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工作指引(2021年版)》的通知

粤自然资函〔2021〕935号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广东省“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工作指引(2021年版)》已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9月15日

第一部分:标图入库

一、标图入库标准

(一)一般要求

拟改造地块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入库范围:

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为建设用地。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下称“二调”)和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认定为建设用地。

3.2009年12月31日前已建设,上盖物基底面积占入库地块面积比例达30%以上。上盖物不包括隧道、桥梁、高架路、立交桥、硬化路面、铁路轨道、露天停车场、蓄水池、沼气池、污水处理池、油罐、户外体育设施、堆场、大棚以及可移动的临时建筑物等。

4.不属于已认定的闲置土地,或者虽然认定为闲置土地,但已处置完毕。

5.以宗地为基本单元。有合法用地手续的,以用地批文(按项目报批)、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确定的宗地范围为基本单元入库;无合法用地手续的,按历史用地协议(包括流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各类用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用地范围、违法用地处罚决定书、行政区划界限、详细规划控制单元、道路、河流或者产权边界等因素合理确定入库范围。

(二)特殊情形

符合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入库范围:

1.“二调”或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确定为非建设用地,符合“一般要求”的第3、4、5项,不涉及复垦且确需改造建设的,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后可标图入库。

2.改造后恢复为生态景观用途或作为农用地使用的生态修复用地,符合“一般要求”的第2、3、4、5项,且提供生态修复具体事项对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可标图入库。

3.属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改造方案确定纳入“三旧”改造项目整体利用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下称“三地”),其他用地,或征地留用地,符合“一般要求”的第1、4项,可以标图入库,该“三地”、其他用地或征地留用地可不受上盖物占地比例的限制。

4.入库地块2009年12月31日前已建设使用,符合“一般要求”的第1、2、4、5项,如其上盖物占地比例(或容积率)符合相关规划条件规定的下限或行业用地标准规定的下限,或改造后用于教育、医疗、养老、体育等公益性项目,或改造前后均为工业用途,其入库时可不受上盖物占地比例限制。

5.入库地块上盖物占地比例不足30%的,符合“一般要求”的第1、2、4、5项,经原土地权利人自愿申请,可按照2009年12月31日前上盖物占地面积除以30%计算可标图入库的用地面积,标图入库部分须包含2009年12月31日前有上盖物覆盖的地块,并依据相关规划合理确定入库地块具体范围。

6.属于位置相邻(可以间隔道路、沟渠、河流、绿地等地物,但不得间隔其他宗地)两宗(含)以上的宗地,符合“一般要求”的第1、2、4项,可整体标图入库,整体核算上盖物占地比例,入库后须由同一改造主体整体实施改造。

7.旧村庄全面改造整体入库的,符合“一般要求”的第1、2、4项,可不以宗地为基本单元入库,允许整体核算上盖物比例。

8.与已入库的“三旧”用地进行空间位置互换的其他存量建设用地,符合“一般要求”的第1、4项,在改造方案经有权机关批准后,可直接标图入库,并按照“三旧”改造政策实施改造;原“三旧”用地标注为删除地块,不得再按“三旧”改造政策实施改造。

9.通过使用“三旧”用地复垦产生的规模或指标而纳入改造项目整体利用的非建设用地,符合“一般要求”的第1项,在改造方案经有权机关批准后,可直接标图入库,并可按照“三旧”改造政策实施改造;原“三旧”用地标注为删除地块,不得再按“三旧”改造政策实施改造。

二、办理流程

(一)入库申请

土地原权利人或其他市场主体拟实施改造的地块,原权利人(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实际用地人)或其委托的市场主体需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入库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拟实施改造的地块,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入库申请。

(二)审核与备案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建立联合会审机制,对入库地块进行审核把关。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地块入库申报材料初审通过后,通过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后,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其中,会办科(处)室须在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会审,需要补正的,主办科(处)室须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补正通知,补正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补正超期或补正1次后仍未审查通过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案卷作退件处理。

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在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自动备案。

(三)信息公开

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已入库地块的图斑编号、用地面积、坐落位置等信息(涉及权属及坐标等需保密的信息除外)纳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接受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四)复核

涉及办理改造方案审批或用地报批手续的“三旧”改造项目,按照报批时最新政策规定,对项目主体地块是否已标图入库进行复核。其中,对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以下简称3号文)实施前报批的地块,按照3号文实施前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复核;在3号文实施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以下简称71号文)实施前报批的,按照3号文有关规定进行复核;在71号文施行后报批的,按照本《指引》相关规定进行复核。报批用地位于已批准改造方案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在对报批用地是否已标图入库进行复核时,以之前审核改造方案的审核意见(标图入库)作为用地报批的复核意见(标图入库)。

三、申请材料清单及范本

(一)申请材料清单

 

(二)申请材料范本

范本1:××县(市、区)“三旧”改造标图入库申请表

 

(图班编号:   细分编号:      )单位:  平方米

范本2:××县(市、区)“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图斑调整原因说明表

 

四、审核要点

 

 

第二部分:改造方案编制及审批

一、改造方案编制总体要求

(一)土地现状调查

编制改造方案前,应对拟改造区域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摸清改造地块的位置、面积、地类、权属、现状用途、建设时间、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规划、用地报批和施工报建手续是否完备等,确保土地及其所附建(构)筑物现状清楚、权属清晰、无争议。在此基础上,结合城市发展战略、相关规划成果等,对实施改造的必要性、合理性等进行评价。

(二)征集改造意愿

改造方案编制前应由相关主体(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改造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征集改造范围内土地、房屋相关权利人的改造意愿,取得规定比例的原权利人同意改造的意见,具体比例由各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确定。其中,原权利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需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三)标图入库

改造范围内需适用“三旧”改造政策的土地应按规定标图入库。其中,项目主体地块应当在改造方案编制前标图入库;纳入改造项目进行整体利用的“三地”、其他用地、征地留用地,与已入库“三旧”用地进行空间位置互换的其他存量建设用地,使用“三旧”用地复垦产生的规模、指标的非建设用地等,可在改造方案批准后补充标图入库。

(四)落实规划管理要求

改造范围内的土地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如有),落实建设用地规模。涉及详细规划调整且与改造方案属于同一审批机关的,可将规划调整与改造方案一并报批。

(五)明确改造路径

改造方案应当明确改造意愿及补偿安置情况、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需办理的规划及用地手续、资金筹措、开发时序、实施监管等内容,为改造项目实施提供依据和指引。各地可结合实际细化补充改造方案需要明确的内容。涉及土地征收的,需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六)符合节约集约用地和高质量发展要求

改造方案的拟改造情况应当包含实质性改造内容,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和改善人居环境。

二、改造方案内容要点

(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

1.总体情况。说明改造地块的位置、范围、总面积、区位条件、人居环境、节约集约用地、产业发展等情况,对实施改造的必要性、合理性等进行评价。

2.土地现状情况。说明改造地块的构成、地类、权属、现状用途、建筑面积、容积率、产出效率、拆除面积等情况,无合法用地报批或施工报建手续的,需说明用地行为发生时间、实际使用人等情况。

