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的通知

建综〔2008〕9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上海、天津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北京、重庆市市政管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合理规划建设和改造城市燃气设施,保障城市安全供气,促进城市燃气事业健康发展,现将《全国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以下简称《燃气管网改造规划》)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实施规划。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燃气管网改造对确保安全供气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燃气管网改造规划》的实施工作。

《燃气管网改造规划》是安排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各地要认真做好《燃气管网改造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城市燃气管道,各地要优先列入计划限期改造。

二、加大投入力度。城市燃气管网改造投资,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燃气企业和社会筹集资金解决。鼓励和引导社会、民营资本和外资参与城市燃气管网改造。为推进城市燃气管网改造,国家加以政策引导。

三、提高安全水平。各城市在燃气管网改造时要注重提高燃气设施的安全水平和技术水平,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燃气管网事故抢险机制,制定应急措施,保障安全供气。

四、加强组织领导。在城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统筹搞好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计划、建设和运营的协调,确保供热管网改造的顺利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全国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

1.总  论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城市燃气事业得到迅速的发展,燃气管网建设加快,燃气供应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了城市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到2006年,全国城市燃气管道长度已达18.95万公里,其中:人工气5.05万公里,液化石油气1.75万公里,天然气12.15万公里。

我国城市燃气发展的基础是人工煤气,特别是八十年代的燃气发展遵循“多种气源,多种途径,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的方针,提出“优先使用天然气,大力发展煤制气,积极回收工矿燃气,合理利用液化石油气,适当发展油制气”的燃气发展方向,发展了一批以人工制气、余气利用为主的城市燃气,相应建设了相当数量的城市燃气管网。因局限于当时的管道技术和管材的使用,有的城市采用了灰口铸铁管和落后的管接方式及防腐措施,敷设的埋地管道都已进入“老龄期”。由于管道老化和腐蚀,缺乏科学的管理维护,以及不可预见因素,致使管道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根据我国一些城市公布的统计结果,燃气事故已经成为继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之后的第三大伤亡事故,燃气安全问题已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调指出:“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加大城市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有序的运行。”

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城市燃气专项治理,重点要抓好燃气管道的安全,特别对一些城市和地区违章占压管道,形成事故隐患的;未经许可在燃气管网范围内野蛮施工,易造成挖断燃气管道酿成事故的;一些城市燃气管网老化,得不到及时更新改造留下事故隐患的,要采取切实防范措施。

为确保城市燃气管网的安全供气,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城市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特编制《全国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2008年-2010年)》。

1.1规划依据

1.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曾培炎副总理视察北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时的讲话。

3.汪光焘部长在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4.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1991年3月30日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令第10号)

5.城市燃气管理办法(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令第62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国务院令第373号)

7.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2001年8月2日国务院令第313号)

8.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城〔2004〕105号,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9.全国城市天然气利用规划(1999年8月建设部全国城市天然气利用规划办公室)

10.建设事业技术政策纲要(2004年4月建设部)

11.城市燃气行业“十五”技术进步发展规划(2001年10月建设部、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12.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综函〔2004〕177号)

13.各省、市、自治区《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报告(2004年)

1.2规划原则

1.贯彻国家颁布的有关城市燃气安全监管的规定和办法,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燃气的规范和标准。

2.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五个统筹”的要求编制规划。

3.实事求是,制定切实可行的燃气管道改造规划的目标。

4.坚持科学态度,积极采用和推荐使用经济适用的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1.3规划范围

1.全国地级以上设市城市

2.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燃气管道

3.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

4.因燃气发展,天然气进入城市后需要改造的管道

城市大规模利用天然气后,扩大用气量,原来的管网不能适应天然气发展的需要;原有人工气的压力级制不能满足天然气管网输配的要求;原有人工气的管道技术,如管道接口形式(承插口)、管材选择、防腐方法等不符合天然气使用的需要。


2.全国城市燃气发展概况

到2006年,全国城市燃气供应状况,见图1。

图1 全国城市燃气供气状况图

从上述图表数据可见:

