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氢谷新型产业类城市更新项目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中选公示(集体决议结果)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号)的相关要求,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氢谷新型产业类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编号:MCDTZY-001)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公告期内只有一家企业报名,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报名企业的资格进行了审查,符合报名条件,根据本项目《公开招商方案》第三部分第四条第3点“若只有一家单位符合资格,可直接确认其为前期服务商”的规定,确认东莞市智慧氢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氢谷新型产业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前期服务商。现按相关规定就该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在正常办公时间向东莞市万江区大汾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书,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办公地点:东莞市万江区大汾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何裕全

联系电话:13609666368

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

2019年11月8日

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氢谷新型产业类更新单元前期服务商公开招引公告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号)第17条的相关要求,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拟对辖区内的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氢谷新型产业类城市更新(编号:MCDTZY-001)前期服务商公开招引工作,现公开接受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方法、资格条件要求、项目概况、服务协议及其他事项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至9月20日(节假日及非正常办公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东莞市万江区大汾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何裕全

联系电话:13609666368

附件: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氢谷新型产业类更新单元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公开招商方案。

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

2019年9月6日


附件:

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氢谷新型产业类更新单元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

【编号:MCDTZY-001】

公开招商方案

招商人: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

二0一九年九月

目录

第一部份 招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商方案

四、报名、递交报名文件的地点及截止时间、资格评审的时间及地点

五、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 服务内容

一、项目情况

二、前期服务工作内容

三、服务期限

四、收费标准

五、费用支付

第三部份 报名单位须知

一、特别说明

二、招商方案

三、报名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四、报名文件的递交

五、报名资格审查、确认前期服务商及公告

六、质疑

七、投诉

八、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四部分 前期服务商服务协议

第五部分 服务事项计划书


第一部份 招商公告

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经联社”)招引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氢谷新型产业类更新单元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编号:MCDTZY-001】,现公开接受单位报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氢谷新型产业类更新单元

2、前期服务工作内容:

划定更新单元(包括建筑模拟方案)、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征询不动产权益人意愿、拟定拆迁补偿方案、确定综合收益、编报挂牌招商方案等相关事宜。

3、资金来源:前期服务工作期间产生的费用先由前期服务商垫付。

4、项目性质:服务招商。

5、服务费支付:前期服务工作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暂由前期服务商承担,经核定,纳入挂牌招商条件后,由单一主体中标方支付该笔款项,具体操作按照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本项目不组织报名单位进行实地参观考察。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注册地点在东莞市,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千万人民币。

2、报名单位(或其股东)具有氢能燃料电池投资或运营经验,并具有东莞本土创投企业管理团队。

3、报名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报名单位资格审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名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商方案

招商方案可在万江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网自行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dg.gov.cn/wanjiang/

四、报名、递交报名文件的地点及截止时间、资格评审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

1.1、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期间,逾期不予受理。(工作日北京时间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报名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居民委员会;

1.3、报名单位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3.2、《报名单位登记表》(加盖公章);

1.3.3、报名单位经办人,需提供:

1.3.3.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1.3.3.2、如是报名单位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1.4、备注:

1.4.1、以上资料除《报名单位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报名文件中;

1.4.2、本项目只接受已报名的单位递交的报名文件。

2、报名保证金

2.1、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2.2、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电汇或转账)。

2.3、报名文件递交截止前一日(即2019年9月19日)17: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

账号:060220190010001910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万江支行

注:报名单位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报名保证金”,以便查询。

3、递交报名文件时间:2019年9月23日上午8时(北京时间,以下条款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4、递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

5、报名单位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23日9时30分至10时。

6、报名单位陈述方案时间:2019年9月23日10时至10时30分。

7、评审时间:2019年9月23日10时30分。

8、评审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居民委员会

业务咨询联系人:何裕全电话:13609666368

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

2019年9月6日


第二部分 服务内容

一、项目情况

1、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大汾横九工业区,位于大新路与新基工业二路交汇处,具体见位置示意图。拟更新单元范围主要为旧厂房,实际用地面积、界线均以政府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2、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氢谷新型产业类更新单元位置示意图:

二、前期服务工作内容

1.编报更新单元划定方案

1.1服务内容:协助完成地块的更新单元划定方案,建筑模拟方案设计。包括更新单元范围、拆除范围;更新方向、规划用途、建筑规模;公共设施综合部署等内容。

1.2服务方式:协助进行方案编制(提供前期整理的现状资料、调查资料,给予专业意见和设计技术交流)。

2.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

2.1服务内容:委托第三方单位核查与确认不动产权益,包括已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物权和未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实际使用人权益。不动产查丈,对建筑物进行测量,确认其建筑面积,楼层数等。

2.2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上述确权查丈工作,由前期服务商总体把关(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确权查丈宣传、村民业主查丈培训、全程监督跟进)。

3.征询不动产权益人意愿

3.1服务内容:对拆除范围中的所有相关土地权利人和实际权益人进行改造项目的意愿调查。

3.2服务方式:进村摸查,通过推广改造项目的优势与好处。举办业主答辩会,村民意愿表决大会。

4.拆迁补偿方案

4.1服务内容:通过探讨、协商,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最终达成共赢的局面,完成拆赔方案拟定工作。

4.2服务方式:组织与业主进行协商,听取与尊重改造范围内村民的述求,通过土地房产查丈,对改造区域的不动产进行评估,并且结合业主意愿征询结果拟定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最后通过股东代表会议表决,公示表决结果。

5.确定综合收益

5.1服务内容:通过协商与委托评估的技术方法,确定综合收益起始价,包括实物性收益和地价款。

实物性收益包括:(一)单元划定方案明确的无偿移交的公共设施用地、单一主体中标方建设并无偿移交的公共设施、单一主体中标方承担的综合整治工程及其他由单一主体中标方贡献的用地、用房;(二)拆迁补偿方案明确的集体经济组织的物业补偿。(三)约定需移交政府的其他用房。

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收益

5.2服务方式:根据获批的更新单元划定方案及拟定的拆迁补偿方案,组织协商,最终确定实物性收益。明确交付标准、交付时间和接收单位。

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更新单元的地价款起始价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地价款起始价并提交审议。

6.挂牌招商方案编报:

6.1服务内容:协助大汾经联社完成项目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工作。

6.2服务方式:根据上述土地房产调查、改造意愿征询、意愿征集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为大汾经联社制定改造项目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方案,并上报相关部门审核。

三、服务期限

前期服务工作合作期限为自前期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仍未上报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方案的,中选前期服务商与招商人经友好协商后可延期,延期时限为一年,届时由中选前期服务商与招商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服务协议。

四、收费标准

招商人将按以下标准对前期服务工作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核查确认: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备注

前期费用

1

基础数据调查费

(主要是土地)

万元/公顷

0.5

按照《国测字〔2002〕3号文》,土地测量按每公顷用地0.5万元计算;

2

基础数据调查费

(主要是房屋测绘、附着物清点及成果核查)

元/平方米

2.72

根据《国测字〔2002〕3号文》,房屋测量按2.72元/平方米计算。基础数据成果核查费,按测绘费总和的20%计算。

3

单元划定方案编制费

元/平方米

3

根据2017修订《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单元划定方案编制根据(计容面)积收取不低于3元/平方米

4

评估费

万元/宗

50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规定

5

违法用地处理

元/平方米

20

用地面积计算

6

购买用地指标费

万元/亩

60

空地面积

7

交通专题研究

元/平方米

2

按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计费(更新单元规划建筑面积)

8

市政、公共设施专题研究

万元/个专题

40

按40万元/个专题进行计费

9

建筑模拟方案设计

万元/宗

100

10

控规微调

万元/次

10

根据2017修订《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11

控规一般调整

万元/次

18

根据2017修订《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12

控规重大调整

万元/公顷

0.4

根据2017修订《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控规重大调整计费基价为15万元

13

其它费用(咨询费用、策划费用)

万元/宗

50

14

征询不动产权益人意愿

免费

编制拆迁补偿方案

确定集体综合收益

确定政府综合收益

编制挂牌招商方案

备注:以上收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实际发生时的规定为准。

五、费用支付

1、前期服务工作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中选前期服务商垫付。

2、前期服务工作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暂由中选前期服务商承担,经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核查确认后纳入挂牌招商条件由单一主体挂牌招商中标方支付该笔款项,具体操作按照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部 份报名单位须知

一、特别说明

报名单位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名有关的费用。不论招商的结果如何,招商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以上费用。

