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蚬涌社区东方建材城城市更新项目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中选公示(集体决议结果)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号)的相关要求,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蚬涌社区东方建材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编号:TTWY-19108)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公告期内只有一家企业报名,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报名企业的资格进行了审查,符合报名条件,根据本项目《公开招商方案》第五部分文件确认和评审23.2点第一小点“如通过初审的响应供应商只有一家,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其为成交候选人”的规定,经过集体决议表决确认东莞城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蚬涌社区东方建材城城市更新项目的前期服务商。现按相关规定就该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在正常办公时间向东莞市万江区拔蛟窝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万江区蚬涌股份经济联合社提交书面意见书,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办公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文明路1号、

东莞市万江街道蚬涌社区光明路8号

联系人:陈小聪、张展鸿

联系电话:13922933773、13712943272

东莞市万江区拔蛟窝股份经济联合社

东莞市万江区蚬涌股份经济联合社

2019年12月9日

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蚬涌社区东方建材城商住类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服务商公开招引公告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号)第17条的相关要求,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蚬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拟对辖区内的东方建材城商住类城市更新项目(编号:TTWY-19108)开展前期服务商公开招引工作,现公开接受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方法、资格条件要求、项目概况、服务协议及其他事项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至12月03日(节假日及非正常办公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东莞市东城莞龙路下桥银门街一号办公楼七楼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652033

附件: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蚬涌社区东方建材城商住类更新单元项目招商方案(终稿)

东莞市万江区拔蛟窝股份经济联合社

东莞市万江区蚬涌股份经济联合社

2019年11月19日


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蚬涌社区东方建材城商住类更新单元项目选取前期服务商

(项目编号:TTWY-19108)

公开招引文件

采购人: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股份经济联合社(盖章)

东莞市万江街道蚬涌股份经济联合社(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招引公告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情况

二、前期服务工作内容

三、服务期限

四、收费标准

五、费用支付

第三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公开招引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文件确认和评审

六、授予合同

第四章 合同格式

一、前期工作服务片区具体范围

二、前期工作具体内容

三、前期工作内容交付方式

四、前期工作完成期限

五、前期工作费用承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九、不可抗力

十、税费承担

十一、其它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参考格式


第一章 招引公告

招引公告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万江街道蚬涌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蚬涌社区东方建材城商住类更新单元选取前期服务商采购项目以公开招引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公示日期为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2月03日。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TTWY-19108

2、项目名称: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蚬涌社区东方建材城商住类更新单元项目

3、采购内容、需求:

项目内容

服务商数量

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蚬涌社区东方建材城商住类更新单元项目前期工作

1家

备注:本项目的需求详见公开招引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注册资本及证明:报名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前15天内的国内金融机构资金证明材料,资金证明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整,材料份数不作限定,不同银行只计算同一天的资金证明。

3、服务经验:报名单位或其投资人(或投资人投资的企业)具有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开展统筹过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或前期服务工作经验(包括但不限于正在开展的项目或前期服务工作)。

4、采购代理机构会在递交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公开招引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公开招引文件售价1、获取公开招引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2、获取公开招引文件时间:2019年11月19日起至2019年12月03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3、获取公开招引文件地点:东莞市东城莞龙路下桥银门街一号办公楼七楼招标代理部

4、响应供应商在购买公开招引文件时(自带U盘拷贝公开招引文件电子文档)须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公开招引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12月04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4日15:00(北京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东莞市东城莞龙路下桥银门街一号办公楼六楼618室

4、开、评审地点:东莞市东城莞龙路下桥银门街一号办公楼六楼618室

(经联社接收报名单位递交的报名文件,均不意味着其符合报名单位资格要求,报名单位是否满足招商条件由审查会决定。)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股份经济联合社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小聪

电话:13922933773

东莞市万江街道蚬涌股份经济联合社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蚬涌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展鸿

电话:1371294327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莞龙路下桥银门街一号办公楼七楼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652033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情况

