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黄江镇田美旧村及旧厂城市更新项目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中选公示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 号)的相关要求,东莞市黄江镇田美旧村及旧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编号:HJTM-003)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公告期内只有一家企业报名,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报名企业的资格进行了审查,符合报名条件,根据本项目《公开招商方案》第三章第六条第1点“若只有一家单位符合资格,直接确认其为前期服务商”的规定,经股东代表大会集体决议,确认东莞市海德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为东莞市黄江镇田美旧村及旧厂城市更新项目的前期服务商。现按相关规定就该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1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在正常办公时间向东莞市黄江镇田美股份经济联合社提交书面意见书,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办公地点:东莞市黄江镇田美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袁爱莲

联系电话:0769-83361425

东莞市黄江镇田美股份经济联合社

2020年1月13日

黄江镇田美旧村及旧厂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服务商公开招引公告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 号)第17条的相关要求,东莞市黄江镇田美股份经济联合社拟对辖区内的田美旧村及旧厂城市更新项目(编号:HJTM-03)开展前期服务商公开招引工作,现公开接受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方法、资格条件要求、项目概况、服务协议及其他事项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9日(节假日及非正常办公时间不接受报名)(不得少于15个自然日)

报名地点:东莞市黄江镇莞樟路东进段37号田美管理区三楼财务室

联系人:袁爱莲

联系电话:0769-83361425

附件1:东莞市黄江镇田美旧村及旧厂城市更新项目选取前期服务商【编号:HJTM-03】公开招引文件

附件2:黄江镇田美旧村及旧厂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服务协议

东莞市黄江镇田美股份经济联合社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1:

东莞市黄江镇田美旧村及旧厂城市更新项目选取前期服务商

【编号:HJTM-03】

公开招商文件

招商人:东莞市黄江镇田美股份经济联合社(盖章)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招商邀请函

一、 项目概况

二、 报名公司资格要求

三、 获取招商文件

四、 递交报名文件的地点及截止时间、资格评审的时间及地点

五、 联系方式

第二章 服务内容

一、 项目情况

二、 前期服务工作内容

三、 服务期限

四、 费用内容

第三章 报名公司须知

一、 特别说明

二、 招商文件

三、 报名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四、 报名文件递交

五、 报名资格审查

六、 确认前期服务商及公告

七、 质疑与投诉

八、 协议的订立

第四章 服务事项计划书格式

一、 项目概况

二、 公司概况

三、 企业实力保障

四、 前期服务工作项

第五章 报名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商邀请函

东莞市黄江镇田美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经联社”)对东莞市黄江镇田美旧村及旧厂城市更新项目选取前期服务商[编号:HJTM-03],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参与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莞市黄江镇田美旧村及旧厂城市更新项目

2.前期服务工作内容:包括编报更新单元划定方案、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拟定拆迁补偿方案、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编报挂牌招商方案等。

3.服务期限:前期服务工作合作期限自前期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仍未实施单一主体挂牌招商的,中选前期服务商与招商人经友好协商后可延期,延期时限为一年,届时由中选前期服务商与招商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服务协议。

4.资金来源:由前期服务商垫付前期服务工作相关的费用。

5.项目性质:服务招商。

6.本项目不组织报名公司进行实地参观考察。

二、报名公司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公司注册地点及其总部在东莞市,报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须有房地产开发、经营存续期不少于15年;

3.报名公司或其股东公司需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或以上资质;

4.截止报名时报名公司需在东莞市至少中标一个前期服务商,该项目范围内需含旧村;

5.报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必须在东莞市具有5年及以上的城市更新项目运营经验(以签订合作协议书之日起算),单个项目的改造用地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且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其中涉及旧城或旧村的拆迁数不低于250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商文件

招商文件可在黄江镇政务信息网自行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dg.gov.cn/hj/

四、递交报名文件的地点及截止时间、资格评审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名文件的地点:东莞市黄江镇莞樟路东进段37号田美管理区三楼财务室。

2.递交报名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月9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公司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1日

