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体系

查处闲置土地是节约集约用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措施之一,不但是当前土地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也是党和国家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不收回闲置土地,构成滥用职权罪

当前,自然资源部门查处闲置土地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如下:

一、国家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

2、土地管理法第38条;

2、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二、地方

1、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2、珠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3、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理规定

4、水乡功能区国有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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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结

不完备,以地方规定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