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堂镇蕉利村G107东侧片区改造项目【编号:ZTJL-03】选取前期服务商中选公告(集体决议结果)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 号)的相关要求,中堂镇蕉利村G107东侧片区改造项目【编号:ZTJL-03】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公告期内只有一家企业报名,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报名企业的资格进行了审查,符合报名条件,根据本项目《公开招商方案》第三部分第四条第3点“若只有一家单位符合资格,可直接确认其为前期服务商”的规定,确认华夏幸福(深圳)城市更新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堂镇蕉利村G107东侧片区改造项目【编号:ZTJL-03】的前期服务商。现按相关规定就该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在正常办公时间向东莞市中堂镇蕉利股份经济联合社提交书面意见书,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告

办公地点:中堂镇蕉利村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容高

联系电话:13602383883

东莞市中堂镇蕉利股份经济联合社

2019年11月9日

中堂镇蕉利股份经济联合社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服务商公开招引公告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 号)第17条的相关要求,东莞市中堂镇蕉利股份经济联合社拟对东莞市中堂镇蕉利村G107东侧地块一改造项目【编号:ZTJL-03】开展选取前期服务商公开招引工作,现公开接受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方法、资格条件要求、项目概况、服务协议及其他事项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节假日及非正常办公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中堂镇蕉利村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69-88811161

附件: 蕉利村G107东侧490亩公开招标文件ZTJL03

东莞市中堂镇蕉利股份经济联合社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

中堂镇蕉利村G107东侧片区改造项目

选取前期服务商

【编号:ZTJL-03】

公开招商方案

招商人:东莞市中堂镇蕉利股份经济联合社(盖章)

二〇一九年十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招商公告

第二部分 服务内容

一、 项目情况

二、 前期服务工作内容

三、 服务期限

四、 费用支付

第三部分 报名单位须知

一、特别说明

二、报名资料要求

三、报名文件递交

四、报名资格审查、确认前期服务商及公告

五、质疑与投诉

六、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四部分 服务协议书格式

第五部分 服务事项计划书格式

第六部分 报名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商公告

东莞市中堂镇蕉利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经联社”),拟对东莞市中堂镇蕉利村G107东侧片区改造项目一【编号:ZTJL-03】选取前期服务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堂镇蕉利村G107东侧片区改造项目一【编号:ZTJL-03】

2、前期服务工作内容

包括更新单元划定方案编制、不动产权益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拆迁补偿方案拟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确定、挂牌招商方案编报等。

3、招商项目概况

东莞市中堂镇蕉利村位于东莞市莞城西北部的9千米处,中堂镇的东南面,西邻望牛墩,东南与万江接壤,107国道横贯全村,总面积4.5平方公里,设有村民小组7个,本地人口5402人,外来人口逾7392人,下设7个分社。东莞市中堂镇蕉利村G107东侧片区改造项目一【编号:ZTJL-03】范围北至中堂水道滨河道路;南至蕉利东区二路;西至国道G107;该片区现状范围内属江南工业区西区,以老旧厂房为主,城市空间品质不佳。为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湾区都市,品质中堂”的战略目标,盘活蕉利村内存量土地利用空间,提升中堂产业集群化运营和南门户形象塑造。现中堂镇蕉利股份经济联合社计划对该片区进行改造。

4、资金来源:由中标前期服务商垫付前期服务工作相关的费用,在项目挂牌交易完成后(确定收购主体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从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中一次性无息支付给前期服务商。

5、项目性质:服务招商。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只接受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独申请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单位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壹亿元(小写:¥100,000,000元),报名单位或其关联公司必须是上市公司。

3、报名单位或其关联公司需具备产业项目开发能力,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不少于5个产业新城开发经验且开发建筑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

4、纳入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的企业或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企业均不得报名参与。

三、获取招商文件

招商方案在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中堂镇镇政府政务信息网、《东莞日报》、村公告栏进行不少于15日公告,招商方案文件可在中堂镇政务信息网自行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dg.gov.cn/zhongtang/

