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 购房申请条件 | 禁止申购情形 |
北京 | ①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应满30周岁 ②申请家庭符合本市限购条件且本市无房 | ①已签订购房合同或征拆协议的 ②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③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在3年内单独提出申购的 ④有违法建设行为的 |
上海 | 1.本市户籍家庭:①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②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③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家庭成员间除外);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或女性年满25周岁但不超过70周岁的,可单独申请。 2.非本市户籍:①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②本市无住房且在5年内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③已婚;④现工作单位应当在提出申请所在地注册连续满一年;⑤社保或纳税满5年 另外还规定了收入标准: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7.2万元、人均财产≤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8.64万元,人均财产≤21.6万元。 | |
广州 | 同时满足5个条件: ①已婚无年龄限制,单身应满30周岁 ②本市户籍应满10年;非本市户籍的,属于高学历、高技能人才或持有人才绿卡; ③社保满5年; ④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本市无房产 ⑤其他条件(结合每批次的要求) | ①家庭已签订本市购房合同/产权调换形式的征拆协议/持有宅基地/持有未办理受赠、继承手续或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本市住房 ②家庭或其控制的企业,5年内在本市有不动产转移记录 ③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在3年内单独提出申购的 ④已享受过其他政策性住房的 ⑤失信人 |
佛山 |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及本人无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若为村民,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 2.新市民:应为常住居民,持有居住证,5年以上社保,本市无住房 | |
东莞 | 同时具备4个条件: ①有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承购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我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 ②具有东莞户籍且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或不具有东莞户籍但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 ③与三限房销售区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逐月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④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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