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出让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我市地名审核工作的通知

穗民〔2014〕218号

各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住宅类地名审批权限下放和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地名审核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行政许可法》、《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加强我市地名审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地名审核工作

地名审批是民政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之一,把好地名审核关是地名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民政局是地名审批的受理和审核部门,要从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地名审核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要求办理审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地名审批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依法把好地名审核关

(一)依法受理。凡是符合《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由地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的地名(道路、街巷、桥梁、隧道、建筑物、小区、楼群、片区等名称)申请,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必须受理。自然地理实体、地铁站和跨区的道路、桥梁、隧道的命名、更名和销名由市民政局直接受理。

(二)审核内容。区民政局负责审查申请人(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地名申请表和授权委托证明书填写是否完整、准确,所盖公章及材料上反映的单位是否与申请单位一致,申请的名称在本市内是否重名等内容。对材料不齐的,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单位)补齐材料后再申报。凡是符合要求的,应立即向申请人(单位)发出地名申请材料登记表和地名申请受理决定书;凡是不符合要求的,应向申请人(单位)发出地名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现场查验。区民政局向申请人(单位)发出地名申请材料登记表和地名申请受理决定书后,经办人必须到现场查验,核准建筑物、小区、楼群、片区的用地地点和四至情况,道路(街巷)、桥梁、隧道的走向(起止点)和两旁的现状,以及建设状况(拟建、在建、已建),查核情况必须如实记录。

(四)录入资料。区民政局向申请人(单位)发出地名申请材料登记表和地名申请受理决定书的当天登陆“广州市地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申请材料(包括文字和图形信息),同时做好非住宅类地名批前公示工作。

(五)提出审核意见。区民政局发出地名申请受理决定书正式受理地名案件后,要按时完成审核工作,并提出审核意见(盖区民政局审核地名专用章)。住宅类地名要及时报区政府审批,非住宅类地名要及时将全部审核材料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窗口。如在审核期间发现材料不齐的,应尽快向申请人(单位)发出地名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待补齐有关材料后再报区政府或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窗口。如不同意非住宅类地名的申请名称,应在送市民政局的审核意见中明确提出。

三、要加强对地名审核工作的监管

根据《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六)款关于“市、县级市政府及其地名行政管理部门对地名的命名、更名和销名的申请,应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予以批复”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补充规定的通知》(穗府〔2013〕30号)关于“将地名命名的审批调整到规划报建阶段与竣工验收阶段(商品房预售许可)之间,由民政部门直接受理并同步办理,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的规定,我局修订了《广州市地名审批程序》(附件1,以下简称《程序》),各区民政局要严格按照《程序》的要求和时限完成地名受理、审核工作。

我市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的受理、承办、批准和办结等环节已纳入全市行政审批监察系统实时监控管理。各区民政局要切实加强对地名审核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定岗、定责、定人。承办人要清正廉洁,依法行政,认真做好地名审核工作。我局将不定期到各区民政局检查地名审核工作,适时通报地名审核情况。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或遇政策法规依据变化,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我局2010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我市地名初审工作的通知》(穗民〔2010〕84号)同时废止。

 

附件:1.广州市地名审批程序

2.广州市建筑物(单体或连体、地铁站)命名申请表

3.广州市楼群(片区)命名申请表

4.广州市道路(街巷、桥梁、隧道)命名申请表

5.广州市自然地理实体命名申请表

6.广州市地名更名申请表

7.广州市地名销名申请表

8.区住宅类建筑物(单体或连体)命名申请表

9.区住宅类小区(楼群、片区)命名申请表

10.区住宅类地名更名申请表

11.区住宅类地名销名申请表

12.授权委托证明书(适用于非住宅类地名)

13.授权委托证明书(适用于住宅类地名)

14..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申请材料登记表

15.现场查验地名记录表

16.地名申请受理决定书

17.地名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18.地名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19.地名申请决定延期通知书

广州市民政局

2014年7月25日

 

附件1:

广州市地名审批程序

 

根据《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9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补充规定的通知》(穗府〔2013〕30号),制定地名审批程序如下:

一、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地名

(一)区民政局审核。各区民政局受理地名的申请和现场查验,提出审核意见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窗口(以下简称“市民政局窗口”)。完成时限:属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地名命名为3个工作日,其它地名为5个工作日。