4.评审地点:东莞市黄江镇田美股份经济联合社会议室

(经联社接收报名公司递交的报名文件,均不意味着其符合报名公司资格要求,报名公司是否满足合格招商条件由审查会决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莞市黄江镇田美股份经济联合社

业务咨询联系人:袁爱莲

电话:0769-83361425

东莞市黄江镇田美股份经济联合社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二章 服务内容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位于东莞市黄江镇田美村,东至规划路,南至东进路,西至福华街,北至荔枝林。拟更新单元范围约30.7公顷(约460亩)。实际用地面积、界线均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二、前期服务工作内容

1.概念规划方案编制

1.1服务内容:编制更新单元片区概念规划方案,包括为片区的改造制定科学合理的综合布局,以及谋划长远的战略发展方向。

1.2服务方式:编制概念规划方案获得黄江镇田美股份经济联合社及镇政府认可。

2.编制更新单元划定方案

2.1服务内容:协助政府完成地块的更新单元划定方案,包括更新单元范围、拆除范围;更新方向、规划用途、建筑规模;公共设施综合部署等内容。

2.2服务方式:协助政府进行方案编制(提供前期整理的现状资料、调查资料,给予专业意见和设计技术交流)。

3.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

3.1.服务内容:依据城市更新权籍调查相关办法核查与确认不动产权益,包括已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物权和未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实际使用人权益。不动产查丈,对有权属的建筑物进行测量,确认其建筑面积,楼层数等。

3.2.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上述确权查丈工作,由前期服务商总体把关(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确权查丈宣传、村民业主查丈培训、全程监督跟进)。

4.征询不动产权益人意愿

4.1.服务内容:对拆除范围中的所有相关土地权利人和实际权益人进行更新项目的意愿调查。

4.2.服务方式:通过进村逐户摸查、组织政策宣讲会、现场答问等方式,客观、全面地征询不动产权益人的改造意愿。

5.拟定拆迁补偿方案

5.1.服务内容:通过与业主的探讨、协商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最终达成共赢的局面。

5.2.服务方式:通过土地房产查丈,对更新区域的不动产进行评估,并且结合业主意愿征询结果拟定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组织与业主进行协商,听取与尊重更新范围内村民的诉求。最后通过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表决,公示结果。

6.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

6.1.服务内容:通过协商,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起始价,包括实物性收益和地价款。

6.2.服务方式:根据获批的更新单元划定方案、拆迁补偿方案,组织协商,最终确定实物性收益。明确交付标准、交付时间和接收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更新单元的地价款起始价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地价款起始价并提交黄江镇政府相关部门审议。

7.土壤检测:

7.1.服务内容:通过相关环保研究机构,对项目范围内的土壤情况进行调查与风险评估,对场地受污染土地(如有)提出修复建议。

7.2.服务方式:选择有资质的环境评估机构对地块开展场地环境调查、编制污染识别报告或开展初步采样调查,具体检测内容和调查深度视单一改造主体挂牌招商方案编报或相关政策确定。

8.编报挂牌招商方案

8.1.服务内容:协助黄江镇政府相关部门按政策要求编制挂牌招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更新单元概况、更新单元现状、更新单元划定、挂牌招商条件、挂牌招商可行性分析等。

8.2.服务方式:挂牌招商方案连同拆迁补偿方案、起始价评估结果一并上报黄江镇政府相关部门,黄江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报市城市更新管理部门审查,最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9.推动本项目的其他前期工作:

9.1服务内容:完成前期工作中涉及的包括规划调整,土规调整等其它政府安排的相关的工作。

三、服务期限

前期服务工作合作期限自前期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仍未实施单一主体挂牌招商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中选服务商与招商人经友好协商后可延期,延期时限为一年,届时由中选服务商与招商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服务协议。

四、费用内容

1.前期服务费用内容

1.1.土地权属调查费用(包括土地权属调查、房屋测绘等),所产生的费用结算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收费标准,最终以第三方机构核查的结果确认。