3.标图入库情况。说明项目主体地块标图入库情况及需补充标图入库地块情况。

4.规划情况。明确改造地块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如有),是否涉及一并办理详细规划调整审批。

(二)改造意愿及补偿安置情况

1.改造意愿情况。根据改造意愿征集情况,说明改造方案征求改造范围内原权利人意见的情况,是否征得改造范围内规定比例的原权利人同意。原权利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是否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2.补偿安置情况。明确是否已制订补偿安置方案,明确安置方式及标准,补偿安置协议落实情况等。

3.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涉及土地征收的,需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明确防范和化解各项风险的措施及责任主体。

(三)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

说明项目改造主体(或通过公开方式选择改造主体),改造模式(政府收储模式、政府统租模式、政府综合整治模式、政府与市场合作改造模式、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模式、村企合作改造模式、企业自改模式、企业收购改造模式、单一主体归宗改造模式等),改造类型(全面改造、微改造或混合改造)。说明各改造类型用地面积、建筑面积、规划用途、容积率、改造后的管理主体及综合效益(预计年产值、移交公益性用地、配建公共设施等)。

(四)需办理的规划及用地手续

1.需办理的规划手续。涉及一并办理详细规划调整审批的,说明调整的具体内容、审批机关、报批前程序履行情况等。涉及“三旧”用地拆除后进行修复、复垦的,说明拟修复、复垦土地的位置、面积、权属、实施主体、需办理的手续,复垦产生的用地指标和腾退的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式等。

2.需办理的用地手续。明确改造范围内土地办理转用、征收手续的类型、面积、供地方式等。涉及“三旧”用地之间或“三旧”用地与其他存量建设用地置换后连片改造的,说明拟置换土地的位置、面积、权属、需办理的手续等。

(五)资金筹措

说明项目改造成本、改造资金来源、筹措方式等。涉及分期开发的,说明各期拟投入的资金安排及金额。

(六)开发时序

说明项目开发周期、开发时序、各期建设地块及内容等。分期开发需优先保障复建安置和公共设施建设。

(七)实施监管

说明改造主体需要承担的实质性改造、补偿安置、移交公益性用地、配建公共设施等方面的义务及违约责任、监管主体及监管措施等。

三、材料清单及参考范本

(一)材料清单

 

(二)参考范本

参考范本1:关于审批××(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的请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述具体单位名称):

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如有)和年度实施计划(如有),我县(市、区)拟实施××(项目名称),对位于××(用地位置)的旧厂房/旧城镇/旧村庄用地进行改造。我局已组织编制改造方案,经联合审查通过,有关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拟采取××(政府收储模式、政府统租模式、政府综合整治模式、政府与市场合作改造模式、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模式、村企合作改造模式、企业自改模式、企业收购改造模式、单一主体归宗改造模式等)模式,由××单位作为改造主体/或通过公开方式选择市场改造主体,对××(单位)位于××(位置)××公顷土地实施××(全面改造、微改造或混合改造)。

二、改造项目地块××公顷土地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符合“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如有),符合详细规划(“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在××详细规划中安排为××用地。(若不符合详细规划的表述为:××公顷土地不符合××规划(详细规划名称),需一并办理详细规划调整审批手续。)

该项目主体地块已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图斑编号为××(涉及多个图斑的,需分别列明各图斑编号和涉及的土地面积)。另有××公顷土地待改造方案批准后按规定标图入库。

该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现状调查、改造意愿征集等前期工作,土地及所附的建(构)筑物现状清楚、权属清晰、无争议,原权利人同意实施该项目。该项目涉及征收土地××公顷,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可行。

五、该项目已制定补偿安置方案,明确采取××、××等方式对原权利人进行补偿安置,补偿标准为××,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较为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六、该项目××土地需办理××报批手续(涉及多项报批手续的,需分别列明各项手续的类型、面积),同时××土地需办理土地修复/复垦/置换手续。完善上述用地报批手续后,拟采取××等方式供地,符合相关规定。

七、该项目开发周期为××年,拟分××期开发,优先建设复建安置房和公共设施,开发时序较为合理。

鉴此,我局审查认为,该项目用地情况真实,改造措施合理,符合“三旧”改造政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材料呈上,请审批。

附件:××(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款具体单位名称)

××年××月××日

 

 

附件

××(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

 

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如有)和年度实施计划(如有),我县(市、区)拟实施××(项目名称),对位于××(用地位置)的旧厂房/旧城镇/旧村庄用地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结合实际说明改造项目地块位置、总面积、区位条件、人居环境、节约集约用地、产业发展等情况,对实施改造的必要性、合理性等进行评价。

(二)土地现状情况。改造项目主体地块××公顷,纳入改造范围整体利用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简称“三地”)××公顷、其他用地××公顷、征地留用地××公顷、与原“三旧”用地置换的“三旧”用地或其他存量建设用地××公顷、使用原“三旧”用地复垦产生的规模或指标的非建设用地××公顷。

改造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公顷、农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按权属划分,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下的集体土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农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单位)属下(或实际使用)的国有土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农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其中,改造主体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公顷、农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下的集体土地/(单位)属下(或实际使用)的国有土地,实地在2009年12月31日前已建设使用,并已按规定标图入库,按建设用地进行报批。

改造项目主体地块现用途为××,为××(单位)自××年××月开始使用,已按规定办理用地报批和施工报建等手续/无合法用地手续或施工报建手续,现有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为××,年产值为××万元(结合实际说明改造前土地产出情况)。该地块目前已拆除建筑面积××平方米。

(三)标图入库情况。该改造项目主体地块××公顷土地已标图入库,图斑号为××、××。纳入改造范围整体利用的“三地”××公顷、其他用地××公顷、征地留用地××公顷,与原“三旧”用地进行置换的存量建设用地××公顷,使用原“三旧”用地复垦产生的规模或指标的非建设用地××公顷,待改造方案批准后按规定标图入库。

(四)规划情况。改造项目地块××公顷土地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符合“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如有),符合详细规划(“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在详细规划中安排为××用地。(若不符合详细规划的表述为:××公顷土地不符合××规划(详细规划名称),需一并办理详细规划调整审批手续。)(结合实际说明)

二、改造意愿及补偿安置情况

(一)改造意愿情况。××(单位)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市“三旧”改造政策规定,就改造范围、土地现状、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及标准等事项充分征求原权利人的意见,并经全部原权利人同意/××比例的原权利人同意。

(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需表述)××(单位)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市“三旧”改造政策规定,就改造范围、土地现状、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及标准等事项充分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经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二)补偿安置情况。××(单位)已制定补偿安置方案,明确采取××、××等方式对原权利人进行补偿安置,补偿安置标准为××。截至××年××月××日,××(单位)已与原权利人(或××比例的原权利人)就补偿安置等事项签订协议,并支付补偿款××万元,提供了安置房总面积××平方米。(涉及征收土地的需增加补偿安置方案按规定进行公告情况的表述)。

(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涉及征收土地的需表述)改造地块涉及征收土地××公顷,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主要存在××、××风险,其中,××风险的防范或化解措施为××,责任主体为××(单位),协助单位为××(单位)。

