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广州市旧村改造村集体表决政策(修订)核心条款对比一览表
序号 | 内容 | 5号文规定 | 征求意见稿 | 修订稿 |
1 | 改造意愿表决 | 一、旧村改造意愿(主要包括是否愿意改造、改造方式和改造模式等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以下二种方式之一进行表决:(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进行表决;(二)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 一、旧村改造意愿(主要包括是否愿意改造、改造方式和改造模式等内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进行表决。 | |
2 | 实施方案 | 二、改造实施方案。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以下二种方式之一进行表决: (一)在改造实施方案提交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对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进行表决; (二)在改造实施方案提交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改造实施方案经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批复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进行表决。 | 二、改造实施方案。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以下二种方式之一进行表决: (一)在改造实施方案提交有审定权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对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进行表决; (二)在改造实施方案提交有审定权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改造实施方案经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批复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进行表决。 | 二、项目实施方案。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以下二种方式之一进行表决: (一)在项目实施方案提交有审定权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对旧村改造实施方案进行表决。 (二)在项目实施方案提交有审定权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项目实施方案经有审定权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批复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方可生效。 |
3 | 合作意向企业选取 | 三、合作意向企业选择。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是否引入合作意向企业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征求村民意见基础上,草拟合作意向协议,提出候选合作意向企业,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征求区城市更新部门意见;经审核通过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决定的事项在村域范围内公示7个自然日以上。 | 无该内容。 | 无该内容。 |
4 | 合作企业选取 | 四、合作企业选择。村集体经济组织草拟招商或者公开招拍挂文件,经征询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或成员大会表决。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程序选择候选企业后,招商或者公开招拍挂文件中明确还应进行表决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或成员大会表决确定合作企业。 | 三、属于合作改造类的旧村改造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草拟招商文件,经征询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程序选择候选企业后,公开招商文件中明确还应进行表决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招商文件确定的表决方式召开成员代表会议或成员大会表决确定合作企业。 | 三、属于合作改造类的旧村改造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草拟招商文件,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如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程序选出候选企业后,公开招商文件中明确还应进行表决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招商文件确定的表决方式表决确定合作企业。 |
5 | 集转国 | 五、村集体建设用地转国有建设用地。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大会授权成员代表会议表决,自愿申请将村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 四、村集体建设用地转国有建设用地。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大会授权成员代表会议表决,表决该宗地由村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及补偿安置方式。 | 四、旧村庄村集体建设用地转国有建设用地及补偿安置方式应经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表决同意。表决的内容、格式按照省厅935号文的模板执行。省厅935号文印发前已经完成集体建设用地转国有建设用地表决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已通过表决的,可不再对补偿安置方式表决。 |
6 |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 六、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需经被拆迁安置的村民(含村改居后的居民)和世居祖屋权属人总人数的80%以上表决通过。 | 五、村民(含村改居后的居民)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需经被拆迁安置的村(居)民和世居祖屋权属人总人数的80%以上表决通过。村集体物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 |
7 | 改造意愿、施方案、集转国事项表决比例 | 七、关于城中村改造意愿、改造实施方案、合作意向企业和合作企业选择、村集体建设用地转国有建设用地等事项表决通过比例。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应当有该组织具有选举权的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有该组织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应当有该组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 | 七、关于旧村改造意愿、改造实施方案、村集体建设用地转国有建设用地事项表决通过比例。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应当有该组织具有选举权的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2/3以上同意;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应当有该组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该组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同意。 | 七、关于旧村改造意愿、项目实施方案、村集体建设用地转国有建设用地及补偿安置方式、村集体物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等事项表决通过比例。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应当有该组织具有选举权的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有本组织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2/3以上同意;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应当有该组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该组织到会成员代表2/3以上同意。 |
7 | 合作企业事项表决比例 | 七、关于.......合作企业选择......等事项表决通过比例。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应当有该组织具有选举权的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有该组织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应当有该组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 | 七、关于合作企业事项表决通过比例。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应当有该组织具有选举权的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同意;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应当有该组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2/3以上同意。 | 八、关于合作企业事项表决通过比例。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应当有该组织具有选举权的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有本组织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同意;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应当有该组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2/3以上同意。 |
9 | 公示要求 | 八、除合作意向企业选择外,本指引涉及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应在村域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1/10以上有选举权的成员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交成员大会重新表决。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表决结果也应在村域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八、本指引涉及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应在村域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1/10以上有选举权的成员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交成员大会重新表决。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表决结果也应在村域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九、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应在所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1/10以上有选举权的成员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交成员大会重新表决。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表决结果也应在所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10 | 分组表决 | 无该内容。 | 无该内容。 | 六、本指引中要求由成员大会表决的,可依法由成员大会授权成员代表会议表决。成员大会因特殊情况无法集中表决的,可以分组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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