1.2.规划研究费用(包括土规调整、更新单元划定、前期研究报告、交通专项研究、市政公共设施研究、概念方案设计等),所产生的费用结算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收费标准,最终以第三方机构核查的结果确认。

1.3.评估费用(包括政府及村集体收益评估、项目投资与风险评估、环境土壤评估等),所产生的费用结算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收费标准,最终以第三方机构核查的结果确认。

备注:费用结算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收费标准,计费面积(数量)以市最终审批的单元划定方案红线范围为准。

2.前期服务费用支付

2.1.前期服务费用由中选前期服务商垫付,相关费用须经第三方机构核查确认,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费用列入前期服务费用内。

2.2.若挂牌招商成交后,由中标改造主体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经联社前期服务费用,在经联社收到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中选前期服务商。

2.3.若挂牌招商后中标改造主体未能完成收购而终止挂牌时,则扣除不高于保证金的10%用于支付前期工作费用。

2.4.若该项目无法成功推向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则所产生的前期服务费用由中选前期服务商自行承担。

3.招商人将按以下相关行业收费标准对前期服务费用进行核查确认:

序号

事项

内容

工作量

基准单价

总价(万元)

备注

参考标准

1

单元划定

概念规划

30.7公顷

3万元/公顷

92.10

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经济测算

2017年7月14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3.2.3

更新单元划定

30.7公顷

80万/个

80.00

1、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房地产开发策划类项目1000亩以下60-80万/个计算。 2、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关于城市更新相关收费标准及收费阶段的情况说明(2018.05.03)

交通专题研究

预估规划44.54万平米建筑量

1.5元/平方米

66.81

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按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计费

市政、公共设施专题研究

30.7公顷

1.5万元/公顷

46.05

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按1.5万元/公顷进行计费。

2

不动产权益核查和确认

地籍调查(土地)

30.7公顷

0.272元/平方米

8.35

对拆除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测量,确认其建筑面积,楼层数等

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28页

地籍调查(建筑物)

35.12万平方米建筑物

0.294元/平方米

10.33

测绘(土地)

30.7公顷

0.345元/平方米

10.59

测绘(建筑物)

35.12万平方米建筑物

2.04元/平方米

71.64

1:500现状地形测量(每幅图62500平方米)

预计5幅

15369.5元/幅

7.68

《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年版)17号》第22页第(一)点第1项1:500地形图III类

“三旧”改造特殊标准

310个点

302.32元/点

9.37

包括违法用地地类面积统计、已拆除建筑面积统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查,按用地面积1000平米预估一个点

根据《东莞市测绘产品指导价格总说明(征求意见稿)》第4页土地利用现状算度变更调查数据整理及入库。

红线点放样

310个点

1092.75元/点

33.88

按1000平米一个点预估

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28页(二)房产测绘

零星测量外业

180人工

496.51元/人工

8.94

根据《东莞市测绘产品指导价格总说明(征求意见稿)》第3页工程测量,最小单位为4个人工日。

零星测量内业

180人工

302.32元/人工

5.44

根据《东莞市测绘产品指导价格总说明(征求意见稿)》第3页工程测量,最小单位为1个人工日。

3

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

拆迁补偿评估

35.12万平方米建筑物

2元/平方

70.24

房屋价值估算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文件,《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 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

可出让地块土地评估

30.7公顷

2元/平方米

61.40

土地价值评估

详见《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收费标准

公共配建工程成本测算

9.4万平方米

1.4元/平方米

13.16

工程价格估算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

投资收益评估(含集体资产评估费用)

预估规划44.54万平米建筑量

10亿元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收费标准最高为200万

200.00

资产价值评估

详见《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计价格[1999]1283号)附表收费标准

土壤环境检测

约192个点

3500元/点位

67.20

土地污染源抽样检测

按1600平方米取一个点位

风险评估

32公顷

收费标准在12-28万之间

28.00

可行性分析评估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计价格[1999]1283号)附表收费标准