二、招商方案

1.招商方案的构成

1.1招商方案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招商公告

2)服务内容

3)报名单位须知

4)服务事项计划书要求

5)前期服务协议模板

6)报名文件格式

7)在招商过程中由招商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1.2报名单位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商方案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报名单位没有按照招商方案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名没有对招商方案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是报名单位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名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名或被确定为报名无效。

2.招商方案的修改

2.l在报名截止时间五个工作日(即2019年9月20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商人可在解答报名单位提出的疑问时对招商方案进行修改。

2.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商方案的组成部分,将在万江区政府政务信息网进行公告,并对所有潜在报名单位具有约束力。

2.3为使报名单位准备报名时有充足时间对招商方案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商人可适当推迟报名截止期,并在万江区政府政务信息网进行公告。

3.招商方案的获取

招商方案在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万江区政府政务信息网、《东莞日报》、大汾社区公告栏进行公示,招商方案可在万江区政府政务信息网自行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dg.gov.cn/wanjiang/

三、报名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报名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商方案的要求。

2.报名文件编制

2.1报名单位对招商方案中的项目进行报名的,其报名文件的编制应按招商方案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报名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2.2报名单位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商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3报名单位必须对报名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商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2.4如果因为报名单位报名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商方案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报名单位承担。

3.报名文件的有效期

3.1从报名截止日起,报名文件的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招商人可于报名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名单位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同意延期的报名单位根据原截止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

4.报名单位资格证明文件

4.1报名单位应按招商方案的要求,提交证明其符合报名单位资格和中选后有履行协议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报名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

(2)报名单位资格中要求的其他资质文件(材料);

(3)服务事项计划书。

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5.证明报名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商方案规定的文件:

5.1逐条对招商方案项目要求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商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6.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

6.1、报名截止时点为(2019年9月20日17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报名为无效报名。

6.2、报名文件递交的截止时点为“(2019年9月23日9时30分),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报名文件为无效报名文件。

6.3、递交报名文件注意事项:届时请各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7.报名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7.1报名单位应编制报名文件(服务事项计划书),所有报名文件应用A4规格纸打印,并装订完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采用报名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以A4纸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报名文件的封面加盖报名单位的公章,报名文件的关键页应由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代表人正式签署并加盖报名单位的公章,任何更改应由原签署人签字并加盖报名单位的公章。所有不完整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或认定为无效报名文件。

7.2报名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和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报名文件中。

7.3报名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报名文件的递交

1.报名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报名单位应将报名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进行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非本项目审查委员会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报名单位印章。

1.2所有报名文件须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并应于第一部分《招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大汾社区经联社。如不按上述要求递交的,大汾社区经联社拒绝接收。

1.3递交报名文件注意事项:报名单位递交报名文件时,请各报名单位代表人员务必手持并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员身份证原件。(如报名单位代表人员是法定代表人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否则,其递交报名文件将被拒绝。

2.报名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报名单位在递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报名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商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商方案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报名文件的组成部分。在递交报名截止时点之后,报名单位不得对其报名文件做任何修改、补充或撤回,否则,不予退还其报名保证金。

2.2报名单位在递交报名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报名,但报名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商人。

2.3报名单位递交的报名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选与否都不退还。

2.4如招商人认为有必要的,有权对报名单位递交的《报名文件》中相关资料的原件进行核查,报名单位须予以配合。

五、报名资格审查、确认前期服务商及公告

1.报名资格审查

1.1审查委员会由经联社理事会、居委会、监事会、共(10)人组成,对所有报名单位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1.2审查委员会在《招商公告》中规定的递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后,对报名文件进行审查。

1.3审查委员会有权要求报名单位对报名文件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原件进行查验;原件与报名文件中的影印/复印件必须一致,否则审查委员会有权视该项证明材料为无效。

1.4对于报名资格的审查结果,招商人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登记并最终递交了报名文件的报名单位。对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不代表其已确认为前期服务商;对于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审查委员会须对不符合资格审查的情况进行说明。

2.确认前期服务商及公告

2.1对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按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代表会议,对符合报名资格的单位进行集体决议,获得到会股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的企业,确定中选为前期服务商。

2.2招商人应将确认的前期服务商在大汾社区公告栏进行不少于5个日历日公示,经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审查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向中选前期服务商发出《前期服务商确认通知书》,双方签订服务协议。