1.城市燃气发展较快,尤其是近几年增长幅度更大,城市用气人口及燃气用气普及率有较大的提高。

2.人工制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多种气源相互并存,共同发展。

3.近阶段内,液化石油气仍占相当比重,许多城市尤其中小城市主要是通过瓶装使用液化石油气普及城市燃气。

天然气的发展速度十分迅猛。

4.从城市燃气的发展趋势而言:人工制气的发展势头将逐渐减弱;液化石油气在一定时期内还占有一定的位置,但发展速度将会减慢;而天然气将随着我国的西气东输、中亚及俄气南供、引进液化天然气、近海气登陆以及煤层气开发等战略部署的实施,将得到飞速的发展。


3.全国城市燃气管网状况

到2006年,全国城市燃气管道发展状况,见图2。

图2 全国城市管道发展状况图

当前城市燃气行业正处在一个大发展时期,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作为城市燃气主要气源的局面,将随着天然气在城市中的迅速增长,会有根本性转变。原适用于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的城市燃气输配系统需要进行转换,城市内除旧有管网需要改造之外,还将新建大量城市燃气管网。

到2006年全国城市燃气行业管道长度为18.95万公里。2002年至2006年,城市燃气管道年增长1.42~2.74万公里。

4.现有管网存在的主要问题

4.1城市燃气管道事故及分析

城市燃气管网在生产运行中,由于自然环境和人为因素等影响,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长春市仅2002年冬至2003年春,老管线及附属设施发生严重漏气事故464起,造成11人死亡、17人中毒,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哈尔滨市2000年至2004年由于灰口铸铁管断裂、接口密封不严、管道腐蚀泄漏发生较大事故134起,造成7人死亡、81人中毒。

重庆市2002年1月~2004年9月管道抢险事故统计        表1

原因

次数

比例%

备注

管道腐蚀穿孔引起泄漏

2963

84.3

施工破坏引起泄漏

503

14.3

自然灾害引起泄漏

48

1.4

滑坡,洪水等

合计

3514

100

由于重庆市燃气管道埋设时间较长,管道的防腐层失效以及未采取阴极保护措施引起的管道腐蚀成为燃气管道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长沙市1993~2000年燃气事故统计        表2

原因

次数

比例%

备注

违章施工等外部因素

68

46.9

其中施工损坏60次

腐蚀破裂

29

20.0

施工质量

20

13.8

地质沉降引起折断

16

11.0

管材缺陷

10

6.9

气孔,砂眼

不正确操作

2

1.4

合计

145

100

从长沙市的燃气事故的统计和分析来看,人为造成的破坏性事故占首位,而管道的腐蚀破坏占第二位。同时因管材的原因造成的燃气事故,也不容忽视。

据不完全统计,从1995年到2002年包括由于无规范的施工操作;强行挖掘打桩;施工时的地质爆破影响;施工造成的地质沉降;未与燃气公司协调的盲目施工;燃气管道资料和标志不清;设计及施工中的缺陷;管材选择不当;巡线工作未能及时发现;违章占压;重型车辆违章通行;交通道路变化造成燃气管道受辗压;自然灾害(火灾、水灾、地震、暴雨);地质沉降及滑坡;绿化植物对管道的影响等因素所引发的安全事故约占地下燃气管道事故的51.5%,2003年以后增长到62.8%。城市地下燃气管道受第三方影响的事故呈上升趋势,已经成为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主要因素。

根据美国对长输燃气管道的事故统计与分析,造成管道事故率的主要原因为:外力破坏占53.5%,腐蚀原因占16.6%,材料缺陷占16.9%,其它为13%。

综合我国各城市发生的燃气管道事故的统计资料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外力破坏和腐蚀两大因素。

4.2燃气管道安全性检验标准和评估

为保证在役管道运行的安全可靠,在对管道存在安全隐患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城市燃气管道的风险评估研究和在役管道的适用性评估等安全检测评价。安全评估主要包括管道的剩余强度评估、剩余寿命预测、覆盖层及管体损伤评估等。合理的评估方法可以定量地确定管道缺损严重程度与管道运行状况的关系,为管道的运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延长管道的使用寿命。