(二)市民政局审核。市民政局窗口收件审查资料,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审核,市民政局分管地名工作的领导签署审核意见或受分管地名工作的市领导委托审批部分案件。完成时限:属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地名命名为3个工作日,其它地名为17个工作日。

(三)市政府审批。由分管地名工作的市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完成时限:属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地名命名为3个工作日,其它地名为6个工作日。

(四)办理批复件。由市民政局以市政府名义办理批复件,并通知申请人(单位)到市民政局窗口领取。完成时限:属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地名命名为1个工作日,其它地名为2个工作日。

对个别有争议或需多方协调的地名申请案件(如地铁站名),由市、区民政局指导申请人(单位)在正式申报前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并按上述程序和时限完成审批。

二、各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地名

住宅类地名由区民政局受理、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完成时限:属市建设工程项目的住宅类地名命名为10个工作日,住宅类地名更名、销名为30个工作日。审批流程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

附件2:

广州市建筑物(单体或连体、地铁站)命名申请表

申请人(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命名名称

汉语拼音

命名含义

规模及用途

用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楼层数:           层         用途:

用地地点

四 至

东:        南:

西:        北:

申请人(单位)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区民政局初审意见

市民政局审核意见

市政府审批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注:该申请表下载网址:广州地名网(http://gzdm.gzmz.gov.cn)政务公开栏目,该表应打印用钢笔填写一式2份,不得复印、复写,不得涂改。

附件3:

广州市楼群(片区)命名申请表

申请人(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命名名称

汉语拼音

命名含义

规模及用途

用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绿地率:                      用途:

用地地点

四 至

东:      南:

西:      北:

申请人(单位)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区民政局初审意见

市民政局审核意见

市政府审批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注:该申请表下载网址:广州地名网(http://gzdm.gzmz.gov.cn)政务公开栏目,该表应打印用钢笔填写一式2份,不得复印、复写,不得涂改。

附件4:

广州市道路(街巷、桥梁、隧道)命名申请表

申请人(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命名名称

汉语拼音

命名含义

宽度

长度

起止地点

(标明方位)

路(街巷)牌设置数量

路段内主要

单位和建筑物

申请人(单位)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区民政局初审意见

市民政局审核意见

市政府审批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注:该申请表下载网址:广州地名网(http://gzdm.gzmz.gov.cn)政务公开栏目,该表应打印用钢笔填写一式2份,不得复印、复写,不得涂改。

 

附件5:

广州市自然地理实体命名申请表

申请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命名名称

汉语拼音

命名含义

河(涌)

宽度

长度

起止地点

(标明方位)

河(涌)两侧主要单位和建筑物

四至

东:        南:

西:        北:

占地

面积

高程

湖(岛)

四至

东:       南:        西:        北:

占地

面积

申请单位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民政局审核意见

市政府审批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注:该申请表下载网址:广州地名网(http://gzdm.gzmz.gov.cn)政务公开栏目,该表应打印用钢笔填写一式2份,不得复印、复写,不得涂改。

 

附件6:

广州市地名更名申请表

申请人(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现用名称

批准文号

规  模

用  途

位  置

拟更名名称

汉语拼音

更名原因

申请人(单位)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区民政局初审意见

市民政局审核意见

市政府审批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注:该申请表下载网址:广州地名网(http://gzdm.gzmz.gov.cn)政务公开栏目,该表应打印用钢笔填写一式2份,不得复印、复写,不得涂改。

 

附件7:

广州市地名销名申请表

申请人(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销名名称

拟销名称实际撤销时间

销名原因

规 模

位 置

申请人(单位)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区民政局初审意见

市民政局审核意见

市政府审批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注:该申请表下载网址:广州地名网(http://gzdm.gzmz.gov.cn)政务公开栏目,该表应打印用钢笔填写一式2份,不得复印、复写,不得涂改。

 

附件8:

广州市  区住宅类建筑物(单体或连体)命名申请表

申请人(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命名名称

汉语拼音

命名含义

规模及用途

用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楼层数: 层 用途:

用地地点

四 至

东: 南:

西: 北:

