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闲置土地?

一、两种闲置土地

(一)未动工而闲置: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第一款:“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停工而闲置: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第二款:“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二、土地闲置的构成要素:

(一)应当满一定的期限:

(二)应当系特定的土地

1、土地性质:

国有建设用地;

2、土地范围:

闲置的认定以宗地为单位,宗地以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为准。如,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第一点;再如,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指引第四条:……,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以下合称为供地文件)界定宗地,如没有供地文件,以建设用地批准书界定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与供地文件不一致的,以供地文件的宗地划分为准;建设用地批准书与供地文件不一致的,以供地文件的宗地划分为准。

案例1:龙成开发公司诉琼海市政府、海南省政府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行政复议案

案例2:鸿扬公司诉定安县政府、海南省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注意:这一做法存在瑕疵。

(三)有未动工或动工后停工的事实

1、什么是动工开发?

(1)动工内容: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进行建设;

(2)动工程度:“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30条)

2、什么是未动工?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进行建设。

问题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的规划条件动工能否阻却闲置?

问题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动工能否阻却闲置?(2018)闽01行终312号《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尊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判决书》

3、什么是动工后停工?

在动工面积未达⅓或投资比例未达¼(不含出让地价、划拨费用及相关税费)的情况下,停工超过一年就会构成闲置。

问题三:怎样计算动工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