管道风险评估是利用管道运行的现场及历史统计资料,采取专家系统分解评分,通过计算确定整个管道系统或某段管道的相对风险系数,对各个管段进行风险排序,确定可能导致管道事故和预防潜在事故的手段,对管道的寿命进行评估和预测,最终确定现役管道安全运行的参数范围和维修方案。管道风险评估通常以第三方破坏因素、腐蚀因素、设计因素、施工错误指数、操作错误指数、维护错误指数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分,也常按风险的可能性分为频繁,很可能、有时、极少和不可能五个等级,根据风险的等级和事故的严重性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役管道的适用性评估是以含缺陷的管道是否适合继续使用和如何继续使用的定量评估。

适用性评估可按四种情况分别处理:

对安全生产不造成危害的缺陷允许存在;

对安全生产虽不造成危害,但会进一步扩展的缺陷,需做寿命预测,并允许在监控下使用;

含缺陷管道降级使用时可以保证安全,可降低使用;

含有对安全可靠性构成威胁的缺陷,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更换或改造。

对于管道的管体腐蚀损伤,金属腐蚀性评价以及防腐覆盖层检测的安全评估可参照下列标准规定:

《钢质管道管体腐蚀损伤评价方法》SY/T615-95

《埋地钢质管道沥青防腐大修理技术规定》SY/T5918-94。

图3管道检测及安全评价程序

5.城市燃气管网改造任务和目标

5.1规划期限

2008年至2010年

5.2规划范围和内容

本规划范围,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1个城市。

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省市名单        表3

序号

省、直辖市

城市个数

地级城市

1

北京市

1

2

天津市

1

3

河北省

9

石家庄、保定、秦皇岛、唐山、邢台、邯郸、沧州、张家口

4

山西省

10

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吕梁、忻州(含原平)、晋中、临汾

5

内蒙古自治区

2

呼和浩特、包头

6

辽宁省

14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

7

吉林省

1

长春

8

黑龙江省

3

哈尔滨、齐齐哈尔(含富拉尔基)、双鸭山

9

上海市

1

10

江苏省

11

南京、镇江、扬州、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泰州、徐州、连云港、淮安

11

浙江省

4

杭州、宁波、嘉兴、舟山

12

安徽省

8

合肥、芜湖、马鞍山、安庆、淮北、铜陵、淮南、滁州

13

福建省

2

福州、厦门

14

江西省

8

南昌、九江、上饶、宜春、新余、萍乡、吉安、赣州

15

山东省

10

济南、青岛、淄博、枣庄(含滕州)、烟台、潍坊、济宁、威海、莱芜、日照

16

河南省

9

郑州、安阳、鹤壁、济源、平顶山、南阳、信阳、新乡、焦作

17

湖北省

6

武汉、荆州、宜昌、黄石、恩施、十堰

18

湖南省

6

长沙、株州(含醴陵)、湘潭、邵阳、衡阳、娄底

19

广东省

2

广州、深圳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2

南宁、柳州

21

海南省

2

海口、三亚

22

重庆市

1

(含万州)

23

四川省

17

成都、绵阳、德阳、乐山、自贡、泸州、宜宾、内江、遂宁、南充、广元、雅安、资阳、达州、广安、眉山、攀枝花

24

贵州省

3

贵阳、六盘水、遵义

25

云南省

1

昆明

26

西藏自治区

(无)

27

陕西省

8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商洛

28

甘肃省

4

兰州、白银、嘉裕关、敦煌

29

青海省

(无)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2

银川、石嘴山

31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5

乌鲁木齐、石河子、昌吉、库尔勒、喀什

151

注:其中河南省济源市、新疆自治区石河子市为省直辖县级市、敦煌为旅游县级市。

5.2.1《规划》调查的全国城市(地级市以上)燃气管道现状

本规划统计,截至2004年。

现有燃气管道总长110894.15公里

其中:钢管长64462.72公里

球墨铸铁管长3456.76公里

灰口铸铁管长28751.41公里

PE管长14223.26公里

其中:使用了15年以上管长26670.54公里

存在严重隐患的管长21866.63公里。

(注:使用15年以上和存在严重隐患的管道,存在双重部分重复的情况)。

详见表4。

全国城市(地级市以上)燃气管道现状统计表        表4

省市

管道总长度

(公里)

