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压缩我市施工许可证核发审批时限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鹤洲新区筹备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施工许可环节营商环境,加快建设项目落地进度,提高服务效能,确保我市各项改革措施任务落地见效,从发文之日起,全市施工许可证核发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各区(经济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简化办理手续,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我局调整并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合并办理办事指南(全程电子化申报核准)》,请各区(经济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制作或调整相关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向社会公开。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质量安全科反映。

  专此通知。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合并办理办事指南(全程电子化申报核准)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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