四、递交报名文件的地点及截止时间、资格评审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名文件的地点:东莞市中堂镇蕉利村民委员会办事窗口

2、递交报名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8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单位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9日至 11月13日

4、评审地点:东莞市中堂镇蕉利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经联社接收报名单位递交的报名文件,均不意味着其符合报名单位资格要求,报名单位是否满足招商条件由审查会决定。)

五、经联社联系方式

名称:东莞市中堂镇蕉利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周容高

联系电话:13602383883

东莞市中堂镇蕉利股份经济联合社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第二部分 服务内容

一、项目情况

1、东莞市中堂镇蕉利村G107东侧片区改造项目一【编号:ZTJL-03】北至中堂水道滨河道路;南至蕉利东区二路;西至国道G107。拟更新单元范围约32.65公顷,约490亩(实际用地面积、界线均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为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湾区都市,品质中堂”的战略目标,盘活蕉利村内存量土地利用空间,提升中堂产业集群化运营和南门户形象塑造。现中堂镇蕉利股份经济联合社计划对该片区进行改造。

经中堂镇委、镇政府同意,项目后续拟采用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模式实施改造。根据《东莞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的意见》(东府【2018】102号)及《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东府办【2019】29号)等文件要求,连片改造项目取用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模式实施改造的,需于项目挂牌招商前完成更新单元划定方案编制、不动产权益核查与确认、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拟定拆迁补偿方案、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挂牌招商方案编报等事项。拆除重建范围主要为集体土地的更新单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更新单元范围后,可授权土地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公开招引服务商开展前期工作。

2、中堂镇蕉利村片区改造项目地块位置示意图:

二、前期服务工作内容

1.更新单元划定方案

1.1服务内容:协助政府完成地块的更新单元划定方案,包括更新单元范围、拆除范围、更新方向、规划用途、总建筑规模、各类用途建筑规模的上限值、公共设施类型、用地规模、建设主体、移交方式等内容。

1.2服务方式:协助政府进行更新单元划定方案编报(提供前期整理的现状资料、调查资料,参与技术交流及给予专业意见)。

2.不动产权益核查和确认

2.1服务内容:对不动产权益进行核查与确认:权益人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未依法登记但凭历史用地、转让协议实际使用土地、房屋的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业主”)。依据《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基本情况调查》、《东莞市“三旧”改造土地和房屋权籍调查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权籍调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不动产测绘丁级及以上资质;熟悉当地情况,在东莞市有常驻办公地点;达到东莞市保密局认定的有关保密要求,近五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测绘成果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要求)开展工作,核查、明确各权益人的不动产权益,权籍调查成果深度须匹配拆迁补偿适用深度。应当向不动产权益人要求提供相关权益形成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收据、股权变更手续等,并按各个权益人整理形成单独档案。

2.2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符合资质要求单位进行上述确权查丈工作,由前期服务商总体把关(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确权查丈宣传、查丈培训、全程监督跟进),出具测量报告。

3.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

3.1服务内容:对更新单元拆除范围中的所有相关土地权利人和实际权益人进行改造项目的意愿调查,并取得权益土地面积合计占比和人数合计占比均达90%以上不动产权益人书面同意。同意事项至少包括:

(一)同意其所有或实际使用的土地、房屋纳入更新范围;

(二)同意按照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模式的相关政策实施更新改造。

3.2服务方式:对更新单元拆除范围进行现场摸查,通过推广改造项目的优势与好处、宣讲政策文件精神、定期筹办活动等方式进行意愿调查,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4.拆迁补偿方案拟定

4.1服务内容:前期服务商根据权籍调查、不动产市场价值评估等成果,结合镇人民政府下属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和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权益人拆迁补偿诉求,拟定拆迁补偿标准。需征求土地权益人及地上房屋权益人的补偿诉求,拟定补偿标准并取到该部分权益人的人数80%以上书面同意并公示15个自然日后纳入拆迁补偿方案。最终拆迁补偿方案须经镇人民政府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审议确认。

