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办市〔2006〕6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实施《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等规定,我部制定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九月四日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实施《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质申请和审批的原则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活动,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申请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资质(以下简称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2、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实行分级审批。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资质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及以下资质的审批。
3、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和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同时并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相应标准,申请设计资质、施工资质或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对已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企业,在取得所申请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后,资质审批部门应取消其原有的相应同级别或低级别的设计或施工资质。
4、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最高不超过二级。已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时,其申请的资质等级可高于企业现有的相应专项的设计或施工资质一个等级。
企业可申请四个专项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
5、企业申请多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应达到各项资质标准中同类指标的最高值,并同时满足不同类别资质条件的相应要求。
二、资质申请和审批的程序
6、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的,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资质的,应由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资质申请的受理(可自行确定本部门负责受理工作的内设机构),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7、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下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受理和审批程序,并负责审批。审批结果在规定期限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8、资质受理和审批部门负责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准予许可的,发布公告并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
9、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企业需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通过初审部门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未提出申请的,有效期届满后由资质发证机关收回资质证书。
三、资质申报的材料要求
10、企业首次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⑶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⑷企业章程;
⑸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⑹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⑻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⑼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⑽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
⑾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11、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资质证书正、副本;
⑵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⑶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12、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要如实填报《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报出后,不得修改。
申请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13、企业申请资质,需报送《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份,电子文档一份。附件材料是指除资质申请表以外的其他材料。
附件材料可采用复印件,原件须由资质受理部门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已审核原件的印章。其中资质证书正、副本须全部复印,不得有缺页。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未注册人员除外)。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的无效。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纸,并分类装订成册。
14、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业绩、技术装备等资质条件,均是以独立企业法人为单位审核。
四、资质标准中有关指标解释
15、注册资本金。指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并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注册资本金。
16、净资产。指企业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按企业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填报。
17、工程结算收入。指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和向分包单位收取的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种款项,以及承担设计任务收取的设计费收入。具有施工和设计业务的企业可将两项收入合并计算。按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填报。智能化专业以主营业务收入额为准。
18、独立承担的工程(企业的业绩)。指企业独立完成的专项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的任务。需提供的证明有: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设计合同;②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消防专项需提供“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等证明;③工程项目结算证明。
其中,合同文本只需提供有甲乙双方名称、项目名称、规模、设计或施工内容、合同价款及双方签字盖章内容的页面。
19、企业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的工程业绩。指由这些人主持完成的专项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的任务。由其完成任务的所在单位或业主出具证明(可参照《建办市函〔2006〕274号》文件中的《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20、专业技术人员。指与企业依法签定劳动合同的工程技术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和非注册执业人员。劳动合同只需提供有合同双方名称、合同年限及双方签字盖章的页面。
对注册执业人员只考核其注册执业证书,不考核其职称证明。资质审查时,考核其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及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应提供原注册企业和变更后企业以及原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的证明。
智能化资质标准中要求的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可由相近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其中,自动化相近专业为:电子、仪表、机械、电气、计算机应用等;通信信息相近专业为: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卫星通信、微波、广播电视、计算机应用、公用设备等;计算机相近专业为:计算机系统、网络、软件设计等。
建筑幕墙资质标准中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包括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总和。
21、资质标准中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在国家尚未实施注册执业制度的情况下,按照具有相应职称、学历,在本专业从业十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考核。如注册电气工程师,可由具有电气或相近专业(发电、输变电、供配电、建筑电气、电气传动、电力系统、工企自动化、自控、机电一体化、机电安装、计算机应用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工程师,十年以上本专业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替代。
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又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可同时在专业技术人员和注册人员中考核。新设立企业申请资质的,其资质证书有效期暂定为三个月,企业应在取得资质证书三个月内办理完注册执业人员的变更手续,持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及有效执业印章,到资质证书发证机关复核后,领取有效期为三年的资质证书。
22、技术装备。指满足企业从事设计、施工生产经营用的主要技术设备。按实际拥有情况在资质申请表中填写。
23、管理制度文件。企业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可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未获得认证的提供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文件;企业的技术、财务、经营、安全、人事、档案方面的管理文件,只需提供有文件名称和文号及企业公章的页面,管理制度原件由初审部门在受理和初审时负责核查。
