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预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28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等有关规定,拟对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一期子项目B范围内未签约房屋实施征收,现发布房屋征收决定预告,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一期子项目B。

  二、征收范围

  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一期子项目B房屋征收范围图(详见附图)内的房屋。

  三、预告期

  预告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22日。

  预告期内市场主体与物业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应当在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并在预告期届满前告知罗湖区政府。预告期届满后,物业权利人未与市场主体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罗湖区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附图: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一期子项目B房屋征收范围图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