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出让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土资源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合作协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经国务院同意的《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方案》,共同推进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探索可供全国借鉴的土地管理新经验,国 土资源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经协商,现就合作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将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作为部、省学习实践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的重要内容,共同推进《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国土资源部在开展国土资源领域相关改革时将广东省列为先行试地区。

二、广东省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体系和保障措施,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 保护面积达到《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控制指标。国土资源部 支持广东省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补平衡而进行的探索,并给予政策指导。

三、广东省积极开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重点在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规划和计划制度、土地及其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征地制度、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和宅基地管理制度等方 面进行探索,努力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奠定制度基础。国土资源部积极为广东省 开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

四、广东省积极开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有机结合、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新机制的探索,重点在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促进土 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税费调节机制方面进行创新。国土资源部为广东省开展土地合理利用新机 制探索提供政策指导。

五、广东省根据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需要,按照符合“建设占地少、耕地保护严、利用效率高”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类土地标准体系建设,包括完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基本农田建设、城乡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以及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标准等。国土资源部从政 策层面和技术层面给予具体指导。

六、广东省在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 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和土地联合执法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构建覆盖土地审批、供应、 使用、耕地补充、土地执法监察全过程,各工作环节紧密衔接的监管体系,完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过程中的国土资源部门与各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国土资源部加强对广东省建立 健全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的指导。

七、广东省定期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对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行评估,及时对试点示范省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国土资源部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工作的跟踪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试点示范省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八、省部在共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工作中要加强沟通联系,并由各自设立的北京办公室和广州办公室负责监督促本协议内容的具体实施,组织协调具体事务,安排 双方领导会晤,通报和交流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通过北京办公室建立广东省与国土资源部相关司局之间的经常性沟通机制,做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国土资源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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