三、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

该改造项目属于××类型(全面改造、微改造、混合改造),拟采取××改造模式(政府收储模式、政府统租模式、政府综合整治模式、政府与市场合作改造模式、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模式、村企合作改造模式、企业自改模式、企业收购改造模式、单一主体归宗改造模式等),由××(单位)作为改造主体/拟通过××公开方式确定改造主体。

(全面改造的需表述)该项目用地拟由××单位/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的改造主体实施全面改造,其中,拆除重建用地××公顷,拆除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用于××用途,容积率为××;实施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用地××公顷,完成验收后以××方式交由××单位管理使用。

(微改造的需表述)该项目用地拟由××单位/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的改造主体实施微改造,整饰修缮、改变功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分别为××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改造完成后以××方式交由××单位管理使用。

(混合改造的需表述)该项目用地拟由××单位/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的改造主体实施混合改造,其中,实施拆除重建用地××公顷,实施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用地面积××公顷,实施微改造用地××公顷;拟拆除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整饰修缮建筑面积××平方米,改变功能建筑面积××平方米,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

改造后预计年产值将达到××万元,移交公益性用地××、配建公共设施××平方米(结合实际说明改造后综合效益情况)。

四、需办理的规划及用地手续

(涉及编制或调整详细规划的需表述)改造项目范围内××公顷土地不符合或未覆盖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已按规定新编或编制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并履行××等程序

(结合实际说明规划调整程序具体内容),或已按规定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并参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规定履行单元规划报批前的××等程序(结合实际说明规划调整程序具体内容),拟与改造方案一并报××人民政府审批。

(涉及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需表述)改造项目范围内××公顷用地需办理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公顷用地需办理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公顷用地需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公顷“三地”、××公顷其他用地、××公顷征地留用地需办理转用、征收手续。上述用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后,拟采用协议出让/公开出让/协议租赁(出租)/公开租赁(出租)/作价入股/划拨/拨用方式供地。

(涉及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的需表述)改造项目范围内位于××(位置)的××公顷“三旧”用地拟实施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单位)已与原权利人××签订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协议(或初步协商一致),由××(单位)作为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实施主体,按照××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定办理××手续后实施。土地复垦通过验收后,可产生建设用地规模××公顷、建设用地指标××公顷,其中××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公顷建设用地指标将用于本项目范围内位于××(位置)的非建设用地。

(涉及土地置换后连片改造的需表述)改造项目范围内位于××(位置)的××公顷“三旧”用地,拟与位于××(位置)的××公顷“三旧”用地/××公顷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置换后实施连片改造。拟置换土地的原权利人分别为××(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双方已签订土地置换协议(或初步协商一致),由××(单位)按照××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定办理××手续后实施。

五、资金筹措

项目改造成本为××万元,拟投入改造资金为××万元,拟筹措资金方式包括自有资金、合作单位投入、银行借贷、市场融资等。其中,第一期拟投入改造资金××万元,……第×期拟投入改造资金××万元。

六、开发时序

项目开发周期为××年,拟分×期开发。首期开发时间为××年××月至××年××月,开发面积××公顷,主要实施复建安置、公益性设施、××等建设,其中,复建安置、公益性设施建设用地××公顷,占该项目复建安置、公益性用地总面积的××%,建成后移交××单位管理使用;……第×期时间为××年××月至××年××月,开发面积××公顷,主要实施复建安置、公益性设施、××等建设,其中,复建安置、公益性设施建设用地××公顷,占该项目复建安置、公益性用地总面积的××%,建成后移交××单位管理使用。

七、实施监管

结合实际说明改造主体的实质性改造、补偿安置、移交公益性用地或配建公共设施等方面的义务及违约责任、监管主体及监管措施等。

 

 

参考范本2:改造主体申请表

参考范本3:关于××(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名称):

《××(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于××年××月××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会议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见附件)。同意该项目采取××(政府收储模式、政府统租模式、政府综合整治模式、政府与市场合作改造模式、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模式、村企合作改造模式、企业自改模式、企业收购改造模式、单一主体归宗改造模式等)模式,由××单位作为改造主体/或通过公开方式选择市场改造主体,对××(单位)位于××(位置)××公顷土地实施××(全面改造、微改造或混合改造)。

二、请你部门组织改造主体及时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完善有关标图入库、规划用地手续,并签订实施监管协议。请你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和该项目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依规依约进行监管,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改造。

三、该项目涉及征地补偿安置须按照经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切实保障有关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改造方案实施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五、本批复自××年××月××日/或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需在本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规划及用地手续)。附件:××(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落款具体单位名称)

××年××月××日

四、审核要点

五、审批流程

(一)“三旧”改造项目由相关主体完成改造意愿征集后,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改造方案草案。原权利人、改造主体等相关主体可参与改造方案草案编制工作,根据需要配合提供改造申请及其他相关材料。土地现状调查涉及的土地、房屋地籍调查成果报告,需由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改造地块涉及征收土地的,需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改造方案草案经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需按照法律法规及地级以上市“三旧”改造政策规定,充分征求改造地块原权利人意见,并取得规定比例的原权利人的同意;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需充分征求相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经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同时,改造方案草案需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村社政务公开栏、改造地块现场公示不少于15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必要时可组织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对改造方案草案进行研究论证。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改造方案草案审议稿。

(三)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改造方案草案审议稿后,需组织联合审查,从收件到本级人民政府完成审批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收件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会审,5个工作日内提出补正意见(如需要),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不含补正时间),并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在收件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补正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涉及重大修改的可适当延长,并需要重新征求相关原权利人意见。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改造方案的,向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改造方案批复文件。

(四)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改造方案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在线上报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同时在本部门网站、村社政务公开栏、改造地块现场等公开改造方案及批复文件。

第三部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审批

一、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

(一)适用范围

申请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三旧”用地,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或“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已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且已使用的建设用地,并已按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落实处理(处罚);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土地权属无争议;改造方案已批复并在有效期内(或与用地手续一并报批)。

(二)报批材料清单及范本

1.报批材料清单

2.报批材料范本

范本1:关于××(项目名称)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实施××(项目名称)“三旧”改造项目,××人民政府拟对位于××(位置)的旧厂房(或旧村庄)××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并实施改造。该材料经我单位审核通过,有关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宗土地属于旧厂房(或旧村庄)改造,改造方案已于××年××月经××人民政府批准,该批复在有效期内。该宗土地需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面积××公顷。

二、该宗土地现状为××(根据实际地类表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已依法取得《集体土地所有证》/《不动产权证书》。该宗土地由××(单位)于××年××月建设使用至今,现用途主要为××,拟由××(单位)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该宗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土地权属无争议。

三、该宗土地位于××县(市、区)××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在详细规划中安排为××用地,土地开发用途与规划用途一致,符合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四、该宗土地已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图斑编号为××(涉及多个图斑的,需分别列明涉及各图斑编号和涉及的土地面积)符合标图入库要求。

五、该宗用地中××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于××年××月至××年××月期间发生违法用地,原××市(县)国土资源/××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向××(单位)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用地处以××万元的罚款,处罚范围包括本次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公顷用地,××(单位)已于××年××月缴清罚款。(由县级国土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处的,须增加表述:我局同意原××县国土资源/××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此违法用地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上述违法用地已按规定落实处理(处罚)。