4

前期服务商项目预算绩效评审费

前期服务商项目预算绩效评审

1次

5万/次

5.00

前期服务商项目预算绩效评审

根据东莞市财政局财政预算绩效评审项目报价

合计

896.18

——

——

5

管理费用

服务时间3年

 

垫付总费用的30%

268.86

包括开展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协助村委完成前期政策宣传,动员推动单一主体挂牌,完成村委交派的相关工作等

每年管理费用为垫付资金的10%,前期服务工作3年,故为30%

总计

1165.04

 

 

备注

1.管理费用按前期服务费用总额的30%计费,不计入下浮率报价范围。

2.计费面积(数量)以市最终审批的单元划定方案红线范围为准。

3.以上费用估算仅供参考,最终产生的费用以第三方机构确定为准。


第三章 报名公司须知

一、特别说明

报名公司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名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经联社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以上费用。

二、招商文件

1.招商文件的构成

1.1.招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招商邀请书

2) 服务内容

3) 报名公司须知

4) 服务事项计划书格式

5) 报名文件格式

6) 在招商过程中由招商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1.2.报名公司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报名公司没有按照招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名没有对招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名公司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名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名或被确定为报名无效。

2. 招商文件的澄清

2.1.任何要求对招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报名公司,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报名截止时间五日以前通知经联社。经联社将组织对潜在报名公司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经联社将组织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提出质疑的潜在报名公司(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潜在报名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经联社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审查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报名公司。

3.招商文件的修改

3.1.在报名截止时间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经联社可在解答报名公司提出的疑问时对招商文件进行修改。

3.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黄江镇政务信息网进行公告,并对所有潜在报名公司具有约束力。

3.3.为使报名公司准备报名时有充足时间对招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经联社可适当推迟报名截止期,并在黄江镇政务信息网进行公告。

4.招商文件的获取

招商文件在《东莞日报》、田美经联社公告栏、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黄江镇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招商文件可在黄江镇政务信息网自行下载,下载网址:

http://www.dg.gov.cn/hj/

三、报名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公司应提交证明其符合报名公司资格和中选后有履行协议能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扫描件);

3)报名公司资格中要求的其他资质文件(材料);

4)服务事项计划书。

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印章。

3.报名公司必须对报名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经联社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4.如因报名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公司承担。

5.报名文件一式5份,所有报名文件应用A4规格纸打印,并装订完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副本可采用报名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A4纸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报名文件的封面及所有内容页均需加盖报名公司的公章。

6.报名文件不允许有任何的更改,所有不完整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

四、报名文件递交

1.报名公司应将报名文件正本、副本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应加盖报名公司印章。

2.所有报名文件须在截止时点前递交到田美经联社,否则经联社有权拒绝接收。

3.所有报名文件均需保持密封包装的完好,如递交报名文件时存在未密封包装或包装存在开封痕迹等情况,经联社有权拒绝接收。

4.报名文件一旦提交,相关报名公司不可对已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5.报名公司提交的报名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选与否都不退还。

6.经联社有权对报名公司递交的资料中的原件进行核查,报名公司须予以配合。

五、报名资格审查

1.由黄江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黄江镇更新主管部门、黄江镇田美股份经济联合社共9人组成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有报名公司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经联社。

2.经联社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审核已通过的报名公司,并在经联社公告栏公告3个自然日。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公司,不代表其已确认为前期服务商。

六、确认前期服务商及公告

1.确认前期服务商

1.1.对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公司,有且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直接确认其为前期服务商。

1.2.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名公司符合条件的,由田美股份经济联合社将所有报名公司的服务事项计划书提交到经联社的股东代表审阅,并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进行表决。第一轮表决后,若产生了同意人数超过三分之二的报名企业,则其确认为前期服务商。若未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情况出现,则选取得同意人数较多的前两家报名公司进行第二轮表决,第二轮表决同意人数较多的企业确认为前期服务商。

2.公示集体决议结果

经联社应将确认的前期服务商在东莞市农村资产管理网、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经联社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经联社向中选服务商发出《前期服务商确认通知书》。

