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查等工作的通知

穗建技〔2007〕379号

市属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近年来我市雷电灾害事故频繁,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我市因雷击造成的灾害实例有185宗(中小学遭受雷击的就有5宗),其中雷击引发火灾事故3起;人员伤亡事故13宗,死亡11人,伤15人;各种电子电器设备遭受雷击损坏达1760件,全年因雷电灾害造成经济损失约687万元,雷电灾害已对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尤其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预防和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吸取今年5月23日重庆开县小学遭受雷击的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设计行业建筑物防雷减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雷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认真完成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查职责,确保在新建建设项目中做到防雷装置“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并投入使用,努力从源头上减少雷电灾害和损失。

  二、加强新建项目的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查工作。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项目,设计单位在各设计阶段要严格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等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防雷设施设计,并将设计图纸报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核。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切实加强防雷设计专项的审查工作,严格审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保证设计文件规范性、专业性、安全性和标准性,提高新建项目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当前正值强对流天气多发季节,各相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学习,进一步强化建筑物防雷的设计、审查工作,以保障我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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