六、(实施全面改造的需表述)根据××(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该宗用地拟由××单位/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的改造主体实施全面改造,其中,拆除重建用地××公顷,拆除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用于××用途,容积率为××;实施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用地××公顷。该宗用地符合完善转用手续的政策规定。

(实施微改造的需表述)根据××(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该宗用地拟由××单位/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的改造主体实施微改造,整饰修缮建筑面积××平方米,改变功能建筑面积××平方米,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面积××平方米。该宗用地符合完善转用手续的政策规定。

(实施混合改造的需表述)根据××(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该宗用地拟由××单位/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的改造主体实施混合改造,其中,实施拆除重建用地××公顷,实施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用地××公顷,实施微改造用地××公顷;拟拆除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整饰修缮建筑面积××平方米,改变功能建筑面积××平方米,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平方米。该宗用地符合完善转用手续的政策规定。

鉴此,我单位会审认为,该报批用地符合“三旧”用地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报批条件,拟同意其完善集体土地转用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材料

呈上,请审批。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款具体单位名称)

××年××月××日

 

 

范本2:关于××(项目名称)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

手续的批复

 

××县(市、区)人民政府: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名称)“三旧”用地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请示》(××〔××〕××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第十七条,(由授权部门出具批复的增加表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市、区)对××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位于××(项目名称)范围内的××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

二、请你县(市)人民政府按照省“三旧”改造政策要求供应土地,并组织改造主体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该宗用地在详细规划中安排为××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上述规划安排相符合。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市人民政府(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年××月××日

 

 

(三)审核要点

 

 

(四)审批流程

1.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报批材料,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同步完成网上申报。

2.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件后,报批材料符合上报要求且已完成网上申报的,直接受理并转办理;不符合上报要求的,不予受理。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审批。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用地的,由其直接或授权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复县级人民政府。

3.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到有批准权单位批准须在20个工作日内(不含补正时间)完成。其中,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会审,5个工作日内发出补正通知(如需要),10个工作日内(不含补正时间)提出审查意见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同时提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收到审查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批准用地。补正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补正超期或补正1次后仍未审查通过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案卷作退件处理。

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在线上报省厅归档,并在网站主动公开用地批复。

二、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

(一)适用范围

申请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三旧”用地,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或“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已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且已使用的建设用地,并按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落实处理(处罚);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土地权属无争议;在规定期限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已经落实,未因征地补偿安置产生纠纷,并已按照要求落实听证程序和办理社保审核;改造方案已批复并在有效期(或与用地手续一并报批)。

(二)报批材料清单及范本

1.报批材料清单

 

2.报批材料范本

范本1:关于××(项目名称)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实施××(项目名称)“三旧”改造项目,××人民政府拟对××(项目名称)位于××(用地位置)的××公顷旧厂房(或旧城镇、旧村庄)用地进行改造。该材料经我单位审核通过,有关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宗土地属于旧厂房(或旧城镇、旧村庄)改造,改造方案已于××年××月经××人民政府批准,该批复在有效期内。该宗土地需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用地面积××公顷。

二、该宗土地现状为××公顷(根据实际地类表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已依法取得《集体土地所有证》/《不动产权证书》(因征地没发证的,提供权属说明情况)。该宗土地由××(单位)于××年××月建设使用至今,现用途主要为××,拟由××(单位)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该宗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土地权属无争议。

三、该宗土地位于××县(市、区)××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在详细规划中安排为××用地,土地开发用途与规划用途一致,符合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四、该宗土地已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图斑编号为××(涉及多个图斑的,需分别列明涉及各图斑编号和涉及的土地面积),符合标图入库要求。

五、该宗用地已由××(单位)于××年××月与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于××年××月××日支付了征地补偿款××万元(按照实际补偿安置情况描述),且未因征地补偿安置产生纠纷(若存在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情况,应如实说明)。××(受让单位)于××年××月与××(转让单位)签订转让协议,并于××年××月××日支付了转让地价款。

六、该宗用地用地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政策没有要求举行听证、安排留用地和办理社保审核,已提供有关历史用地协议(协议中未约定安排留用地和办理社保),并落实补偿安置/经被征地农村集体同意,可不再举行听证、办理社保审核和安排留用地。

(用地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政策要求举行听证、安排留用地和办理社保审核的,须述明已按规定举行听证、安排留用地和办理社保审核的具体情况)

七、该宗用地中××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于××年××月至××年××月期间发生违法用地,原××市(县)国土资源/××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向××(单位)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用地处以××元的罚款,处罚范围包括本次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公顷用地,××(单位)已于××年××月缴清罚款。(由原县级国土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处的,须增加表述:我局同意原××县级国土资源/××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此违法用地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上述违法用地已按规定落实处理(处罚)。

八、(实施全面改造的需表述)根据××(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该宗用地拟由××单位/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的改造主体实施全面改造,其中,拆除重建用地××公顷,拆除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用于××用途,容积率为××;实施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用地××公顷。该宗用地符合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政策规定。

(实施微改造的需表述)根据××(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该宗用地拟由××单位/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的改造主体实施微改造,整饰修缮建筑面积××平方米,改变功能建筑面积××平方米,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面积××平方米。该宗用地符合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政策规定。

(实施混合改造的需表述)根据××(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该宗用地拟由××单位/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的改造主体实施混合改造,其中,实施拆除重建用地××公顷,实施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用地××公顷,实施微改造用地××公顷;拟拆除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整饰修缮建筑面积××平方米,改变功能建筑面积××平方米,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平方米。该宗用地符合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政策规定。

九、该宗土地××已由××市人民政府按照“三旧”改造政策相关规定批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报批前已由地级以上市政府批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需表述)。

鉴此,我单位会审认为,该宗用地符合“三旧”用地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报批条件,拟同意其完善转用、征收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材料呈上,请审批。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款具体单位名称)

××年××月××日

 

 

范本2:××县(市、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项目名称)“三旧”改造项目,需将××市××县(市、区)××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属下的××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面积、位置和范围:××(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市××县(市、区)××镇(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的集体土地××公顷,已建设使用。

三、补偿安置方式:××(用地单位)于××年××月与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签订了征地协议,并于××年××月××日支付了征地补偿款××万元(按照拟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描述),已落实补偿安置。

四、(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时涉及法律政策要求听证的增加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公告事项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需要申请听证的,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红线.jpg

 

××××年

××月

××日

 

 

范本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名称)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批复

 

××市人民政府: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名称)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请示》(××〔××〕××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及《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第十七条,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县(市、区)将位于××地段的××公顷旧厂房(旧村庄、旧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或你市人民政府督促××市/县人民政府)及时按规定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履行有关批后实施程序,切实保障有关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三、请你市(县)人民政府按照省“三旧”改造政策要求供应土地,并组织改造主体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该宗用地在详细规划中安排为××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上述规划安排相符合。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年××月××日

 

 

范本4:××市(县、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市××县(市、区)××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属下的××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名称)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批复》

(××〔××〕××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三旧”改造项目名称)。

二、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市××县(市、区)××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的集体土地××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用地单位)已于××年××月与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签订了征地协议,并于××年××月××日支付了征地补偿款××万元(按照实际补偿安置情况描述),已落实补偿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被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红线.jpg