1.1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蚬涌社区东方建材城商住类更新单元改造项目位于东莞市万江中心区,分三个块土地,地块一:北临莞穗路(107国道),东至东一路和龙景路,南靠蚬涌更新地块,西至汾溪路,面积约193亩;地块二:是北临东方建材城,东至龙景路,南靠新城大道,西至汾溪路,面积约95亩;地块三:北临新城大道,东至新城中路,南靠新城二路(规划路),西至政府储备用地,面积约46亩。拟更新单元范围合计总面积约334亩(约22.3万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界线均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1.2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蚬涌社区东方建材城商住类更新单元改造项目地块位置示意图:

二、前期服务工作内容

1.城市设计与编制控规调整方案

1.1.服务内容:协助政府完成更新单元的城市设计及控规调整方案,包括更新单元范围、拆除范围;更新方向、规划用途、建筑规模;公共设施综合部署等内容。

1.2.服务方式:协助政府进行方案编制(提供前期整理的现状资料、调查资料,给予专业意见和设计技术交流)

2.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

2.1服务内容:不动产权益核查与确认,包括已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物权和未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实际使用人权益。不动产查丈,对有权属的建筑物进行测量,确认其建筑面积,楼层数等。

2.2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上述确权查丈工作,由前期服务商总体把关(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确权查丈宣传、村民业主查丈培训、全程监督跟进)。

3.征询不动产权益人意愿

3.1服务内容:对拆除范围中的所有相关土地权利人和实际权益人进行改造项目的意愿调查。

3.2服务方式:进村摸查,通过推广改造项目的优势与好处、宣讲企业文化与实力、定期筹办活动等方式拉近业主与企业的距离。举办业主答辩会,按规定组织民主决策表决。

4.协商拆迁补偿方案

4.1服务内容:通过与业主的探讨、协商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最终达成共赢的局面。

4.2服务方式:通过土地房产查丈,对改造区域的不动产进行评估,并且结合业主意愿征询结果拟定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举办业主答辩会,按规定组织民主决策表决。最后按规定通过民主表决后,公示结果。

5.确定综合收益

5.1服务内容:通过协商,确定综合收益起始价,包括实物性收益和地价款。

5.2实物性收益包括:(一)控规调整方案提出的无偿取得的公共设施用地、单一主体中标方建设并无偿移交的公共设施、单一主体中标方承担的综合整治工程及其他由单一主体中标方贡献的用地、用房;(二)拆迁补偿方案明确的集体经济组织的物业补偿。

5.3地价款包括:(一)土地出让收益;(二)拆迁补偿方案明确的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

5.4服务方式:根据获批的更新单元规划方案、拆迁补偿方案,组织协商,最终确定实物性收益。明确交付标准、交付时间和接收单位。

5.5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更新单元的地价款起始价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地价款起始价并提交审议。

6.挂牌招商方案编报:

6.1.服务内容:协助集体经济组织完成项目单一主体招商工作。

6.2.服务方式:根据上述土地房产调查/改造意愿征询/意愿征集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为集体经济组织制定改造项目单一主体招商方案。上报街道办事处和市城市更新局审批,通过后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取单一改造主体。

三、服务期限

前期服务工作合作期限自前期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仍未实施单一主体挂牌招商的,中选服务商与采购人经友好协商后可延期,延期时限为一年,届时由中选服务商与采购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服务协议。

四、收费标准

采购人将按以下标准对前期服务工作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核查确认: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备注

根据财政部、国家测绘局《测绘

1

地籍测绘

(1:500地形

测绘)

元/幅

19179.22

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收费参考城镇地籍测绘1:500地形图III类标准,每幅图实地面积62500平方米

根据财政部、国家测绘局《测绘

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

前期

术类费

2

GPS控制点E级

元/点

3904.37

〔2009〕17号),收费参考GPS测量E级,按布点数计算(埋设

简易标志时,定额减30%)

土地房屋权属、地

3

类、土规等信息调

元/平方米

--

专项评估,一般为第1项的40%

根据《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

4

房屋测绘

元/平方米

2.04

测财字〔2002〕3号),测绘费

收费参考房产测绘分户图,按建

筑面积计算

调查成果技术审查

按照最新一期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告的政府采购价格

5

构筑物、附着物等清点

元/件

180

根据《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测绘费收费参考极坐标细部点测量,60

元/点,每件按3个点计算

6

单元划定方案

编制费

万元/公顷

3-3.5

工作内容参照《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划定方案编制和审查工作指引》(试行)收费根据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编订的《城乡规划项目设计收费标准》--“三旧”改造类项目收费标准