七、质疑与投诉

1.如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公司对评审结果有异议,须在资格审查结束的第二日提出,经联社须对不符合资格审查的情况进行说明。如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可审查结果。

2.相关单位或个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依法书面向经联社提出。经联社须在接到相关书面文件后,在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

3.相关单位或个人对经联社的释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向东莞市黄江镇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复议。

八、协议的订立

1.经联社须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中选服务商签订服务协议。

2.在前期服务商协议签订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副本送至黄江镇更新主管部门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第四章 服务事项计划书格式

黄江镇田美旧村及旧厂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服务事项

计划书

XXXXXXX有限公司

2019年XX月XX日

根据东莞市委、市政府的政策精神和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综合承载力,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现对东莞黄江镇田美旧村及旧厂进行更新改造。我司根据《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制定了前期服务事项计划书。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东莞市黄江镇田美村,东至规划路,南至东进路,西至福华街,北至荔枝林。拟更新单元范围约30.7公顷(约460亩)。实际用地面积、界线均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二、公司概况

(报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企业实力保障

(报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前期服务工作项

1.概念规划方案编制

1.1服务内容:编制更新单元片区概念规划方案,包括为片区的改造制定科学合理的综合布局,以及谋划长远的战略发展方向。

1.2服务方式:编制概念规划方案获得黄江镇田美股份经济联合社及镇政府认可。

2.编制更新单元划定方案

2.1服务内容:协助政府完成地块的更新单元划定方案,包括更新单元范围、拆除范围;更新方向、规划用途、建筑规模;公共设施综合部署等内容。

2.2服务方式:协助政府进行方案编制(提供前期整理的现状资料、调查资料,给予专业意见和设计技术交流)。

3.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

3.1.服务内容:依据城市更新权籍调查相关办法核查与确认不动产权益,包括已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物权和未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实际使用人权益。不动产查丈,对有权属的建筑物进行测量,确认其建筑面积,楼层数等。

3.2.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上述确权查丈工作,由前期服务商总体把关(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确权查丈宣传、村民业主查丈培训、全程监督跟进)。

4.征询不动产权益人意愿

4.1.服务内容:对拆除范围中的所有相关土地权利人和实际权益人进行更新项目的意愿调查。

4.2.服务方式:通过进村逐户摸查、组织政策宣讲会、现场答问等方式,客观、全面地征询不动产权益人的改造意愿。

5.拟定拆迁补偿方案

5.1.服务内容:通过与业主的探讨、协商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最终达成共赢的局面。

5.2.服务方式:通过土地房产查丈,对更新区域的不动产进行评估,并且结合业主意愿征询结果拟定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组织与业主进行协商,听取与尊重更新范围内村民的诉求。最后通过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表决,公示结果。

6.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

6.1.服务内容:通过协商,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起始价,包括实物性收益和地价款。

6.2.服务方式:根据获批的更新单元划定方案、拆迁补偿方案,组织协商,最终确定实物性收益。明确交付标准、交付时间和接收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更新单元的地价款起始价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地价款起始价并提交黄江镇政府相关部门审议。

7.土壤检测:

7.1.服务内容:通过相关环保研究机构,对项目范围内的土壤情况进行调查与风险评估,对场地受污染土地(如有)提出修复建议。

7.2.服务方式:选择有资质的环境评估机构对地块开展场地环境调查、编制污染识别报告或开展初步采样调查,具体检测内容和调查深度视单一改造主体挂牌招商方案编报或相关政策确定。

8.编报挂牌招商方案

8.1.服务内容:协助黄江镇政府相关部门按政策要求编制挂牌招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更新单元概况、更新单元现状、更新单元划定、挂牌招商条件、挂牌招商可行性分析等。

8.2.服务方式:挂牌招商方案连同拆迁补偿方案、起始价评估结果一并上报黄江镇政府相关部门,黄江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报市城市更新管理部门审查,最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9.推动本项目的其他前期工作:

9.1服务内容:完成前期工作中涉及的包括规划调整,土规调整等其它政府安排的相关的工作。

10.前期服务费用结算

10.1.我司参与上述前期服务工作等相关事宜并垫付由此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相关费用须经第三方机构核查确认,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费用列入前期服务费用内。

10.2.若挂牌招商成交后,由中标改造主体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经联社前期服务费用,在经联社收到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我司。

10.3.若挂牌招商后中标改造主体未能完成收购而终止挂牌时,则扣除不高于保证金的10%用于支付前期工作费用。

10.4.若该项目无法成功推向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则所产生的前期服务费用由我司自行承担。

11.其他

11.1.根据《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服务商服务时间一般为2年,涉及旧村改造的可延长至3年。

11.2.我司依法参加单一主体招标程序,若中标,按照中标要求和所签订的合同等文件依约进行项目开发。

11.3.本计划书在我司与东莞市黄江镇田美股份经济联合社签署前期服务协议书之后方可实施。具体工作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招商人协商进行调整。


第五章 报名文件格式

黄江镇田美旧村及旧厂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服务商

报名文件

XXXXXX有限公司

2019年XX月XX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报名有效性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二部分 前期服务商证明文件

一、证明资料一览表

二、证明资料罗列

第三部分 服务事项计划书


第一部分 报名有效性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身份证扫描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扫描件)

(以上各项资料每页一项罗列,身份证扫描件可单独一页)


第二部分 前期服务商资格证明文件

一、证明资料一览表

序号

前期服务商资格要求

相关证明文件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报名公司注册地点及其总部在东莞市,报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须有房地产开发、经营存续期不少于15年;

3

报名公司或其股东公司需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或以上资质;

4

截止报名时报名公司需在东莞市至少中标一个前期服务商,该项目范围内需含旧村;

5

报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必须在东莞市具有5年及以上的城市更新项目运营经验(以签订合作协议书之日起算),单个项目的改造用地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且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其中涉及旧城或旧村的拆迁数不低于250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证明材料罗列

1.

2.

3.

……

(与证明资料一览表对应,依报名公司需要逐条列出并附上相关文件影印件。原则上每页仅附一项/页文件)


第三部分 服务事项计划书

(参考本招商文件中服务事项计划书格式撰写)


附件2:

黄江镇田美旧村及旧厂城市更新项目

前期服务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通过公开招引方式确定乙方为 黄江镇田美旧村及旧厂城市更新项目 的前期工作服务商,双方就该更新项目前期工作的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更新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莞市黄江镇田美旧村及旧厂城市更新项目(下称本项目)。

2.项目位置及面积:本项目位于东莞市黄江镇田美村,东至规划路,南至东进路,西至福华街,北至荔枝林。拟更新单元范围约30.7公顷(约460亩)。实际用地面积、界线均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二、工作内容

根据《东莞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的意见》、《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模式实施改造,需于项目挂牌招商前完成更新单元划定方案、不动产权益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更新项目可行性评估、挂牌招商方案编报等前期工作,以满足单一主体挂牌招商的要求。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如下具体工作内容:

1.概念规划方案编制

1.1服务内容:编制更新单元片区概念规划方案,包括为片区的改造制定科学合理的综合布局,以及谋划长远的战略发展方向。

1.2服务方式:编制概念规划方案获得黄江镇田美股份经济联合社及镇政府认可。

2.编制更新单元划定方案

2.1服务内容:协助政府完成地块的更新单元划定方案,包括更新单元范围、拆除范围;更新方向、规划用途、建筑规模;公共设施综合部署等内容。

2.2服务方式:协助政府进行方案编制(提供前期整理的现状资料、调查资料,给予专业意见和设计技术交流)。

3.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

3.1.服务内容:依据城市更新权籍调查相关办法核查与确认不动产权益,包括已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物权和未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实际使用人权益。不动产查丈,对有权属的建筑物进行测量,确认其建筑面积,楼层数等。

3.2.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上述确权查丈工作,由前期服务商总体把关(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确权查丈宣传、村民业主查丈培训、全程监督跟进)。

