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

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广州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废止《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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