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合作企业身份参与

(一)两个案例

注:注:《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对启动招商的时间节点稍作调整,本图为无需编制单元规划的流程。

(一)从两个案例说起

案例一:南海区夏北聚龙南

2019年5月24日,南海区桂城街夏北村聚龙南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简称“南海区夏北聚龙南”)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发布公开选定合作开发意向企业公告(点击查看公告)

评析:

在资格条件方面:对于合作意向企业的资格要求较高,如一级开发资质、注册资金10亿元、现金存款证明20亿。

在市场主体参与度方面:对于中小开发企业而言,完全无法满足要求,何谈取得参选资格;对于大开发企业而言,这一环节已直接过滤大部分竞争对手,竞争压力相对减小,有针对性的准备竞选,胜算较大。

在市场改造主体确定方面:夏北聚龙南项目通过招商程序选取的合作开发意向企业,尚不是该项目的市场改造主体(即实施主体),还需经村集体经济的民主程序表决后,签订合作协议,缴纳第一笔履约保证金后,方可正式确定为市场改造主体(即实施主体)。



案例二:禅城区果房村

2019年12月31日,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朝东果房股份合作经济社发布招标公告(点击查看公告)公开选取市场主体

评析:

●在资格条件方面:果房村对于市场主体注册资金、资金实力等与夏北聚龙南的要求差异不大,看中市场主体资金实力。同时,禅城区果房村借鉴广州做法,对于市场主体近年的净资产、建筑业绩、违法违规情形有所要求,一方面能够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取实力较强企业的迫切愿望,另一方面也能够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政策意识日益增强。

●在招标文件编制流程方面:与南海、顺德两区相比,禅城区招标文件的拟定和审核程序较为复杂,且涉及部门较多,耗时较长。

●在评选小组的构成与选定程序方面:禅城区与南海、顺德两区存在较大差异。

具体如下:第一,南海、顺德两区要求评选小组为9人,而禅城区规定总人数需为单数且不少于9人,这样一来,各村享有较大的自主权,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评选小组总人数。第二,南海区、顺德区均规定评选小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4人、镇(街道)代表2人、专家评委3人,而禅城区则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比例不得高于评选小组总人数的60%,且村书记和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必须在内,至于镇(街道)代表和专家评委均未明确。本案例中,镇(街)代表仅有1人、专家3人、村集体代表5人。

●在政策与实操匹配度方面:禅城区实操与政策规定相一致。果房村项目从发布招标公告到确定中标企业,基本按照《禅城意见》的规定发布公告、组成评选小组、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企业。

(二)合作企业选取总结

1、招商时点

(1)南海区:无需编制单元规划的,单元计划经批准后即可启动;若要编制控规或单元规划的,在控规或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成果已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更新局)后,允许依照单元计划批复和上报的规划成果(旧村居项目依据规委会审核通过的成果)在规划容量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启动。

(2)禅城区:单元规划经批准后。

(3)顺德区:可选择单元计划或实施方案批准后。

2、资格条件

与前期服务商相同,佛山南海、禅城、顺德三区对于合作企业选取的资格条件,三区均未明确规定,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确定。

3、招商规则

从政策规定来看,佛山南海、禅城、顺德三区对于公开选择市场合作主体的规则大致分为招标文件编制和审批、参选企业报名、评选小组组成、市场主体确定、实施主体确定等方面。但各区对上述几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规则

南海

禅城

顺德

文件编制

报批程序

镇(街)初审,报区更新机构批准,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后,报区政府

村集体经两委成员联席会议同意,并提交镇(街)预审后进行民主表决,报镇(街)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提交镇(街)班子会议审议。

村集体自行编制

实施前提

区政府批准

镇(街)班子会议审议通过

镇(街)审查通过

文件公示

公示平台

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区、街道相关网站和村、组公开栏

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示时间

不少于30日

不少于20日

不少于30日

参选企业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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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小组成立

人数

9人

单数且不少于9人

9人

构成

村集体代表4人、镇(街)代表2人、专家评委3人。

村集体代表比例不得高于评选小组总人数的60%,且村书记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必须在内。

村集体代表4人、镇(街)代表2人、专家评委3人。

确定市场主体

按评分从高到低选取意向合作企业

评选小组选定市场主体

按评分从高到低选取意向合作企业

村集体召开成员大会对意向合作企业表决,确定市场改造主体资格

村集体召开成员大会对意向合作企业表决,确定市场改造主体资格

确定实施主体

项目改造协议签订,第一笔履约保证金到账。

市场主体在2年内与90%以上(含90%)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经镇(街)确认报区府批准确定为实施主体。

项目改造协议签订,第一笔履约保证金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