4.征询不动产权益人意愿

4.1.服务内容:对拆除范围中的所有相关土地权利人和实际权益人进行更新项目的意愿调查。

4.2.服务方式:通过进村逐户摸查、组织政策宣讲会、现场答问等方式,客观、全面地征询不动产权益人的改造意愿。

5.拟定拆迁补偿方案

5.1.服务内容:通过与业主的探讨、协商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最终达成共赢的局面。

5.2.服务方式:通过土地房产查丈,对更新区域的不动产进行评估,并且结合业主意愿征询结果拟定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组织与业主进行协商,听取与尊重更新范围内村民的诉求。最后通过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表决,公示结果。

6.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

6.1.服务内容:通过协商,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起始价,包括实物性收益和地价款。

6.2.服务方式:根据获批的更新单元划定方案、拆迁补偿方案,组织协商,最终确定实物性收益。明确交付标准、交付时间和接收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更新单元的地价款起始价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地价款起始价并提交黄江镇政府相关部门审议。

7.土壤检测:

7.1.服务内容:通过相关环保研究机构,对项目范围内的土壤情况进行调查与风险评估,对场地受污染土地(如有)提出修复建议。

7.2.服务方式:选择有资质的环境评估机构对地块开展场地环境调查、编制污染识别报告或开展初步采样调查,具体检测内容和调查深度视单一改造主体挂牌招商方案编报或相关政策确定。

8.编报挂牌招商方案

8.1.服务内容:协助黄江镇政府相关部门按政策要求编制挂牌招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更新单元概况、更新单元现状、更新单元划定、挂牌招商条件、挂牌招商可行性分析等。

8.2.服务方式:挂牌招商方案连同拆迁补偿方案、起始价评估结果一并上报黄江镇政府相关部门,黄江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报市城市更新管理部门审查,最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9.推动本项目的其他前期工作:

9.1服务内容:完成前期工作中涉及的包括规划调整,土规调整等其它政府安排的相关的工作。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本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服务期限届满后本项目仍未上报单一主体作挂牌招商方案的,乙方与甲方经友好协商后可延期,延期期限为一年,届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服务协议予以确定。

四、相关费用内容

1.前期服务费用内容

1.1.土地权属调查费用(包括土地权属调查、房屋测绘等),所产生的费用结算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收费的标准,最终以第三方机构核查的结果确认。

1.2.规划研究费用(包括土规调整、更新单元划定、前期研究报告、交通专项研究、市政公共设施研究、概念方案设计等),所产生的费用结算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收费标准,最终以第三方机构核查的结果确认。

1.3.评估费用(包括政府及村集体收益评估、项目投资与风险评估、环境土壤评估等),所产生的费用结算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收费标准,最终以第三方机构核查的结果确认。

备注:费用结算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收费标准,计费面积(数量)以市最终审批的单元划定方案红线范围为准。

2.前期服务费用结算

2.1.前期服务费用由乙方垫付,相关费用须经第三方机构核查确认,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费用列入前期服务费用内。

2.2.若挂牌招商成交确认后,由中标改造主体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前期服务费用,在甲方收到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2.3.若挂牌招商后中标改造主体未能完成收购而终止挂牌时,则扣除不高于保证金的10%用于支付前期工作费用。

2.4.若该项目无法成功推向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则所产生的前期服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将按以下相关行业收费标准对前期服务费用进行核查确认:

序号

事项

内容

工作量

基准单价

总价(万元)

备注

参考标准

1

单元划定

概念规划

30.7公顷

3万元/公顷

92.10

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经济测算

2017年7月14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3.2.3

更新单元划定

30.7公顷

80万/个

80.00

1、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房地产开发策划类项目1000亩以下60-80万/个计算。 2、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关于城市更新相关收费标准及收费阶段的情况说明(2018.05.03)

交通专题研究

预估规划44.54万平米建筑量

1.5元/平方米

66.81

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按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计费

