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
(试行)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1月
目录
1目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及定义
3.1地籍区
3.2地籍子区
3.3宗地
3.4宗海
3.5无居民海岛
3.6房屋
3.7自然幢
3.8逻辑幢
3.9存量数据
4汇交程序
5汇交内容及要求
5.1矢量空间图形成果
5.2数字正射影像图
5.3属性数据
5.4元数据
5.5其他数据
6数据组织
6.1组织单元
6.2数据文件组织结构
7命名规则
8数据质量要求
附录1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成果汇交申请书
附录2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资料清单表
附录3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成果命名规则
附录4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资料文件组织结构图
附录5空间数据汇交图层及命名规则
1目的
为规范县级汇交到省级的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成果,保证地方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纳入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立覆盖全省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数据库,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依据《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和《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特制定本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范内容参考以下文件内容或其中条款:
国土资源部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国土资源部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国土资源部 《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本标准的引用以下文件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TD/T1001 地籍调查规程
TD/T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CJJ/T115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JGJ/T246 房屋代码编码标准
JGJ/T252 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
NY/T253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3术语及定义
3.1地籍区
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3.2地籍子区
在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界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3.3宗地
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空间。
3.4宗海
权属界线封闭的同类型用海单元。
3.5无居民海岛
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
3.6房屋
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独立成栋、有固定界线的封闭空间,以及区分幢、层、套、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有固定界线的封闭空间。
3.7自然幢
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
3.8逻辑幢
根据数据组织和管理的需要,对自然幢按结构或类型进行逻辑分割而成的房屋。
3.9存量数据
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是指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形成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数据,包括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其他数据。
全国各县市依据《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标准》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依据本地数据与审批业务的特点,完成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本地已有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数据规范梳理、数据整理、房屋(幢)图形的补测、整合落宗、不动产单元统一编码与数据入库的整合操作,建立本地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归档等业务流程。同时依据国家建库的相关要求,对地方整合成果进一步再加工处理,只保留不动产单元当前状态(现状)的登记信息,得到满足国家建库需求的县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此数据称为县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
地方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在接入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之前形成的登记数据另行单独一次性向国家提交。
4汇交程序
1、省级不动产登记局,以县为单位组织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汇交到部不动产登记局,汇交成果应包括纸质的加盖县级不动产登记局(机构)公章的报送公文1份(公文见附录1)和汇交资料清单1份(资料清单见附录2)、电子成果数据1份(拷贝介质可用光盘、U盘、移动硬盘)。
2、部不动产登记局按照提交的资料清单进行逐一核对。在资料核对无误后,应在提交的资料清单(一式二份)上签字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资料清单作为提交凭证反馈给省级不动产登记局。