对于地形复杂、技术难度高或审查层次多的项目,可根据工作量

增加的情况乘以1.1-1.3的系数

7

评估费

万元/宗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规定,实际费用以评估机构最终结算价为准。

评估费包括集体投入和收益评估、政府(集体)综合收益评估,其中政府(集体)综合收益评估内容包括:新规划条件下可出让地块的市场评估价、拆迁评估成本、集体物业补偿成本、配建并无偿移交公共设施成本、地价款起始价

8

场地环境调查及

风险评估

万元/宗

--

专项评估,不包含土壤修复费用

9

前期研究费用

元/平方米

3

工作内容根据市主管部门制定的前期研究编制指引要求确定收费根据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编订的《城乡规划项目设计收费标准》--“三旧”改造类项目收费标准

10

交通专题研究

元/平方米

1.1-1.5

根据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编

订的《城乡规划项目设计收费标准》--“三旧”改造类项目收费标准

11

市政、公共设施

专题研究

万元/公顷

1.1-1.3

根据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编订的《城乡规划项目设计收费标准》--“三旧”改造类项目收费标准

12

其它费用

万元/宗

--

根据东莞市城市更新相关政策,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经招引人确认的需额外增加的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收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实际发生时的规定为准。

五、费用支付

1、前期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中选服务商先行垫付,垫付的费用经采购人和中选服务商核对确认结算价款后列入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时的集体货币补偿,待完成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流程确定成交方,采购人收到集体货币补偿款后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中选服务商一次性无息付清前期服务结算价款。

2、若在服务期届满后一年内,项目仍未达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条件的,或达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条件但没有企业参与投标的,已发生的费用由中选服务商承担,采购人无须支付前期服务费用。


第三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定义

1.1采购人: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万江街道蚬涌股份经济联合社

1.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响应供应商:符合公开招引文件的要求、参加竞争的供应商。

1.4成交人: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

1.5资格审查委员会:专门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临时性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

1.6日期:除非另有说明,本公开招引文件中所称“日”均指日历日,响应文件中需以日历日对公开招引文件作出响应。评审时,对招引中出现的“工作日”按五个工作日折合七个日历日计算,且资格审查委员会可能会就有关日期作出对该响应供应商不利的折算或量化,响应供应商不得对此提出异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7时间:指北京时间。

1.8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1.9公开招引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1.10投资人是指与报名单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投资人也须与其投资的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且为工商登记实名股东,以工商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2.招引范围及资金来源

2.1招引范围:详细要求见本公开招引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合格的响应供应商要求

3.1满足公开招引文件第一章“招引公告”中第二点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踏勘现场

4.1除非公开招引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有要求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否则请响应供应商自行到实地踏勘考察。

4.2响应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时发生的人员伤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的损失和损害。

4.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如有),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被响应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合格的服务及验收

5.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包括: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公开招引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5.2验收:

1)采购人应当自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用户

(或用户指定的单位)和供应商共同进行。

2)由采购人对服务的质量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6.招引费用

响应供应商承担参加本次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无论招引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公开招引文件

7.公开招引文件的组成

7.1公开招引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组成:

1)招引公告

2)用户需求书

3)响应供应商须知

4)合同格式

5)响应文件组成及参考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等

7.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公开招引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公开招引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公开招引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无效响应。

8.公开招引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任何要求对公开招引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递交截止时间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8.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公开招引文件进行修改。

8.3修改后的内容是公开招引文件的组成部分,公开招引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公开招引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或在相关网站上公告,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4为使响应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公开招引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递交截止日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公开招引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

8.5潜在响应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和修改文件24小时内,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回函至采

购代理机构,潜在响应供应商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确认公开招引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

8.6本次公开招引公告将在东莞市万江区拔蛟窝股份经济联合社公告栏、东莞市万江区蚬涌股份经济联合社公告栏、《东莞日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万江街道政务信息网站、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公布,请各响应供应商密切留意。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响应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9.1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公开招引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2响应文件中及所有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响应文件

2)电子文档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及参考格式”。

11.响应文件的编写

11.1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公开招引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公开招引文件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必须对公开招引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