六、质疑

如果潜在报名单位对此次招商活动有疑问,需实名依法向招商人提出质疑。招商人应当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七、投诉

报名单位对招商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需实名向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行政仲裁机构提出行政诉讼。

八、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1.协议的订立

1.1招商人和中选前期服务商自确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商方案要求和中选前期服务商报名文件中的承诺签订前期服务协议,但不得超出招商方案和中选前期服务商报名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前期服务协议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2签订前期服务商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中选前期服务商应将协议副本报万江街道重大项目办、农社资办、三旧和城市更新办备案。

2.协议的履行

2.1前期服务协议订立后,协议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协议。协议需要变更的,招商人应将有关协议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万江区城市更新局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招商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协议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万江区城市更新局备案。

2.2前期服务协议履行中,招商人需增加与协议以外要求的,在不改变协议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选前期服务商签订补充协议,但所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招商方案规定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部分 前期服务商服务协议

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氢谷新型产业类更新单元前期服务商服务协议

甲方: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

住所地: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

负责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在2019年月日举行的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甲方)公开选择东莞市万江区大汾社区氢谷新型产业类更新单元(即“三旧”改造,下称“本项目”)前期服务商的评选中,(以下简称:乙方)依法中选取得甲方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氢谷新型产业类更新单元前期服务商资格。甲方在大汾社区委会公告栏公示5个日历日,公示期间甲方无接收到异议、质疑或投诉。甲乙双方就具体实施甲方东东莞市万江区大汾社区氢谷新型产业类更新单元前期服务商工作事宜签订本服务协议:

第一条 项目地块概况

本项目位于东莞市万江区大汾社区,位于大新路与新基工业二路交汇处。拟更新单元范围约144亩,均为拆除重建类,主要为旧厂房。

本项目改造范围涉及所有用地范围具体以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和甲乙双方实测的范围为准。

第二条 乙方对甲方的具体服务项目

1、编制更新单元划定方案。

2、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

3、征询不动产权益人意愿

4、拟定拆迁补偿方案。

5、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

6、挂牌招商方案编报。

第三条 服务协议有效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本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服务期限届满后本项目仍未上报单一主体作挂牌招商方案的,乙方与甲方经友好协商后可延期,延期期限为一年,届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服务协议予以确定。

第四条 付费金额及付费时间

1、本服务协议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2、甲方在本项目单一主体招商方案上列明本条第1项服务费______万元,经核定,纳入挂牌招商条件后,由单一主体中标方支付该笔款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法律规定或本服务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负责事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履行本服务协议第二条所涉及服务工作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

(2)法律规定或本服务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负责事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服务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认真遵守,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属于甲方违约的,甲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已垫付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服务协议不能履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垫付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由于乙方工作上的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本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因东莞市城市更新政策调整造成本服务协议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因自然灾害及国家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本服务协议部分或全部条款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五日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的后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并在事件发生后五日内,向其他方提交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及本服务协议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报告。

第八条 保密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服务协议实施期间,对涉及国家保密的事项,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

本服务协议的内容及甲乙双方在洽谈、签订及履行本服务协议过程中从对方所获得的任何资料、文件、信息均为机密,双方均有保密义务,除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文件、信息外,未经过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波露或以其他方式向其他非相关方披露。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根据本服务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书均须采用书面形式,甲乙双方按照本服务协议列明地址发送书面通知或文件。本服务协议列明的双方的地址即为双方的通讯地址,任何一方有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本服务协议通知书的送达形式为当面签收或邮寄送达(包括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采取当面签收方式送达的,则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采取邮寄送达的,寄出后的第三日视为送达日期。任何一方拒绝签收、地址发生变化未通知另一方,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寄件方原因而无法签收的,则视为送达。

2、本服务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服务协议引起的或本服务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服务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服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壹式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方各执贰份,剩余四份交由各部门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服务协议附件与本服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附件目录

附图:《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氢谷新型产业类更新单元图》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东莞市万江区

签约日期:2019年月日

附图:

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氢谷新型产业类更新单元划定图则图


第五部分 服务事项计划书

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氢谷新型产业类更新单元前期服务事项

计划书

XXXXXXX有限公司

2019年XX月XX日

根据东莞市委、市政府的政策精神和相关文件的要求,依托东莞的科技资源优势,打造氢能燃料电池上下游产业、镁材料、节能环保、金融创投产业高新企业孵化平台,推动新技术、新材料的发展,现对东莞市万江区大汾社区横九工业区进行工改M0改造升级。我司根据市、镇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前期工作计划书。

一、项目概况

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大汾工业区,位于大新路与新基工业二路交汇处。拟更新单元范围约144亩,均为拆除重建类,主要为旧厂房。实际用地面积、界线均以政府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二、公司概况

(报名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企业实力保障

(报名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前期服务工作项

1、编报更新单元划定方案

1.1服务内容:协助完成地块的更新单元划定方案,包括更新单元范围、拆除范围;更新方向、规划用途、建筑规模;公共设施综合部署等内容。

1.2服务方式:协助进行方案编制(提供前期整理的现状资料、调查资料,给予专业意见和设计技术交流)。

1.3时间节点:具体进度以推进计划为准,我司全程积极配合加速流程。

2、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

2.1服务内容:不动产权益核查与确认,包括已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物权和未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实际使用人权益。不动产查丈,对有权属的建筑物进行测量,确认其建筑面积,楼层数等。

2.2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上述确权查丈工作,由我司总体把关(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确权查丈宣传、村民业主查丈培训、全程监督跟进)。

2.3时间节点:确认我司为前期服务商后个1月内完成初步查丈报告,并经由业主确认,接下来 1 个月内开展确权工作,处理纠纷问题,合计2个月。

3、征询不动产权益人意愿

3.1服务内容:对拆除范围中的所有相关土地权利人和实际权益人进行改造项目的意愿调查。

3.2进村摸查,通过推广改造项目的优势与好处。举办业主答辩会,村民意愿表决大会。

3.3时间节点:在确认我司为前期服务商后3个月内完成意愿征询工作,与确权查丈同步进行。

4、协商拆迁补偿方案

4.1服务内容:通过与业主的探讨、协商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最终达成共赢的局面,拟定拆除补偿方案。

4.2服务方式:通过土地房产查丈,对改造区域的不动产进行评估,并且结合业主意愿征询结果拟定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组织与业主进行协商,听取与尊重改造范围内村民的述求。最后通过村民大会,公示结果。

4.3时间节点:完成查丈工作与意愿征询后启动拆赔方案协商工作,预计在确认前期服务商后3个月内启动。

5、评估改造项目可行性

5.1服务内容:评估改造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包括投入、收益和风险等。

5.2服务方式:前期服务商通过招商平台或业主通过股东大会表决选择评估机构进行投资和收益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改造前集体土地的市场价评估、改造主体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前期服务成本、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开发后业主的收益。

5.3时间节点:完成项目拆迁补偿方案经表决之后,挂牌招商方案编报工作之前启动。

6、编报挂牌招商方案

6.1服务内容:协助大汾经联社完成项目单一主体招商工作。

6.2服务方式:根据上述土地房产调查、改造意愿征询、意愿征集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为大汾经联社制定改造项目单一主体招商方案,上报街道办事处和市城市更新局审批,通过后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确定单一改造主体。

6.3时间节点:完成上述所有服务项后启动该阶段工作。

8、前期服务成本结算

我司参与上述前期服务工作等相关事宜并垫付由此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在项目单一改造主体评选后,由中选改造主体的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我司前期所垫付的费用。

五、其他

1、服务商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

2、我司依法参加单一主体评选程序,若中选,按照中选要求和所签订的合同等文件依约进行项目开发。

3、本计划书在我司与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合作社签署前期服务协议书之后方可实施。具体工作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协商进行调整。

六、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成功案例等。

七、报名文件格式

格式1.报名登记表

报名单位登记表

项目编号

报名日期

2019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汾社区氢谷新型产业类更新单元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

报名单位

资料

报名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

报名人

姓名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递交报名文件的人员

(负责递交报名文件的人员)

姓名

固定电话

手机

E--mail

备注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报名文件中标注的报名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报名单位名称(单位盖公章):


格式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报名单位地址) 的  (报名单位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开招商活动,公开招商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报名单位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报名单位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职务:

被授权人(签名):         职务:

报名单位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格式4.

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资质文件及奖项、运营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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