××年××月××日

(三)审核要点

 

 

(四)审批流程

1.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报批材料,并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发布征地预公告。相关工作完成后,提请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同步完成网上申报。

2.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件后,报批材料符合上报要求且已完成网上申报的,直接受理并转办理;不符合上报要求的,不予受理。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报同级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委托进行审批。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用地的,由其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向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用地批准文件。

3.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到有批准权单位批准须在20个工作日(不含补正及预公告时间)内完成。其中,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受理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会审,5个工作日内发出补正通知(如需要),10个工作日内(不含补正时间)提出审查意见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同时提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收到审查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批准用地。补正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补正超期或补正1次后仍未审查通过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案卷作退件处理。

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在线上报省厅归档,并在网站主动公开用地批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规定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具体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涉及的土地权利人、位置、地类面积、补偿安置方式、公告有效期限、行政复议权利等信息。

 

 

第四部分: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审批

一、适用范围

申请办理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的“三旧”用地,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或“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已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土地权属无争议;集体建设用地来源合法;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及补偿安置方式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表决同意;改造方案已批复并在有效期内(或与用地手续一并报批)。

二、报批材料清单及范本

(一)报批材料清单

(二)报批材料范本

范本1:××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县(市、区)××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求将旧村庄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实施××(项目名称)“三旧”改造项目,××县(市、区)××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将位于××(位置)的××公顷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涉及多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需分别列明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并实施改造。该材料经我单位审核通过,有关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宗土地属于旧村庄/旧厂房改造,改造方案已于××年××月经××人民政府批准,该批复在有效期内。该宗土地需办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的用地面积××公顷。

二、该宗土地现状为××(根据实际地类表述),为××县(市、区)××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已依法取得《集体土地所有证》/《不动产权证书》。该宗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土地权属无争议。

三、该宗土地位于××县(市、区)××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在详细规划中安排为××用地,土地开发用途与规划用途一致,符合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四、该宗土地已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图斑编号为××(涉及多个图斑的,需分别列明各图斑编号和涉及的土地面积),符合标图入库要求。

五、该宗土地××公顷全部为集体建设用地,其中,××公顷为××年××月经××(政府或部门)批准的集体建设用地/××公顷为1986年12月31日之前形成的历史建设用地/××公顷于××年××月由××市(县)人民政府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公顷于××年××月经××市(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批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按批准的实际情况表述)。

六、该宗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及补偿安置方式经××县××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若存在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情况,应如实说明)。经批准后,拟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与相关单位合作改造/由××人民政府组织改造,并拟采取××等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鉴此,我单位会审认为,该宗土地符合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报批条件,拟同意其办理旧村庄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材料呈上,请审批。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款具体单位名称)

××年××月××日

 

 

范本2:关于将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申请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位于××(地名、四至位置)的土地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现用途为××。为实施××项目改造方案,经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申请将××(旧村庄改造项目名称)涉及的××公顷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由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与相关单位合作改造/由××县(市、区或镇)人民政府组织改造,拟采取××等方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补偿安置。经批准后,根据详细规划要求,该宗地将作为××用途。

 

 

××县(市、区)××镇(街)××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范本3:关于××县(市、区)××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并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实施××(项目名称)“三旧”改造项目,××县(市、区)人民政府拟将××县(市、区)××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地申请将位于××(位置)的××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并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涉及多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需分别列明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后实施改造。该材料经我单位审核通过,有关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宗土地属于旧村庄/旧厂房改造,改造方案已于××年××月经××人民政府批准,该批复在有效期内。该宗土地需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面积××公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二、该宗土地现状为××(根据实际地类表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已依法取得《集体土地所有证》/《不动产权证书》。该宗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土地权属无争议。

三、该宗土地位于××县(市、区)××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在详细规划中安排为××用地,土地开发用途与规划用途一致,符合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四、该宗土地已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图斑编号为××(涉及多个图斑的,需分别列明各图斑编号和涉及的土地面积),符合标图入库要求。

五、该宗用地中××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于××年××月至××年××月期间发生违法用地,原××市(县)国土资源/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实际执法单位名称)已向××(违法用地单位)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用地处以××元的罚款,处罚范围包括本次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公顷用地,××(违法用地单位)已于××年××月缴清罚款。(由原县级国土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处的,须增加表述:我局同意××原县级国土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此违法用地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上述违法用地已按规定落实处理(处罚)。

六、该宗土地××公顷全部为集体建设用地,其中,××公顷为××年××月经××(政府或部门)批准的集体建设用地/××公顷为1986年12月31日之前形成的历史建设用地/××公顷于××年××月由××市(县)人民政府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公顷于××年××月经××市(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批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按批准的实际情况表述),××公顷为本次同步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

七、该宗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及补偿安置方式经××县××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若存在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情况,应如实说明)。经批准后,拟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与相关单位合作改造/由××人民政府组织改造,并拟采取××等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八、(实施全面改造的需表述)根据××(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该宗用地拟由××单位/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的改造主体实施全面改造,其中,拆除重建用地××公顷,拆除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用于××用途,容积率为××;实施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用地××公顷。该宗用地符合完善转用手续的政策规定。

(实施微改造的需表述)根据××(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该宗用地拟由××单位/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的改造主体实施微改造,整饰修缮建筑面积××平方米,改变功能建筑面积××平方米,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面积××平方米。该宗用地符合完善转用手续的政策规定。

(实施混合改造的需表述)根据××(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该宗用地拟由××单位/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的改造主体实施混合改造,其中,实施拆除重建用地××公顷,实施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用地××公顷,实施微改造用地××公顷;拟拆除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整饰修缮建筑面积××平方米,改变功能建筑面积××平方米,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平方米。该宗用地符合完善转用手续的政策规定。

鉴此,我单位会审认为,我局认为××县(市、区)××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旧村改造项目“三旧”用地中的××公顷用地符合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报批条件,××公顷用地符合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报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材料呈上,请审批。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款具体单位名称)

××年××月××日

范本4: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申请将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及补偿安置方式的表决决议

 

为实施×ד三旧”改造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申请将位于××(地名、四至位置)的××公顷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年××月××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在××(会议地点)召开成员大会/成员代表会议,就上述××公顷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及补偿安置方式事项进行表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现有成员/成员代表××人,应到会××人,实际到会××人,实际到会人数占应到会人数××%,符合相关规定,会议有效。表决结果如下:

一、同意××改造项目××公顷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人数为××人,反对的人数为××人,弃权的人数为××人,同意人数占到会人数的××%,表决通过。

二、同意××改造项目补偿安置方式的人数为××人,反对的人数为××人,弃权的人数为××人,同意人数占到会人数的××%,表决通过。

上述表决结果用于××改造项目涉及的××公顷土地办理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

 

附件:

1.表决签名表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

 

××县(市、区)××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范本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成员大会/成员代表会议申请将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及补偿安置方式表决签名表

范本6:××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将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表决情况的说明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将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表决情况报送的函》收悉。经核,情况属实。