11.2响应文件要有明显的指引目录,除插页外,每页应有页码。

11.3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1.4如果因为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公开招引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1.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否则以无效响应处理。

12.响应报价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报价。

13.响应文件的装订、封装和签署

13.1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都必须按以下清单内容装订及封装:

序号

名称

数量

封装

1

响应文件(正本)

1套

一起密封包装

2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用光盘或U盘储存)

1份

3

响应文件(副本)

5套

按实际情况进

行密封包装

13.2响应文件封面需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符,以正本为准。

13.3响应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3.4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用计算机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按公开招引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侧部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复印正本并加盖封面和骑缝章。

13.5响应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除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上述改动,必须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

13.6如果由于密封不严,导致响应文件非人为因素过早启封,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并将响应文件退还给响应供应商。

13.7响应供应商应在密封袋上标明以下内容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14.响应样品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15.响应有效期

15.1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可以按无效响应处理。

15.2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

15.3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响应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响应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16.保证金

16.1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的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

16.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保证金,供应商必须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交,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无效。

16.3保证金提交方式说明:

账户名称: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东莞分行

银行账号:30205305000038

a.供应商以其名称(其关联公司的汇款无效)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响应文件提交以后才到账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b.供应商在汇出保证金时在备注或用途中注明该项目编号。

16.4保证金到账查询: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652033

16.5保证金的退还条件:

(1)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保证金将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保证金将自动转账退至供应商原汇入账户。

(2)成交的供应商,其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至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6.6下列情况保证金将会被没收:

(1)供应商在招引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3)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7.递交响应文件要求

17.1响应供应商应在公开招引文件的《招引公告》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并签名报到。

17.2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17.3采购人因修改公开招引文件,可酌情延长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响应供应商受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递交截止时间。

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响应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响应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

18.2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从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终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8.3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文件确认和评审

19.文件确认

19.1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由响应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确认密封情况完好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将所有响应文件提交给到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

19.2响应供应商代表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20.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0.1递交响应文件后,直至向成交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意见等,均不得向响应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0.2采购代理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

21.资格审查委员会

21.1全部评审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完成,评审委员会由七人单数组成,分别为二名采购人代表,五名评审专家。

21.2评审专家名单在成交前严格保密。

21.3评审委员会根据公开招引文件的规定,进行响应文件的评审、得出评审结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22.评审原则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公开招引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3.评审程序

23.1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能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3.2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响应供应商进行比较和确定:

1)如通过初审的响应供应商只有一家,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其为成交候选人。

2)如通过初审的响应供应商有两家或以上的,采用综合评分方法。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独立评出其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24.响应文件的初审

24.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开招引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24.2符合性检查:依据公开招引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公开招引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公开招引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4.3响应文件必须符合下列情况要求,否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符合合格响应供应商的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2)按招引文件规定提交合格的保证金;

3)响应文件完整,已按公开招引文件规定盖章或签署;

4)响应有效期符合公开招引文件要求;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

6)响应文件中无公开招引文件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条款的;

7)响应文件中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4.4根据项目情况,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决定公开招引文件中“可能导致无效响应”或“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等具体条款是否实施“无效响应”或“响应文件被拒绝”,但对同一条款的裁决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25.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除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响应供应商均不得就公开招引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资格审查委员会联系。

25.2评审期间,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响应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响应供应商对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5.3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4对于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相关问题,响应供应商澄清时不能合理说明理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拒不按照要求进行说明、补正的,则按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无效响应处理。

25.5响应供应商的澄清文件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6.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26.1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包括商务、技术的详细评审。

26.2各评委依据评分标准针对响应文件对公开招引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各个响应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评分,评出得分后,取各评委的技术、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响应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将响应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相加,计算得出各响应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26.3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商务分(20分)+技术分(80分)

六、授予合同

27.成交通知书

27.1采购人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提交采购人股东代表大会审议,经采购人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确定成交人。成交人确定后,成交结果将在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股份经济联合社公告栏、东莞市万江街道蚬涌股份经济联合社公告栏、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万江街道政务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2成交人需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15日内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

28.文件核对

发出结果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必须提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业绩等主要证明文件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电话:0769-22652033)进行有效性核对(如成交人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的,需提供成交人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成并退回原件,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成交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29.异议与回复