5汇交内容及要求
各县级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内容包括空间矢量、影像图、属性表格和其他数据等,具体要求参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同时要求如下:
5.1矢量空间图形成果
1)数据内容
包括不动产单元要素,含宗地、宗海、自然幢、构筑物、面状定着物、线状定着物、点状定着物、界址点、界址线和注记等;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含行政区、行政区界线、行政区注记、地籍区、地籍子区等(具体内容及分层见附录6)。
除上述数据库标准规定的要素外,还应提交水系、交通、居民地及设施等基础地理信息要素。
2)坐标参考
矢量数据可提交地方坐标系,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或西安80坐标系。如城市和农村采用不同的坐标参考,需按各自坐标系分别提供。
3)数据格式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矢量数据采用Shapefile格式。Shapefile格式文件包括主文件(*.shp)、索引文件(*.shx)、表文件(*.dbf)、投影信息文件(*.prj)。文件名用数据库标准的空间要素图层的属性表名(其中所有权宗地图层命名为“syqzd”,使用权宗地图层命名为“shyqzd”,各图层注记命名为“图层名+zj”,如行政要素注记为“XZYSZJ”(具体命名规则见附录3)。
5.2数字正射影像图
1)数据内容
包括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字栅格地图(DRG),可分为县级全辖区标准分幅影像图或已全辖区无缝拼接影像图,及其元数据。
2)空间坐标参考
影像图的空间参考与矢量数据保持一致。
3)数据格式
影像图可用GEOTIFF、IMG格式进行存储。
5.3属性数据
属性数据主要包括不动产数据库标准规定的各类非空间要素结构数据。
属性表格数据格式采用MicrosoftOfficeAccess的.mdb格式,文件名称按照“县级行政区划代码+SXB.mdb”的规则命名,数据表按照数据库标准中的一个表格对应于该mdb文件的一个数据表,并采用数据库标准表名进行命名。
5.4元数据
按照《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采集相关元数据信息,采用XML格式。(具体命名规则见附录3)
5.5其他数据
主要包括扫描资料、文字报告以及其他资料等资料内容,可用JPG、PDF、WORD、Excel、TXT等格式进行存储。
1)数据库建设文档
包括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建设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成果分析报告等,格式为WORD文档,主要内容包括存量数据整理的主要技术思路,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方法等。
2)数据库预检报告
包括各县级数据库质量有关情况说明、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数据库质量检查结果记录等,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和质量检查结果记录,格式为WORD的DOC文件(Word97-2003文档)和Excel的XLS文件(Excel97-2003工作簿)。
6数据组织
6.1组织单元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成果以县级为基本组织单元,由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组织本行政辖区内的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建设,并进行数据库拼接、整理和自检。各省组织本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县级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成果,以县为汇交单元汇交到国家。
6.2数据文件组织结构
汇交到国家的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电子成果数据以文件夹的形式组织,不同的数据存储在相应的文件夹下。其中,根目录名称中的“XXXXXX省级行政区”指“省级行政区划代码(6位)+省级名称”,“第XX批”中“XX”为两位数字,从01开始;一级子文件夹名称中的“XXXXXX市级行政区”指“市级行政区划代码(6位)+市级名称”。二级子文件夹名称中的“XXXXXX县级行政区”指“县级行政区划代码(6位)+县级名称”,“XXXXXX县级行政区1”、“XXXXXX县级行政区2”、“XXXXXX县级行政区3”指该省同一个市级行政区中的县,一个县一个文件夹,依次类推(目录组织示例见附录4)。
7命名规则
数据库资料应按照统一规范、易于识别的命名原则,对数据库成果、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字栅格地图(DRG)、扫描资料、文字报告、汇总表格以及其他资料成果进行规范性命名(具体命名规则见附录3)。
8数据质量要求
8.1地方自检
各县市应对汇交的数据库成果进行自检,成果检查合格后再向国家汇交,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数据库的数据完整性、空间数学基础与数据格式正确性、标准符合性、空间拓扑、图属一致性等,是不动产单元要素的必须按要求编制不动产单元号,不能为空,以确保数据关联与挂接,确保数据库成果的质量。
8.2国家检查
国家将组织对各地汇交的数据成果进行检查,对检查合格的数据进行集成入库,未通过检查的成果需地方修改完善后重新汇交。
附录1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成果汇交申请书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成果汇交申请书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
省已有个县完成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建设,并通过了省级验收,特申请向国家汇交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成果。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公章)
申请日期:
成果名称 | 省市县(区、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 | ||||||
总体内容 | 土地登记数据□房产登记数据□海域登记数据□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 | ||||||
清 单 明 细 | 矢量成果 | 基础地理信息 | 不动产单元 | ||||
行政区□ 行政区界线□ 行政区注记□ 地籍区□ 地籍子区□ | 宗地□ 宗海□ 自然幢□ 构筑物□ 其它定着物□ | ||||||
