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县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

    为切实打击和遏制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公平正义,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实施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和翻修的建(构)筑物;非法占用国有和集体土地、耕地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违法建设;违法占用楼顶、平台、架空层等公共空间修建的建(构)筑物;其他可以依法认定为违法建设的行为均属于违法建设。

二、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或自行拆除;凡不自行拆除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拆除的违法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一律不予补偿、赔偿;强制拆除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三、任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或未经规划报批所建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原状。否则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罔顾国家法律,顶风违法的典型案件,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四、对依法实施强制措施过程中拒绝、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庇护、纵容违法违规建设。凡在整治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庇护、纵容或为违法建设充当保护伞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市民要坚决同违法建设的各种不良风气作斗争,积极举报城区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不参与违法建设活动,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建、不租、不住、不买违法建(构)筑物。

七、欢迎广大群众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及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

政府热线:12345

三都水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54--3922715

三都水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0854--3921029

三都水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54-4810897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都水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都水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三都水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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