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莲花路有机更新活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拱北街道办事处:

  报来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莲花路有机更新活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莲花路有机更新活化项目(项目代码:2309-440402-04-01-283920)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位于迎宾南路东侧,水湾路西侧,粤华路南侧,友谊路北侧。

  街区改造范围:莲花路为两侧改造,改造起点位于友谊路北侧,终点位于粤华路南侧,改造长度约为600米;侨光路为北侧单侧改造,改造长度约为220米;粤华路为南侧单侧改造,改造长度约为180米。项目外立面改造总建筑面积约为18332平方米。

  改造内容包括:既有建筑改造、结构加固、道路整改、重要节点环境提升、照明整改、综合管线整改等。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政府投资(公共区域基础设施)总投资控制在4087.34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3192.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90.54万元,预备费184.16万元,苗木迁移费20.00万元,管线迁改费200.00万元(苗木迁移费、管线迁改费按申报金额暂列,需专款专用,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资金来源:4087.34万元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3〕134、158、160、256、321号;〔2024〕26号)。

  (二)《区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3〕122号)。

  (三)《区基建类专责小组研究历史文化老街巷改造提升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会议纪要》(珠香基建绩办〔2023〕65号)。

  (四)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关于征求莲花路有机更新活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意见及申请转为正式项目的函的回复》。

  (五)《关于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莲花路有机更新活化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珠香基建绩办〔2024〕1号)。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初步设计、概算审批、预算审核等相关工作,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二)请贵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助推我区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

  (三)该项目涉及建筑面积增加、外立面改造、增加临时性建筑等内容暂未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审批意见。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原则同意将其他权属人用地纳入项目建设范围测算费用,涉及用地、规划报建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手续,最终实施范围以自然资源部门意见为准。同时,根据有关规定需单独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篇分析,评价结果为中高风险的,需按程序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四)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五)其他事项详见绩效评估意见。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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