××年××月××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在××(会议地点)召开成员大会/成员代表会议,就位于××(地名、四至位置)的××公顷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及补偿安置方式事项进行表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现有成员/成员代表××人,应到会××人,实际到会××人,实际到会人数占应到会人数××%,符合相关规定,会议有效。同意上述××公顷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及补偿安置方式事项的人数为××人,同意人数占到会人数的××%,表决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对上述表决结果进行了公示(见附件),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村民的意见。

特此函告。

 

附件: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将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表决情况报送的函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范本7:××市(县、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项目名称)“三旧”改造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申请将位于××(地名、四至位置)的××公顷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面积、位置和范围:××(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市××县(市、区)××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的集体土地××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补偿安置方式:××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经村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拟采取××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按照拟定的补偿方案描述)。

四、(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时涉及法律政策要求听证的增加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公告事项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需要申请听证的,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红线.jpg

××年××月××日

范本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市、区)××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市人民政府: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县(市、区)××镇(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求将旧村庄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及《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第十七条,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县(市、区)将××县(市、区)××镇(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位于××(地名)的××公顷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或你市人民政府督促××市/县人民政府)及时按规定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履行有关批后实施程序,切实保障有关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三、请你市(县)人民政府按照省有关“三旧”改造的政策要求供应土地,并组织改造主体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该宗用地在详细规划中规划安排为××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上述规划安排相符合。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年××月××日

范本9:××市(县、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市××县(市、区)××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属下的××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市、区)××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旧村庄改造项目名称)。二、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市××县(市、区)××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的集体土地××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经村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拟采取××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被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红线.jpg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年××月××日

 

 

三、审核要点

 

四、审批流程

1.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报批材料,同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发布征地预公告。相关工作完成后,提请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同步完成网上申报。涉及同步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和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申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和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报批材料可一并组卷、同步报审。

2.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件后,报批材料符合上报要求且已完成网上申报的,直接受理并转办理;不符合上报要求的,不予受理。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报同级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委托进行审批。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用地的,由其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向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用地批准文件。涉及同步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和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应按相应审批权限分别作出用地批准文件。

3.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到有批准权单位批准须在20个工作日(不含补正及预公告时间)内完成。其中,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受理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会审,5个工作日内发出补正通知(如需要),10个工作日内(不含补正时间)提出审查意见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同时提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收到审查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按省人民政府委托审批权限批准用地。补正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补正超期或补正1次后仍未审查通过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案卷作退件处理。

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在线上报省厅归档,并在网站主动公开用地批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规定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具体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涉及的土地权利人、位置、地类面积、补偿安置方式、公告有效期限、行政复议权利等信息。

第五部分:国有土地完善转用审批

一、适用范围

申请办理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三旧”用地,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或“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已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且已实际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已按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落实处理(处罚);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土地权属无争议;改造方案已批复并在有效期内(或与用地手续一并报批)。

二、报批材料清单及范本

(一)报批材料清单

(二)报批材料范本

 

范本1:关于××(项目名称)涉及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实施××(项目名称)“三旧”改造项目,××人民政府拟对××(项目名称)位于××(用地位置)的××公顷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用地进行改造。该材料经我单位审核通过,有关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宗土地属于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改造方案已于××年××月经××人民政府批准,该批复在有效期内。该宗用地需办理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面积××公顷。

二、该宗土地属于国有土地,现状为××(根据实际地类表述),由××(单位)于××年××月建设使用至今,现用途主要为××(根据现状用途填写)等,拟由××(单位)办理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该宗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土地权属无争议。

三、该宗土地位于××县(市、区)××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在详细规划中安排为××用地,土地开发用途与规划用途一致,符合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四、该宗土地已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图斑编号为××(涉及多个图斑的,需分别列明涉及各图斑编号和涉及的土地面积),符合标图入库要求。

五、该宗用地于××年××月至××年××月期间发生违法用地,原××市(县)国土资源/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实际执法单位名称)已向××(违法用地单位)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用地处以××元的罚款,处罚范围包括本次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公顷用地,××(违法用地单位)已于××年××月缴清罚款。(由原县级国土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处的,须增加表述:我局同意××原县级国土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此违法用地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上述违法用地已落实处理(处罚)。

六、(实施全面改造的需表述)根据××(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该宗用地拟由××单位/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的改造主体实施全面改造,其中,拆除重建用地××公顷,拆除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用于××用途,容积率为××;实施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用地××公顷。该宗用地符合完善转用手续的政策规定。

(实施微改造的需表述)根据××(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该宗用地拟由××单位/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的改造主体实施微改造,整饰修缮建筑面积××平方米,改变功能建筑面积××平方米,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面积××平方米。该宗用地符合完善转用手续的政策规定。

(实施混合改造的需表述)根据××(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该宗用地拟由××单位/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的改造主体实施混合改造,其中,实施拆除重建用地××公顷,实施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用地××公顷,实施微改造用地××公顷;拟拆除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整饰修缮建筑面积××平方米,改变功能建筑面积××平方米,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平方米。该宗用地符合完善转用手续的政策规定。

鉴此,我单位会审认为,该报批用地符合“三旧”用地办理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报批条件,拟同意其完善国有土地转用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材料呈上,请审批。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款具体单位名称)

××年××月××日

范本2:土地权属说明

××市自然资源局:

我县(市、区)报批的××用地,其中××公顷国有土地未颁发土地证书,现将土地权属状况说明如下:

一、未颁证土地位于××,总面积××公顷,现状地类为××。界址点坐标如下:

1.××

2.××

3.××

4.××

……

二、上述土地××(说明权属来源),现属政府控制的国有土地,经公示,权属清晰,无争议。因××(未发证原因),未确权登记核发土地使用证。

此件仅用于××用地报批。

专此说明。

 

××县(市、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范本3:关于××(项目名称)涉及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批复

××县(市、区)人民政府: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名称)“三旧”用地完善国有土地转用手续的请示》(××〔××〕××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第十七条及广东省“三旧”改造有关政策,(由授权部门出具批复的增加表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市、区)将位于××地段的××(项目名称)涉及的××(权属人)属下的××公顷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

二、请你县(市)人民政府按照省“三旧”改造政策要求供应土地,并组织改造主体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该宗用地在详细规划中安排为××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上述规划安排相符合。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市人民政府

(或由市政府授权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年××月××日

三、审核要点

 

四、审批流程

1.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报批材料,提请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同步完成网上申报。

2.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件后,报批材料符合上报要求且已完成网上申报的,直接受理并转办理;不符合上报要求的,不予受理。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审批。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用地的,由其直接或授权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复县级人民政府。

3.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到有批准权单位批准须在20个工作日(不含补正时间)内完成。其中,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会审,5个工作日内发出补正通知(如需要),10个工作日内(不含补正时间)提出审查意见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同时提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收到审查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批准用地。补正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补正超期或补正1次后仍未审查通过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案卷作退件处理。

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在线上报省厅归档,并在网站主动公开用地批复。

第六部分:“三地”及其他用地办理转用、征收审批

一、适用范围

申请办理“三地”及其他用地转用、征收手续的,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或“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单个地块无法单独出具规划要点、无法单独标图入库,被“三旧”改造主体地块分隔(割)、包围、楔入或者夹杂于其中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简称“三地”),因成片改造需要与主体地块一并纳入改造项目进行整体利用;累计面积不超过主体地块总面积20%;项目的改造方案已批复并在有效期内(或与用地手续一并报批);已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按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落实违法用地处理(处罚);涉及征收的已按规定履行征地程序。

