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更新政策演进

律房律地 龚军伟

 一、2008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解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首次提出开展(现有)建设用地普查评价,要求“今后各项建设要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

二、2008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时任温家宝总理莅临广东省代表团座谈时,希望广东省率先建成全国的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

三、广东省“三旧”改造政策:

(一)2009年8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三旧”改造。这是“三旧”改造的奠基性、纲领性文件;

(二)2016年9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三旧改造作为存量建设用地再利用的形式、节约集约用地的有效政策,从试点进入常态;

(三) 2019年9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在规划制度创新、连片改造、降低改造成本、破解动迁僵局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四)2021年3月1日,《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实施办法》(粤府279号令),全国第一个三旧改造的省级政府规章。

四、广州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政策:

(一)2009年12月3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及其三个附件。

(二)2012年6月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补充意见》(穗府〔2012〕20号),逐步规范严格。

(三) 2015年12月1日,《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穗府134号令)及其三个配套文件,旧村改造空前严格,这一阶段推进的主要是旧厂的收储改造;

(四)2017年6月2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开始放宽限制;2019年4月1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穗府办规〔2019〕5号),进一步放宽,主要表现在旧厂房改造方面;

(五)2020年9月9日,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字[2020]10号);9月17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广州市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穗府办函〔2020〕66号),三年实施计划、五年行动方案、十年改造规划。

整改……,市场下行……

从全省范围看,旧改法治长足进步:2021年3月1日,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实施办法(粤府279号令)、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颁布实施,全国第一个三旧改造的省级政府规章、全国第一个城市更新特区条例;同年3月,广州市住建局委托律房律地团队起草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紧锣密鼓展开;截止到2023年年初,成龙配套的“三旧”改造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律房律地数据库已经收录了2176篇“三旧”改造的政策法规。

五、2023年1月3日,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召开,提出“要坚持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分类更新改造,不断提升城市品质。今年要确定一批‘城中村’改造先行试点,强力推进、限期完成,‘拆、治、兴’并举,实现产业形态优化、居住功能提升、城市文明跃升。要始终把握一条,土地一级市场必须由政府垄断,明确政府机构或国有企业作为做地主体,负责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工作。”

六、2023年3月2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支持统筹做地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3〕12号);(俗称“做地十条”)

七、2023年3月23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广州市统筹做地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23〕5号);

八、2023年3月28日,国务院副总理视察海珠区康鹭片区城中村改造(康乐村、鹭江村);

九、2023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要求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2023年7月21日,《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

十、2023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十一、2023年7月23日,广州市统筹做地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广州市统筹做地系列工作指引》(穗做地办函〔2023〕2号);

十二、2023年8月19日,广州市统筹做地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广州市统筹工业用地做地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穗做地办函〔2023〕3号);

十三、2023年9月27日,广州市统筹做地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广州市做地收益分成方案》(穗做地办函〔2023〕4号);

十四、2023年1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印发《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货款管理办法(试行)》(金发〔2023〕17号);2023年12月27日,城乡住房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通过专项借款支持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建保[2023]30号);

十五、2024年2月1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24〕16 号);

十六、2024年3月29日,《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公布,5月1日正式实施;

十七、2024年4月8日,《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公布,5月15日实施。

十八、从去年12月至今,广州市住建局发布一系列城中村改造配套文件(基本都是非公开)

需要注意的,自然资源部门存量土地再开发的政策仍在调整完善中,且这些政策措施基本都是规划、土地管理方面的实操性措施,如果住建局是管项目、管资金的话,则自然资源部门则是管落地、管实操。

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