其中:

钢管

(公里)

球墨铸铁管

(公里)

灰口铸铁管

(公里)

PE管

(公里)

1

北京市

6705.25

6251.01

454.24

其中:15年以上1895.78

1888.26

7.52

有严重隐患435.32

435.32

2

(含塘沽)

天津市

6787.28

6618.28

112.00

57.00

其中:15年以上4445.50

4333.50

112.00

有严重隐患126.80

126.80

3

河北省

2744.27

1525.03

18.00

1006.94

194.30

其中:15年以上250.53

219.99

30.54

有严重隐患1240.12

619.23

18.00

602.89

4

山西省

3862.98

2643.63

1216.05

3.30

其中:15年以上2639.84

1623.76

1016.08

有严重隐患1053.20

433.45

619.75

5

内蒙古自治区

1119.56

69.00

233.14

817.42

其中:15年以上149.90

4.10

145.80

有严重隐患419.90

4.10

415.80

6

辽宁省

8459.58

1438.31

850.67

5993.72

176.88

其中:15年以上3488.35

153.80

3334.55

有严重隐患3252.87

41.70

3211.17

7

吉林省

2485.03

675.92

182.52

1247.86

378.73

其中:15年以上972.12

330.92

641.20

有严重隐患1247.86

1247.86

8

黑龙江省

2360.96

1244.31

94.70

20.02

1001.93

其中:15年以上403.15

228.98

13.85

160.32

有严重隐患107.81

87.79

20.02

9

上海市

10130.64

1865.90

298.48

6418.47

1547.79

其中:15年以上1750.24

167.34

6.37

1576.53

有严重隐患

管总长度未包括绝缘管和郊区管

10

江苏省

7448.50

1749.50

739.50

3066.40

1893.10

其中:15年以上1106.20

113.40

1.06

984.55

7.19

有严重隐患974.45

95.00

872.26

7.19

11

浙江省

2253.29

1266.86

38.75

604.87

342.81

其中:15年以上—

有严重隐患429.84

429.84

12

安徽省

2777.69

1207.16

72.73

1447.24

50.56

其中:15年以上862.48

327.06

535.42

有严重隐患1413.26

568.20

845.06

13

福建省

1400.61

1062.11

16.29

213.99

108.22

其中:15年以上275.00

275.00

有严重隐患98.40

88.20

10.20

14

江西省

1722.78

564.70

48.20

855.84

254.04

其中:15年以上114.90

79.90

35.00

有严重隐患640.05

336.30

303.75

15

山东省

5281.19

2279.16

518.78

2209.31

273.94

其中:15年以上722.20

257.94

464.26

有严重隐患885.04

261.18

3.17

620.69

16

河南省

3060.97

973.53

73.60

999.71

1014.13

其中:15年以上815.15

452.38

362.77

有严重隐患690.06

328.25

3.24

358.57

17

湖北省

3339.25

1696.16

112.17

1014.90

516.02

其中:15年以上934.47

436.06

498.41

有严重隐患1638.32

1385.40

252.92

18

湖南省

1500.76

780.33

71.2

507.93

141.30

其中:15年以上245.86

133.96

111.90

有严重隐患414.08

267.04

147.04

19

广东省

3064.10

2178.30

885.80

其中:15年以上325.20

325.20

有严重隐患183.90

183.90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533.30

153.00

76.00

34.30

270.00

其中:15年以上16.70

16.70

有严重隐患

21

海南省

366.95

354.10

12.85

其中:15年以上

有严重隐患14.20

14.20

22

(含万州)