除“三地”以外,在旧村庄改造项目中,位于本村权属范围内、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需要纳入旧村庄改造项目进行整体利用的其他用地,可参照“三地”有关规定进行用地报批,但只能用于复建安置或公益设施建设。

二、报批材料清单及范本

(一)报批材料清单

 

 


 

 

2.情形二:“三地”及其他用地与主体地块一并组卷上报

“三地”及其他用地也可与主体地块一并组卷上报,在请示文中增加相应表述(具体可参考单独上报的请示),并在主体地块报批类型的材料基础上,按下表清单增加报批材料;报批材料中的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用地坐标文件(TXT格式)、申报用地标图入库情况示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图等图纸中需区分主体地块、“三地”及其他用地范围。

(二)报批材料范本

 

范本1:关于××市(或县)××(项目名称)涉及“三地”/其他用地(具体申报类型)办理转用和征收手续的请示(适用单独上报情形)

××市人民政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广东省“三旧”改造政策规定,××(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涉及的××用地(“三地”类型)办理转用和征收手续应呈报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委托进行审批。××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按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建设用地审批材料,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我单位。该材料经我单位审核通过,有关审查意见如下:

一、用地基本情况

该宗土地改造方案已于××年××月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按有批准权的机构据实描写)批准,该批复在有效期内。项目改造范围用地面积××公顷,其中批准纳入项目范围的××用地(“三地”类型/其他用地)××公顷,单块面积分别为××公顷、××公顷,占改造项目主体地块总面积的××(比例)。该宗土地为××(权属人)所有。

改造方案同步审批的按此表述:该宗土地改造方案已于××年××月与该宗土地转用和征收手续一并报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审批。项目改造范围用地面积××公顷,其中拟纳入项目范围的××用地(“三地”类型/其他用地)××公顷,单块面积分别为××公顷、××公顷,占改造项目主体地块总面积的××(比例)。该宗土地为××(权属人)所有。

二、规划计划落实情况

该宗用地(若在已经国务院批准一年一批次用地范围内的应采取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方式报批),用地位于××县(市、区)××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未批复前按此表述:用地位于××县(市、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生态保护红线衔接情况〕该项目不占生态保护红线。

〔管制分区衔接情况〕该项目用地不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保护区核心区、蓄滞洪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相关区域。

〔用地指标落实〕使用年度计划指标情形的:该用地按规定申请使用××年度省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公顷、农转用指标××公顷、耕地指标××公顷);或按规定安排使用××年度××市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公顷、农转用指标××公顷、耕地指标××公顷)。拆旧复垦情形的,表述为: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公顷、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含可调整地类)需转为建设用地,按规定安排使用我市/××县(市)复垦指标(或复垦周转指标)××公顷;或使用同一“三旧”改造项目的“三旧”用地复垦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公顷;或使用购买的×ד三旧”改造项目的“三旧”用地复垦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公顷。

中心城区范围内采取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方式报批情形的:

该批次用地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20号)的规定,该批次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批准文号),属《××市××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表》中的××号地块。〔如属于区位调整的,增加以下表述:由于××号地块因××(说明原地块无法实施原因),现予以调整。〕已落实用地计划指标,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公顷、农转用指标××公顷、耕地指标××公顷。

三、申报用地现状情况

该批次用地现状为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建设用地中××公顷已有合法建设用地手续,为经××(政府或部门)批准的集体建设用地(具体批文号)/已由××(政府或部门)依据直接确权登记政策核发建设用地使用证(不涉及合法建设用地的不需表述)。其余××公顷建设用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设用地报批地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19〕1439号)的规定,已依法作出违法用地处理,并按照违法用地前的地类报批,违法用地前的地类分别为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因此,该批次用地的报批地类为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国有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因此,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公顷,征收土地××公顷,完善使用建设用地××公顷,使用未利用地××公顷。

四、耕地占补落实情况

不占用耕地的,表述为:该项目不涉及占用耕地(含可调整地类和占用兴建前为耕地的设施农业用地)。

占用耕地且已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表述为:该项目占用耕地××公顷需补充,其中水田××公顷,需补充标准粮食产能××公斤。项目用地涉及占用可调整地类××公顷,其中调整前为水田××公顷,需补充标准粮食产能××公斤,涉及占用兴建前为耕地(含可调整地类)的设施农业用地××公顷,其中兴建前为水田××公顷,兴建前为可调整地类且调整前为水田××公顷,需补充标准粮食产能××公斤。已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补充耕地面积××公顷、补充水田规模××公顷、补充标准粮食产能××公斤,已落实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的,表述为:已按要求编制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确因耕地耕作层已严重破坏或污染严重等特殊情形而无法实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的,表述为:因耕地耕作层已严重破坏或污染严重等特殊情形,无法实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已由××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认定,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报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五、土地征收前期工作与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涉及自行改造或合作改造的,表述为:××(项目名称)“三旧”改造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或与××单位合作开发建设)项目,转用和征用手续批准后仍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或与有关单位合作开发建设,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表决同意,政府不需实际支付补偿、安排留用地和办理社保审核。

涉及政府收储后公开出让并进行收益分成的,表述为:××(项目名称)“三旧”改造为政府收储项目,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表决同意,该用地交由政府收储后公开出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按已落实政策的收储协议分享土地出让金分成,政府不需实际支付补偿、安排留用地和办理社保审核。

涉及政府实际征收的,表述为:

〔征地前期工作完成情况〕该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用地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种情形,因××需要(阐明理由),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第五种情形增加:根据《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79号)及相关规定,“三地”及纳入改造项目进行整体利用的其他用地办理征收审批的,可不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我单位认为,该项目征收土地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县(市)人民政府提出,已依法完成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听证、组织办理补偿登记、落实有关费用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前期工作,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可行。

〔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县(市)人民政府已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和被征地农民安置与社会保障有关规定,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可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款已足额存入征地预存款专户并提供预存凭证(或已足额预付到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收齐补偿款的证明)。

未全部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表述为:大多数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对于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县(市)人民政府已做好风险处理工作。

已全部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表述为: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已全部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社会保障〕征地涉及有关市县已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征地社会保障审核意见书》,项目征地后有××人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万元已缴入当地社保资金专户。用地批准后,由当地政府(或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留用地安置〕如留用地单独报批的表述为: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安排,已单独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并提供留用地对应的用地批复以及市县政府的承诺文件(或相关协议文件)。

如留用地折算成货币补偿的表述为:该项目用地涉及留用地采取折算成货币补偿落实,当地人民政府已与被征地单位协商一致,被征地单位已出具同意折算货币的说明,留用地以××万元/公顷折算成货币补偿,补偿款已足额预付到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收齐留用地折算货币款的证明(或留用地折算货币款已足额存入征地预存款专户并提供预存凭证,待用地批准后与征地补偿费一并于3个月内支付给被征地单位。)

如留用地已经落实的表述为: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安排并落实,留用地已纳入××市××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并取得批复文件(批复文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的留用地已落实到位证明,并已提供留用地对应的用地批复。