4.2服务方式:通过土地房产查丈,对改造区域拆除的不动产进行评估,并且结合业主意愿征询结果拟定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组织与业主进行协商,听取与尊重改造范围内权益人的述求。最后经权益人主管机关或村民大会通过,公示结果。

5.政府(集体)综合收益确定

5.1服务内容:服务内容:政府(集体)综合收益包括实物固定收益和地价款。实物固定收益包含集体物业补偿、配建并无偿移交公共设施(含综合整治工程)、无偿移交用地,地价款包含集体货币补偿。如需附加用房等实物收益,可在挂牌公告中设置回购条款。根据更新单元划定和集体收益商谈情况,前期服务商协助镇政府确定实物固定收益、政府(集体)综合收益等。

5.2服务方式:与政府(集体)及有关部门充分协商、研究,根据有关政策、规范的要求,拟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的指标,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6.挂牌招商方案编报

6.1服务内容:协助政府完成单一改造主体挂牌招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更新单元概况:包括面积、位置、四至、周边的主要设施(如道路交通、商业网点、公共服务);更新单元现状,包括场地使用历史沿革和土壤污染、现状土地和建筑使用、不动产权益确认等情况;更新单元划定,包括更新单元范围、拆除范围、综合整治范围、规划用途、建筑规模、公共设施建设要求等。

(2)挂牌招商条件:包括报名资格要求、政府(集体)综合收益起始价、保证金缴纳要求、公开要约收购期限、地价款支付要求、项目开发时间要求、成交方的权利义务等。

(3)挂牌招商的可行性分析:如分析不动产权益人意愿、不动产权益分散程度、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权益人补偿诉求、潜在意向参与主体等情况;单一改造主体挂牌招商方案应附挂牌招商公告文件和交易须知,可后附实物性收益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等交付标准资料。公告内容应包含更新单元的概况、规划要求、现状土地和建筑情况、政府(集体)综合收益起始价、报名资格要求、保证金缴纳要求、公开要约收购期限、地价款支付要求、项目开发时间要求、成交方的权利义务等。

6.2服务方式:根据上述不动产权益核查、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拆迁补偿方案拟定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协助政府制定改造项目单一主体招商方案。单一改造主体挂牌招商方案经镇(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报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审议,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通过后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挂牌。

三、服务期限

前期服务工作合作期限自前期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仍未实施单一主体挂牌招商的,中选服务商与东莞市中堂镇蕉利股份经济联合社经协商,通过组织民主表决同意、公示无异议后并报中堂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延期,届时由中选服务商与经联社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服务协议;如前期服务商与经联社无法达成延期协议,前期服务协议终止。

四、前期服务内容费用、结算标准及支付

1、前期服务费用包括专业服务费用和服务费用。

2、专业服务费用:前期服务工作产生的全部专业服务费用均由前期服务商垫付,具体为:

(一)土地权属调查费用(包括土地权属调查、房屋测绘等),所产生的费用结算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收费标准的下限,最终以中堂镇城市更新局、自然资源分局、招投标服务所、国库支付中心、财政分局和属地村审核结果执行。

(二)规划研究费用(包括改造片区概念规划、更新单元划定与研究成果等),所产生的费用结算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收费标准的下限,最终以中堂镇城市更新局、自然资源分局、招投标服务所、国库支付中心、财政分局和属地村审核结果执行。

(三)评估费用(主要为政府及村集体收益评估、项目投资与风险评估、环境土壤评估等),所产生的费用结算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收费标准的下限,最终以中堂镇城市更新局、自然资源分局、招投标服务所、国库支付中心、财政分局和属地村审核结果执行。

3、服务费用:前期服务商的服务费用按不高于土地权属调查费用(包括土地权属调查、房屋测绘等)、评估费用(主要为政府及村集体收益评估、项目投资与风险评估、环境土壤评估等)、规划研究费用(包括改造片区概念规划、更新单元划定与研究成果等)等费用总和的10%计算。