重庆市

11072.33

10044.33

1028.00

其中:15年以上2094.15

2094.15

有严重隐患723.36

723.36

23

四川省

8590.25

6749.89

515.74

1324.62

其中:15年以上2398.45

1999.05

399.40

有严重隐患3774.52

3375.12

399.40

24

贵州省

1954.00

1839.00

108.00

7.00

其中:15年以上90.00

75.00

15.00

有严重隐患89.51

75.19

14.32

25

云南省

1530.30

1530.30

其中:15年以上326.50

326.50

有严重隐患255.30

255.30

26

西藏自治区

其中:15年以上

有严重隐患

27

陕西省

6031.98

3786.71

8.62

223.52

2013.13

其中:15年以上267.20

55.62

8.62

202.96

有严重隐患644.22

432.64

8.62

202.96

28

甘肃省

748.00

649.43

3.41

56.18

38.98

其中:15年以上19.67

19.67

有严重隐患181.48

178.07

3.41

29

青海省

其中:15年以上

有严重隐患

30

回族自治区宁夏

1533.00

1435.00

61.00

37.00

其中:15年以上61.00

61.00

有严重隐患144.40

83.40

61.00

31

吾尔自治区新疆维

2029.35

1831.76

197.59

其中:15年以上

有严重隐患788.36

788.36

32

合计

110894.15

64462.72

3456.76

28751.41

14223.26

其中:15年以上26670.54

15921.54

16.05

10557.92

175.03

有严重隐患21866.63

11187.50

36.44

10635.50

7.19

5.2.2改造规划任务及投资

本规划需要改造的管长30900.76公里。

本规划需要的总投资1760496.89万元。见表5

全国城市(地级市以上)燃气管网改造计划及投资        表5

省市

改造规模(公里)

投资估算(万元)

1

北京市

355.30

72855.19

2

天津市

3034.18

221995.00

3

河北省

1318.19

46138.83

4

山西省

1053.30

83608.00

5

内蒙区

416.13

41349.00

6

辽宁省

3092.00

192235.00

7

吉林省

1247.86

87265.36

8

黑龙江省

1032.92

93596.00

9

上海市

1250.00

150000.00

10

江苏省

2723.00

60684.20

11

浙江省

522.99

33087.00

12

安徽省

1895.54

69787.51

13

福建省

98.40

5530.00

14

江西省

1654.80

87154.49

15

山东省

811.91

36522.90

16

河南省

1178.37

44860.72

17

湖北省

1725.82

32297.40

18

湖南省

577.70

46554.00

19

广东省

183.90

26113.00

20

广西区

21

海南省

17.70

1577.00

22

重庆市

2627.00

138695.00

23

四川省

1984.52

51586.89

24

贵州省

114.30

4572.00

25

云南省

285.30

35710.30

26

西藏区

27

陕西省

748.94

40050.10

28

甘肃省

275.29

26146.00

29

青海省

30

宁夏区

144.40

8804.00

31

新疆区

531.00

21722.00

32

总计

30900.76

1760496.89

单位投资(万元/公里)

~57

5.2.3改造规划统计说明

1.燃气管道现状统计表(表4)是按各省市提交的“燃气管网改造规划”进行编制的,管道长度不包括户内管,管道的状况及使用年限均逐个按所报的材料进行核实、整理编制。

2.燃气管网改造计划及投资表(表5)所列需要改造的管道长度规模,重点是存在严重隐患的管道长度,还包括了部分由于城市违章占压等需要改向的管道长度,以及由于原燃气改天然气后引起的管道改造的长度。

未包括新铺管线发展新用户以及燃气大型设备的检修和临时用气的措施费用。

3.本规划管道改造的投资额按公里平均计算约为每公里57万元。管道改造大致有下列几种情况:

(1)将原有管开槽挖出更换新的管道,如钢管更新、加绝缘层防腐(如3PE)、阴极保护,这种改造投资较高,一般在高、中压管使用。

(2)原管不挖出,采取内插PE管或用软管翻转作衬里,投资较低,一般在中、低压管使用。

(3)有的管道只更换接口和附件,或只增加阴极保护,投资也较低。

(4)根据调查和统计,城市燃气管道大部分是以中、小管径为主:φ50~φ200mm约占70%;φ200~φ500mm约占30%,管径对改造投资有较大的影响。

各地的改造规划,分别存在上述各种情况,因此综合平均每公里的造价,要低于铺设新管的投资。

由于各地管道改造的具体措施各不相同,因此投资额差别较大。按各省(市)归纳,管道改造单位投资在18.71~205万元/公里范围内,河北、江苏、河南、湖北、四川五省单位投资较低(40万元/公里以下),其主要原因是庭院中、小管径管道较多,且较多采用第(2)种方法进行管道改造。

由于各省市情况相差较大,因此实施该规划时,应对其工程项目内容务必按国家基建程序予以审批。

4.按各省市下辖的地级城市的调查统计表,详见附件一。

5.3规划目标

5.3.1安全目标

通过规划的实施,进一步降低燃气事故率,提高城市燃气的安全供气水平,消除管道安全隐患,杜绝泄漏,保证城市燃气输配系统正常供气压力,满足燃气用户使用。

5.3.2管理目标

建立健全的科学服务管理机制和体系,严格保证供气的质量指标,各规划城市应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及企业的维护、监管、安全评估制度,并且配置必要的安全监测设备。

5.3.3提高供气能力

由于规划初步解决了因城市燃气和天然气快速发展而产生的管道适应改造和发展的问题,因此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我国城市燃气的使用普及率,扩大城市燃气的人口气化率。

5.3.4规划规模和投资

规划需要改造的管道总长度   30900.76公里

需要的总投资         1760496.89万元

5.4改造方案及技术措施

5.4.1管道更换及修复

旧管道修复改造的主要方法可归结为旧管更换新管及旧管道不开挖修复两种。

1.旧管道更换为新管,应根据工艺要求,采用不同材质的新管道。《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规定:

中压(0.01~0.4MPa)和低压(<0.01MPa)燃气管道宜采用聚乙烯管、机械接口球墨铸铁管、钢管或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

次高压(0.4~1.6MPa)燃气管道应采用钢管。

2.旧管道不开挖修复技术,经常采用的方法有:插入套管法、涂层法及软管翻转法等。

旧管道修复技术的实施,增加了管道的使用寿命,工程费用一般均低于更换新管的费用,而且该技术可以不开挖,避免扰民和影响市政秩序,尤其适宜于施工难度大或无法重建的管道的修复。

5.4.2严格执行有关标准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2.《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3.《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1999

4.《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

5.人工煤气符合GB13612-2006的规定

6.天然气符合GB/T17820-1999的规定等

5.4.3推进管网信息化系统建设

建立和完善城市燃气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城市燃气管网SCADA系统及GIS系统,对燃气管网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城市燃气管线巡视、监测和安全评估制度,制定由被动的改造修复为有计划的主动及科学有效措施,确保管网安全运行。

6.保障措施

6.1.提高认识,推进城市燃气管网改造工作。

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重于泰山。各地要充分认识城市燃气管网改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城市燃气管网改造,保障安全供气,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

6.2.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

在城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要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2008年-2010年)》。重视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对经评估确定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要改造的管道,应在2008年-2010年期间安排好计划,完成改造任务。

6.3.加大投入,加快城市燃气管网改造。

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资金,主要依靠地方、燃气企业和社会筹集资金解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城市燃气企业计提的燃气管网折旧费应专项用于燃气管网改造。引入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燃气管网改造。鉴于城市燃气管网改造量大面广、欠账较多,国家加强政策引导,对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6.4.建立制度,加强城市燃气管网安全管理。

各地要健全城市燃气管网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管线巡视、监测和事故抢险制度,确保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建立和完善燃气管网安全评估制度。安全评估主要包括管道的剩余强度评估、剩余寿命预测、覆盖层及管体损伤评估等,确定管道缺损严重程度与管道运行状况的关系,为管网运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和完善城市燃气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对燃气管网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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