如不安排留用地或留用地安排比例低于10%,需补充表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书面意见,同意按低于10%的比例安排留用地(或不安排留用地)。

〔国有土地情况〕涉及具体使用权人的,表述为:该批次涉及收回的国有土地,××市/县政府与国有土地原使用单位已签订收回国有土地协议。

属政府掌控土地的,表述为:该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属当地政府掌握的土地,不涉及收回国有土地补偿。

涉及国有农场的,表述为:该批次用地涉及收回××国有农场土地××公顷,拟收回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已告知该农场和所涉及的职工,拟收回土地的现状调查结果已经该农场和所涉及职工确认。收回土地的经济补偿参照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确定。

不涉及国有土地的,表述为:该批次用地不涉及国有土地。我局审查认为,有关县(市)人政府已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前期工作,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可行,已按规定履行土地征收报批前期有关程序并出具结论性意见,征地补偿安置符合规定要求,已依法依规完成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处理工作。

〔使用林地情况〕占用林地已办理审核、占用园地出证明,表述为:该批次用地涉及使用林地××公顷,已经××(有批准权的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使用(××〔××〕××号);使用园地××公顷,已经××市/县林业局核实为非林地。

占用林地、园地均已办理审核,表述为:该批次用地涉及使用林地××公顷、园地××公顷,已经××(有批准权的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使用(××〔××〕××号)。

只占园地全出证明,表述为:该批次用地涉及使用园地××公顷,已经××市/县林业局核实为非林地。

占用林地、园地部分办理审核,表述为:该批次用地涉及使用林地××公顷、园地××公顷,××市/县林业局认定林地面积为××公顷,已经××(有批准权的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使用(××〔××〕××号)。

涉及使用省(××市或××县)级国有林场林地的,已于××年××月取得省政府同意的批复。(或不涉及使用省(××市或××县)级国有林场林地)。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筹备情况

普通批次用地情形的:

该批次用地涉及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公顷,其中:××等别××公顷(对应征收标准为××元/平方米)、……、××等别××公顷(对应征收标准为××元/平方米);××公顷建设用地需完善手续并补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其中:××等别××公顷(对应征收标准为××元/平方米)、……、××等别××公顷(对应征收标准为××元/平方米)。该批次用地共计应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面积××公顷,共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万元。××县(市、区)人民政府承诺在批准用地后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

涉及复垦情形的:

该批次用地涉及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公顷,使用复垦指标(或复垦周转指标)安排城镇建设,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公顷建设用地需完善手续并补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其中:××等别××公顷、××等别××公顷,共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万元。××市(或县、区)人民政府承诺在批准用地后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

七、信访与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信访处理〕不涉及信访问题的,表述为:该项目不存在涉及土地信访事项。

涉及信访问题的,表述为:××(简要说明信访事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提出了××处理措施(处理具体措施)。目前,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信访人表示不再上访。

〔违法用地处理〕不涉及违法用地的,表述为:该批次用地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

涉及违法用地的,表述为:该批次用地存在违法用地问题,涉及违法使用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公顷)。违法使用的土地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年××月××日对该违法用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含处罚决定书编号、罚款金额、地上建筑物处理情况(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注明法院文书编号)。〔涉及责任人的,需补充表述:同时,提出对××(具体人员名称和职务)的处分建议,已依法依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追究行政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需补充表述为:同时,涉嫌违法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截至××年××月××日,行政处罚决定已全部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已对××(责任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公安机关已对××立案侦查。〔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处的,须增加表述:我局同意××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此违法用地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

〔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不涉及行政复议、诉讼的表述为:该项目至今暂不存在针对“(涉及的不动产权证号或用地批文号)”的具体行政行为所提起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案件。

涉及行政复议、诉讼的表述为:本项目涉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简要说明行政复议、诉讼进展情况)。目前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问题已妥善处理到位。

鉴此,我单位认为,该宗用地符合有关“三旧”改造涉及“三地”/其他用地办理转用和征收报批条件,拟同意其办理有关用地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旧城镇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7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材料呈上,请审批。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年××月××日

范本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市(或县)××(项目名称)涉及“三地”/其他用地办理转用和征收手续的批复

(适用单独上报情形)

 

××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或县)××(项目名称)涉及“三地”/其他用地(具体申报类型)办理转用和征收手续的请示》(××〔××〕××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条及广东省“三旧”改造政策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申请(采用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方式报批的,表述为: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同意你市将××市/县××镇××经济合作社/联合社(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属下的集体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以上合计××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涉及只转不征的表述为:上述合计××公顷集体土地,其中××公顷不征收,保留集体土地性质;××公顷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涉及国有土地的增加表述:另同意你市将××(国有土地权属单位)属下的国有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单位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上述土地(合计××公顷)经完善征收/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定作为“三地”/其他用地纳入××(项目名称)改造范围。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省有关“三旧”改造的政策要求供应土地,并组织改造主体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该宗用地在详细规划中安排为××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上述规划安排相符合。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对应核销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标准粮食产能指标(确认信息编号:××),已落实占补平衡。

四、请你市人民政府(或你市人民政府督促××市/县人民政府)将该宗用地与改造项目主体地块一并按规定发布征地公告,履行有关批后实施程序,切实保障有关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五、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年××月××日

 

 

三、审核要点

 

 

 

四、审批流程

1.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报批材料,并按相关规定发布征地预公告(可与项目主体地块一并办理)。相关工作完成后,提请县级建设用地审批(审核)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后及时呈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同步在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完成网上申报。若用地转用审批权限在县级人民政府的,县级人民政府须先批准转用后再将征收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2.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件后,报批材料符合上报要求且已完成网上申报的,直接受理并转办理;不符合上报要求的,不予受理。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报地级以上市建设用地审批(审核)会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后组织材料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审批。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委托授权审核通过的“三旧”用地,由其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向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用地批准文件。

五、其他要求

(一)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审核)会审要求

“三地”及其他用地属新增建设用地,需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9〕11号),执行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审核)会审制度。各地在上报建设用地请示时,应当说明已经本级政府建设用地审批(审核)会审通过的情况。凡未经县级政府建设用地审批(审核)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受理“三地”及其他用地报批。

(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预扣要求

各地要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审批用地计划指标预扣制度,可优先使用“三旧”改造用地奖励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由县

(市、区)人民政府审批的用地,应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用地计划指标预扣。由省政府依据国务院授权委托批准的用地,或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依法或依据省政府授权委托审批的用地,应在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中进行用地计划指标预扣。

对农用地转用和使用未利用地审批权限在市、县人民政府,但未在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中进行计划指标预扣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一律不得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公告和公示要求

涉及土地征收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作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具体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涉及的土地权利人、位置、地类面积、补偿安置方式、公告有效期限、行政复议权利等信息。

(四)审批时限及备案归档要求

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到有批准权单位批准须在20个工作日(不含补正时间)内完成。其中,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受理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会审,主办科(处、股)室应在受理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发出补正通知。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同时提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收到审查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按省人民政府委托审批权限批准用地。

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在线上报省厅备案审核并完成项目归档,并在网站主动公开用地批复。同时,“三地”及其他用地办理转用、征收手续必须按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要求在自然资源部相关备案系统同步进行备案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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