申请人(单位)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区民政局审核意见

区政府审批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注:该申请表下载网址:广州地名网(http://gzdm.gzmz.gov.cn)政务公开栏目,该表应打印用钢笔填写一式2份,不得复印、复写,不得涂改。

 

附件9:

广州市  区住宅类小区(楼群或片区)命名申请表

申请人(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命名名称

汉语拼音

命名含义

规模及用途

用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绿地率: 用途:

用地地点

四 至

东: 南:

西: 北:

申请人(单位)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区民政局审核意见

区政府审批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注:该申请表下载网址:广州地名网(http://gzdm.gzmz.gov.cn)政务公开栏目,该表应打印用钢笔填写一式2份,不得复印、复写,不得涂改。

 

附件10:

广州市  区住宅类地名更名申请表

申请人(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现用名称

批准文号

规 模

用  途

位 置

拟更名名称

汉语拼音

更名原因

申请人(单位)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区民政局审核意见

区政府审批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注:该申请表下载网址:广州地名网(http://gzdm.gzmz.gov.cn)政务公开栏目,该表应打印用钢笔填写一式2份,不得复印、复写,不得涂改。

 

附件11:

广州市  区住宅类地名销名申请表

申请人(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销名名称

拟销名称实际撤销时 间

销名原因

规 模

位 置

申请人(单位)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区民政局审核意见

区政府审批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注:该申请表下载网址:广州地名网(http://gzdm.gzmz.gov.cn)政务公开栏目,该表应打印用钢笔填写一式2份,不得复印、复写,不得涂改。

 

附件12:

授权委托证明书

我授权委托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为我单位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申请代理人。委托权限:                    

此致

广州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现任我单位    职务,系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单位经济性质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证明书下载网址:广州地名网(http://gzdm.gzmz.gov.cn)政务公开栏目,只作申请地名命名(更名、销名)使用;

2.所填内容必须真实、清楚,涂改无效。

附件13:

授权委托证明书

我授权委托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为我单位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申请代理人。委托权限:                    

此致

    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现任我单位    职务,系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单位经济性质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证明下载网址:广州民政公众网(http://www.gzmz.gov.cn)或广州地名网(http://gzdm.gzmz.gov.cn)政务公开栏目,只作申请地名命名(更名、销名)使用;

2.所填内容必须真实、清楚,涂改无效。

附件14:

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申请材料登记表

 

申请时间:

申请人或单位:

申请名称:

提交材料情况:

序号

材 料 名 称

原件

复印件

电子版

份数

1

2

3

4

5

6

7

8

收件单位(盖章):            承办人签字:

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2份,1份交申请人,1份由区民政局连同申请资料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窗口。

附件15:

现场查验地名记录表

拟命名名称:

查验时间:

查验地点:

经办人:

查验情况

拟命名的建筑物、

小区、楼群、片区、山、湖(岛)四至

东: 南:

西: 北:

拟命名的道路、街

巷、桥梁、隧道、河(涌)起止点

拟命名的道路、街巷、桥梁、隧道、河(涌)两旁主要单位和建筑物

拟命名的道路(街巷)标志设置建议

建设状况

附件16:

地名申请受理决定书

地名受字〔  〕  号

     

本局于      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经初步审核,本局认为:               

现予以受理。办理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窗口(   区民政局)领取批复文件。

区民政局

年 月 日

经办人:

签收人:

注:本决定书一式3份,1份交申请人(申请人需凭决定书到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窗口取批复件),1份由区民政局连同申请资料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窗口,1份留区民政局存档备查。

附件17:

地名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地名不受字〔  〕  号

    

本局于      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经审核,本局认为:                  。

现决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区民政局

年  月  日

经办人:

签收人:

注:本决定书一式3份,1份交申请人,1份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窗口,1份留区民政局存档备查。

附件18:

地名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地名补通字〔  〕  号

    

本局于      日收到            申请。经审核,你(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需要作如下补正:

1.

2.

3.

4.

5.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齐上述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民政局

年  月  日

注:此通知书一式3份,1份交申请人,1份由区民政局连同申请资料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窗口,1份留区民政局存档备查。

附件19:

地名申请决定延期通知书

穗地名延字〔  〕  号

    

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我局已于      日依法受理。因                    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地名申请的决定延期至      日前作出。

特此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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