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服务城中村改造项目的25个切入点
律房律地 龚军伟
一、城中村改造律师业务特点
(一)历久常新、政策性强:城中村改造活动,一直存在。但政策、经济、社会等环境在不停变化,改造模式不停变动,很难以成熟的法治眼光来审视、判断。要求我们学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处理。由此决定,城中村改造领域很难制定施行效力层级较高的法律法规,大都是以政策文件指导。要求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升灵活应对的能力。
(二)重大敏感、涉及面广:土地是最宝贵的稀缺资源,搬迁补偿是风险最大的行动,农村农民是最敏感的领域。要求我们不仅要有法治的思维与眼光,还要有讲政治的思维,要有市场判断的能力。涉及面广,从主体看,既有投资人,又有农村村民,既有政府官员,又有市场主体;从法律关系的类型看,民事的、行政的,甚至是刑事的,都可能会发生。各种历史遗留问题纷繁复杂;
(三)非诉服务为主、多种知识综合运用:一般的法律服务项目,仅涉及法律知识的运用;大型的并购项目,可能法、财、税综合运用;城中村改造项目,除了需要法、财、税,还需要熟稔基层治理、群众工作、地理信息、规划设计、测绘调查、工程建设等各种知识。
二、城中村改造中的法律服务对象
明确谁需要法律服务,才能找准目标。
(一)征收人:县级政府、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等;
(二)被征收人:农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等;
(三)被搬迁人:改造范围内的大宗物业或土地的实际使用人等;
(四)改造主体:政府的平台公司
(五)投资人:城市合伙人;
(六)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融资供给;
(七)各类服务机构:动迁公司、规划设计公司等;
(八)施工单位:总承包的建筑公司等。
三、城中村改造法律事务的切入点
(一)前期阶段
1、税务筹划
2、专项借款
3、改造主体与政府间的协议
4、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只能划分
5、征询改造意愿
6、改造方案的编制
(二)招商阶段
7、尽职调查(投资人)
8、招商方案的编制(改造主体或政府)
9、招商程序的法律指导
10、合作协议的签署
11、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的法律尽职调查
12、融资协议的起草与审查
(三)动迁阶段
13、征收决定
14、编制拆补方案
15、起草拆补协议及各种范本
16、编写动迁手册
17、培训动迁人员
18、指导签署拆补协议
19、审核拆补协议
20、面向广大村民的法律咨询
21、破解动迁僵局的法律建议
(四)开发建设阶段
22、勘察、设计、检测、施工以及各种建材合同
23、开发报建和竣工后各种验收的政策法律指导
24、回迁安置
25、产权登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