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印发关于加快实施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的通知
穗更新字〔2016〕4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国土规划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国资委、法制办: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实施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市更新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加快实施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的通知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2016年7月20日
附件:
关于加快实施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更新“1+3”政策,加快实施城市更新项目计划,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更新工作规范、高效开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实施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切实将城市更新作为我市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三中心一体系”、“三大战略枢纽”,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的重要抓手,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审批和实施的支持力度,推进城市更新项目有序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由所在区政府牵头负责,统筹安排人、财、物等资源,明确责任,确保按要求推进项目实施,按时完成城市更新工作任务。
二、加强资金支持
加大各级财政、政策性信贷等资金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同时积极探索加大引入各类社会资金,创新城市更新项目融资模式,与金融机构合作共建,设立广州城市更新基金,支持人居环境改善、历史文化保护等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设。
三、完善配套措施和技术标准
开展城市更新特色小镇、村级工业园、社区微改造、旧村庄全面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研究,抓紧出台配套措施和技术标准等,统一标准、规范操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对城市更新的宣传策划和引导,加强城市更新“1+3”政策文件及配套文件的学习培训,提高社会各界对城市更新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为城市更新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加快重点项目实施
(一)明确重点项目。重点推进一批改造条件成熟、产业发展方向明确、具有代表性的城市更新项目。结合2016年城市更新项目计划,在全市分类选定26个重点项目(附件1),具体如下:
1.旧村庄全面改造类(7个):花都区横潭村、黄埔区裕丰围、荔湾区五眼桥村(方案审批与批后实施项目);天河区新塘新合公司“城中村”改造项目、白云区小坪村、黄埔区茅岗村、番禺区东郊村(批后实施项目)。
2.特色小镇类(4个):白云区航空小镇、花都区花山小镇、增城区文旅小镇、从化区温泉小镇。
3.村级工业园类(5个):白云区均禾大道北工业区、黄边村工业园、凰岗村工业园;番禺区草河村工业园、南浦村工业园。
4.社区微改造(人居环境改善)类10个:越秀区珠光街仰忠社区、北京街仁生里社区、白云街东湖新村社区、东山街五羊社区、大塘街豪贤社区;荔湾区永庆片区、十三行周边地区、长堤路滨江沿岸、昌华街逢庆社区、泮塘五约。
(二)加快项目审批。强化区政府作为城市更新工作第一责任主体的作用,由区政府、区城市更新部门依法依程序对上述26个重点项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审批,并组织加快推进实施。
(三)完善收益分配。市政府将重点项目中按《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广州市旧厂房更新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政府分成所得建筑面积或用地交由区政府统筹使用。
(四)推进集中审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由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原则,集中受理立项、规划、国土等行政审批申请并批复。