4、前期服务商垫付的前期专业服务费用(凭正式票据由镇相关部门核准后)及服务费用,在项目挂牌交易完成后(确定收购主体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从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中一次性无息支付给前期服务商。

东莞市中堂镇蕉利股份经济联合社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第三部分 报名单位须知

一、特别说明

报名单位应承担自身准备及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招商的结果如何,经联社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以上费用。

二、报名资料要求

1、报名单位应提交证明其符合报名单位资格和中选后有履行协议能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扫描件);

(3)报名单位资格中要求的其他资质文件(材料)。

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3、报名单位必须对报名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经联社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4、如因报名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5、报名文件一式五份,所有报名文件应用A4规格纸打印,并装订完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副本可采用报名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A4纸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报名文件的封面及所有内容页均需加盖报名单位的公章。

6、报名文件不允许有任何的更改,所有不完整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

三、报名文件递交

1、报名单位应将报名文件正本、副本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应加盖报名单位印章。

2、所有报名文件须在截止时点前递交到指定位置,否则经联社有权拒绝接收。

3、所有报名文件均需保持密封包装的完好,如递交报名文件时存在未密封包装或包装存在开封痕迹等情况,经联社有权拒绝接收。

4、报名文件一旦提交,相关报名单位不可对已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5、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选与否都不退还。

6、经联社有权对报名单位递交的资料中的原件进行核查,报名单位须予以配合。

四、报名资格审查、确认前期服务商及公告

1、由中堂镇城市更新局、中堂镇国库支付中心及经联社主要负责人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共5人,其中经联社不少于3人),对报名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

2、经联社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审核已通过的报名单位。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不代表其已确认为前期服务商。

3、若只有一家单位符合资格,可直接确认其为前期服务商;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资格的,经联社参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东府[2018]40号),在报名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股东代表会议进行表决。第一轮表决,若产生了超过三分之二的参会股东代表投票数的企业,则其确认为前期服务商;若未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情况出现,则选取投票数较多的前两家企业进行第二轮表决,若产生了超过三分之二的参会股东代表投票数的企业,则其确认为前期服务商;若仍未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情况出现,则本次招商活动终止。

4、经联社应将确认的前期服务商在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中堂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村(社区)公告栏进行不少于5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服务商发出《前期服务商确认通知书》,经联社和中选服务商双方签订服务协议。

五、质疑与投诉

1、如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须在资格审查结束的第二日提出,评审委员会须对不符合资格审查的情况进行说明。如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可审查结果。

2、相关单位或个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依法书面向经联社提出。经联社须在接到相关书面文件后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

3、相关单位或个人对经联社的释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答复的,可向东莞市中堂镇相关部门提出异议。

六、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1、经联社须在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与中选服务商签订服务协议。

2、在前期服务商协议签订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副本送至中堂镇城市更新局、中堂镇国库支付中心、中堂镇人民政府资产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登记。

东莞市中堂镇蕉利股份经济联合社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第四部分 服务协议书格式

中堂镇蕉利片区改造项目

协议书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甲方:东莞市中堂镇蕉利股份经济联合社

乙方:

为推动广深科技走廊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综合承载力,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根据东莞市委、市政府的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甲方拟对蕉利片区地块以拆除重建、活化整治方式进行改造升级。甲方根据东莞市城市更新政策文件的规定,依法引入乙方作为东莞市中堂镇蕉利村G107东侧片区改造项目一【编号:ZTJL-03】前期服务商,并签订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项目概况

东莞市中堂镇蕉利村G107东侧片区改造项目北至中堂水道滨河道路;南至蕉利东区二路;西至国道G107。拟更新单元范围约32.65公顷,约490亩。实际用地面积、界线均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二、前期服务工作项

1.更新单元划定方案

1.1服务内容:协助政府完成地块的更新单元划定方案,包括更新单元范围、拆除范围、更新方向、规划用途、总建筑规模、各类用途建筑规模的上限值、公共设施类型、用地规模、建设主体、移交方式等内容。

