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黄阁互通立交匝道项目)》成果的批后公告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5月26日已批复同意《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黄阁互通立交匝道项目)》。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附件1-3)。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黄阁互通立交匝道项目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需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发〔2018〕15号),项目不涉及广州市中心城区,且本项目为黄阁镇、南沙区适应大湾区区域交通网络互联互通带来的交通量增长,缓解现状交通拥堵压力,构建便捷高效的高快速路网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使用预留规模予以落实。
二、预留规模使用方案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南沙区黄阁镇,面积为0.5851公顷,规划地类为耕地、林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后,黄阁镇和南沙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5851公顷。
三、指标调整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使用方案不涉及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后,黄阁镇和南沙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5851公顷。
四、公告方式
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http://www.gzns.gov.cn/zwgk/ghjh/fzgh/)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黄阁镇人民政府及其下辖的留东及莲溪村民委员会张贴公告。
附件:1.黄阁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2.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
3.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
黄阁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
调控指标 | 调整前2020年 | 调整后2020年 | 变化情况 | |
总量指标 | 耕地保有量 | 318 | 318 | 0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63 | 63 | 0 |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3632 | 3633 | +1 |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2893 | 2894 | +1 |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2892 | 2893 | +1 |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 739 | 739 | 0 |
注:调整前调控指标数据来源于调整完善规划数据库。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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