市政、公共设施专题研究

30.7公顷

1.5万元/公顷

46.05

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按1.5万元/公顷进行计费。

2

不动产权益核查和确认

地籍调查(土地)

30.7公顷

0.272元/平方米

8.35

对拆除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测量,确认其建筑面积,楼层数等

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28页

地籍调查(建筑物)

35.12万平方米建筑物

0.294元/平方米

10.33

测绘(土地)

30.7公顷

0.345元/平方米

10.59

测绘(建筑物)

35.12万平方米建筑物

2.04元/平方米

71.64

1:500现状地形测量(每幅图62500平方米)

预计5幅

15369.5元/幅

7.68

《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年版)17号》第22页第(一)点第1项1:500地形图III类

“三旧”改造特殊标准

310个点

302.32元/点

9.37

包括违法用地地类面积统计、已拆除建筑面积统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查,按用地面积1000平米预估一个点

根据《东莞市测绘产品指导价格总说明(征求意见稿)》第4页土地利用现状算度变更调查数据整理及入库。

红线点放样

310个点

1092.75元/点

33.88

按1000平米一个点预估

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28页(二)房产测绘

零星测量外业

180人工

496.51元/人工

8.94

根据《东莞市测绘产品指导价格总说明(征求意见稿)》第3页工程测量,最小单位为4个人工日。

零星测量内业

180人工

302.32元/人工

5.44

根据《东莞市测绘产品指导价格总说明(征求意见稿)》第3页工程测量,最小单位为1个人工日。

3

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

拆迁补偿评估

35.12万平方米建筑物

2元/平方

70.24

房屋价值估算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文件,《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 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

可出让地块土地评估

30.7公顷

2元/平方米

61.40

土地价值评估

详见《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收费标准

公共配建工程成本测算

9.4万平方米

1.4元/平方米

13.16

工程价格估算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

投资收益评估(含集体资产评估费用)

预估规划44.54万平米建筑量

10亿元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收费标准最高为200万

200.00

资产价值评估

详见《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计价格[1999]1283号)附表收费标准

土壤环境检测

约192个点

3500元/点位

67.20

土地污染源抽样检测

按1600平方米取一个点位

风险评估

32公顷

收费标准在12-28万之间

28.00

可行性分析评估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计价格[1999]1283号)附表收费标准

4

前期服务商项目预算绩效评审费

前期服务商项目预算绩效评审

1次

5万/次

5.00

前期服务商项目预算绩效评审

根据东莞市财政局财政预算绩效评审项目报价

合计

896.18

——

——

5

管理费用

服务时间3年

 

垫付总费用的30%

268.86

包括开展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协助村委完成前期政策宣传,动员推动单一主体挂牌,完成村委交派的相关工作等

每年管理费用为垫付资金的10%,前期服务工作3年,故为30%

总计

1165.04

 

 

备注

1.管理费用按前期服务费用总额的30%计费,不计入下浮率报价范围。

2.计费面积(数量)以市最终审批的单元划定方案红线范围为准。

3.以上费用估算仅供参考,最终产生的费用以第三方机构确定为准。

五、甲方责任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在进行不动产核查及房屋测绘过程中,甲方配合乙方做好村集体及不动产权利人的解释工作。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应确保本项目地块上不得有新建、加建、抢建及抢种等行为。

六、乙方责任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尽快进场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在黄江镇设立项目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到岗。

2.乙方须按投标文件中的进度表开展前期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度。

3.在服务期间,因乙方的工作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须在限期内按要求完成整改。

4.乙方须在服务期内完成更新项目所有的前期工作,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甲方。乙方保证资料真实、准确,且符合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的要求。

5.在挂牌招商方案报批过程中,乙方需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期工作资料作出解释并完善。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经乙方书面催告后,甲方仍不在5天内采取补救措施,则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或因自身原因,工作不力、拖延项目进度,导致项目未能实施,则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

1.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商议后,终止本协议。

2.因乙方自身原因,工作不力、拖延项目进度,导致项目未能实施,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协议附件:更新项目范围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更新项目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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