1.2服务方式:协助政府进行更新单元划定方案编报(提供前期整理的现状资料、调查资料,参与技术交流及给予专业意见)。

2.不动产权益核查和确认

2.1服务内容:对不动产权益进行核查与确认:权益人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未依法登记但凭历史用地、转让协议实际使用土地、房屋的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业主”)。依据《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基本情况调查》、《东莞市“三旧”改造土地和房屋权籍调查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权籍调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不动产测绘丁级及以上资质;熟悉当地情况,在东莞市有常驻办公地点;达到东莞市保密局认定的有关保密要求,近五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测绘成果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要求)开展工作,核查、明确各权益人的不动产权益,权籍调查成果深度须匹配拆迁补偿适用深度。应当向不动产权益人要求提供相关权益形成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收据、股权变更手续等,并按各个权益人整理形成单独档案。

2.2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符合资质要求单位进行上述确权查丈工作,由前期服务商总体把关(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确权查丈宣传、查丈培训、全程监督跟进),出具测量报告。

3.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

3.1服务内容:对更新单元拆除范围中的所有相关土地权利人和实际权益人进行改造项目的意愿调查,并取得权益土地面积合计占比和人数合计占比均达90%以上不动产权益人书面同意。同意事项至少包括:

(一)同意其所有或实际使用的土地、房屋纳入更新范围;

(二)同意按照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模式的相关政策实施更新改造。

3.2服务方式:对更新单元拆除范围进行现场摸查,通过推广改造项目的优势与好处、宣讲政策文件精神、定期筹办活动等方式进行意愿调查,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4.拆迁补偿方案拟定

4.1服务内容:前期服务商根据权籍调查、不动产市场价值评估等成果,结合镇人民政府下属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和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权益人拆迁补偿诉求,拟定拆迁补偿标准。需征求土地权益人及地上房屋权益人的补偿诉求,拟定补偿标准并取到该部分权益人的人数80%以上书面同意并公示15个自然日后纳入拆迁补偿方案。最终拆迁补偿方案须经镇人民政府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审议确认。

4.2服务方式:通过土地房产查丈,对改造区域拆除的不动产进行评估,并且结合业主意愿征询结果拟定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组织与业主进行协商,听取与尊重改造范围内权益人的述求。最后经权益人主管机关或村民大会通过,公示结果。

5政府(集体)综合收益确定

5.1服务内容:服务内容:政府(集体)综合收益包括实物固定收益和地价款。实物固定收益包含集体物业补偿、配建并无偿移交公共设施(含综合整治工程)、无偿移交用地,地价款包含集体货币补偿。如需附加用房等实物收益,可在挂牌公告中设置回购条款。根据更新单元划定和集体收益商谈情况,前期服务商协助镇政府确定实物固定收益、政府(集体)综合收益等。

5.2服务方式:与政府(集体)及有关部门充分协商、研究,根据有关政策、规范的要求,拟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的指标,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6.挂牌招商方案编报

6.1服务内容:协助政府完成单一改造主体挂牌招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更新单元概况:包括面积、位置、四至、周边的主要设施(如道路交通、商业网点、公共服务);更新单元现状,包括场地使用历史沿革和土壤污染、现状土地和建筑使用、不动产权益确认等情况;更新单元划定,包括更新单元范围、拆除范围、综合整治范围、规划用途、建筑规模、公共设施建设要求等。

(2)挂牌招商条件:包括报名资格要求、政府(集体)综合收益起始价、保证金缴纳要求、公开要约收购期限、地价款支付要求、项目开发时间要求、成交方的权利义务等。

(3)挂牌招商的可行性分析:如分析不动产权益人意愿、不动产权益分散程度、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权益人补偿诉求、潜在意向参与主体等情况;单一改造主体挂牌招商方案应附挂牌招商公告文件和交易须知,可后附实物性收益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等交付标准资料。公告内容应包含更新单元的概况、规划要求、现状土地和建筑情况、政府(集体)综合收益起始价、报名资格要求、保证金缴纳要求、公开要约收购期限、地价款支付要求、项目开发时间要求、成交方的权利义务等。