29.1若在公示期间对此次采购活动存在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则视为接受。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异议属于无效异议。

29.2异议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异议者提供的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异议时间。

29.3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异议以书面形式在5日内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公开招引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0.签署合同

30.1采购人与成交人在响应有效期内及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公开招引文件要求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签订采购合同。

30.2在订定合同过程中,如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或采购人发现成交人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重新进行采购。

30.3采购人凭成交通知书与成交人签订该项目的采购合同。

30.4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送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备案。

31.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2.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伍万整。

33.解释权

本公开招引文件的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第四章 合同格式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蚬涌社区东方建材城商住类更新单元项目

前期服务合同书

甲方1: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址:

甲方2:东莞市万江街道蚬涌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址:

(以下甲方1、2合称甲方)

乙方(成交人):

地址:

根据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蚬涌社区东方建材城商住类更新单元选取前期服务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TWY-19108)的采购结果,按照我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更新的文件要求,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前期工作服务片区具体范围

1.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蚬涌社区东方建材城商住类更新单元改造项目位于东莞市万江中心区,分三个块土地,地块一:北临莞穗路(107国道),东至东一路和龙景路,南靠蚬涌更新地块,西至汾溪路,面积约193亩;地块二:是北临东方建材城,东至龙景路,南靠新城大道,西至汾溪路,面积约95亩;地块三:北临新城大道,东至新城中路,南靠新城二路(规划路),西至政府储备用地,面积约46亩。拟更新单元范围合计总面积约334亩(约22.3万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界线均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2.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蚬涌社区东方建材城商住类更新单元改造项目地块位置示示意图:

3.如在服务期间改造区域因政策等原因发生变化的,以万江街道政府书面文件为准,乙方需无条件服从,且相关服务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

二、前期工作具体内容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以下具体工作内容:

1.城市设计与编制控规调整方案:

1.1.服务内容:协助政府完成更新单元的城市设计及控规调整方案,包括更新单元范围、拆除范围;更新方向、规划用途、建筑规模;公共设施综合部署等内容。

1.2.服务方式:协助政府进行方案编制(提供前期整理的现状资料、调查资料,给予专业意见和设计技术交流)。

2.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

2.1.服务内容:不动产权益核查与确认,包括已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物权和未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实际使用人权益。不动产查丈,对有权属的建筑物进行测量,确认其建筑面积,楼层数等。

2.2.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上述确权查丈工作,由乙方总体把关(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确权查丈宣传、村民业主查丈培训、全程监督跟进)。

3.征询不动产权益人意愿

3.1.服务内容:对拆除范围中的所有相关土地权利人和实际权益人进行改造项目的意愿调查。

3.2.服务方式:进村摸查,通过推广改造项目的优势与好处、宣讲企业文化与实力、定期筹办活动等方式拉近业主与企业的距离。举办业主答辩会,按规定组织民主决策表决。

4.协商拆迁补偿方案

4.1.服务内容:通过与业主的探讨、协商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最终达成共赢的局面。

4.2.服务方式:通过土地房产查丈,对改造区域的不动产进行评估,并且结合业主意愿征询结果拟定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举办业主答辩会,按规定组织民主决策表决。最后按规定通过民主表决后,公示结果。

5.确定综合收益

5.1.服务内容:通过协商,确定综合收益起始价,包括实物性收益和地价款。

5.2.实物性收益包括:(一)控规调整方案提出的无偿取得的公共设施用地、单一主体中标方建设并无偿移交的公共设施、单一主体中标方承担的综合整治工程及其他由单一主体中标方贡献的用地、用房;(二)拆迁补偿方案明确的集体经济组织的物业补偿。

5.3.地价款包括:(一)土地出让收益;(二)拆迁补偿方案明确的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

5.4.服务方式:根据获批的更新单元规划方案、拆迁补偿方案,组织协商,最终确定实物性收益。明确交付标准、交付时间和接收单位。

5.5.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更新单元的地价款起始价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地价款起始价并提交审议。

6.挂牌招商方案编报:

6.1.服务内容:协助集体经济组织完成项目单一主体招商工作。

6.2.服务方式:根据上述土地房产调查/改造意愿征询/意愿征集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为集体经济组织制定改造项目单一主体招商方案。上报街道办事处和市城市更新局审批,通过后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取单一改造主体。

