内)

(5)机制政策创新(300字以内)

(6)可复制性经验(500字以内)

负责人姓名、职务及电话:

附:(1)特色小镇规划图(标注四至范围线)。

(2)特色小镇现状图(标注四至范围线)。

(3)填写表3中的特色小镇表格。


表2 省(区、市)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创建名单

序号

特色小镇名称

类型

主要投资运营商名称

主要投资运营商所有制性质

(1)

县(市、区) 特色小镇

(2)

(3)

(4)

(5)

……

注:①类型指先进制造类、农业田园类或信息、科创、金融、教育、商贸、文旅、体育等现代服务类。

②主要投资运营商名称指牵头负责特色小镇投资运营的企业名称。

③所有制性质指民企(含控股)、央企(含控股)或地方国企(含控股)。

序号

特色小城镇名称

类型

是否已列入两批403个全国特色小城镇创建名单

(1)

县(市、区)

(2)

(3)

(4)

(5)

……

注:类型指卫星型、专业型或其他类型。


表3 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数据

基本信息

特色小镇名称: 县(市、区) 特色小镇

类型:先进制造类、农业田园类或信息、科创、金融、教育、商贸、文旅、体育等现代服务类

主要投资运营商名称:

负责人姓名、职务及电话:

指标类别

指标

数据

宜业

(1)已累计完成投资额(亿元)

其中:已完成特色产业投资额(亿元)

(2)所属县级政府综合债务率(%)

(3)主要投资运营商资产负债率(%)

(4)已吸纳就业人数(万人)

(5)年缴纳税收额(亿元)

(6)已入驻企业数(个)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个)

世界或中国500强企业数(个)

(7)已入驻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项)

宜居

(8)已建成区域的用地面积(亩)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亩)

住宅用地面积(亩)

生态绿地面积(亩)

(9)规划区域预计用地面积(亩)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亩)

住宅用地面积(亩)

生态绿地面积(亩)

(10)已建成区域常住人口数(万人)

(11)已完成智慧化管理设施投资额(亿元)

(12)已建成区域WIFI覆盖率(%)

(13)15分钟社区生活圈覆盖率(%)

(14)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

(15)公共体育用地面积(平方米)

宜游

(16)年接待游客人数(万人次)

(17)特色风貌建筑面积占比(%)

注:①省级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方面认真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②数据时间节点为2018年12月31日。

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

基本信息

特色小城镇名称: 县(市、区)

类型:卫星型、专业型或其他类型

负责人姓名、职务及电话:

指标类别

指标

数据

经济发展

(1)地区生产总值(GDP)(亿元)

其中:特色产业增加值(亿元)

(2)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

其中:特色产业投资额(亿元)

(3)入驻企业数(个)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个)

(4)非农就业人数(万人)

(5)公共财政收入(亿元)

(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万元)

公共服务

(7)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8)镇区常住人口数(万人)

(9)镇区现有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

其中:居住用地面积(公顷)

(10)镇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

其中:居住用地面积(公顷)

(11)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

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

(12)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

(13)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14)人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

绿色生态

(15)镇域面积(平方公里)

(16)年接待游客人数(万人次)

(17)3A级及以上景区数(个)

(18)文物保护单位和非遗代表性项目数(个)

注:①省级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方面认真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②数据时间节点为2018年12月31日。

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


表4 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特色小镇融资信息

类别

分项

信息

基本情况

(1)特色小镇名称

县(市、区) 特色小镇

(2)主要投资运营商名称

(3)融资主体名称

(4)融资主体所有制性质(民企含控股、央企含控股或地方国企含控股)

(5)融资意向金融机构(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或光大银行)

(6)融资主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电话

项目情况

(7)项目类型(特色小镇综合体项目或内含子项目)

(8)产业发展内容(生产平台、展示平台、服务平台及其他产业配套设施)

(9)基本建设内容(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设施、智慧化管理设施及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等)

(10)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亿元)

(11)项目预计建设周期(年)

(12)项目预期年化收益率(%)

需求情况

(13)申请信贷额度(亿元,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5%,融资主体自有项目资本金不低于25%)

(14)期望贷款利率(原则上保持在4.9%的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左右)

(15)期望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年)

(16)期望放贷时序(一次性或分阶段,时间跨度不超过3年)

(17)期望付息频率(季付、半年付、年付或其他)

附:复印件。①立项批复: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通知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批复,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可研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②土地批复:国有土地使用合同(或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③规划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④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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