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调整《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办事指南(暂行)》的公告
广大企业群众: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我中心根据近期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以及相关政策调整情况,对《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办事指南(暂行)》进行调整更新,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增加二手商品房网办业务指引
根据我市2021年7月13日起试运行存量商品住房限购查询和二手房交易、纳税、登记全程网办的有关情况,对“存量房(含商品房、自建房、政策性住房、可分割销售的产业项目等)转移登记”、“二手商品住房限购查询”、“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共3项业务增加线上办理指引。
二、优化楼盘表建立业务办理
根据《关于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楼盘表建立等相关业务改革的通知》(东不动产通【2021〕63号),楼盘表建立业务承诺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由12项精简至10项。
三、调整商品住房限购查询办事指南
根据2021年8月2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东建〔2021】11号)文件精神,调整"增量房(商品房、可分割销售的产业项目)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限购查询"和"二手商品住房限购查询"办事指南相关内容。
四、补充抵押权合并登记业务
"18.合并登记业务"分类补充"抵押权注销登记与抵押权首次登记并办业务"办事指南。
附件: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办事指南定稿版(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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