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穗国房字〔2012〕558号
增城、从化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各房地产评估机构:
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52号)、《关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穗府〔2009〕58号)和《关于公布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穗府法〔2009〕32号)等规定,现将因有效期届满或上位法依据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不再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广州市国土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失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单位 | 颁布日期 | 失效原因 |
1 | 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核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 穗府〔2004〕21号 | 市人民政府 | 2004年5月9日 | 有效期届满(分别于2011年12月21日失效和2010年6月21日停止执行) |
2 | 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规则的通知 | 穗府办〔2004〕31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2004年5月22日 | 有效期届满 (于2010年6月21日停止执行) |
3 |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则 | 穗国房字〔2003〕831号 | 市国土房管局 | 2003年12月29日 | 有效期届满 (2011年11月16日失效) |
4 | 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摇珠方式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操作规则的通知 | 穗国房字〔2004〕182号 | 市国土房管局 | 2004年3月16日 | 有效期届满 (2009年3月16日) |
5 | 关于公布广州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 穗国房字〔2004〕577号 | 市国土房管局 | 2004年8月26日 | 有效期届满 (2010年2月16日失效) |
6 | 关于修订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 穗国房字〔2007〕951号 | 市国土房管局 | 2007年12月10日 | 上位法依据废止 (2012年5月8日新政策实施) |
7 | 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听证规定》的通知 | 穗国房字〔2008〕697号 | 市国土房管局 | 2008年9月9日 | 上位法依据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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