DOM | 标准分幅DOM数据□ DOM元数据□ | ||||||
DRG | 调查工作底图□ | ||||||
扫描资料 | 权利人申请资料□档案扫描资料□ | ||||||
文字报告 |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建设工作报告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建设技术报告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成果分析报告 | ||||||
属性表格 | 不动产权利属性表格数据□ 不动产权利人属性表格数据□ 不动产登记业务属性表格数据□ | ||||||
数据检查成果 | 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数据库质量检查结果记录□ | ||||||
其他资料 | □ | ||||||
成 果 交 接 | 提 交 方 | 提交单位 | 提交人 (签字)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通信地址 | |||||||
邮编 | |||||||
电话 | |||||||
接 收 方 | 电话 | 接收人 (签字)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附录3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成果命名规则
命名对象 | 命名规则 | 备注 | ||
矢量数据 | 原始坐标数据 | 矢量数据:“行政区划代码”+“图层名称”+“.后缀名” | 1、行政区划代码采用六位数字码,参照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2、图层名称采用《不动产数据库标准》中与图层对应的属性表名(其中行政要素注记命名为xzys_ZJ,所有权宗地图层命名为“syq_”+属性表名,使用权宗地图层命名为“shyq_”+属性表名,),下同; 3、矢量数据后缀名应包括主文件(*.shp)、索引文件(*.shx)、表文件(*.dbf)、投影信息文件(*.prj); 4、统一坐标数据空间参考采用2000坐标系。 | |
统一坐标数据 | 矢量数据:“行政区划代码”+“图层名称”+“.后缀名” | |||
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 影像文件:“行政区代码”+“DOM”+“.img” 元数据:“行政区代码”+“DOM”+“.XLS” | 1、一个行政区融合成一个影像文件; 2、对于存在不同不同波段的可以可以在文件名后加“1”、“2”、……顺序号区分。 | ||
数字栅格地图(DRG) | 影像文件:“行政区代码”+“DRG”+“.img” | |||
属性表格数据 | “行政区代码”+“SXB”+“.mdb” | |||
元数据 | “行政区划代码”+“metadata”+“.xml” | |||
其他数据 | 数据库建设文档 | “行政区划代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建设工作报告”+“.DOC” “行政区划代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建设技术报告”+“.DOC” “行政区划代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建设成果分析报告”+“.DOC” | ||
数据库预检报告 | “行政区划代码”+“数据库质量有关情况说明”+“.DOC” “行政区划代码”+“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DOC” “行政区划代码”+“数据库质量检查结果记录”+“.xls” | |||
其他资料 | “其他资料名称”+“.后缀名” | 其他资料名称:自行命名。 后缀名:自行确定。 | ||
附录5空间数据汇交图层及命名规则
序号 | 层名 | 子层名 | 层要素 | 几何特征 | 图层名 | 约束条件 | 说明 | |
---|---|---|---|---|---|---|---|---|
1 | 行政区划 | 行政区 | Polygon | XZQ | M | |||
行政区界线 | Line | XZQJX | M | |||||
行政要素注记 | Point | XZYSZJ | O | |||||
2 | 地籍区 | 地籍区 | Polygon | DJQ | M | |||
3 | 地籍子区 | 地籍子区 | Polygon | DJZQ | M | |||
4 | 不动产单元 | 宗地 | 集体所有权宗地 | Polygon | SYQZD | M | ||
使用权宗地 | 宅基地使用权宗地 | Polygon | ZJD | M | ||||
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表) | Polygon | SHYQZD_DB | M | |||||
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上) | Polygon | SHYQZD_DS | M | |||||
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下) | Polygon | SHYQZD_DX | M | |||||
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耕地) | Polygon | CBJYQZD_GD | M | |||||
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林地) | Polygon | CBJYQZD_LD | M | |||||
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草地) | Polygon | CBJYQZD_CD | M | |||||
界址线 | Line | ZDJZX | O | 按上述宗地类型分别组织,命名规则为:宗地图层名+“_JZX”如集体所有权宗地的界址线命名为:SYQZD_JZX | ||||
界址点 | Point | ZDJZD | O | 按上述宗地类型分别组织,命名规则为:宗地图层名+“_JZD”如集体所有权宗地的界址点命名为:SYQZD_JZD | ||||
宗海(含无居民海岛) | 宗海 | Polygon | ZH | M | ||||
宗海注记 | Point | ZHZJ | O | |||||
界址线 | Line | ZHJZX | O | |||||
界址线注记 | Point | ZHZJ | O | |||||
界址点 | Point | ZHJZD | O | |||||
界址点注记 | Point | ZHZJ | O | |||||
房屋 | 自然幢 | Polygon | ZRZ | M | ||||
构筑物 | Polygon | GZW | M | |||||
其 它 定着物 | 面状定着物 | Polygon | MZDZW | O | ||||
线状定着物 | Line | XZDZW | O | |||||
点状定着物 | Point | DZDZW | O | |||||
请在用户中心修改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