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阶段“联合测绘”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2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阶段“联合测绘”操作规程》。现予以印发,请在实际工作中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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