(五)加强督导监管。重点项目所属区政府制订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实施工作计划,报市城市更新局备案。市城市更新局要加强事前预控、事中监管和事后考评,构建全过程、常态化的监督考核机制;做好重点项目实施方案批复与工作计划报送检查;建立日常巡查与定期检查机制促进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组织对重点项目实施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来年城市更新改造年度实施计划制订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六)及时总结推广。总结我市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实施的经验教训,按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责权一致的原则,逐步将实践中可复制、能推广的成功做法提升为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创造良好制度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城市更新2016年重点项目一览表
2.重点项目的城市更新管理权限下放事项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2016年7月20日
附件1:
广州市城市更新2016年重点项目一览表
序 号 | 项目 类别 | 区属 | 项目名称 | 更新范围 | 更新范围 (公顷) |
1 | 旧村 庄全 面改 造类 | 花都 | 横潭村河西经济社(方案审 批与批后实施项目) |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南部,新街河北岸, 北面为花都的传统城区 | 6.79 |
2 | 黄埔 | 裕丰围“城中村”(方案审 批与批后实施项目) | 东接丰乐南路,南临规划海员路,西 至港务局机关村与黄埔公园,北靠怡 港花园 | 8.90 | |
3 | 荔湾 | 五眼桥村(方案审批与批后 实施项目) | 五眼桥地处荔湾区西部、广佛交界地 带,与南海黄岐接壤 | 83.17 | |
4 | 天河 | 新塘、新合公司“城中村” (批后实施项目) | 北起中华墓园,南至基督堂,东至潭 村,西至天河软件园 | 66.84 | |
5 | 白云 | 小坪村(批后实施项目) | 白云新城以西,黄石西路以南、石槎 路以东,北接白云湖,东临白云新城 | 94.35 | |
6 | 黄埔 | 茅岗村(批后实施项目) | 茅岗路以西城中村,地处天河区以东 和黄埔大沙地中心区以西 | 79.55 | |
7 | 番禺 | 东郊村(批后实施项目) | 北至清河路,东靠罗家涌,南临市桥 路,西至环城东路 | 15.37 | |
8 | 特色 小镇 类 | 白云 | 航空小镇 | 北至白云国际机场、南至 106 国道、 西至机场高速、东至方华公路 | 393.00 |
9 | 花都 | 花山小镇 | 铜鼓坑以东,乐广高速以西,坪山大 道以南,物流大道以北 | 15.27 | |
10 | 增城 | 文旅小镇 | 北至蒙花布村,南至兰溪路口,东至 九峰山森林公园,西至月亮湾公园 | 600.00 |
序 号 | 项目 类别 | 区属 | 项目名称 | 更新范围 | 更新范围 (公顷) |
11 | 从化 | 温泉小镇 | 东至温泉村上围社、南至温泉镇景泉 大道、西至流溪河,北至流溪河 | 84.50 | |
12 | 村级工业园类 | 白云 | 均禾大道北工业区 | 北至东平大道,西至东平路,东至白 云大道 | 11.78 |
13 | 白云 | 黄边村工业园 | 黄边北路以南,云山诗意以西,白云 花园以北 | 36.13 | |
14 | 白云 | 凰岗村工业园 | 东至广清高速,西临珠江,北至海口 涌,南面为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 57.00 | |
15 | 番禺 | 草河村工业园 | 桥南街草河村西侧,番禺大道旁 | 22.32 | |
16 | 番禺 | 南浦村工业园 | 位于石碁镇东部,与石楼镇相接 | 60.66 | |
17 | 社区微改造类 | 越秀 | 珠光街仰忠社区 | 南起珠光路,北至东横街;东起文德 南路,西至北京南路 | 5.90 |
18 | 越秀 | 北京街仁生里社区 | 东至德政路,南至榨粉街,西至仓边路,北至东风中路 | 3.60 | |
19 | 越秀 | 白云街东湖新村社区 | 东至东湖路,西至大沙头三马路,北 至永胜上沙路 | 7.00 | |
20 | 越秀 | 东山街五羊社区 | 东起广州大道中,西至寺右二马路, 南起明月二路,北至寺右新马路 | 27.00 | |
21 | 越秀 | 大塘街豪贤社区 | 东至越秀北路,南至豪贤路,西至德 政北路,北至东风中路 | 5.60 | |
22 | 荔湾 | 永庆片区 | 恩宁路69号至101号、至永庆大街、 永庆一巷、永庆二巷、至宝大街、至宝西一巷 | 0.80 | |
23 | 荔湾 | 十三行周边地区环境综合 整治 | 南起十三行路北至龙津东路的十三行 地区为核心,辐射至恩宁路周边地区 | 126.00 | |
24 | 荔湾 | 长堤路滨江沿岸环境综合 整治 | 立白大厦至1850创意园珠江沿线 | 8.00 | |
25 | 荔湾 | 昌华街逢庆社区 | 昌华街逢庆社区 | 18.00 | |
26 | 荔湾 | 泮塘五约 | 中山八路以南、泮塘路以西,西面和 南面是荔湾湖公园 | 3.10 |
附件2:
重点项目城市更新管理权限下放事项
将重点项目的基础数据调查核查、合法建筑核定、改造主体、用地方案(自主改造、融资地块、政府收储面积与范围)审定、融资地价核定、安置建筑总量核定、改造成本核定、土地整备方案与收储主体审定、分期建设计划审定、村民表决结果认定、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审定等权限下放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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