三、前期工作内容交付方式

乙方应严格按照东莞市城市更新政策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交工作内容,因为相关格式及完成方式不符合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且完成期限不顺延。

四、前期工作完成期限

1、前期服务工作合作期限自前期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仍未实施单一主体挂牌招商的,乙方与甲方经友好协商后可延期,延期时限为一年,届时由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服务协议。

2、因乙方工作不符合要求,甲方要求其整改的工作内容,期限不予以顺延。

五、前期工作费用承担

1、前期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先行垫付,垫付的费用经甲乙双方核对确认结算价款后列入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时的集体货币补偿,待完成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流程确定成交方,甲方收到集体货币补偿款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付清前期服务结算价款。

2、若在服务期届满后一年内,项目仍未达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条件的,或达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条件但没有企业参与投标的,已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须支付前期服务费用。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服务质量情况,发现问题督促乙方解决。

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当按照甲乙双方订立的合同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如因乙方责任未达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

3、对乙方服务人员的行为规范有权进行监督,发现不良行为有权制止。

(二)乙方

1、乙方服务内容应严格参照东莞市及万江街道城市更新相关政策与规定执行。

2、如因该片区城市更新规划、更新单元或技术规则等调整,乙方应调整前期工作的各项具体内容。

3、该片区前期工作形成的各种资料,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均应保证不对外泄露。

4、乙方必须保证工作范围内的服务质量,保持与甲方的沟通,定期汇报工作服务质量情况,虚心征求意见。

5、乙方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的约定履行安全防范职责,如因乙方的过失导致乙方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乙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处理好与片区社区及村民关系,不得引起任何群体性纠纷事件。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1、拒绝接受甲方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2、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与纠纷的;

3、不承担前期工作服务费用,或在前期服务费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因乙方原因被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其他处分措施的;如发生上述行为,甲方可给予以乙方一次整改机会,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整改达到要求,则甲方可直接提前解除合同,无需为乙方承担任何已支付前期费用,并要求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税费承担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十一、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日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2、本项目公开招引文件、公开招引文件补充或澄清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各种书面承诺,所有附件和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4、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 页,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1(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时间:                时间:

甲方2(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时间: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参考格式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地址:

日期:

目录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提交情况

页码

1

评分内容索引

2

响应函

3

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

资格文件声明函

7

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

8

承诺书

9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

公开招引文件条款响应一览表

11

旧改经验

12

开发业绩

注:响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可自行增加表格栏目。


格式1

评分内容索引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证明文件

商务部分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技术部分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格式2

响应函

致: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引公告,

我方:(响应供应商名称)作为响应供应商正式授权(代表人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项目的一切事宜。

我方己完全明白公开招引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公开招引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异议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三)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公开招引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四)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公开招引文件以及公开招引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五)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愿意接受按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地址:


格式3

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致: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已按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引文件要求,于   年  月 日

前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

本单位保证金的汇款情况:汇出时间:   年  月  日;

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汇款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联行号:

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

注:需在后面附上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格式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公司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背面


格式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响应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响应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作为响应供应商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有关的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

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职务:

附:必须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背面


格式6

资格文件声明函

致: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引公告,本签字人愿意参加,并证明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本公司承担。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格式7

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地址:         传真:

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营业执照注册号(或信用代码):

6、经营范围:

7、公司简介:

8、公司财务情况:

年份

年营业总值

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响应供应商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备注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格式8

承诺书

致: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

动中有以下行为,我方同意贵公司没收我司的保证金,并承担全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1)在公开招引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

(2)提供虚假响应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3)如果成交,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格式9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并声明:

本公司在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注: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以作出行政处罚机构所在地规定金额标准确定,广东省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10万元(含)以上罚款,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格式10

旧改经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公开招引文件条款

响应文件条款

偏离

说明

1

2

3

……


格式11

公开招引文件条款响应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方

项目地址

项目规模

相关批复文件或前期服务商中标文件

备注

1

2

3

……

注:

1、此业绩必须按公开招引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如被发现虚假将取消成交资格。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格式12

开发业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方

项目地址

已建或在建项目的建筑面积

项目相关开发建设文件

备注

1

2

3

……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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