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类别:基抗支护审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方案管理的通知

穗建质〔2014〕750号

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各建设、施工和监测单位:

  针对近期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发现的部分深基坑项目现场监测工作不符合监测方案要求,导致监测上传数据不完善、监测结果误报警频繁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工程的监测管理,规范监测工作,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严格执行我委《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预警办法》(穗建质〔2013〕1853号)要求的基础上,现就加强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方案管理通知如下:

  一、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方案的编制应符合广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基坑支护监测要求与要点》(见附件1)的规定,施工单位在组织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工程施工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的同时,由建设单位负责从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基坑与变形监测专家库(见附件2)中抽取两位专家对地下工程和深基坑第三方监测方案一并进行审查,由七位专家对监测方案共同进行论证,通过论证的第三方监测方案方可实施。

  二、监测单位完成监测点布置后,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参与第三方监测方案论证的两位监测专家对监测点布置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并由监测专家签署确认意见后方可实施监测。

  三、监测单位应认真使用监测预警系统,规范系统操作,配置必要设备,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监测数据及时准确上传,并在完成监测工作后立即在监测现场将监测数据上传至监测预警系统,不得在离开工地后再行上传数据。

  四、因特殊原因监测数据不能在监测现场实时上传的,监测单位应立即告知项目安全监督员,并将监测结果通知现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项目安全监督员,事后及时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五、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大对监测单位现场监测实施情况、监测结果误报警和监测数据上传不及时等情况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采取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企业诚信评价扣分等措施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基坑支护监测要求与要点

  2.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基坑与变形监测专家名单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6月20日

附件1:

基坑支护监测要求与要点

  建设工程基坑支护设计文件(以下简称设计文件)中有关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监测应满足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规程》(JGJ120-2012)等的相关规定。

  一、监测平面布置图

  设计文件中应有基坑监测平面布置图,在基坑监测平面布置图中应标明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主要包括基坑周边道路、地铁、地上管线、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江河、水渠等)的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置和监测点数量。

  二、监测项目

  根据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应包含如下相应的监测项目:

  (一)一级基坑

  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支护结构顶部沉降、支撑立柱沉降、基坑周边地面沉降、基坑周边建(构)筑物沉降、周边建(构)筑物倾斜与裂缝、基坑周边道路沉降、基坑周边地下管线沉降、支撑轴力、锚杆或锚索拉力、地下水位等。

  (二)二级基坑

  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基坑周边地面沉降、基坑周边建(构)筑物沉降与裂缝、基坑周边道路沉降、基坑周边地下管线沉降、支撑轴力、锚杆或锚索拉力、地下水位等。

  (三)三级基坑

  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基坑周边建(构)筑物沉降、基坑周边道路沉降、基坑周边地下管线沉降等。

  三、监测技术要点

  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基准点布置、监测点布置、监测频率、监测时限、控制值和监测报警值等,应满足如下要点:

  (一)各类水平位移观测、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应可靠设置,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二)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的间距不宜大于20m,且基坑各边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基坑周边地面沉降监测点应设置在支护结构外侧的土层表面或柔性地面上;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点应设置在建筑物结构墙或柱基上,邻近基坑一侧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15m;基坑周边道路沉降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30m,且每条道路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基坑周边地下管线沉降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

  (三)采用测斜管监测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时,对现浇混凝土挡土构件,测斜管应设置在挡土构件内,测斜管深度不应小于挡土构件的深度。

  (四)基坑开挖期间,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频率不应少于每天一次,直至开挖停止后连续三天的监测数值稳定;基坑出现异常情况或各种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应立即进行连续监测,直至连续三天的监测数值稳定。

  (五)应做好应急预案和出现险情时的应急措施。

  (六)在支护结构施工、基坑开挖期间以及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应对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状况随时进行巡查。

  (七)基坑监测数据、现场巡查结果应及时整理和反馈。当出现危险征兆时应立即报警。

广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

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基坑与变形监测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职称

专业

联系电话

1

齐添

高工

土木(岩土)工程

13632355680

2

章丹峰

高工

地下工程

13929544358

3

林泽耿

高工

地质

13609792750

4

毛吉化

高级工程师

建筑工程

13826420420

5

何钦

工程师(监测预警系统开发主持人)

岩土工程

13434214391

6

张新金

高级工程师

桥梁与隧道工程

13929581466

7

刘志峰

高级工程师

地质工程

15622110932

8

徐明江

高级工程师

土木与交通工程

13924282486

9

於法明

高级工程师

土木工程

13924088635

10

黄晓文

高级工程师

摄影测量与遥感

13416198818

11

龚经平

高级工程师

放射性地质

13609643039

12

陈国新

高级工程师

建设工程

13925097660

13

戴真印

高级工程师

建筑工程

13922459248

14

胡联浩

高级工程师

地质力学

020-85618230

15

梁龙昌

高级工程师

大地测量

13924234936

16

卢松耀

高级工程师

测绘工程

13602808346

17

徐晓宇

高级工程师

岩土工程

13632372886

18

戴宇文

高级工程师

结构工程

13600093886

19

邱青长

高级工程师

土木工程

13925107348

20

唐伟军

高级工程师

建筑工程

13538704157

21

杜聿麟

高级工程师

物探

13602880298

22

杨春兰

高级工程师

航测

13711331536

23

黄志荣

高级工程师

工程地质

13902214559

24

陈伟立

高级工程师

物探

18023735979

25

李广平

高级工程师

水工

13902208217

26

鲁传恒

高级工程师

应用地球物理

18688489310

27

刘振贵

高级工程师

建工

13560110073

28

王炎城

高级工程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3600077199

29

吕梅梅

高级工程师

道路工程

13316037868

30

李明俊

高级工程师

桥梁工程

18925115000

31

熊刚

高级工程师

工程测量

13802732156

32

焦宝文

高级工程师

工程测量

13802965002

33

连长江

高级工程师

地质工程

13922295245

34

周山

高级工程师

工程测量

13925118640

35

林鸿

高级工程师

土木工程

13602730715

36

丘广新

高级工程师

测量学

13802732032

37

伍四明

高级工程师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13500020582

38

张冬至

高级工程师

测量

020-86681462

39

赵骕

高级工程师

勘测

13380079607

40

周洪波

高级工程师

地下建筑与工程

13380061177

41

朱远辉

高级工程师

建筑工程

13380079595

42

李卫海

高级工程师

测量工程

13609080010

43

廖海山

高级工程师

电仪

13610166833

44

陈浩光

高级工程师

摄影测量与遥感

13002015551

45

张学明

高级工程师

测绘工程

18022303572

46

郭定

高级工程师

摄影测量与遥感

13829742739

发表评论与建议

请在用户中心修改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