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从府办〔2010〕78号

 

  为做好全市2010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电〔2009〕274号)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穗国房字〔2010〕448号)精神,结合我市2009年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2009年,我市突出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上气象条件比较有利,降雨总量和长时间强降雨相对减少,全年未发生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抓好以下防治工作:

  一是在汛前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落实防治措施;二是在汛期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指导各镇(街、园区、林场)特别是山区群众加强巡查监测,主动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同时加强值班,做好应急抢险准备;三是遇到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动员居住在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群众转移安置。

  二、2010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汛期降雨趋势预测

  据从化市气象局预测,2010年汛期总雨量较常年正常略偏少。其中前汛期(4~6月)雨量约为800~950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少约1成,各月雨量趋势预测分别为:4月偏少,5月正常,6月偏多;后汛期(7~9月)雨量为450~600毫米,比历年同期正常略偏少,各月雨量趋势预测分别为:7月偏少,8月、9月基本正常。全年登陆或严重影响广东的热带气旋为4~6个,接近常年(常年5.3个);初旋可能发生在7月上旬,较常年偏迟(常年6月28日);终旋可能发生在9月下旬,较常年偏早(常年10月1日)。

  虽然预测2010年我市降雨较常年偏少,但降雨的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并可能出现阶段性的旱涝现象,汛期的降水集中期内易出现较严重的局部性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

  (二)工程活动情况分析

  2010年,我市动工或计划动工项目有:

  1、重点工程项目:大广高速公路、增从高速公路路网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侨鑫集团有限公司的国际会议中心、旅馆业、酒店及其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第16届亚运会马术比赛场地建设项目,从化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化云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德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商品住宅工程和从化流溪河岸堤整治工程项目等。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预测和工程建设活动情况,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分析,2010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汛期,由于连续降雨或短时强降雨影响,中低丘陵地区特别是经过人工削坡的地段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在其它时段,由于工程建设强度加大,地质环境条件将可能会发生大的变化,在隐伏岩溶区和软土分布区,容易发生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局部地区地质灾害发生的范围、规模和危害可能大于往年,因此防治工作绝不能松懈。

  三、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期

  2010年,我市地质灾害汛期防范时期为4月15日至10月15日,重点防范时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重点防治因台风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其他时段重点防范因工程引发的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治地区

  一是坚持“看住四大地区”:(1)可能发生边坡失稳及工程诱发地质灾害的地区;(2)地质复杂、人口密集、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3)地形复杂、危险斜坡多的地区;(4)可能产生小规模崩塌或因采矿诱发地质灾害的地区。

  二是突出“四个重点保障对象”:(1)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2)居民区危险斜坡;(3)人口密集的城镇和学校;(4)交通干线和自然人文景观等。

  (三)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2009年市国土房管部门会同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广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的调查,全市已发现并记录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213处,威胁到239户5108人的安全,其中规模、危险性及危害性较大的主要隐患点有11处。在台风暴雨、连续降雨及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易引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及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需加以重点防范。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灾工作责任制

  各镇(街、园区、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实现监管方式从事后追究为主到事前监督为主的转变。国土、建设、水务、交通、民政、教育、气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违反规定或不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二)落实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

  各镇(街、园区、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投入保障机制,根据本地区财政状况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应急处置和治理经费,并纳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对危害大、影响严重、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彻底治理或搬迁避让,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完善制度,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各镇(街、园区、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按照广州市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穗府办〔2008〕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本行政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尽快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重要作用,通过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使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做到“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防范、自我预报、自我应急、自我救治”,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各镇(街、园区、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应组织或指定一支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以备担任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

  (四)加强监管,控制和减少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各镇(街、园区、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府办〔2009〕10号)、广州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做好地面塌陷易发区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09〕147号)精神,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的管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抽排地下水和从事其它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防止山区城镇建设、农村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引发地质灾害。依法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及地下水开发利用项目的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人为活动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

  (五)加强协作,保障信息畅通

  各镇(街、园区、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以及国土、建设、水务、交通、气象等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与合作,互通情报,确保市、镇(街)、村(社)三级之间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迅速准确,确保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畅通。

  (六)加大宣传,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各镇(街、园区、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张贴宣传画、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等方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做到地质灾害预防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预防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与应急处置责任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原则,地质灾害监测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分工如下:(一)威胁居民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当地镇(街、园区、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和险情处置工作;(二)威胁学校、交通、矿山、水利、电力等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市教育局、交通局、国土房管局、水务局、从化供电局等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和险情应急处置;(三)风景旅游区内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由景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和险情处置工作;(四)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协调和监督下,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和险情处置工作。

  汛期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潜在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汛期经常性监测预防和值班安排,落实防灾、避灾、救灾的组织机构、资金和物资储备,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一方平安。

 

  附件:1、从化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一览表

     2、从化市威胁百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附件1

从化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一览表

 

序号

镇(街)

地质灾害易发地段

灾害

类型

威胁对象

监测预防

责任人

1

良口镇

联群、联平、胜塘、合群、锦村等人工切坡建房地段

崩塌

滑坡

威胁坡下村民住宅安全

镇政府及各行政村负责人

2

吕田镇

鱼洞、三村、东联、份田、联丰、竹坑村等人工切坡建房地段

崩塌

滑坡

威胁坡下村民住宅安全

镇政府及各行政村负责人

3

鳌头镇

丁坑、宝溪、石咀、山心、洲洞、黄茅村等人工切坡建房地段

崩塌

滑坡

威胁坡下村民住宅安全

镇政府及各行政村负责人

4

良口至

吕田段

国道G105线沿线边坡

崩塌

滑坡

威胁交通安全

从化市交通局负责人

 

附件2

从化市威胁百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序号

位置

灾害

种类

威胁

人数

监测人

联系电话

1

温泉镇卫东村隔海社

地面

沉降

250

黄锦权

13926188739

2

温泉镇水口一社

崩塌

187

杨友芳

13729877900

3

良口镇锦村瓦坑社

崩塌

滑坡

160

叶石坚

13642769726

4

江埔街和睦村大岭围

崩塌

140

黎国宏

13662361338

5

良口镇胜塘村一社

(文竹窝、黄灿新、邓阳春)

崩塌

滑坡

135

徐石铃

1354346109987855286

6

鳌头镇山心村高丰(高社明背后)

崩塌

130

高记添

13632392792

7

吕田镇水埔村鲤鱼塘社(李永昌)

地面

塌陷

120

李永昌

13527631059

8

良口镇联群二社

崩塌

滑坡

115

何卫良

13798075474

9

吕田镇鱼洞村二社(罗发波)

老滑坡

106

罗发波

15918493948

10

吕田镇小杉村南山社(邹明清)

地面

沉降

103

邬来添

13710403109

11

江埔街海塱村大灶佛边坡

(G105国道旁)

崩塌

100

海塱:

钟榕煊

新明:

黄灼基

禾仓:

谭少锋

南方:

黄桂州

13533295809
15920389890
13609056583
135276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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