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制度

一、房票的定义

根据《广州市房票安置实施方案》(穗规划资源字〔2024〕2号),介于实物补偿与货币补偿之间,可转化的货币补偿(或实物补偿);  

房票票面金额=征收基础补偿+房屋征收奖励+政策奖励。

征收基础补偿金额征地补偿的可复建安置房的价值和可获得的货币补偿额的总和。可复建安置房的价值等于上市交易的国有复建安置房市场评估价扣减应补缴土地出让金后的余额。两点疑问:

一是如何评估可复建安置房的市场价?

二是如何计收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二、房票的优势:

一是货币化补偿金额较高(与一般征地比较),就征地而言,多了搬迁政策奖励、征收奖励与搬迁时限奖励;就征房而言,多了政策奖励;

二是购房选择会更加多样化,这取决于“房源超市”中的房源情况;

三是去库存。

三、房票的劣势:

一是与旧改项目,按照征收的补偿标准没有优势;

二是与复建安置相比较,使用价值方面没有优势(放弃复建安置取得的房票金额买不回同地段等面积的商品房);

三是比起村的复建安置房,在房源超市购房后的物业服务费可能是个问题。

四、如何适用房票方式动迁?

一是加强形势宣讲,过去旧改超高补偿一去不复还了;

二是充分挖掘宣传并准确解读房票的优势;

三是选择合适的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非住宅)以及小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没有复建安置条件的,以及弃产的村民或弃产部分的补偿,可能比较适合房票安置;

四是房源超市很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