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顺德区“村改居”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使用权登记办事指引(试行)》的通知

顺建发〔2011〕45号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为规范我区“村改居”范围内未经确权的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登记发证工作,确保建设用地报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广东省农村土地登记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及我区有关文件的规定,参照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顺德区“村改居”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使用权登记办事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

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顺德区“村改居”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使用权登记办事指引(试行)

一、适用范围

“村改居”范围内未经确权的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以国有农用地和国有未利用地为主,包括少量零星分散的未经确权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确定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四)《土地登记办法》第二条、第十七条。

(五)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

(六)《广东省农村土地登记规则》。

(七)中共顺德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的决定》(顺发〔2001〕13号)。

(八)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农村集体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顺府办发〔2001〕85号)。

三、申报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股份合作社提供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盖股份合作社印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股份合作社印章的复印件)。

注: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登记土地的,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权属证明材料。

1.未涉及其他权属人的宗地需提供加盖权属人(股份合作社)公章的经区测绘产品质量管理所验收合格的宗地图。

2.申请登记的宗地与其他权属人相邻,需提交《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和经区测绘产品质量管理所验收合格的宗地图。

(四)土地权属来源。

1.中共顺德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的决定》(顺发〔2001〕13号)。

2.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农村集体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顺府办发〔2001〕85号)。

3.顺德市规划国土局《关于xx居委会原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通告》。

4.原顺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村改居”的批复。

四、报批程序

(一)初始登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审核并以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名义公告、审批→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打证。

(二)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审核后以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名义审批→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打证。

(三)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审核并以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名义审批→注销。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含公告)。

六、办理结果

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七、注意事项

(一)上述办事指引是参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有关要求制定的。

(二)该类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可基本确定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的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代替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即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并办理供地手续获批后方可进行非农建设。

(三)登记范围内含有未经确权的零星分散、比例较小且难以剔除的国有建设用地时,须在《土地登记申请书》的“备注”栏及《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中的“调查附记”栏记录以下信息“宗地内含的未经确权的无用地手续的建设用地按农用地认定,其他已确权的国有建设用地在进一步核实后从本宗地中扣除”。


土 地 登 记 申 请 书

国有土地使用者

通讯地址

者(人、方)

通讯地址

申请日期

广东省国土厅制

申 请 登 记 类 型

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申 请 人

者(人、方)

内容

权利人

权利人性质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主管部门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申 请 登 记 内 容

土地坐落

权属性质

国有

土地所有者

国家

使用权类型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终止日期

土地用途

农用地

申报地价(租金)

申报建筑物权属

建筑容积率

建筑物类型

建筑限高

城、镇、社区(宅基地)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使用权面积

其中建筑占地面积

其中共用

总面积

其中建筑占地面积

分摊面积

其中建筑占地面积

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使用权面积(公顷)

土地总面积

农 用 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11

12

13

14

15

20

26

27

31

32

耕 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

农用地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交通

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未利用

土地

其他土地

他项

权利

变 更 简 要 说 明

申 请 登 记 依 据

四 至

详 见 宗 地 图

西

地号

图号

附 图

备 注


土地登记申请书

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我佛山市顺德区 股份合作社有座落在 社区土地一宗,土地总面积 公顷( 亩),宗地号: ,所在1/万图幅号 ,该土地使用权人为佛山市顺德区 。现申请办理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请贵局批准办理有关登记。

佛山市顺德区 股份合作社

二O


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

土地所有者(人、方)

通讯地址

者(人、方)

通讯地址

申请日期

广东省国土厅制

地 籍 调 查 表

者(人、方)

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者

权利人

权利人性质

集体经济组织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主管部门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土地坐落

地号

图号

权属性质

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所有者

国有

使用权类型

国有

终止日期

土地用途及代码

农用地

土地等级

申报地价(租金)

标定地价

申报建筑物权属

建筑容积率

建筑物类型

建筑限高

城、镇、社区(宅基地)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使用权面积

其中建筑占地面积

其中共用

总面积

其中建筑占地面积

分摊面积

其中建筑占地面积

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使用权面积(公顷)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11

12

13

14

15

20

26

27

31

32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

用地

居民点及

工矿用地

交通

用地

水利设施

用地

未利用

土地

其他

土地

11

12

13

14

15

20

26

27

31

32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居民点及

工矿用地

交通

用地

水利设施

用地

未利用土地

其他

土地

合计(亩)

合计(公顷)

情 况

已有他项权利

内 容

变更项目和

文件类型(名称)、编号、日期

土地权属来源、变更证明

四 至

详 见 宗 地 图

西

调查附记

调查员: 年 月 日

土 地 登 记 审 批 表

初 审 意 见

登记类型

国有农用地初始登记

土地坐落

权属性质

国有

土地所有者

国家

使用权类型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土地用途

农用地

土地等级

终止日期

土地面积

其中共用分摊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

建筑容积率

发证对象

证书类型

国有土地使用证

拟登记的其他事项:

初审人:XXX XXX (公章) XX 年 XX 月 XX 日

关审核意见

土地管理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批准意见

发证机关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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