6.2服务方式:根据上述不动产权益核查、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拆迁补偿方案拟定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协助政府制定改造项目单一主体招商方案。单一改造主体挂牌招商方案经镇(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报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审议,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通过后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挂牌。

三、前期服务期限

前期服务工作合作期限自前期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仍未实施单一主体挂牌招商的,中选服务商与东莞市中堂镇蕉利股份经济联合社经协商,通过组织民主表决同意、公示无异议后并报中堂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延期,届时由中选服务商与经联社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服务协议;如前期服务商与经联社无法达成延期协议,前期服务协议终止。

四、前期服务内容费用及结算

1、前期服务费用包括专业服务费用和服务费用。

2、专业服务费用:前期服务工作产生的全部专业服务费用均由前期服务商垫付,具体为:

(一)土地权属调查费用(包括土地权属调查、房屋测绘等),所产生的费用结算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收费标准的下限,最终以中堂镇城市更新局、自然资源分局、招投标服务所、国库支付中心、财政分局和属地村审核结果执行。

(二)规划研究费用(包括改造片区概念规划、更新单元划定与研究成果等),所产生的费用结算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收费标准的下限,最终以中堂镇城市更新局、自然资源分局、招投标服务所、国库支付中心、财政分局和属地村审核结果执行。

(三)评估费用(主要为政府及村集体收益评估、项目投资与风险评估、环境土壤评估等),所产生的费用结算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收费标准的下限,最终以中堂镇城市更新局、自然资源分局、招投标服务所、国库支付中心、财政分局和属地村审核结果执行。

3、服务费用:前期服务商的服务费用按不高于土地权属调查费用(包括土地权属调查、房屋测绘等)、评估费用(主要为政府及村集体收益评估、项目投资与风险评估、环境土壤评估等)、规划研究费用(包括改造片区概念规划、更新单元划定与研究成果等)等费用总和的10%计算。

4、前期服务商垫付的前期专业服务费用(凭正式票据由镇相关部门核准后)及服务费用,在项目挂牌交易完成后(确定收购主体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从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中一次性无息支付给前期服务商。

五、协议的履行

1、前期服务协议订立后,协议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协议。协议需要变更的,由甲乙双方协商沟通,达成一致后,甲方应将有关协议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中堂镇相关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由甲乙双方协商沟通,达成一致后,甲方应将中止或终止协议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中堂镇相关部门备案。

2、前期服务协议履行中,甲方需增加与协议以外要求的,在不改变协议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但所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招商方案规定的实质性内容。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服务期限存在以下任何一项违约行为,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1、拒绝接受甲方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及提供相关工作资料的;

2、因乙方原因导致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所有工作任务,或完成工作任务未经甲方验收合格或达不到镇与市级城市更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要求的;

3、不先行垫付前期工作服务费用,或在前期服务费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因乙方原因被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其他处分措施的;

前述行为,甲方有权选择即刻解除合同,亦可视情况予以乙方一次整改机会,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整改达到要求,则甲方可直接提前解除协议,无需为乙方承担任何服务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七、保密协议

1、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相关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

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八、其他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改造项目地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或代表签字:       法人或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服务事项计划书格式

中堂镇蕉利村G107东侧片区更新项目

前期服务事项

计划书

XXXXXXX有限公司

2019年XX月XX日

根据东莞市委、市政府的政策精神和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综合承载力,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东莞市中堂镇蕉利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经联社”),拟对东莞市中堂镇蕉利村G107东侧片区改造项目一【编号:ZTJL-03】选取前期服务商。我司根据该项目前期服务商招商文件要求,制定了前期工作计划书。