24、固定的工作场所。提供企业办公场地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附件:
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
企业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设立、升级、增项等。
二、本表用计算机打印,纸张为A4纸。
三、本表由企业如实填写,不得有空项。
四、本表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等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
五、本表中带□的位置,用√选择填写。
六、本表须附附件材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郑重声明,本企业此次填报的《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资质申请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
企业注册地址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 ||||||||||||||||
街(路、道、巷、乡、镇) 号(村) | 邮政编码 | ||||||||||||||||
企业详细地址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 ||||||||||||||||
街(路、道、巷、乡、镇) 号(村) | 邮政编码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企业类型 | 成立时间 | 年 月 日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企业网址 | 电子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职称 | |||||||||||||||
企业经营负责人 | 职务 | 职称 | |||||||||||||||
技术负责人 | 职务 | 职称 | |||||||||||||||
发生重大质量 安全事故 | 发生 次 | 经济损失 万元 | |||||||||||||||
死亡 人 | 重伤 人 | ||||||||||||||||
企 业从业人员状况 | 从业人员人数 人;离退休人员 人 | ||||||||||||||||
专业技术人员 | 总数 | 人 | |||||||||||||||
其中:中级职称 | 人 | ||||||||||||||||
高级职称 | 人 | ||||||||||||||||
聘用退休技术人员 | 人 | ||||||||||||||||
项目经理 | 总数 人 | 持证上岗 | 施工员 人,其中持证上岗 人 | ||||||||||||||
一级 人 | 质检员 人,其中持证上岗 人 | ||||||||||||||||
二级 人 | 预算员 人,其中持证上岗 人 | ||||||||||||||||
三级 人 | 安全员 人,其中持证上岗 人 | ||||||||||||||||
注册执业人员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人 | 返聘人员 | 人 | |||||||||||||
注册设备工程师 | 人 | 返聘人员 | 人 | ||||||||||||||
一级结构工程师 | 人 | 返聘人员 | 人 | ||||||||||||||
二级结构工程师 | 人 | 返聘人员 | 人 |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人 | 返聘人员 | 人 |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人 | 返聘人员 | 人 |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人 | 返聘人员 | 人 |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人 | 返聘人员 | 人 | ||||||||||||||
企业财务生产经营状况 | 注册资本 | 万元 | 收实资本 | 万元 | |||||||||||||
资产总额 | 万元 | 国有资本 | 万元 | ||||||||||||||
固定资产 | 万元 | 法人资本 | 万元 | ||||||||||||||
流动资产 | 万元 | 个人资本 | 万元 | ||||||||||||||
负债总额 | 万元 | 港澳台商资本 | 万元 | ||||||||||||||
净资产 | 万元 | 外商资本 | 万元 | ||||||||||||||
企业总收入 | 万元 | 建筑业增加值 | 万元 | ||||||||||||||
建筑业总产值 | 万元 |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 | 万元 | ||||||||||||||
利润总额 | 万元 | 劳动者报酬 | 万元 | ||||||||||||||
所得税 | 万元 | 生产税净额 | 万元 | ||||||||||||||
净利润 | 万元 | 营业利润 | 万元 | ||||||||||||||
净资产收益率 | % | 建筑业劳动生产率 | 万元/人 | ||||||||||||||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 | ||||||||||||||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净值 | 万元 | 资本保值增值率 | % | ||||||||||||||
近三年工程结算收入 | 年 | 年 | 年 |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设备 | 机械设备总台数 | 台(件) | 机械设备总功率 | 千瓦 | |||||||||||||
机械设备原值 | 万 元 | 机械设备净值 | 万元 | ||||||||||||||
动力装备率 | 千瓦/人 | 技术装备率 | 万元/人 | ||||||||||||||
企业原资质等级 及批准时间 | |||||||||||||||||
原资质证书编号 |
注:1、企业填报数据以企业最新年度统计及财务报表为准;
2、企业类型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3、本表所有数据不得有空项,如无内容填写应在该项填空处用“无”表示。
二、企业简历
注:本简介可复制加页。
三、企业经营负责人简历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像 片 | ||||
职务 | 职称 | 最高学历 |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
工程管理资历 | 年 | 电话 | 移动电话 | ||||
工 作 简 历 | 由何年、月至何年、月 |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 |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连续填写。
四、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业绩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像 片 | ||||
职务 | 职称 | 最高学历 |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
工程管理资历 | 年 | 电话 | 移动电话 | ||||
工 作 简 历 | 由何年、月至何年、月 |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 |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连续填写。
五、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学历 | 职称 | 工作 年限 | 所学专业 | 所从事专业 |
注:1、本名单可复制加页。
2、专业技术人员按所从事专业顺序填写。
六、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 | 专业 | 注册类别及等级 | 执业印章号 | 备注 |
七、企业项目经理情况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年龄 | 专业 | 级别 | 证书编号 |
注:1、本表按项目经理的级别顺序进行分级填写;
2、本表可复制加页。
八、企业技术装备情况
序号 | 设备及仪器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台) | 功率(千瓦) | 价值(万元) | |
原值 | 净值 | |||||
注:本表可复制加页。
九、企业设计施工工程业绩概况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 类别 | 工程规模 | 开、竣工 时间 | 质量评定结果 | ||||
技术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合同价 (万元) | 结算价格 (万元) | |||||
注:1、本表按竣工时间先后,填写本企业主要工程业绩;
2、工程类别,按照资质等级标准分类填写;
3、本表可复制加页;
4、技术指标是指高度、长度、跨度、面积、装机容量、直径、流量等指标。
十、企业设计施工代表工程业绩情况
项 目 之 一 |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址 | |||||||||||||||
合同编号 | 施工许可证号或开工报告批准文号 | ||||||||||||||
工程简介 | |||||||||||||||
工程规模 | 工程类别 | 技术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合同价 | 万元 | 结算价 | 万元 | ||||||||||||
工程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专业施工承包□其他□(需说明): | ||||||||||||||
施工组织方式 | 自行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 | ||||||||||||||
开工时间 | 年 月 日 | 竣工时间 | 年 月 日 | ||||||||||||
计划工期 | 工作日 | 实际工期 | 工作日 | 延误原因 | |||||||||||
质量评定 | 安全评价 | 获奖情况 | |||||||||||||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验收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其他说明 | |||||||||||||||
项 目 之 二 |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址 | |||||||||||||||
合同编号 | 施工许可证号或开工报告批准文号 | ||||||||||||||
工程简介 | |||||||||||||||
工程规模 | 工程类别 | 技术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合同价 | 万元 | 结算价 | 万元 | ||||||||||||
工程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专业施工承包□其他□(需说明): | ||||||||||||||
施工组织方式 | 自行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 | ||||||||||||||
开工时间 | 年 月 日 | 竣工时间 | 年 月 日 | ||||||||||||
计划工期 | 工作日 | 实际工期 | 工作日 | 延误原因 | |||||||||||
质量评定 | 安全评价 | 获奖情况 | |||||||||||||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验收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其他说明: |
注:本表复制加页。
十一、企业资质申请及审批
本企业申请主项资质: 类别 级 |
本企业申请增项资质: 1、 类别 级 2、 类别 级 3、 类别 级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查)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审批部门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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