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申请一级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及其它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房字〔2000〕102号

各市建委、房地产管理局,深圳市住宅局,顺德市市政建设局,省属物业 理公司:

  现将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关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评定与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物〔2000〕00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各市申报一级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及其它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可根据《通知》要求及省建委《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行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建房字〔1999〕129号)规定的条件,对符合一级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于10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送省建设厅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由省建设厅送建设部审批。今后各市有需要晋升一级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请于每年的5月底前将有关材料送省建设厅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市送审或审批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统一使用建设部印制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请各市9月30日前将所需数量电话告知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联系人:黄平)。

三、各市审批颁发的物业管理公司资质证书采用统一编号。一级资质证书由建设部编号,二级以下(含二级)统一使用“粤物管证字第XXXXXXX号”字样,编号共7位数字,前两位为各地级以上市代号;第三、四位为市辖区(县级市)代号,顺序由各市自行排列;第五、六、七位为各市审批的物业管理公司号码,各市可按资质审批先后顺序排列。各市前两位号码见附表一。

广东省建设厅

二〇〇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表1

城市

代号

省属企业

00

广州市

01

深圳市

02

珠海市

03

汕头市

04

韶关市

05

河源市

06

梅州市

07

惠州市

08

汕尾市

09

东莞市

10

中山市

11

江门市

12

佛山市

13

阳江市

14

湛江市

15

茂名市

16

肇庆市

17

清远市

18

潮州市

19

揭阳市

20

云浮市

21

顺德市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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