一、项目概况

东莞市中堂镇蕉利村G107东侧片区改造项目一【编号:ZTJL-03】北至中堂水道滨河道路;南至蕉利东区二路;西至国道G107。拟更新单元范围约32.65公顷,约490亩。(实际用地面积、界线均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为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湾区都市,品质中堂”的战略目标,盘活蕉利村内存量土地利用空间,提升中堂产业集群化运营和南门户形象塑造。现中堂镇蕉利股份经济联合社计划对该片区进行改造。

经中堂镇委、镇政府同意,项目后续拟采用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模式实施改造。根据《东莞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的意见》(东府【2018】102号)及《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东府办【2019】29号)等文件要求,连片改造项目取用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模式实施改造的,需于项目挂牌招商前完成更新单元划定方案编制、不动产权益核查与确认、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拟定拆迁补偿方案、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挂牌招商方案编报等事项。拆除重建范围主要为集体土地的更新单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更新单元范围后,可授权土地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公开招引服务商开展前期工作。

二、公司概况

(报名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企业实力保障

(报名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前期服务工作项

1、编报更新单元划定方案

1.1服务内容:协助政府完成地块的更新单元划定方案,包括更新单元范围、拆除范围;更新方向、规划用途、建筑规模;公共设施综合部署等内容。

1.2服务方式:协助政府进行方案编制(提供前期整理的现状资料、调查资料,给予专业意见和设计技术交流)。

1.3时间节点:具体进度以政府推进计划为准,我司全程积极配合加速流程。

2、不动产权益核查和确认:

2.1前期服务商依据《东莞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基础调查操作细则》、《东莞市“三旧”改造土地和房屋权籍调查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聘请权籍调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不动产测绘丁级及以上资质;熟悉当地情况,在东莞市有常驻办公地点;达到东莞市保密局认定的有关保密要求,近五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测绘成果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要求)开展工作,核查、明确各权益人的不动产权益,权籍调查成果深度须匹配拆迁补偿适用深度。应当向不动产权益人要求提供相关权益形成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收据、股权变更手续等,并按各个权益人整理形成单独档案。

2.2服务方式:聘请权籍调查单位进行上述确权查丈工作,由前期服务商总体把关(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确权查丈宣传、村民业主查丈培训、全程监督跟进)。

2.3时间节点:确认我司为前期服务商后 个月完成初步查丈报告,并经由业主确认,接下来 个月开展确权工作,处理纠纷问题,合计 个月。

3、征询不动产权益人意愿:

3.1服务内容:对拆除范围中的所有相关土地权利人和实际权益人进行改造项目的意愿调查,并取得权益土地面积合计占比和人数合计占比均达90%以上不动产权益人书面同意。同意事项至少包括:

(1)同意其所有或实际使用的土地、房屋纳入更新范围;

(2)同意按照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模式的相关政策实施更新改造。

3.2服务方式:对更新单元拆除范围进行现场摸查,通过推广改造项目的优势与好处、宣讲政策文件精神、定期筹办活动等方式进行意愿调查,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3.3时间节点:确认我司为前期服务商后 个月完成意愿征询工作,与确权查丈同步进行。

4、拆迁补偿方案协商:

4.1.服务内容:前期服务商根据权籍调查、不动产市场价值评估等成果,结合镇人民政府下属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和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权益人拆迁补偿诉求,拟定拆迁补偿标准。需征求土地权益人及地上房屋权益人的补偿诉求,拟定补偿标准并取到该部分权益人的人数80%以上书面同意并公示15个自然日后纳入拆迁补偿方案。最终拆迁补偿方案须经镇人民政府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审议确认。

4.2.服务方式:通过土地房产查丈,对改造区域拆除的不动产进行评估,并且结合业主意愿征询结果拟定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组织与业主进行协商,听取与尊重改造范围内权益人的述求。最后经权益人主管机关或村民大会通过,公示结果。

4.3.时间节点:完成查丈工作与意愿征询后启动拆赔方案协商工作,预计在确认我司为前期服务商 个月后启动。

5、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

5.1服务内容:政府(集体)综合收益包括实物固定收益和地价款。实物固定收益包含集体物业补偿、配建并无偿移交公共设施(含综合整治工程)、无偿移交用地,地价款包含集体货币补偿。如需附加用房等实物收益,可在挂牌公告中设置回购条款。根据更新单元划定和集体收益商谈情况,前期服务商协助镇政府确定实物固定收益、政府(集体)综合收益等。

5.2服务方式:与政府(集体)及有关部门充分协商、研究,根据有关政策、规范的要求,拟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的指标,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5.3时间节点:时间节点:完成项目拆迁补偿方案经表决之后,挂牌招商方案编报工作之前启动。预计 个月时间。

6. 编报挂牌招商方案:

6.1服务内容:协助政府完成单一改造主体挂牌招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更新单元概况:包括面积、位置、四至、周边的主要设施(如道路交通、商业网点、公共服务);更新单元现状,包括场地使用历史沿革和土壤污染、现状土地和建筑使用、不动产权益确认等情况;更新单元划定,包括更新单元范围、拆除范围、综合整治范围、规划用途、建筑规模、公共设施建设要求等。

(2)挂牌招商条件:包括报名资格要求、政府(集体)综合收益起始价、保证金缴纳要求、公开要约收购期限、地价款支付要求、项目开发时间要求、成交方的权利义务等。

(3)挂牌招商的可行性分析:如分析不动产权益人意愿、不动产权益分散程度、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权益人补偿诉求、潜在意向参与主体等情况;单一改造主体挂牌招商方案应附挂牌招商公告文件和交易须知,可后附实物性收益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等交付标准资料。公告内容应包含更新单元的概况、规划要求、现状土地和建筑情况、政府(集体)综合收益起始价、报名资格要求、保证金缴纳要求、公开要约收购期限、地价款支付要求、项目开发时间要求、成交方的权利义务等。

6.2服务方式:根据上述不动产权益核查、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拆迁补偿方案拟定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协助政府制定改造项目单一主体招商方案。单一改造主体挂牌招商方案经镇(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报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审议,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通过后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挂牌。

6.3时间节点:完成上述所有服务项后启动该阶段工作,单一改造主体挂牌招商方案的编制工作应该在 个月完成。

7、前期服务成本结算

我司参与上述前期服务工作等相关事宜并垫付由此产生的全部相关专业服务费用及服务费用,在项目挂牌交易完成后(确定收购主体后)10个工作日内从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中一次性无息支付我司前期所垫付的专业服务费用及服务费。

8、其他


第六部分 报名文件格式

中堂镇蕉利片区改造项目前期服务商

报名文件

XXXXXX有限公司

2019年XX月XX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报名有效性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二部分 前期服务商单位证明文件

一、证明资料一览表

二、证明资料罗列

第三部分 服务协书


第一部分 报名有效性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身份证扫描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扫描件)

(以上各项资料每页一项罗列,身份证扫描件可单独一页)

格式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公司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报名文件中标注的报名有效期相同。

日期:

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背面


格式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报名企业地址) 的 (报名企业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企业)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开招商活动,公开招商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报名企业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报名企业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职务:

被授权人(签名):         职务:

报名企业名称(企业盖公章):

日期:

附:必须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背面


第二部分 前期服务商资格证明文件

一、证明资料一览表

序号

前期服务商资格要求

相关证明文件

1

本项目只接受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独申请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报名单位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壹亿元(小写:¥100,000,000元),报名单位或其关联公司必须是上市公司。

3

报名单位或其关联公司需具备产业项目开发能力,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不少于5个产业新城开发经验且开发建筑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

4

纳入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的企业或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企业均不得报名参与

二、证明材料罗列

1.

2.

3.

……

(与证明资料一览表对应,依报名单位需要逐条列出并附上相关文件影印件。原则上每页仅附一项/页文件)


第三部分 服务协议书

(参考本招商文件中服务协议格式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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